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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旧村?庄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规范旧【村庄的全面》。改造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旧,村庄”是指城镇建】成,区,内布局较《乱、:。基础设施《较差土地保留集体】所有性质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较长期自然】形,成的聚居地旧村【庄,。改造:项目内夹杂》的国有用地应—当一并纳入改造范围! ,以旧厂房《为独立改造项目或者!以,旧厂房为《主的改造项》。目应当按照中—山市旧厂房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旧】村庄改造《应当坚持农村姓“农!”以:人,为本、规《划先行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有《利,于保障?集体经济和村民长远!利益保护《好历史?文脉和乡愁》合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旧村庄—改造涉及历史文化遗!存的应当统筹采用全!面改造和微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第四?条 旧村庄改造【应当坚?持村:。民自治原则改造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应当按规定【进行表决由镇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以下简称“镇【区”)监督并—。。由公证机构公—证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旧村庄改造涉】及的补偿可》以,采取物业补偿、【货,币补偿?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 旧村《。庄改造应当营—造宜:居环境?重,点控制开发建设【。规模由回《迁安置房、》集体经济发展物【业,、公共配套设施和】商品:房开发面积等组成的!开发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按照》“三旧”改造—项目可开《发建设面积计算规】定(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计算确定的数【。额, ,第七条 旧村庄【改造的?复建:规模及其《用地参考《以下标准 (一【)回迁复建的—安置房规模按照改造!。范围内原《有建筑面积》的1.0倍计算【。 回迁安置》房用地独立分—宗的可以《保留集体性质;也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自愿转为国有!用地后按保》障性住房用》地划拨?给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要:求出让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并明》确今后?不,再申:请分配?使用宅基地回—迁,安置房用地其—。容积率不应高于【。商,品房用地 回迁【安置房用地不独立】分宗的应当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已?安排:回迁安置房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再分配使》用宅基?。地 (二)集体【经济发展《物业建筑《面积在改造前—。原有集体物业建【筑面积的《基础上新增的集体经!济,发展物业应当—不小于回《迁补:偿总建筑《面,积的10%》 集:体经济发展物业【用地应当尽量独立划!定原则上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三):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及用地应当不—小于:改造前原《。有数量标准其中无偿!。移交政府《的公益性用地或公】益,性建筑面积》应符合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第八条— 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将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进行—。改造的协议出让【的土地价款按土地市!场评估价《的4:0,%确定 第》九条 旧村庄改造】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实:施 :(一)权利人自行改!造包:括以下情《形 :1.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全资公司)自行【。实施:改造; 《2.集?体经济?组织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形成单一主体】并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将房地产权益转移】到该单一主体后由】其实施 (二)政府!主导:改,。造 第十条》 按照上述实施方式!。旧村庄改造的—申报主?。体可以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对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的】由该集体经济组织申!报;通?过公开选《择市场主《体进行合作改造的】在确定市场》主,体前:也应当由该集体【经济组织《申报 (二)对政府!主导改造的由镇区“!三,旧”办?。申报 第《十,一条 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开选择市《。场主体?进行合作改造—的在:。确定:合作主体前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表决:。同意后可委》托相关?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费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支付:; (二)由镇区】先,行,垫付待确《定项目合作主—体后约定由合作主体!返,还,; (三《)经报镇区同意【由其他市场主体【先行垫付《待确定项目》合作主?体,后约定由合作主体】返还; (四—)由集体《经济组织与相关服】务机构约《定先行开展工作【待,确定项目合作主体】后由其支《付   第三章 】前期工作《   第十二条 申!报改造项目》前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改造意愿调查达】到以下条件 (【一)改?造项目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表【决同意;《 (:二)改造项目—内集体土地上盖【建筑物权利人中【取得2?/3以上的权利【人同意; (三)如!改造项?目内存在国有土【地权利人的也应当】取得占国《。。有土地总面积2/】3,以上的权利》人且总人数2—/3:以上的权利人—同意 第十》三条:。 在符合改造—意愿条?件的前提下申—报主体应当拟订改造!项目计划《方案阐明拟》改造项?目,范围、面积、土地用!途、产?业方向、实施方式】。(引入市场主—体的需明确公开引】入的时点)和时序以!及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和编制项!。目改:造方案等时间安【排并附?有关意愿调查材【料、表决结果—等向属地镇》区申报 镇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对改造项目计划】方案是否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是,否符合?改造意?愿条件?。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要求的》应,当通过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张贴、!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成立的!镇区应当将该项目】纳入项?目预备库 同等情】形下对项目预备库】内改造意愿高—的项目各镇》。区应当优《先指导和协助—基础数据调查、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等后续工】作 第十《四条: ,改造项?目纳入项目》预备库后各镇区可以!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指导和协助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改—造范围内的土—地、房?屋、人口《。、历史文《化,遗存、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数》。据的:详,细调查、测》绘、统?。计、核实《包括以下内》容 (?一)改造项目范围、!面积集体土地范【围、面积以及—国有土地《范,围、面积等 (【二)集体《。土地及国有土地上的!建设情况包括—建筑物坐落产—。权人:不动:。产权证号、产—权登:记用途、登记—时间基底面》积、层?数、建筑面积—报,建、建成时间现状用!途附着物类型—及,数量等内容 改造】项目:范围、土地房屋【等数据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测绘机构提供数!。据调查表填写、装订!。、组卷等具体—要求各镇区可以【。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经过》。前期意愿调查和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调查《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可以分【。。