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升级—完善城市功》。能规范“三旧”改造!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旧”】。改造是指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用地上盖建筑物!。实施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局部改】扩建、?历,史建筑修缮》等活动
“三旧”改!造分为?全面改造和微改造两!。种类型
第三条 “!三旧”改造遵循政】府引导、规划统筹、!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三【旧”:改造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益》优先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空间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存和【城,市特色?风貌
?第五条 “》三旧”改造可以由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以下简—称“镇区”)、土地!权利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申报、?实施
鼓励有品【。牌、有资金实力【、有开发经验和讲诚!信的:企业参与、申报和实!施“三旧”改造
】第六条 “三—旧”改造用》地应当符合省标图入!库要求
(一)【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影像图【上显示已建有—。上盖建筑物且上盖建!筑物投影面》积,。占改造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认定为》建设用地
下列特】殊情形可视为符【。合前款(一)(二)!(三)项《要求
(一)2【009年《12月31日之前】上盖建筑物》。投,影面积占改造用地】面积:不足30%比—例但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供?地文书等载明的规】划条件?的,;或者土地权利人申!请,缩减入库用地—面积:达到3?0%比例《。要求:按“三旧”用地处理!。、未入库《部分按非“三—旧,”,用,地处理的;》
,(二)拟改》造,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非建《设,。用地但经证明属【。生态修复性》质的;
《(三)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认定为】非建设?用地但实地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已建设使用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盖》建筑物占比的—。
第七条 “三【旧”:改,造项目除《符合:第六:条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相关专项—规划;
《(二)?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要求;《
(三)《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四)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 “三旧”》改,造项目按《照以下方《式供地
(一)【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的情形
《1.由政府主导改】。造,的项目;
》2.以工业、—仓储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要用途改造为住宅】用途的项《目
(二)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情形均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包括
1.【旧,村庄:、,旧城镇改《造中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或合作协议【。转移房地《产权益?的项目;
2.旧厂!房,改造:中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将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改造为《工业或商业用途的】项目;
3》.未完善用地手续的!历史用地经完善土】地征收手续》后改造为工业或商业!用途的项目;
4.!难以单独出具规划条!件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简称“三《地,”)
》
:。。第二章 规》。划与计划
】。
第九条 》“三旧”改造—应当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为引导以!改造项目《为基本单位以—改造单元进行—规划统筹以改造【单元规划为确定各】项规划?指标:、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据:;通过?建立项目预》备库、制订》年度实施计》划进行计《划管理、有序—推进实施;通过组织!编制项目改造—方案:指导项目用地报批】、供应及后续—监,管,等
:第十条 “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主要—包括改造区域—、改造目标》、功能?定位:、用地布局、配套设!施布局、道路网络构!。成、公共空间规划】、,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保护、总体实】施,时序及鼓《励优先?改造时序等》。。内容其中《历史文化遗存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和》。具有历史价值的旧】建筑:、古村落《和工业遗《产,等
“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指导【改造单元的划定、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
!第,十,一条 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范围—的“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由?市规:。划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镇区由属地】镇,区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统筹“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成果抄【送省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改造单元应当—依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结合—市,政道路、《河流等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进行划定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
—(,二,)形状较《规整、四至界—线相对平直、—整体相对连片成片】;
(三)》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一个改造单元!可以包?括一:种或:两种改?造类:型;也可以包括一个!或若干个《改造项目除工业【改造项目外以改造】单元进行规划统筹】的面积范围应—当,不小于100—亩
第十三条 【改造单元规划应当依!据,其编制指引进行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一)改造《具体:。。范围、改造目—标、功能定位—、用地布局、改造类!型、:开发建设指》标;
(二)与城】市总:体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说明;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四【)产业方向及—其布局;
(五【)城市设计》专项研究报告;
(!六)分期实施安排】;
(七)涉及历史!文化遗存的应当【编制历史文化—保护专项研》究报告;
》(八:)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或—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作出调【整的应?当提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影】响评价及改造项目经!济评估等专》。项研究?报告:。;
(九)》改造单元涉及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启动论证报告—;
(十)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十?四,条 改造单元—。规划应?当重点控制开发建】设,总量不得超过—按照“?。三旧”?改造项目可开发建】设面积计算规定(】附件2)计算确定的!数额
第《十五条 改造单元】规划由各镇区—组织编制并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组织】。部门联审、专家【评,审后作为相应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启动?论证报告报市政府批!准经批准后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后续程序—覆盖原控制性详细规!划
: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前!各镇区可将改造单】元划定和有》关,意向方?案报市城《。乡规划部门由市城】乡规划部门提供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 ?各镇区应加强“三旧!”改:造计划管理建立【项目预备库和制订】年度实施计划—
(一)项》。目预备库各镇区应】当根据辖区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改造:区域等定期》组织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结合改造意愿对!辖区内各类》需要改造《的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后统筹形成】项,目预备库
(二)年!度实施计划各镇【区应当?结合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审批情况以及直接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申报】改造的项目情况将】已纳入项目》预备库且年内—。具备动工条件的改造!项目及时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各镇区项目预备库】和,年度实施计》划应当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三旧”《。办备案?
