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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升级完善城【市功能规范》“三旧”改造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旧”改造是】指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用地上盖建》筑物实?施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局部改扩建、历史建!筑修缮等活》动 “三旧》”改造分为全面改造!和,微改造两种类型【 第三?。。条 “?三旧”改造遵—循政府引导、规划】统筹:、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三旧”改造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益优先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空间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存和!城市特色风》貌 第五条 “三旧!”改造可以由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以下简称“镇区”!)、土地权利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申报、实施 鼓】励有品牌、》有资金实力》。、有开发经验—和讲诚信的》企业参?与、:申报和?实施“三旧”—改造 第六条 “三!。旧”改造用地应当】符合省标图》入库要求 (一)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影像图上显示已建有!上盖建筑物且上盖建!筑,物投影面积占改【造,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认定为建设用地 】下,列特殊情《。。形可视为《符合前款(》一)(二)(三)】项要求 (一)2】009年12—月31日之前上盖建!筑,物投影面积占改造用!地面积不足3—0%比?例但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供地文】。书等载明的规划条件!的;或者土地权利人!申请缩减入库—用,地面积达《到30%《比,例要求按“三—旧”用地处理—、未入库部分按非】“三旧”用地处【理的; 《(二)拟改》造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非建设用《地但经证明属—生态修复性质的;】 (三)《。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认!定为非建设用地但实!地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已建《设,。使用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盖建筑物占》比的 第七条 “】三旧”改造项目【除符合第六条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相关!专项规?划; (二》)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要求!; (?。三):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四)?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三旧”改造项目】按照以?下方式?供地 (一)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的情形 1】.由政府主导改造】的,。项目; 2》.以工业、》仓储: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要用途改造为!住宅用途的项目 】。。(二)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情形】。均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包括 1.】旧村庄、旧城镇改造!中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或合作协议转!移房地产权益的项目!; 2.旧厂房改造!中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将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改造为工《业,或商业用途的项目;! 3.未完善用地】手,续,的历史用《地经完?善,土地征收手续后改】造为工业或》商业用途的项目;】 4.难《以单独?出具规划条》件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简称!。“三地?”)   》 第二章 规划】。与计划    【 第九条 “三【旧,”改造?应当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为引导以】改造:项,目为基本单位以【改造单元进行规划统!筹以:改,造单元规《划为确定各项规【划,指,标、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据;!通过建立《项目预备库、制【订年度实《施计划进《行计划?。管理、?有序推进实施—;通过?组,织编制项目改造方案!指导项目用地报【批、:供应及后续》监管等 第十条 】“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主要包—括改:造区域、改造目标】、功能定位、用地】布局、配套设—施布局、道路网【络构成?、公共?。空,间规划、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保护:、总体实施时序及鼓!励优先改造时—序等内容其中历【史文化?。遗存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和具有历】史价值的旧建—筑、古村《落和:工业遗产等 “【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指导改【造单元的划》定、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 第十一条 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范围的【。“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由市规划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镇区由属地】。。镇区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统筹!“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成《果抄送省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改造单元》应,当依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结合市》政道路、河流等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进行划定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 —(二)?形状较?规整、四至界线相对!平直、整体相对【。连片成片; (三)!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一个改—造单元可以包—括,一种或两种改造类型!;也可以包》括一:。。个或若干个改—造项目除工业改造】项目外以改造单元进!行规划?统筹:的,面积范围应当—不小于100亩 第!十三:条, 改造单元规划应】当依据?。其编制指《引进行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一)改造具》体范:围、改造《目,标、功能定位、用】地布局、改造—类型、?开发建设指标—; (?二)与城市总体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说明;—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四】),产业方向及》其布局;《。 (五)《城市设计专项—研究报?