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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旧村庄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规范旧【。村庄的全面》改,造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旧村庄”是指城!镇建成区《内布局较乱、基础】设施较差土地保留】集,体,所有性质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较长期自然形成的!聚居地旧村庄改【造项目内夹杂—的国有用地应当一并!纳入改造范围 【以旧厂房为独立【改造项目或者—以旧厂?。房为主?的改造项目应当【按照中山《市旧厂房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旧村庄改造应当坚】持农村姓“农—”以人为本》。。、,规划先行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有利于—保障集体经济和村民!长远:利益:保护好历《史,文脉和?乡愁合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旧村】庄改:造涉及历史文化遗存!的应当统筹采用全】。面改造和微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第四条 旧村庄!改造应当坚持村民自!治原则改造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应当按规定进行【表决由镇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以下简称“【镇区”)监督并由】公证机构公证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旧村《庄改造?涉及的补《偿可:。以采取物业补偿【、,货币:补偿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 旧村庄改造应【当营造宜居环境重】点,控制开?发建设规模由回迁】安置房、《。集体经济发展—物业、?公,共配套设施和商品房!开发面积等组—成的开发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按照“三!旧”改造项目可【开发:建设面积计算规【定(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计算确定的数】额 第七《条 旧村庄改造的复!建规模及其》用地参考《以下标准 》(一)回《迁复建的安置房【规模:按照改造范围内【原有建筑面积—的,1.0倍计算 回迁!安置房用地独立【分宗的可以》保留集体性质;也】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自愿转为】国有用?地后按保障性住【房用:。。地划拨给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要求出让》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并【明确今后不再—申请分配使用宅基地!回迁:安置房用地其容积】率不应高于》商品房用地 回迁安!置房:。用地不?独立分?宗的应当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已安排回迁】安置房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再分配!使用宅基《地 (二)集体经济!发展物业《建筑面积在改—。造前原?有集体物业建筑面】积的基础上》新增的集《体经济发展物业应当!。不小于回迁补偿【总建筑面积的10】%, 集体经《济发展物业用地【应当尽量《独立:划定原?则上: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三)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及》用地应?当不小于《改造前原有数量标】准其中无《偿移交政府》的公益性用地—或公益性建筑面积应!符合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第—八条 ?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将【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进行改!造的协议出》让,的土地价《款按土地市场评估】价的40%确定 】第九条 旧村—庄,改造: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实,施 (一)权利人自!行改:造包括以《下情形 《。1.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全资公司)自行实!施改造?; 2?.集体经济组织【。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形【成单一主体并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将房地产权》。益转移到该单—一主体后由其实施 !。(二)政府》主导改造 》第十:条 按?照上述?实施:方式旧村庄》改造的申报主—体可以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对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的由该集体!经济组?织申报?;通过公开选—择市场主体进行合】作改造的在》确定:市场主体《前也应当《由该集体经》济组织申报 (【二,)对政?府主导?改造的由镇》区“三旧”办申报 !第十一条 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开选择市场主体】进行合作改》造的在确《定合作?主体前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表决《同意后可委》。托,相关: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费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支付; (【二)由镇区先行【垫付待确定》项目合作《主体后约定》由合作主体返—还; (三)经报镇!区同意由其他市场】主,。体先行垫付待确定项!目合作主体后—约定由合作》主体返还; (四】。)由集体经济—组织与相《关服务机构约定【先行开展工》作待确定项目合作】主体后由《其支:付 :  第三《章, 前:期工作   第十二!条 申报改造项目】前,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改造意愿】调查达?。到以下条件 (一】。)改造项目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表决同意;》。 (二?)改造项目》。内集体土《地上盖建筑物—权利人中取》得2/3以》上的权利人同意; !(三:)如改造项目内存】在国有土《地权利人的也—应当取得占国有【土地总面积》2/3以上》。的权利?人且:总人数2/3以【上,的权利人同意— 第十三条 —在符:合改造意愿条—件的前提下》申报主体应当拟【订改造项目计划方】案,阐明拟?改造项?目范围、面积、【土地用途、产业方】向、实?施方式?(引入市场主体的】需明确公开引—入的时?点)和时序以—及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和编制项!目改造方案等时间安!排并附?有,关意愿调《查材料?、表:决结果等向属地【镇区申报 镇—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对改《造项目计划方案【是否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是!否符合改造意愿条件!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要求的?应当通过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张贴、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成《立的镇?区应:当将该项目纳—入,项目预备库》 同等情《形下对项目预备库】内,改造意愿高的—项,目各镇区应当优先】指导和协助基础数据!调查、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等后续工作 第十!四条 改造项目【纳入项目预备—库后各镇区可以【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指!导和协助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改造范围】内的土地《、,房屋、人口、历【史文化遗存、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数《。据的详细调查、测绘!、统计、核实—包括以下内》容 (一)改造项目!范围、?。面积集体土地范围】、面积以及国有【土地范?围、:面积等 (》二)集体土》地及:国有土地上的建设情!况包括建筑物—坐落:产权人不《动产权证号、—产权登记用》途、登记时间基【。。底面积、层》数、建筑面积报建】、建成时间现状用途!附着物类型及数量等!内容 ?改造:。项目范围、土地房】屋等数据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测绘—机构提供数据—调,查表:填写、?装订、组卷等具体要!求各镇区可以—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经过前期意》愿调查?和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调查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可以分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合【。