第十七《。条 项目改造方案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主—要包括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主体、规划【条件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补偿安置《情况、供地方式和计!划、改造进度—。安排、?。。改造预期效果等【内容
?项目改造方案由镇区!组织实施主》体编制经市“三【旧”办组织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三旧”改造项目应!当,依据经批准的项目】改造:方案实施《;凭项?目改造方案批复文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三章— 改造项目的实【。施
第一节】 全:面改造
第十八条】 全面改造是指通】过对“?三旧:”用地上盖建筑物】。进行全部《拆,除并按照规划用途予!以重建的改》造活动
第十九条 !全面改造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实施
(一【)权利人自行—改造:包括以下《情形
?1.改造项目范【围内单一权利—人对其用地实施改造!;
2.《改造项?目范围?内全部权《利,人将房地产权益转移!到某一?权利:主体:后由其实施改造【
(二)政府主导改!造即由政府》通过征收、》收回等?方式对改造项目范】围内用地进行整【合,。。并通过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实施改造【
,。第二十条 房地【产权益转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一)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或合作协议;!
,(,二)通过《收购合并归宗或【作价入股《(需承诺旧建筑【拆除后投资开发进度!。达到25%前股权不!变更:)
房地产权—益转:移兼有上述》两种:实现方式的按—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二十一条 转】移房地产《权益:所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有偿合理原—则约:定以:下内容
(一)【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二【)安置房的面积【、地点和登记价格】及交付?标,准;
(三》)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案和过渡!。期限;?
(:四)房地产》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承受主体】;,
,(五)办《理注:销登记及《有关:公证手续等责—任分工约《。定;
(《六,)协:议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七)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或合作【协议实施《改造的?申报主?体应当先行开展改造!意愿调查《达到以下《。条件
?(一)改造项—目范围内用地为【单一权利人的取【得,该权利人同》意;属于《共有的取得》全体:权利人同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权【利人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权利人同意
!(二:),改造项目《。范围内用地包含多个!权属地块的符合改】造意愿?条件的地块总面【积占比应当不小【于2/3
》(三)涉及集体用】。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该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
第二十三条— 申报?主体:向镇区申报改造项】目计:划方案属地镇区经审!查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符合第二十二—条改造意《愿条:件的经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后纳《入项目?预备库
第二—十,四条 对纳入项【。目预备库的改造项】目申报主体》应,当开:展土地、房屋、人口!、历史文《化遗存、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数》据调查并参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要求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后向属地镇区申】报
申报主体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时属地镇区应当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二十五条 【属,。地镇区根据》申,。。报材料应《。。当组织核实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和组织!审查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对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符合开发建设】。总量控制、规—划技:术规范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基本?要,求的应当统》。筹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
第二十六【条 :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或【合作协议实施的旧】城,镇、旧?村庄改造项目—。改造单?元,规划应当明确—相关改造项目无偿】移交政?府的公益性用地面】积,、比例、范围或公】。益性建筑面积—、位置、建》筑功能等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公益性用!地面积不小于项目】用地面积的15%】且不小于3》000平方》米并无偿配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其他公益性设—施;
(二)按上述!比例计算公益性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应无偿移交】给政府不少于改造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15—%的公益性》建筑:面积
上述无偿【移交的公益》性用地须为国有建设!。用地公益《性,用地及公益性建【筑面:积不计?收土地出让》价款
?旧,厂房改造项目—或者:通过:旧村庄、旧城—镇改造后用于工业】用途的?除相关规划》另有要求外均—无需无偿移交—政府公益《性用地或公益性【建,筑面积
第二十【七条 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或合作》协议实施的旧城镇】、旧村庄改造项目根!。据改造?前住宅用途的—土地面积《占比作以下规定
(!一)超过改造范围】。面积6?。0%的可以按住【宅用:。途为主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二)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按》商业用?途开发建《设扣除回迁安置的】住,宅建筑面积外不得额!外增加住宅》建筑面?积;当项目建设【总规模达到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扣除回迁安置—的住宅建筑面积后可!按剩余计容建筑面】积的25%配置【住宅建?筑,面积