告; (六)分【期实施安排;— ,(七)涉及历—史文化遗存的应【当,编制历史文化保护】专项研究报》告; (八)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或!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作出调整的应当】提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影响评价及改造项目!经济评?估,等专项研究报告; !(九)改造单—元,涉及: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启动》论证报告; —。(十)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十四条【 改造单元规划【应当重点控制开【发,。建,。设总量不得》超过按照“三—旧”改造项目—可开发建《设面积计算规定【(附件2)计算确定!的数额 第十五【条 改造单元规划由!。。各镇区组织编制并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组】织,部,门联审、专》家评审后《。作为相应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启!动论证报告报市【政府批准经批—准后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后续程序覆》盖,原控制性详细规划】 ,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前:各镇区可《将改造单元划—定和有?关意向方案报—市城乡规《划部门由市》城乡规划部门提供】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 各镇区应加!。强“三旧”》改造计划管理建【。立项目预备库和制】订年度?实施计划 (—一):项目预?。备库各镇《区应:当根:据辖区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改《造区域等定期组织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结合改造—意愿对辖区》内,各类需要改造的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后?统筹形成《项目预备库 (二】)年度实施》计,划各镇区应》当结合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审批》情况以及直》接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申报改—造的项目情况将【已,纳入项?目预备库《且年内具备》。动工条件的》改造:项目及时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各镇】区,项目:。预备库和《年度实施计划—应当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三旧【”,办备案 第十七【条 项?目改造?方案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主要包括】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主体!、规划条《件,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补】偿安置?情况、供地方式和】计划、改《造进度安排、改造预!。期效:果等内容 项目改造!方案由镇区组—织实施主《。体编制?经市“三旧”办组】织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三!旧”改造项目应【当依据经批准的【项目改造《方案实施《;凭:项目改造方案批复文!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  第三章 改造项!。目的实施  — ,。 ,第一节 全》。面改造?。 第十八条 —全,面,改造是指通过对“】。三,。旧”:用地上盖建筑物进】行全部拆《除并:按照规?划用途予以重建的改!。造活动 《第十九条 全—面改造?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实施 (一)权】利人自行改造—包括:以下情形 1.改造!项目范围内单一权】利人对?其用:地实施改造; 2】.改:造项目范围内全部】权,利人将房《地产权益转移—到某一?权利:主体后?由其实施改造 (】二)政府主导改造即!由政府通过征—收、:收回等?。。方,式,对改造项目范—。围内用地进行—整合并通过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实施改》造 第?二,十条 房地产权益转!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一)—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或合作协议; (二!)通过收购合并归宗!或作价?入股(需承诺旧建】筑拆除后投资—开发进度达》到25%前股权不】。变更) 房地产权】益转移兼《有上述两种实现【方式:的按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二】十一条 转》移,房地产权益所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有偿】合,。理原则约定以下内】容 (?一):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二)安置!。房的面?积、:。地,点和登记价格及【交付:标准; (三)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案和过【渡期限; (—四)房地产》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承受主体—; :(五)?办理注销登记及【有关公?证手续等责任分工】约定;? (六?。。)协议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七)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或合作协议实!施改造的《申报主体应当先【行开展改《造意愿?调查达到《以下:条件 (一)改造】项目范围内用地为】单一权利《人的取?得该权利人同意;属!于共有的取得全【体权利人《同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权利:人,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权利人同》意 :(二)改造项—目,范,。围内用?地包含多个权属【地块的符合》改造意愿《条件:的地块总面》积占比应当不小于2!/3 (《三)涉及集体用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该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 第二十》三条 申报主—体向镇区申》报改造?项目计划方案属【地镇区经审查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符合第《。二十二条改造意愿】条件:的经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后纳入项目】预备:库 第二十》四条 对纳入—项目预备库的改【造项目申《。报,主,体应当开展土地、房!屋、人口《、历史文《化遗存、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数?据调查并《参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要求》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后向属地镇区申!报 申报主体—。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时属地镇《区,应当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二十五条》 属地镇区根据申报!材料应当组织核【实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和组织审》查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对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符合开【发,建设总量控制—、规划技术规范【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基—本,要求的应当统筹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 第二十六—条 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或合作!