作改造其中 (一)!前,期选定是指在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及改造单《元规划、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定—合作:主体由双方协商确】定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和具体补偿】安置方案《等 (二)后期选】定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已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镇区【。已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集体经济】组织已表《决通过补《偿安:置方案和《项目设计《方案:后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定:。合作主体  —。 第:四章 改造项—目的实施《   ?第十六条 集体【经济组织前期选定】。。合作主体《的,应当:在镇区的指导监督下!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公开选定意向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拟改造用地范围、面!积、: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权利人!、拟改造用地—规,。划情况(《。含,。“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明确?改造意向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不?少于30日后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 公:开选取时可》以结:合投标人《的资质实力、开发经!验、责任能力—。及其编制的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开发规模—最小且布《局优)?、补偿安置初步方】案(集体及其成【员利益优)、公【。共,设施用地《贡献、初步》设计方案、开发时限!承诺和其他优惠【条件等合理》制定评分标》准由:该集体经济组织【选定的?代表、?。镇区代表、规划建设!领,域专家?评委三方面联合组】成评选小组进行综】合评:分择优依次》选取不超过3个合】作意向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的按》实际投标《人确定) (二)申!报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和编制】改造单元规划以【综,合得分?顺位第?1名投标人的改【造项目规划方案作】为该项目的规划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向镇区申报对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符,合,规划:技术规范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基本要!求的镇?区应当统筹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并按程—序报批 (》三)公开表决—确,定合作企业根据经】批准的?。。改造单元规划合作意!向企业可《优化设计方案、细】化,补偿安置《方,案等并公开阐述改造!思路、介绍》有,关具体改造方—案如合作意向—企业仅?1个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的确定为合作—企业;如合作意【向企业多于》1,个的应逐《次表决淘汰票数最】少,的合作意向企业最】终保留的合》作意向企业》确定为合《作企业 其中涉【及的补偿《安置方?。。案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同意】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原有建筑【物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2.【原有:、新增的集体发展物!业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3.历》史文:化遗存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措施; 4.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补偿标准; 5.!签约奖励标准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补偿标准等 —(四)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确定合作企业后】。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与!合作:企业拟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搬迁【补偿安置、投—资、建设《。和,其他相关权责要【求约定合作企—业应当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数额、】。支付期限以及合作】终止和相关违约责任!等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公示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成立的】双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五)确【定实施主《体,资格双方约》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及时《向镇区申办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申请材料】包括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公开:交易证明《文,件、村企合作协议、!经表决通过的补偿安!置方:案等镇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和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 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后期【选定:合作主体的应—在镇:。区的指导监》督下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拟订补偿安!置方案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委托相关服务【。机构根据拟改—造用地范围、面积】、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拟—改造用?地规划?情况(含“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同?步组织拟订补偿安置!方案 ?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制定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广泛听取其成员!的意:见以及涉及的国有】土地权利人的意见】编,制完成后集体经【济组:。织向镇?区申:报,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对!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符—合开发建设总—量控制、规划技术规!范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基本要求】的镇:区应当统筹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与补偿安置】方案一起由集—体经济组《织在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0日 (】二,)公开表《决确定改《造单元规划》和补偿安置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单元规?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按规定进行【表决: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同意【的,视为:通过经表决同—意的改造《单元规划由属地镇区!按程序报批 —(三)制定》。并,表决项目设计方案和!公开交易方案—根据经批《准的改造《单元:规划由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相关服务机—构制定项目设—计方案并围绕拟【选取市场主体的资质!实力、开发经—验、责?任,能力、建设周期【以及开发项》目的利益分成等综合!设定:公开交易《条件、合作协议(】文,本)等方案后按程序!进行表决《 (四)《公开选?定,合作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及权利!人情况、经》批准:的改:造单元?规划、经表》决同意的补》偿安置方案、项目】设计方案《和公开交易方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不少于30日【后公开选择合作【企业选定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公示?不少于7日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及】时向镇区申办—。。实施主体资格确认镇!