?前款所称“住—宅用途”包括不【动产权登记为—。住宅:、,商住、宅基地—的用地;房产证、】土,地证用途不一—致但其中之》。一为住宅用途的【。可认定为《住宅用途;没有权】。属证书的可结合测绘!图纸、历史报建材】。料、水电收费单【据、现?状使用情况经所【在,村(社区)查—核并出具证》明属地?镇区可?认定为住宅用途【
第二十《八条 ?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实施的旧城】镇改造?项目改造项目范围】内原建筑物实—施拆除前《镇区应结合经—核实的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该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核算【经镇区组织》。核定后作为该—改造:。项目的补偿》安置费?用协议出让时—在土地市场评估价】不低于?镇,区核定的补偿安【置费用?的前提?下土地出让》价款按土地市场评估!价核减补偿安—置费用后确定—对实:际补偿费用超—过镇区?核定数额的由项目】实施主体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 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将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进行改—造的协议出让—时土地价款按—土地市场评估—价的40《%确:定,
第三十条 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或,合作协议实施的旧城!镇、旧村庄》改造项?目在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后应及时纳入!各镇区年度实—施计划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属地》镇区应当组织实施】。主体编?制项目改造方案【经批:准后办理有》关历史用地报批手续!;
(二《)实施主体与全【部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与属地镇】区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落实安置复建【监管资金或者—。提供不可撤销—、无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后!方,可对原建筑物—实施拆除《;
(三)改—造范围有关历史用】地全部完《善手续、有关房地】产权益(含抵押、】查封或其他限制土】地权利的情形)处】。置完毕、原建筑物全!部拆除、原》不动产权证全部注】销后方可办理—用地:出让手续;
(四)!土地:出让后至竣工—验,收之:前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五)回迁【安,置房:。应当按?照搬迁补偿》协,议补偿给原土地房】屋权利人
第—三十一条 权—利人利?用其自身土地或通过!。收购合?并,。归宗、作价》入股形式实施改造】。的可以办理以下【手续
(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申请》调整容积《率按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
(二)同一权利】。人名下?若干宗相同用—途的相邻宗地整合】开发的宗地》之间:的,夹,缝地: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下或者】夹缝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3%且夹缝地面!积小:于1:亩在符?合规划、不动产权】登记面积不增加的前!提下可以视》。作测量误差进行【宗地界线《。调整合?并如果夹缝地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须征得该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三)土》地整合归宗的允【许,土地使用《权人按土地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变更出让终止日期】按市场价补缴—相应的土地价款
(!四):符合下列要求的可】以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将用【地改:造为工业或商业【用途按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
1》.改造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小于10亩
2.】改造为商业用途的参!照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改变用途的土!地面积为《基数按不《小于15%的比例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或公益!性建筑面积其—中按规定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的应》当无偿配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其他!公益性设《施通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经批准并将公益性!用地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后【实施
3.》改造为商业用途且改!造,项目: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的可:以按计容建筑面【积的2?5%配置住宅建【筑面积通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经【批准:。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旧:厂,房改造项目或者【通过旧村《庄、:旧城:镇,改造后用于工业用途!的可享受以下鼓【励政策
(一)用地!达到10亩及以【上、建筑容》积率达到1.5及】以上: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对项目总—建筑面积按200元!/平:方,米标准由《市财政通过镇区对】实施主体《进行奖励《对改造后用于兴办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的经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奖】。。励标准再提高20】%单:个项目市《财政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规》模较大的改造项目各!。镇区:可以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再:行奖励
(二)项目!竣工验收后允许土】地使用权人按工业用!地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变》更,出,让终:止日期?按市场价补缴相应】的土地价款
(【三)允许土地—使用权人将高标【准厂房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
(四)镇区】与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改造或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建成的【工,业项目所引进的企】业从签订《相关:物,业租:约或购买《合同第二年起按【其,。贡,献由市?财政:通过预算作专项奖补!或转移支付给镇区】由镇区对实施主【体进行奖补连续奖补!三年