协议实施的旧城镇】、旧村?庄改造项目改—造单元规《划应当明确》相关改造项目无偿】移交政府的公—益性用地《面积、比例、范围】或公:益性:建筑面积、位—置、建筑功能等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公《益性用地《面积不小于项—。目用地面积的1【5%且不小于—300?0平方米《并无偿配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其他公益【性设施; (—二)按上述比例计算!公益性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应!无偿移交给政—府不少于《改造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15%的公—益性:建筑面?积 上?述无偿?移交的公益性用【。地须为国有建—设用地公益性用地】及公益性《建筑面积不计收土】地出让价款 旧厂房!改造项目或者通过】旧村庄、旧城—镇改:造后用于工业用【途的:除相关规划另有【要求外均无需无偿移!交政府公益性用地或!公益性建筑》面积 ?第二十七《条 :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或合作协【议实:施的旧城镇、—旧村庄改《造项目根据改造前住!宅用途的土地—面积占比作以下规】定 (一)超过改造!范围面积《。6,0,%的可?以按住宅用途—。为主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二)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按》商业用途开发建【设扣除回迁安置的住!宅建筑面积外不得额!外增加住宅建筑【面积:;当项目建设总【规模达到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扣除回迁安置的【住宅建筑面积后可】按剩:余计容建筑面积【。的25%配》置住宅建筑面—积 前款《所称“?住,宅用途”包括不动产!权登记为住宅、【。。商住、?宅基地的用》。地;房产证》、土地证用途不一】致,但其中之一为住宅用!途的:可认定为住宅用途】;没有权属证书的】。可结合测绘图纸【。、历史报建材料【、水:电收费单据、现状使!用情:况经:所在村(社区)查】核并:出,具证明属地镇—区可认定为住宅【用途 ?第,二十八条 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实?施的旧城《镇改造项目》改造项目范围—内原建筑《物实施拆除前镇【区应结合经核—实的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该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核算经镇区组织核定!后作为该《改造项目的补偿【安置:费用协议《出让时在土地市场】评,估价不低《于镇区核定的补偿安!置费用的前提下【土地出让价款按土地!市场评估价核减补】偿安置费用后确定】对实际补偿费—用超过镇区核定数】额的由项目实—施主体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 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将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进行改造的—协议出?让,时土地价款按—土地市场评估—价的40%确定【 第三?十条 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或】合作协?议实:施的旧?城镇、旧村庄改造项!目在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后应及】时纳入各镇区年【度实施计划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属地镇区应当组!织实施主体》。编,制项目改造方案【经批准后办理—有关:历史用地报》批手续; 》(,二)实?施主体与全部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与属:地镇区?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落,实安:置复建监管资金或者!提供不可撤》。销、无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后方可对原建】。。筑物实施拆除; 】(三)?改造范围有关—历史用地全部完【善手续、《有关:房地产?权,益(含抵《押、查封或》其他限制土》地权利?。的,情,形):。处,置完毕、原》。建筑物全部拆—除、:原不动产权》。证全部注《销后方可办理—。。。用地出让手续—。; (四)土地【出让:后至竣工验》收之前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五)回迁安置房【应,当按照搬迁补—偿协议补《。。偿给原土地房屋权利!人 第三十一条【 ,权利人利用其自身】土,地或通过收购合【并归宗?、作价入股形式【实施改造的》可以办理以》下手:续 (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申请调整—容积率按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 (?二)同一权利人名】下若:干宗:。相同用途的相邻宗】地整合开发》的宗地之间的夹【。缝地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下或者《夹缝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3%且夹缝地面!积小于1亩》在符:合规划、不动产权】登记面积不增加的】前提下可以》视作测量《误差:进行宗地界线—调整合?。并如果夹《缝地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须征得该【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三)土地整合归【。宗,的,允许土?地使用权人按土地】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变更出让终止—。。日期按市场价补缴相!应的土地价款 【(四)?符合下列要求的可以!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将用地改造【为工业?或商业用途按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 1.改造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小于:10亩 2.改【造为商业《用,途的:参照: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改变用途的土地面!积为:基数按不小》于,15%的比例—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或公【益性建筑面积其中】按规定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的应—。当无偿?配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其他公益性】。设施通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经批:准并将?公,益,。性,用,地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后实施 3!.改造为商》业用途?且,改造项目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的?。可以按计《。容建筑面积的25%!配置住宅建筑—面积通?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经批准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旧厂房改造项目【。或者通?过旧村庄、旧城镇】改造后用于》工业用?途的可享受以下【鼓励政策 (—一)用地达到—10亩及以上、建】筑,容积率达到1.5】。及以上?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对项目总【建筑面积按20【0,元/平方米标准由市!财政通过镇区对实施!