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中,山市旧?村庄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规【范旧村庄的全面改】造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旧村庄”是》指城镇建成区内【布局较乱、基础【。设施较差土地—保留集?体所有性质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较长期?自然形成《的聚居地旧村—庄改造项目》内夹杂的国有用【地应当一并纳入【改造范围 以旧厂房!为独立改造项目或者!以旧:厂房:。为,主的改造项》目应当按照中山【市旧厂房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旧村庄改造】应当坚持农村姓【“农”?以人为?本、规划先行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有利于保障集体】经济和村民》长远利益保》。护好历史文脉—和乡愁合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旧村庄改造涉及历】史文化遗存》的应当统筹采用全面!改造和微《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第四条 旧村庄改!造应当?坚持村民自治原则改!造,。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应当按规定进行!。表决由镇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以下【。简称“镇《区”)监《督,并由公证机构—公证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旧村庄改造涉—及的补偿可以—采取物业补》偿、货币补》偿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 旧村庄《改造应当营造宜【居环境重点控制【开发建设规模由回】迁安置房、集—体经济发展物—业、公共《配套设施和商—品房开发面》积等组成的开—发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按照“!三旧”改造项目【可开发建设面—积,计算规定《(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计算》确定的数额 第七】条 旧村庄改造【的复建规模及其用】地参:考以下?标准 (一)—。回迁复?建的安?置房规模按照改造】范围内?原有建筑面积的【1.:0倍计算《 回迁安置》房用:地独立分宗的可以保!留集体性《。质;也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自愿转—。为国有?用,地后按保障性住【房用地?划拨给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要求—出让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并明确今后》不再申请分》。配使用宅基》。地回迁?安置房用地其—容积:率不应高于商—品房用地 回迁【安置房?。用地不独立分宗的】应当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已安排《回迁安?置房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再分】配使用宅基地 (】二):集体经济发展物业建!筑面积在改造前【原有集体物业建筑】面,积,的基础?上,新增的集体经济发展!物业应当不小于回】迁补偿总建筑面积】的10?% 集体《经济发展物业用地应!。当尽量独立划定原】则上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三)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及【用地应当不小于【改造前原《有数量?标准:其中无偿移交—政府的公益性—用地:或公益性建筑—面积应?符合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第【八条: ,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将,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进行《改造的协议出让【的土地价款》按土:地市场评《估,价的40%》确定 ?第九条 《旧村庄改造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实施 (一)权【利人自行改》造包括以《下情:形 1.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全!资公司)自行实【施改造; 2.集】体,经济:组织: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形成—单一主体并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将房地?产权益?转移到该单一主体】后由:其实施 (二—)政府主导改造 】。第,十条 按《照上述实施方—式旧:村庄改造的申报主】体,。可以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对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的由该集》体经济组《。织申报;通》过公开选择市—场,主体进行合作—改造的在确定—市场:。。主体前也《应当由该集体经济组!织申报 《(二)对《政府主导改造的由镇!区,“三旧”办申报【 第:十一条 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开选择【市场主?。。体进:行合作改《造的在确定合作主体!。前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表《决,。同意后?可委托相《关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费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支付; (二】)由镇?区,先行垫付待确定项】目合作主体后—约定由合作主—体返还; (三【)经报?镇区同意由其他【。市场主体先行垫付待!确定项目《合作主?体后约定由合作【主体返还; (【四)由集体》。经济:组织与相关服—务机:构约定先行开展工】。作待确定项目合作主!体后由?其支付 《。  第三章 —前期:。工作:   ?。第十二条 申报改造!项目前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改造意愿调》查达到以下条件 (!一)改?造,项目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表决》同意; 《(二)改造项—目内:集体土地《上盖建筑物权利人中!取得2/3以上的】权利人同意》; (三《)如改造项目内【存在国有《土地权利人的也【应当取得占国有土】地总面积2/3以】上的权?利人且总人数2【/3以?上的权利人同—意 第十三条 在符!合改造意《愿条件?的前提下申》报主体应当拟订【改造项目计划方案】阐明拟改造》项目范围、面积、】。土,地用途、产》业方向、实施—方,式(引入市场主【体的需明确公开引】入,的时点)《和时序以及》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和【编制项目《改造方案等》时间安排并附有关】意愿调查材料—、表决结果等—向属:地镇区申报 —镇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对改造项!目计划方《案是否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是否符【合改造意愿条件【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要求的应当!通过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张贴、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成立:的镇区应当将该项目!纳入:项目预备库 同等情!形下对项目预备【库内改造意愿高【。的项:目各镇?区,应当:优先指导和协助基础!数据调?查、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等后续工作 第十】四条 改造项目纳】入项目预备库后【各镇区?可以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指导和协助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改造范围】内的土地、房屋【、人口、历史—。。文化遗存、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数据的详细调!查、测绘《、统计?。、核实包括以下【内容 (一》)改造项目》。范围、面积集—体土地?范围、面积以—及国有土地》范围、面《积等 (《二)集体土》地及国有土地—上的建设情》。况包括建筑物坐落】产权人不动产权【。。证号、产权登记用途!、登记时间基底面积!、层:数、建筑面积报建】、建成时间现状用途!附着物类《型及:数,量等内容 改—。造项:。目范:围、土地房屋等数】据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测绘机构提供数!据,调查:表填写、装订、组】。。卷等:具体要?求各镇区可以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经:过前期意愿调查和】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调查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可以分】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合作改造其中 【(一)前期选—定是:指在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及改:造,单元规划、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定合作!