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和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 第【十八条? 经确认《实施主体资格—后实施主体须加紧与!改造范?围,内相关权利人协【商并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协议签《订后实施主体应当】每月定期《汇总报镇区备案【 第十九条》 结合?协议签订情》况将项目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后,镇区应当组织实施】主体编制项目改造】方案(?包括集体建设—用地:自愿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其供地方】式等:内,容)由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进,。行表决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同!意后报市“三旧”办!组织审核《、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三旧”】办核发批复文件 】项目改造方案应当包!括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主体、规划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情!况,、需完善历史用【地情况、补偿—安置情况《、供地方式》和计划?、进:。度安排、《改造预期效果等内】容 办理项目改【造方案?审,批,后由属地《镇区组织《办理有?关历史用地(含【集体:建设用地自愿—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第二十条 项【目改:。造方案经批》准后实施主体应【当与镇?区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明确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公》共设施或公益—性建:筑面积等义务—及交付标准》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履,行义:务分期安排》和,实施进度安置复【建资:金监管要求等—并由实施主体—按照约定存》入安置复《建监管资金或提供】不可撤销《、无: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安置复》建监管资金应—当存入镇区指定的监!管账:户并由属地》镇区、实施主体【和监管账户》开户银行三者共【同监管安置复建监】管资:金不计利息经镇区同!意可以分期支取用】于回迁安《置房和集体经济发展!物业的建设资金 】复建安置资金具体数!额由镇区根据项【目回迁安置》房,和集体经济》发展物业总》量按照建安成本测算!确定 第二十一条 !实施主体与改造项目!。范围内全《部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且安置复!建资金落实到位【后,经镇区核实批—准实施主体》申办拆除施》工许可后进场—实施拆除并可同步组!织原房地产权—利人办?理已拆除部分—的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手续 》办理过程中原房【地产权利人委托实】施主体注销登记的】应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注销登【记后由实施主—体到市国土》。资源部门查询获取注!。销登记证《明 第二十》二条 改造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原不动产权证全部注!销后:。实施主体向镇区提】交相关?注销登记证明文件】由,。镇区核?实确:认改造范围内的所】有房:地产权益(含抵押、!查封或?其他限制《土地权利的情形)】已处置完毕并函【告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第二十三条》 完善前《述手续后由实—施主:体申办协议》。。出让供地手续供地后!实,施主体按基本—建,设程序向相关—部门申办《各项:建设手续 第—二十四条 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施主体的》应,当自:行按照补偿》安置方案与全体【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自筹安《置复建?监管资金存入镇【区指定的监管账【户 第二十五—条 政府主导改【造的在明确具体补】偿安置方案、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和确《定开发建设条件的】前提下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可以】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出让土地由竞—得人与?全部: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按规定缴—纳安置?复建监管资金—后实施?土,地整备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 第二十六条—  各镇区》应当建立有效—机制加强《巡查监督及时发现、!制止旧村庄》改造中有关违法建】设行为杜绝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觉加强对【。其成员?自建:。房的管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七条 —旧村庄改《造,中任:何意向合作企—业或:。个,人不得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资助、赞》助;:不得出资为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民主表【决会议;不得介入】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表决程?。序;未经镇》区同意?不得私自出资为集体!经济组?织垫付相关前期【工作费?用;不得未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定程【序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作】协议 第《二十八条 项目实施!。主体未能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期?限与全?部,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双方合作终》止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追究相关】责任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需要?可以按?。规,。定,重启公开选定合作】企业有关程序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的!事项对少数权利【人,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加强宣传、调解工!作对已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调解:机构进行协调协调无!果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十?一条 因实施改造】对改造范围内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及其上盖《物业:的受让人《、,承租人、抵押—。权人的正当权益造成!影响的依照》其与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及其上盖物!业的所?有权人签订的出让】、出租、抵押合同的!约定:。进行补偿《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合同】约定双?方自行协商或采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十二条 《集体经济《组织少数成员拒【不履:行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通过】并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含搬迁补偿安!置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改?造过程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向市—。政府:申请裁决《;,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征收?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改造过程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但必须对村—民的房屋进》。行拆除的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镇区:应当加?强,。项目的跟踪监—管督促申报、实施主!体按照改造》项目计划方案推进工!作严格?。按照合作协议、【项目改造《方案、项目》监管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等有】关约定实施改—造并定?期向市?“三旧”《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鼓励—。各,镇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操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