主,体进:行奖励对改》造后用于兴办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的经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奖—。励标准再《提,高20?%单个项目市财【政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规模【较大的改造项目各镇!区可以?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再行《。奖励 (二》)项目竣工》验收后允许》土地使用权》人按工业用地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变更出!让终止日期按—市场价补《缴相应的土地价【款, (:三)允许土》地使用权人将高【标准厂房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 (四)镇】区与:。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改造或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建成的工业项目【所引:进的企?业从签订相关物业租!约,或购买合同第—二,年起按其贡献由【市财:。政通过预《算作专项奖补或转移!支付给镇区由—镇区对实施主—体进:行奖:补,连续奖?补三:年 (五)村集体工!业厂房实施改造的】。鼓,励各镇区《在改造期内给予【村集体一定的租金】补,助;:由承租人作》实施主体改造的应】指导村集体》与,承租人延长租—赁期限 (六—。)对需要融资—进行:改造的实《施主体鼓励》各镇区给《。予一定的融资贷【款贴息扶《持 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各?镇区产业导》。向按程序向镇—区,申报纳入项目预备库!。、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改造方案并按经!批,准的:项目改造《方案实施改造 第】三,十三条? 由政府《主导改?造的:前期土地整备阶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由镇区直接组织!实施土地整备具【体工作;  (二】)对旧村庄改造【在明确具体补偿安】置,途径、完善》用地报?批手续、确定开发建!设条件的前提下【经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表【决同意可以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出让土地!由竞得人实施整【备工作 第三十四】条 鼓励土地权利人!将已领有不动产【权证的国有用—地交由?政府主导改》造享受?相应:的土:。地收:益补偿具体》如,下 :(,一)由土地权利【人向镇区《提交申请镇区报市】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先按:照不动产权登记用】途的基?。准地价的1.2倍补!偿土:地权利人 (二【)土地权利人自行搬!(拆)迁《整理土地后交由政】府组织公开出让【原为工业、仓储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按出让时容—积率2?.5及以下》部分的?土地:出让价款的50%扣!除第(一)项—补偿款的余》额部分由镇》区补偿土地权利【人;原为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55%扣除第(一!)项补偿款的余额部!分由镇区补偿土地】。权利人? (三)《土地公开出让涉及竞!配建人才安置—房等要求的竞—配建部分不纳入【土,地出让价款  (】四)土?地权利人与镇区【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约:定交地?期限、土地》整合及出让计—划安排、收益补偿】款支:付,具体期限以及—有关逾期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二节 微改!造 第三十五条【 微改?造是指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建筑物局—。部拆建和加》建扩建、改变功能】以及整治修缮、保】护、活化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等方式实】。施的改造活动— 第三十六条 【对各类历史文化遗】存、不适宜全—面,。改造:的旧村庄和旧城【。镇住宅小《区等由?市城:乡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属地镇区制定—相关工作机制 第】三十:七,条 历史《文化遗存、纪念【性建筑及具有—地方特色和传统风格!的,建筑物?应当以?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原》则进行保《护性微改《造 微改《造项目位《于全面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应当《与全面改《造项目一并》申报和实施 第三】十八条 微改—。造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实施 】(,。一)权利人自行改】。造由权利人》申报、实施;—  (二《)政府?。主导改造由镇区【或市政府指定—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 实施微改】造应征求相关权利人!的意见拟《改造的建《筑物为单一权利主体!的取得该主体同意;!属于共有的取得【全体权利《人同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取得:全体权?利人同意;属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表决同意 第四【。十条: 在符合《。规划:、建筑规《范和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对面积达到1【。。0亩及以上的工业用!地在保?留原有厂房建筑【继,续使用的基础上【通过局部加建使整宗!用地建筑容积—率达到1.5—及以上的在竣工验】收后:对,增加的建《筑面积按《200元/平—。方米标准由》市财政通过镇—区对实施主体进【行奖励?对改造后用于—兴办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的经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奖励标准再提高】20%单个项目【市财政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规模:较大的改造项—目各镇?区可以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再行》奖,。励 第?。。四十一条《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旧厂房在!符合建筑规范、【。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和消防、!环保要求等前提下】微,改造后可《以用作?以下用?途享:受按原用《途,。使用5年《的,过渡期政策期满后可!以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 (一】)公:共服务事业教育、医!疗、体育等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公益事业项目!; (二)》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互联网+产业!、研发设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现代》旅游、商务》。。会展、金融服务等】; (三)创业【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孵化》器,。、先进?制造业用房》等 上?。。述旧厂房微改造不需!办,理用地手续但—应当取得项目改造方!案批复?并办理?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二条 鼓《励采取市镇(区)】财,政预算资金、—财政奖?补以及社区》(村)集体、社员】(村民?),、相关权《。利人等多方筹集【资金模?式加大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性整治力度消【除社区(村》)居住?安全隐患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对社区(村)自行!