(五)村【集体工业厂》房实施改《造的鼓励各镇区【在改造期内给予村集!。。体一定的租金补助;!由承租人作实—。施主体改造的应指】导村集体与承租人】延长租赁《期限:
,(六)?对需要融资进行【改造的实施主体鼓励!各镇区给予一—定的融资贷款—贴息扶持
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各镇区?产业导向按程—序,向镇:区申报纳入项—。目预备库、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改造方案!并,按,。经,批准的项目改造方】案实施?改造
?第三十三条》 ,由政府主导》改造的前期土地整】备阶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由镇区直接组织!实施土地《。整备:。。具体工作; —
(二)《。对旧村庄改造—在明确?具体:补偿安置途径、【完善:用地报批《手续、确定开发建】设,条件的前提下经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表决同意可以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出让土地由竞得【人实施整备工作【
第三?十四条 《鼓励土地权》利人将已领有不动产!权证的国有用地交】由,政府主导改造享【受相应的土地收益补!偿具:体如下
(一)【由土地权利人—向,镇区提交《。申请镇区报市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先按照不动产权【登记用途的基—准地价的1》.,。2倍补?偿土地权《。利人:
(二)《。土地权利人自行【搬(拆)迁整理土】地后交?由政府组《织公开出让原—为工业、仓》。储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按》出让时容积》率2:.5及以《下部分的《土地出让价款的【50%扣除第(【一)项补偿款的【余额部分由镇区补】偿土地权利》。人;:原,为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5?5%扣除第》(一)项补偿—款的余?额,部分由镇区》补偿土地权》利人:
(三)土地公开出!让涉及竞配建人才】安置房等要求的【竞配建部分不纳入土!地出让?价款 ?
,(,四)土地权利人与】镇区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约定交地《。期限、土地整—合及出?让计划安排》、收益补偿款支【付具:体期限以及有关【逾期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二节 微改》造
第三十》五条 微《改造是?指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建筑物】局部拆建和加建扩】建、改?。变功能以及整治【修缮:、保护、《活化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等方式实施的改!造活动
第三十【六条 对各》类,历史文化遗存、不】适,宜全:面改造的《旧村庄和旧城镇【住宅小区等由—市城乡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属:。地镇区制定相—关工作机制
第三十!七条 历史文化【。遗存、纪《念性建筑《及具有?地方特?色和传统风》格的建筑《物,应当以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原则进行保护—性微改造
微改【造,项目位于《全面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应当与全!面改造项目一并【申报和实施
—第三十八条 —微改造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实施
(【一)权利人自行【。改造由权利》人申报?、实施;
(二】),政府主导《改造由?镇区或市政府指【定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 实施微改造—应,。征求相关权利人的意!见,拟改造的建筑物为】单一:权利主体的取得该主!体同意;属》。。于共有的《取得全体权利人【同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取得全?体权利人同意;【属,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表决同》意
:第四十条《 在符合规划、建】。筑规范和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对面积达到10亩】及,以上的工业用地在保!留原有厂房建筑继续!使用的基础上通过】局部加建使整—宗用地建筑容—积率达到1》.5及以上的在【。竣,工,验收后对增加—。的,建筑面积按2—00元?/平方米《标准:由,市财政?。通过镇区对实施主体!进行奖?励,对改:造后用于兴办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的经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奖励标准再提【。高,20%?单个项目市财政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规模较大》的改造项《目各镇区可以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再!行,。奖励
第《四,十一:条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旧厂房《在符合建筑规范【、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和》消防、环保要求【等,前提下微改造—后可以用作以下用】途享受按原》用途使用5年的过渡!期政:策期满后可以—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
:(一)公《共服务事业教—育、医疗、体育等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公益事业【项目;
(二)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互联网+【产业、研发设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现代旅游、商务会!展、:金融服?务等;
(三)创业!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孵化器、先进制【造业用?房等
上述旧—厂,房微:改造不需办理—用地手续但》应当取得项目改造】。方案批复并》办理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二】。条 鼓励采取市镇】(区)财政预算资金!、财政奖补以—及社区(《村)集?体,、社员(《村民)、《相关权?利人等多《方筹集资金模式加大!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性整治力度—消除社区(》村)居住安》。全隐:患,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对社《区(村)自行—组织的微《改,造项:目以:及,危,旧,建筑:物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由权利人主动【进行微改造的经权】利人申请、镇—区审定市、镇区可】以,从“三旧”改造【土地出让收入中【按各自事权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鼓励镇区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组织旧村庄》微改造建设美—。丽乡村?