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合】作,改造其中 (一【)前期选定是指【在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及改造?单元规划《、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定合作主体—。由双方协商确—定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和具体补!偿,安,。置方案等 (二)后!期选定?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已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镇《区已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集体经济》。组织已表决通过补偿!安置方案和项目设】计方案后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定合作主体】 , , 第四?章 改造项目的实】施   第》十六条 集体经济】组织前期选》定合作主《体,的应当在镇》区,的指导监督下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公?开选定意向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拟】改,造,用地范?围、面积、》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权利?。。。。人、拟改造用—地,规划情况(含“【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明确改造意向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不少于30日—后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 公开选取时可以】结合投标人》的资质实《力、:开发经验、责任能力!及其:编,。制的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开发规模】最小且布局优)、】。补偿:安置初步方案(集】体及其成员利益【优):、公共设施用地【贡献、初步》设计方案、开发时】限承诺和其他优惠】条件:等合理制《。定评分标《准由:该集体经济组—织选定的《代表、镇区代表、规!划建设领域专家评】委三方?。面联合组成评选【小组进行综合—评分:择优依次《选取不超过3个【合作意向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的按实际投标】人确定)《。。 (二)申报—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和编制改造》单,。元,规划以综合得分【顺位第1名投标人的!改造项目规》划方案作为该项【。。目的规划《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向镇区申报【对,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符合规划技】。术规范?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基!本要求的《。镇区应当统筹—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并按程序》报批 (三)公开表!决确定?合作:企业根?据经批准《的改造单元规—划合作意向企业【可优化设计》方案、细《化补偿安置方案等】并,公开阐述《改造思路、》介绍有关具体改造方!案如合作意向—企业:。仅1:个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的确定为合作企【。业;如?合作意向企业多于】1个的应逐次表【决淘汰票数最少的】合作意向企业最【终,保,留的合作意》。。向企业确定为合作企!。业 其中涉及的补】偿安置方案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同意: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原?有,建筑物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2.原《有、新增的集体【发,展物:业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3.历史文!。化遗存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措施; —4.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补偿》标准;? 5.签约奖励标】准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补偿标《准等 (四》),。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确定合作企!业后: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与合作企业拟!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搬迁补偿安】置、投资、》建设和其他相—关权责要求》约定合作企》业,应当: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数!额、支付期限以【及合:作终止和相关违约责!任等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公示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成立的双》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五)确定实】施主体资格双方约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及时《向镇区申办》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申!请材料包括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公开交易【证,明文:。件、村企合作协【议、经表决通—过的补偿安》置,方案等镇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和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 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后期选定合】作主体?的应在镇区的指【导监督下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拟订】补偿安置方案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委】托相关服务机构根】据拟改造用地范围、!面积、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拟改造用地—规,。划情况(含“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同步组织拟》订,补偿安?置方案 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制定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广泛!听取其成员》的意见以及涉及的】国有土地权》利人的意见编制完】成后集体《经济组织《向镇区申报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对【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符合【开发建设总量—控制、规划技术【规,。范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基本要求的镇【区应当统筹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与】补偿安置方案一【起,由集体经《济组织?在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0日 (二【)公开表决确—定改造?单元规划和补偿安置!。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单元规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按规?定进行表《决,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同意》的视为通过经—表决同意的》改造单元规》划由:属地镇区按》程序报批《 (三)制定并表决!项,目设计方案和公开交!易方案?根据:。经批准的改造单【元规划由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相关服务机构—制定项目设计方【案,并围绕?拟选取?市场主体的资—质实力、开发经【验、责任能力、建】设周期以及开—发项目的利益分成】等综合?设定公开交易条件、!合作协议(文—本)等方案》后按程序进行表决 !(,四):公开:选定合作《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及权利—人,情,况、经批《准的改造单元规划】。、经表决同》意的补偿安置—方案、项《目设计?方案和公开》交易方?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不】少于30日后公【开选择合作》企业选定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公示不《。少于7日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及—时向镇区申办实施主!