组,织的微改造项目【以及危旧建》筑物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由权利《人,主动进行微改造的经!权利:人申请、《镇区审定市》、镇区可以从“【三旧”改造土地出】让收入中按各自【。事权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鼓励》镇区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组织旧?村庄微?改造建设美丽乡村 !第,四十三条 各—镇,区应:当组:织指导做好本辖区微!改造项目的申报每】年统筹制定》微改造年度实施【计划:提前做好《资金预?。算安排及申报市【财政资金计划负责】审定、批复本辖区】微改造项目的—改造方?案,及后续跟踪监—管,工作经批准的改【造方:案由镇区组织报市】“三旧”办》备案   第四章】。 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第—四十四条《 历史用地是指“三!旧”改造项目—内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但已《建成使用的建—设用地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三旧—”改:造项:目可以申《办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一)用地面【积不:。小,于10亩; —(二)以拆除重【建、加?建扩建、《局部:拆建、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等方式实施改造; !(,三)2009年12!月3:1日之?前影像图上盖建筑】物投影面积》及现:状上盖?建,筑物基底《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均不小于3!0% 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具体操作指引结!合省有关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 按照【用地行为发生时间在!19:86年12月31】日之前、《1,。。98: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199!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发生用地《行为的历史用地分别!按199《5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并结合省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政策、19【8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落实?处理:(处罚?)后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 第四十七条 经!完善征收手》续的历史用地按【以下规定供地— (一)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将,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以!工业、仓储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要?用,途改:。造为住宅用途—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交由政府组织【公开出让《其余情形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供地 1.》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可以协议《。出让给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可以协议出让给!该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2.集体经济组【织与有?关企业合《作改造的可》以协议出让》给该集体经》济,组织与公开》选择的?市场主体成立—的合作?公,司或:者该集体经济—组织与公《开选:择的合作主体约定】作,为,开发建设单》位,的一方 (二)除】上述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将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情形以外的历】史用地改造为—住宅用途《的应当交由政府组织!公开出让;其他情】形可以协议出—让给原用地单位自】行实施改《造其:中原用地单位为一】个自:然人的可以出让给】。该自然人独资公司;!原用地单《位为若干自然—。人的可以出让给由】该若干?自然人为股》。东且股份比例与【原,土地权利份额一【。致的项目公司 第】四十八?条 “三旧”改造涉!及难以单独出具规】划条件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土地按以下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一)涉《及土地?征收的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不再举行听证、办!理社保审核和安排留!用地 (二)单个地!块不超过3亩且累计!不超:过项目主体》地,块面积?10%经报批完善】建设用地和》征收:手续:后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不限土地》用途); (三【)对单个地块大于】3亩或累计超过项目!主体地?块面积10%且不超!过20%的可—以按照上《述第(二《)项:规定办理但报批材】料中应?附带:申报地块的相关说】明具体内《容包括是否符—合“三地”》定义形状特征—、单块面积、累计】面,积占改造项目主体】地,块用地面积比例、】是否可以单独出具】规划条?件,要点、是否》符合相关规划、纳入!改造:范,围的必要性、社【会,经济预?期效益等 》 , 第五章《 鼓励措施》   第《四十九?条 “三旧”改【造项目?涉及的立《项、用地《、规划、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审批手续全部纳入!“绿色通道》”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即收!即办、限时办结【 第五十条》。 建:立重:点连片?改造项目“一案一策!。”议事机制由—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疑难会商《协调解决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十一条— 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所?需,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统筹《优先保障;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零》星土地?(单地块《不超:过,3,亩、累?计不超过总面积【10%)《可以按规定》申请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规,模各:镇区应当内部—调剂:、充:分保障 第五十二】条 对?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复垦区》不,宜复垦而急需改造】的“三旧《”用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 (一)使用省】周转规模经》报省同意使》用省建设用地周转规!模调入?。“三旧”改造项目】所在的复垦区同时指!定,同等面积的》复垦地块先行完善】该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并实】施改造;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指定:复垦地块的复垦【。后向:省返还周转》规模或者经省同意】购买其他城市的【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节,余,规模指标予》以归还 (二)先】。承诺:后审批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先承诺后审批”方】式由属?地镇:区承诺通过镇内调剂!方,式落实?并制定调入调—出,建设用地规模方案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报市“三—旧”办和城乡规划部!