,第四十三条》 各镇区应当组织】指导:做好本辖区微—改,造,项目的申报每年统筹!制定微改《造年度实施计划提前!做好资?金,预,算安排及申报市【财政资金计》划负责审定、批复本!。辖区微改造》项目的改造方案及后!续跟踪监管工作经】批准的改造方—案由镇区《组织报市《“三旧”办备案
!
第四章 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第四十四条】 历史用《地是指“三旧”【改造项目内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但,已建成使用的建设用!。地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三!旧”改造项目可以申!办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一)用地面积不小!于,10亩;
(二)】以拆除重建、加建】扩建、局部拆—建、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等方式实】施改:造;
(三)20】09年12月—。31日之前影像【图上:盖建筑物投影—面积及现状上—。盖建筑物基底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均不小于3—0%:
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具体操!作指引结合省有关】。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 按照!用地行为发生—。时间在19》86年1《2,月31日之前、【198?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199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发生用地行为!的历史用地分别【按1995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并结合省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政策、19【8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落?实,处理(处罚》)后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
第四!十七条? 经完善征》收手续的历史用【地按:以,下规定?供地
(一》)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将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以工业—、仓:储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要用途改》造为住宅用途—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交由政府组织公【开出让其余情形【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供地
1.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可以协议出让给【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可以协议出让给【该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2.》集体经济组织与有】关企业合作改造的可!以协议出《让给该集体经—济组织与公开选择】。的市场主体成立的】。合作公司或者该集】体经济组织与公开选!择的合作主体约定】作为开发建设单位的!一方
(二)除【上述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将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情形以外》的历史用地改造【为住宅用途》的应当?交由政府组》织公开出让》;其他?情形可以协》议,出让给?原用地单位自—行实:施改造其中原用地】单位为一《个自然人的可以【出让给该自》。然人独资公司;【原用:。地单位为若干自【然人的可以出让给由!该若干自然人为【股东且股份比例与原!土地权利份额一【致的项目公司—
第四十八》条 “三旧”改造涉!及难以?单独出?。。具规划条件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土地按—以下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一)?涉及土?地,。征收的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不再举行听证、【办理社保审核和安排!留用地
《。(二)?单个地块不超过【3,亩且累?计不超过项》。目主体地块面—。积10%经报—批完善建设用—地和征收手续后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不限:土地用途)》;
(三)对—单个地块大于3亩】或累:。计超过项目主—体地块面积10%】且不超过《20%的可以按照】上述第(二)项规定!办理但报批材—料中:。应附带申报地—块的相关说明具体内!容包括是否符—。合“三地”定义形】状特征、单块面积、!累计面积占改—造项目主体地块用地!面积比例、是否【。可以单独出具规划条!件要点、是》否符合相关规—划、:纳入改造范》围的必要性》、社会?经济预期效益等【
第五章 鼓】励措施
第四】十九条? “三旧”改—造,项,目涉:及的立项、用地、规!划、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审批手续全!部纳入“绿色通【道”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即?收即办、《限时办结
第五十条! 建立重点连片改造!项目“一案一策【”,议事机制由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疑难会商协调解【决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十一条 —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所:需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统筹优先》保障:;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零星土—地(单地块不超过3!亩、累计不超过【总面积10》%)可以按规定申】请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规模:各镇区应《当内部调剂》、,充分保障
第—五十二?条 对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复?垦区:不宜复垦而急—需改造的“三—。旧”用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
(一)》使用省周转》规模经报《省同意使用省—建设用地周转规模】调入“三旧”改造项!目所在?的复垦区同》。时指定?同等面积的复垦地块!先行完善该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并》实,施改造;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指定复!垦地块的复》垦,后向省返还》周,转规模?或者经省同》意购买其他城市【的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节余规?模指标予以》归还:。