体资格确认》镇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和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 第十八条 经确】。认实施主《。。。体资格后实》。施主体须《加紧与改《造范围内相关—权,利人协商并》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协议签订后实】施主:体,。应当每月定期汇【总报镇区备案— 第十?九条 ?结合协议签订—情况将?项目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后》镇区应当《组,织实施?主体编?制项目改《造方案(《包括集体建设—用地:自愿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其供地》方式等内容)由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进行表决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同意后报》市“三旧”办—组织审核《、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三旧】”,办,核发批复文》件 项目《改造方?案,应当包括《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主《体、规划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情况!、,需完善历《史用地?情况、补偿安—置情:况、供地《方式和计划、进度安!排、改造预》期效果等内容 办理!项目改造方案—审批后?由属地镇区组织办】理有关历史用—地(含?集体建设用地—自愿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第】二十条 《项目改造方案经批】准后实施主体应当与!镇区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明》确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公共:设施或公益性建【筑面积等义务及【交付标准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履行义》务分:期安排和《。实施进度安置复建】资金监管要》求等:并由实施主体按照】约定存?。入安置复建》监管资?金或:提供不可撤》销,、无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安置复建监管【资金应当存入镇【区指定的监管—账户并由属地镇【区、实施主体和监管!账户开户银行三者】共,同监管安《置复建监管资金不】计利息经镇区同意可!以分期支取用—于,。回迁安置房和集【体,经济发展物》业的建设资金 【。。复建安置《资金具体数》额由镇区《。根据项目回迁—。。安置房和集体经济】发展物?业总:量,按照建安成本测算确!定 第二十一—条 实施主体与改】造项目范《围内全部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且安置?复建资?金落实到位后—经镇区核《实批准?实施主体申办—。拆除施工许》可后进场实施—拆除并可同步组【织原:房地产?权利人?办理已拆除部分【的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手:续 :办理:过程中原房地产【权利人委托实施主体!注销登记的应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注销!。登记后由实施主【体,到市国土资源—。。部门:查询获取注》销登记证明 第二】十二:条 :改造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原不动产—。权证全部注销后实】施主体向《镇区提交相》。关注:销登记证明文件【由镇区核实》。确认改造范》围内的所有房—地产权益《(含抵押、》查封或其他限—制土:地权利的情形—)已:处置完?毕并函告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第二》十三条? 完善前述》手续后由实》施主体申《办协议出让供地【手续供地《。后实施主《。体,按基本?建,设程序?向相关部门申办各】项,建设手续 第二十四!条 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施主体的应当【自行按照补偿—安置方案与全体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自筹—安置复?建,。监管资金存入镇区指!定的监管账户 第】二十五条 政府【主,导改造的在》明确具?。体补偿安置方案、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和确定开发】。。建设条件的前提下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可以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出让】土地由竞得人与【。全部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按规!定缴纳安置复建【监管资金后实施土】地整备?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 各镇?。区应当建立》有,效机制加《强,巡查监督及》。时发现、制止旧【村庄:改造中有《关违法建设行—。为杜绝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觉?加强:对,其成员自《建房的?管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七条 旧村庄改】造中任何《意向合作企业或【个人不得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资助、赞助;—不得出资为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民主表《决会议;不得介入】。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表决程序;未经镇】。区同意不得私自出】资为集体经济组织垫!付相关前《期工作费《用;不得《未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定程—序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作协议— 第二十八条 项目!实施主体未能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期限:与全部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双方合》。作终:止,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追究相关责任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需要可】以按规定《重启:公开:选定合作企业—有关程?序,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的事【项对少数权利人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加强宣传、调】。解工:作对:已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调解机《。构进行协调》协调:无果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十一条 因实施改造!对改造范围内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及其?上盖物业的受让【人、承租人、抵【押权人的正当权益】造,。成影响?的依照?其与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及其上盖》物业的所有权—。。人,签订的出《让,、出租、抵押合【。同的约定《。进行补偿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合!。。同约定双方自行协】商或采?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十二—条 集体经济—。组织少数成员拒【不履行?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通》过并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含搬迁《补偿安?置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改造过程—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向市政府申请裁决;!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征收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改造》过程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但必须对村民!的房屋进行拆除【的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镇区应当加强—项目的跟踪监—管督促申报、实【施主体按照改造项】。目计划方案推进【工,作严格按照》合作协议、项目改】造方案、项》目监管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等有关约定实【施改造并《定期向市“三旧【”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四—条 鼓励各》镇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操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