门,备案后可参照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和办理用地、规划!等有关审批手续 】第五十三条 受本】办法第十《。。四条计算规则确【定的开?发建设总量限制、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共配套设施要【求过高、所》在,片,区相关?利,害人反对等》因,素,经测算?论证不能内部平衡】改造成本和收益的改!造项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容积率异地【转移;  (二)改!造,项目所需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由政府【出资:建设 第五十四条 !市,财政应当将“三旧”!改造土地出让收入】市,级分成部分的全额】、镇区?财政应当将“三旧”!改造土地出让收【入不低于30%的】比例:。按,照市、镇区各自【事权支持微改造和“!三旧”改造》涉,及的历史文》。化遗:存、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 第五十五】条 “三旧”改造项!目免收涉企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旧”改造项目的【回迁安置房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第?五十六?条 “三《旧”:改造项目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第五十七条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优先选【择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入库范!围的工矿《企业棚户《区和城市危旧房进】行改造?享受“三旧”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 第五【。十八条 《支持承?担“三旧”改造【项目的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三旧”改造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项目实【施主体提《供金融支《持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三【。旧”改造工作信息按!以下规?。定进行?公,开 (一)各—镇区应当将“三【旧”标图建》库的图斑编号、用】地面积?、坐落位置等信【息和项目预》备库、年度实—施计划等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定》期更新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改造!。单元规划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30日;镇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由?镇区在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30日— (三)涉及收回土!地使用权、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对原土地权利人!进行:补偿:的应当按照审—批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将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涉及土地征收的应!当按:规定发布《公,告并进?行公:证 :(四)涉及》协议出让《、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其他土《地,使用条件《。等用地手续的应当】经地价评估》、集体决策批准情况!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其!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后报—省国:土资源部门》备案抄送市审—计部门 (》五)涉及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网《上交易?交易结果按规—定进行公布》 ,第六:十条 项目实—施改造?过程中属地镇区【应,。当,组织落实巡查跟踪】。监管:重,点加强对改》造项目按照改造方案!。和相关规《划要求实施改造、】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履?行配建义务》及移交标准、落实对!原权利?人的补偿安置义务、!实现改造综》合,效益等方面的监管】 配建的公》益性设施《要,与改造项目同—。步建设?涉及回?迁安置房《的应当安排在首【期 第?六十一条《 自改造项目纳入项!目,预备库之《日起一年内》除直接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改造以外未》申报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的由】镇区将该项目从项】目预备库中剔除 第!六十二?条 自改造单元规划!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实!施主体?。与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比例低于占》总面积?的95%或》占总人数的95【%的由镇区撤—销该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认定文件】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实《施主体和该》项目:用地申报“三旧”】改造有关手续 对旧!城,镇改造自改造单【元规划批准之日【。起三年内申报—主体仍未取得实施主!体认定资格的—不再办理《该申报主体在该【改造单元内相—。。关项:目,的实施主体资格认】定手续 第六—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三旧】”改造相关优惠政策!由市“三旧”办撤】。销改:造方案批复文件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出让:合同或由《属地镇区按照项目】监管协议约定追究实!施主体责《任 (一)超—过改造方《。案,。规定期限未动工的;! (二)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时?间一年仍未动工的】; :(三)未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的 在实施【改造过程中除出让合!同约定?内容外改《造方案有《局部调整的需重新】。办理改造《方案审批 第六十四!条,。 各镇区应》当对“三旧”改造】各项手?续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基【础,数据调查材料—、完善用地手续、】改造:单元规划《、补偿安置》费,用、土地收益补偿、!财政资金奖补等【关键环节相关材【料要及时归档备查;!对旧城镇、》旧村庄改造》。涉及的重大》事项: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六十五条 市政!府统:筹制订各镇区年度改!。造任务?。对年度?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标图入库、!。资金投入、》。连片项?目推进进《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与镇区绩—效考核及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励挂钩“—三,旧”改造工作进度】由市“?三旧”办定期通【报督办   第【七章 职责分工  ! 第六十《六条 成立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三旧”改造工】。。作审议“《三,旧”改造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三旧【”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统筹组织“三旧”】改,造政策制定; (二!),统筹编制年度“【三旧”改《造任务; 》(三:)组织审核》项,目改造方案; (四!)协:调处理“三》旧”改造《过程:中的问题《。指导、监督“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 】(五)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七条 各《镇区对辖《。