主体由双方协—商确定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和具体补偿安!置方案?。等,。 (二)后期—选定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已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镇区《已,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集体—。经济组织《已表决通《过补偿安置方—案和项目设计方案后!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定合作主《体   第四—章 改造项目的实施!   第十六条 】集体经济《组织前期选定合作】主体的应当在镇区的!指导监督下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公—开选定意《。向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拟改造—用地范围、面积【、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权利人、《拟改:造用地规《划情况(含“—。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明!确改造意《向,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不少》于30日后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 ,公开选?取时可以结合投标人!的资质?。实力:、开发经验、责任】能力及其编制的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开】发规模最小且—布局优?)、补偿安置初步方!案(集体及其成员】利益优)、公共设】施用地?贡献:、初步设计方案【、开发时《限承诺和其他优惠】条件等合理制定【评,分标准由《该集:体经济组织选—定的代表《。、镇区?代表、?规划建设领域专【家评委三方面联【合组:成评选?小组进行综合评【分择优依《次选取不超过3个合!作意向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的按实际投标人!确定)? (二?),申报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和编制改—造单元?。规划:以综合得《分顺位第1名投标人!。的,。改,。造项目规《划方:案作为该项目—的,规划: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向镇区申报对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符合规!划技术规《范,。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基《本要求的镇区应当】统筹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并】按程序报批 (三】。)公开表《决确定合作》企业根?据经批准的改造单】元规划合作意向企业!可优化设计方—案、:细化补偿安置—方案等并《公开阐?述改造思路、—介绍有关具体改【造,方案:如合:作,意向:企业仅1个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的确定为合作【企业;如合作意【向企业多于》1个的应逐次表决淘!。。汰票数最少的合作意!。向企业最终》保留:的合:。作意向企业确—定为合作企业 其】中涉及的补偿安置方!案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同意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原有建筑物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2!.原有?、新增的集体—发展物业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3.【历史文化遗存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措施; 4.】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补偿标准; 5.!签约奖励标》准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补偿?标准等 (四)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确《。定合作企业后—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与合作企《业拟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搬迁补偿安—置,、投:资、建设和其他相】关权:。责要求约定合—作企业应《当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数》额、支付《期限以及《合作终止和相—。关违:约责任等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公示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成—。立的:双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五)》。确定:实施主体《。资,格双:方,。约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及时向镇区申办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申请材料包括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公?开交易?。证明文?件、村企合作协【议、经?。表决通?过的补偿安置方【案,等镇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和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 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后,期选定合作主体的应!在镇:区,的指导?监督下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拟订补—偿安置?方案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委托相关》服务机构根据拟改】造用地范围、—面积、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拟改造用《地规划情况(含“】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同步组织》拟订补偿安置方【案 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制定】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广泛听取其】成员的意见》以及涉及的国有土地!权利人的意》见编制完成后—集体经济组》织向:镇区申报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对】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符合开发建设总!量控制、规划技术】规范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基本【要求的镇区应当统筹!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与补偿安置方案】一起由集体经—济组织在《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0日 (二)公开】表决确定改造单元规!划和补?偿安:置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单元规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按—规定进行表》决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同意的视为通】过经表决《同意:的改造单元规—划由属地《镇区:按程序?报批 (三》)制定并《。表决项目设计方案和!公开交易《方案根?据经批?准的:。改造单元规划由【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相关服《务机构制定项—目设计方《案并围绕《拟选取市场主体的资!质实力、开发经验、!责任能力《、,建设周期《。。以及开发项目—的,。利益分成等综合设定!公,开交:易条件、合》作协议(文本)【等方案后按程序进行!表决: (:四)公开选》定合作?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及权!利人情?况、经批《准的改造《单元规?划、经?表决:同意的补偿安置方案!、项:。目设计方案和公【开交易方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不!少于:30:日后公?开选择?。合作企业选定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公示】不,。。少,于7日?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及时》向镇区申办实施【主体资?