,(二)先承诺后【审批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先承【诺,后审批”方》式由属地镇区承【诺,通过镇内调剂方式】落实并?制定调入《调出建设用地规模】。方案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报市:“三:旧”办和城乡规【划部门?备案后?可参照?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和办理】用地、规划等有关】审批:手续
第五十三条】 受本?办法:第十四条《计算规则确定的开】发,建,设总:量限制?、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共》配套设施要求过高】。、所在片《区相关利《害人反对等因—素经测算论证不【能内部平衡改造【成本和收益的—改造项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容积率异地—转移;
(—二)改造项目所需】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由政》。府出资建设》
第五?十四:条 市财政》应当将“三旧—”改造土地出让收入!市,级分成?部分的全额》、镇区财政应—当将“?三旧”改造土地出】让收入不低于3【0%的比《例按照市、镇—区各自事权支持微改!造和“三旧”改造涉!及的历史文化—遗存、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
第五】十五条 “三旧”改!造项目免收涉企【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旧》”改造项《目的回迁安置—房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第五十】。六条 “《三旧:”改造项目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第五十七【条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优先选择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入库?范围的工矿企业棚户!区和城市危》旧房进行改造享受“!三旧”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
第五十—八条 支《持承担“三旧”改】造项目的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三旧》”改造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项目实!施主体提供金融支持!。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五十:。九条 “三旧”改】。造工作信息按以【下,规定进行公》开
(一)各镇区应!当将“三旧”标【图建库的图斑编号】、用地面积、坐【落位置等信》息和项目预备库【、年:度实施计划等—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定期更新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改造单元规—划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30日;】镇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由》镇区在?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30日
!(三)涉及收回土】地,。使用权、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对原土地权!利人进行补偿的应当!按,照审批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将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涉及【土地:征,收的应当按规定【发布公告并进—行公证
(》四)涉及协》议出让、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其【他土:地,。。使用条件等用地手】续的应当经地价【评估、集体决策批准!情况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其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后报省?国土资源部门备【案抄送市审计部门
!(五:)涉及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网上交易交》易结果按规定—进行公布
第—六十条 项目实施】改造过程中属地【镇区应当组织落实巡!查跟踪监《管重:点加强?对改造项目按照【改造方案和》。。。相关:规,划要求实施改—造、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履【行配建义务》及移交标准、落实】对原权利《人的补偿安》置,义务、实《现改造综合效益【等方面的监管
配建!的公益性设》施要与改《造项目同步建设【涉及回?。迁安置房的应—当安排在首期
第六!十一:条, 自改?造项目纳入》项目预?备库之日起一年【内除:直接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改!造以外未申报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的:由镇区将该项目从项!目预备库中剔—除
第六十二条【。 自改?造单元?规划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实【施主:体,。与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比】例低于占总面积的】95%或占总—人数的9《5%的由镇》区撤销?。该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认定文件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实!施主:体和:该项目用《地申报“三旧—”改造有关手续【
,对旧城镇改造自改】造单元?规划批准之日起【三年内?申报主?。体仍未取得》实施主体认定资格】的不再办理该—申,。报主体在该改造单】元,内相关?项目的实施主体【资格认定《手续
第六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三】旧”改造相关优惠政!策由市“三旧”办】撤销改造方案批复】文件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出让合同》或由属地镇》。区按照项目监—管协议约《定追究实施主—体,责,任
(一)超—。过改造方案》规定期?限未动工《的;
(二)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时间一年—仍,未动工的;
(三】)未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的
!在,实施改造过程中除】出让合同约》定,内,容外改造方案有局】部调:。整的需重《新,。。。。办理改?造方案审批