区内“?三旧”?。改造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对】辖区内“三旧”【改造进行统筹—组织:和协调监督 (一】)组织协调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及五—桂山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编制)【;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组【织编制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及五桂山!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编【制调整) (—二)协调开展改【。造意愿调查;土地】、房屋、人》口等核查及改造可】行性等前期研—究;:统筹组织标图入库、!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资格认定 —(三)组织》监督土地前期—整备、搬迁补偿【安置等有关》工作组织评估和核】定有关?补偿安置《费用协调解决有关纠!纷问题 (四)组】织编制、调整、【审核、?公布项目预》备库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主体编制项目改【造,方案 (五)—组织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管 (【六)协调项目—推进实施的其他工】作 第六十八条 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手】续,、,土,地确:权,和登记?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以《及协议出让协助镇区!。核查相关土地房【屋权属?资料制定有》关土地配套》政策、流程指引【等 (二)》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编制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及五桂?山“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组织审查其》他镇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组织部【门联审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调整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及五!桂山控制性》详,细规划制《订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研究完善!改造项目容》积率计算方》法和公共设》施配:套标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益性设施移交规定!等 (三)市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和监督落实财】政奖励资《金制:。定有关财政资金奖励!、补偿操作》流程:指引配合市城—。乡规:。划部门制定公—益性:设施移交规定—等 (四)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三旧”改造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三旧”改造项目!施工:许可、施工过—程监管及竣》。工验收监督等— (六)《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各?镇,区“三旧《”改造涉及的土地房!屋补偿安置等工作】统筹制?定有关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指导意见等》 (七)市税务部门!负责指导各镇区和实!施主体涉税事宜落实!省税收减免》政策制定《有关税收指》引和办理流》。程指引等 (八【)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审查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指导涉及】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再开发利用工!作等 (九》),市法制、《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城》。管执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通运输、水务【、教育和体育、卫生!计生、金融、—民,。政、公共资源—交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三旧”改造工—作  ?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修订)(中!府办〔2《017〕43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三旧—”改造工作》流程图 《2.“三旧”改【造项目可开》发建设面积计算【规定 3.名词【解释   》  : 附件1 “三旧】”改造工作流程【图 ?注1.本流程—。图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由权利人》自行改造的总体【流程概况图   】  各改造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流程【图删减无关的流【程环节; 》  2.各改造项目!用地应前置标图入库!未前:置入库的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补入!库     —附件2 “三旧】”改造项目可开发建!设面积计算规定 】  为?保障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合理配置】城市公益《性用地?促,进各:类设施建设》确保各项目开发建】设,面积上限的公—开、公正、透明明】确计算办法如—下 一、《本规定适用于旧村庄!、旧城镇、“工【改商”以及“工改】住,”类改造项目在编制!。改造单元规划时核算!项目:总建筑面积;“工改!工”类改造项目【则按:照关于促进土地利】用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土!函,〔2017〕2【232号)及其【他相关政策、管【理,要,求执行 二、“三】旧”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是《指改造项目范—围内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之》和,不含独立占地—公益性?设施的建《筑面:。。积该数值为》改造项目策划和单】元规划前期的上限】具体方案还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进:行评估和《。审查确定《最终批准的容积率】 三、“三旧”【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基础【建筑面积+补—偿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 四、基础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为!基础建?筑面积=基准—容积率×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 五、基准容【积,率是指反映改造【项目:总体建设强度的指标!参考:周边城?市改造项目审批【经验数据结合中【山城:乡规划管理实施情况!确定基准容积率为2!.,。2 六、补》偿建:筑,面积是?指按照相关政策、】技术规范要求及地】区发展诉求在改【造项目范围内独【立占地的公》益性用?地超出按照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所,要求:15%的《部分进行补》偿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为补?偿建筑面积》=基准?容积:率,×独立占地的公益性!用地面积(》不,含政策要求的15%!公益性用地) 【七,、单元规划对单【元内各改造项—目,的公益性用地—捆绑实施《进行整体统筹明【确实:施主:体和时序以确定【各项目的补偿建【筑面积 《八、奖励建筑面积是!指因公共利》益需要?对符合?以下情?。