格确认镇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和《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 第十八条 经!确认实施主体—资格:后,实施主体《须加紧?。与改造范围内相关】权,利人协商并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协议?签订后实施主—体应当每月定期汇】总报镇区《备案 第《十九条 《结合协?议签订情况将项【目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后镇区应当组织实施!主体编制项目—改,造,。方案(包括集体【建设用地自》愿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其供地》方式等内容》),由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进行表【决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同:。意后报市“三旧”】办组织审核、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三旧”办—核发:批复文件《 项目改造方—案应当包括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主,。体、规划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情况、需完善—历史用?地,情况、?补偿安置情况、供】地,方,式和计划、进—度安排、改造—预期效果等内容 办!理项目改《造方案审批》。后由属地镇区组【织办理有关历—史用地?。(含:集,体建设用地自愿【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第二十【。条 项目改造方案】经批:准后:实施主体应当与镇区!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明确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公共!设施或公益》性建筑面积等义务及!交,付标准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履行义务】分期安排和实施进】度安置复建资金【监管要求等》并由实施主体按【照约定存入安置复】建监管资金或提供】不可撤销、无—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安置复!建监管资金》应当存入镇区指定】的监管账户并由属地!镇区、实施主体和】监管账户开户—银行三者《共同监管安置—复建监?管资:。金不计利息经镇区】同意可以分期支取】用于回迁安置房【和集体?经济发展物》业的建设《资金 复《。建安:置资金具体数额【由镇:区根:据项:目回迁?安置房和集体经济】发展物业《总量按照建安—成本测算确定 第二!十一条 实施主体与!改造:项,目,范围内全部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且安置复【建资金落实》到位后经镇区核实批!准实:施主体?。申办:拆除施工许可后【进场实施《。拆除并可同步组织原!房地产权利人办理已!拆除部分的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手续? 办理?过程中原房地—产权利人委托实施】主体注销登记的应】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注:销登记后由实—施主体到市国—土资源部门查询获取!注,销登记证明 第【二十二条 改—造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原不动】产权证全部注销【后,实施主体向镇区提】交相关注销登—。记证明文件》由镇:区核实确认改—造范:围内的所《有房地产权》益(含抵押、查封】或,其他限制《土地权利的情形)已!处置完毕并》函告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第二十三】条 完善前》述手续?后由实施主体申办】协议:出让供地《手续供地后实施主体!按基本?建设:程序:向相关?部门申办各项—建设:手续 第《二十:四,条 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施主》体的:应当自行按照补【偿,安置方案与全体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自《筹安置复《建监:。管资金存入镇—区指定?的监管账户 第二十!五条 政府主导【改造:的在:明确具体《补偿:安置方案、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和确定开!发建设条《件的前提下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可以: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出让土地!由竞:得,人与全?部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按规定缴纳安】置复建监管资—金后实施土地—整备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镇区应当建立有效!机制加强巡查监【督及时发现》、,制止旧村庄改造中有!关违法建设行为【杜绝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觉加强《对其成员自建房【的管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七《条 旧村庄改造中任!何意向合作企业或个!人不:得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资】助、赞助;》不得出资为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民主表决会议;【不得介入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表决程序;【未经镇区同意不得】私自出资为集体经】济,组织垫付相关前【期工:作费用;不得未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定程序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作协《议 :第二十八《条, 项目实施主体未能!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期!限,与,全部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双方《合作终?止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追究—相关责?。任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需要可以按规!定重启?公开选定《合作企业有》关程序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的事项对—少数权利人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加强宣传》、调解工《作对已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调解《机构进行协调协调无!果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十一条 因!实施改造对改造【。范围内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及其上盖物业的受!让人、?承租人、《抵押权人的正当【权益造成影响的依照!其与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及其上《。盖物业的所》有权人签订的出让】、出租?、抵押合同的约定】进行补偿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合同约】定双方自行协—商或采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十二条 —集,体,经济组织少数成员拒!不履行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通过并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含!搬迁补偿安置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改造:过程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向市政府申请【裁决;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征收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改造过程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但?必须对?村,。民,的房屋进行拆除【的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镇区应当加强项目】的跟踪监《管督促申报、实【施主体?按照改造项目—计划方?案推进工作严格按】照,合作协议、项目改】造方案、项目监管】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等有关约定》实施改造并定期【向市“三《旧”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四条 【鼓,励各镇?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操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