形的依据“》三旧”改造》有关规定及》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等给予的建筑!面积奖励 (一【)改造项《目内:除独立占地的公益性!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中按现行《控规及?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等要求落《实的附建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其建筑《。面积:作为奖励建筑面【积 :(二)改造单元内实!施主体承担》了保留建(构)筑】物的保护、活化、修!缮和综合整治责任】及费用的历史—建筑与不《可移动文物按—保留建?筑的:建筑面?积及保?留构筑物的投—影面积?之和:奖励:1.5倍建筑面【积 :(三)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情形 (》四)上述奖励建筑面!。积之和不超出基【础,建筑面积的15%】 九、公益性—用,地,是指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中确】定的、可提供给公】共使用的《。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等四类?公益性?用地:上述四类《用地须完成拆—除重建并按照原【控,规和相关技术—规范配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其,他公益性设施后【无偿移交政府 十】、为保障中山—作为宜居城市的空间!环境品质在》“三旧?”改造过程中须在】上述总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基,。础上按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重点?对“三旧”改造项目!中各类用《地的净容积率进【行管:控 十?一、“三旧》”改造单《元内:各项目的公益—性用地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必须》。。统一以居住》地块总?。建,筑面积测算规—划人口按照》120平方》米/户、每户3.】2人进?。行核算并按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中“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善各项目的公共设施!配套 十《二、改造项》目的最终总建筑【。面积及项目最—终净地?块容积率《还,须,在,本规定计算所—得总开发建》。设面积的《控制下通《过单元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估、设施】承载力评估、综合】效,益评:估、城市《景观和文保》评估后方《。可确定   计算方!法解释说明》  :。 一、明确项目【。总建筑?面积计算范》。畴 本计算规—。定中的“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包!括基础建筑》面积、?。补偿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三部分?。(如:下图:所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包【括公益?性用地上各类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建筑面积是项目【实施主体实际获【得的总建筑面积公益!性用地上的各类公共!设施:建筑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建设 “三【旧”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构成示?意图 二、计算规定!详细计算方法 按照!公式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基,础建筑?面积+补《。偿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基准【容积:。率×[项目总用地面!积+独立占地—的公:益性用地面》积(不?含政策要《求的:15%公《益性用地)]+奖】励建筑?面积 如下图所【。示则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基准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的总用?地面积+《项,。。目配套?独立占地《的公益?性用地中超出政【策,要求配套《15%?部分的面积)—+奖励建筑面积它】还须:在计算出来的总【建筑:面积基础上通过单元!。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估、—设施承载力评估【、综合效益评估、城!市景观和文保评估】后方可最终确定 】 ,计算方法示》意,图 改造《项目毛容积率—=,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用地:范围的总《用地:面,积 改造项目经营性!地块净容积率=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可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即经:营性地块用地面积】), ,其中改造《项目经营《性地块?。。包括商业地块和居】住,地块:各地块的容积—率上限须在》总开发?建,设面积的控制下按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给予核定!。。     附件3 !  名词解》释   《一、改造《项目计划方案是指经!调查符合改》造意:。愿的前提下由申【报主体编制明—确拟改造《项,目范围、面积—。、土地用途、产【。。业方向、实施—。方式和时序》。以及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和编制项目改造【方案等时间安排【的方案 二、项目】预备库是指属地镇】区根据有关申报主体!所申报的改》造项目经审》查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改造】意愿等条件》项目的集合是—。制订和落实》改造单元编制计【划的重要基础是统】筹推进改造项目实施!。的计划管《理手段之一 三【、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是指经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调查后由申报】主体对拟改造项【目参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要求编】制后向属地》。镇区:申报明确改造目标】、功能定《位和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具体开【发建设指《。标等:内,容的:项目规划方》案 四、改》造,单,元规划是《。指,属地镇?区根据有关申报【。主体所申报》的一:个或:若干:个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各专项规划及有关】规划技术《。规,范要求统筹》单元内各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协调和明确!各方改?造目标与责任达到或!基本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的区《片规划 五、教育是!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医疗是【指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提?到各:。种类别的医疗机构以!及中山市《中心:血站、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机构《;体育包括》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体育公共服【务设施是指坚持非】营利和?向公众开《放,原则的公共体—育设施包括竞技训】练设施和群众体【育设施?其中竞技训》练设施是《指,体育竞技和体—育,训练设?施是由政府投资或政!府筹:集,社会资金兴建的用】。于开展竞技比赛以】及运动员训练的体】育活动场所和设备;!群众体育设施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政府筹集!社会资金《兴,建的用于开展—社会体?育活动满足群众进】行体育锻炼》的体育活动场所【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