—第六十四《条 各镇区》应当:。对,“,三旧”?改造:各项手续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基础数据调!查材料、完善用地手!续、改造《单元规划《、,补偿安置《费用、土《地收益?。补偿、财《政资金奖补等关【键环节相关》材料要及《时归档?备查;对旧城镇【、旧村庄改造涉及】的,重大:事项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六十五条《 市政府统筹制订各!镇,区年度改造任务【对,年度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标图入库、资金投】入、连片项目推进】。进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与,镇区绩效考核及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励挂钩“三》旧”:改造工作进度由【市“三旧”》办定期通报督办【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六十六条 成—立,。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三旧”】改造工?作审议“三旧”【改造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三旧?”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统》筹组织“三旧”改造!政策:制定;
(二)统筹!编制年度“》三旧”改《造任:务;
(《三)组织审核—项,目改造?方案:;
(四)协调【处理“三旧”改造】过,程,中的问题指导—、监督“《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
(五)!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七条 各镇区对】辖区:内“三旧”改造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对辖区内》。“三旧?”改造进行统筹组织!和,协调监督
(一【),。组织协调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及五桂山!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编《制);组织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组织》编制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及五桂【山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编制调—整)
?。(二)?协调开展改造—。。意愿调查;土—地、房?屋、人?口等核查及改—造可行性等前期【研究;统筹》组,织标图入库、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资:格认定
(》三)组织监督土地前!期整备?、搬迁?补偿安置《等有关工作》组织评估和》核定有关补偿安置费!用协调解《决有关纠《纷问题
(四)组织!编制、调《整、审核、公布【项目预?备库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主体编【制项目改造方案【
(五)组织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管
(六)协调项目!推进实施的其他【。工,作
第六十八—条 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手—续、:土地确?权和登记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以及协议出让【协助镇区核查相关】土,。地房屋权《属资:料制定有关》土地配套政策—、流程指引等—
(二)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编—制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及五桂山“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组织审查【其他镇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组织部门联!审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调:整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及五桂】山控制性详》细规划制订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研究完善改!造项目容积率—。计算方法和公共【。设施配套标》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益性》设施移交规定等
(!三)市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和监督落实》财政奖励资金制定】有关财政《资金奖励、补偿操】作流程?指引配合市城—乡规划部门制定公益!性设施移《交规定等
(四)】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三旧”!改,造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三旧”】改造项目施工许可、!施工过程监管及竣】工验收监督等—
(六?。)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各:镇区“?三旧”改造涉及【的土地?房屋补偿安置等【工作统筹制定有关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指导意!见等
(七》)市税?务部门负责指导【各镇区和实施主体涉!税事:宜落实?省税:收减免政《策制定有关税收【指引和办理》流程指引等
(八】)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审查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指导涉及!。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再开发利用—工作等
(九)市法!制、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城管执【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通运输—、水务、教》育和体育、卫生【计生、金融、民政、!公共资源交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三旧”!改造工作
—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修订)!。(中府办〔》2017〕43号】)同时废止
【
附件
1.“三】旧”:改造工作流程图
】2.“三旧”改造】项目可开发建设面积!计算规定
3—.,名词解释
【
附件1—。
“三旧”改造【工作流程图
注1!.本流?。。程图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由权利人自行改【造的总?体流程概《况,图
各【改造: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流程图删《。减无关?的流程?环节;
2.】各,改造项目用地—应前置标图入—。库,。。未,前置入库的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补入库
【
:附件:2
“三旧—”改造项目可—开,发建设面积计算规定!。
?。为保障?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合理配—。置城市公益性用地促!进各类设《施建设?确保各项《目开:发,建设面?积上限?的公:开、公正、》透明:明确计算办法—。如下
一、本规定适!用于旧村《庄、旧城镇、“工改!商”以及“工—改住”类改》造项目在编制改【造单元规《划时核算项》。目总建筑面积;【“工改工”类改造】项目则按《照关于促进》。土地利用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土函〔2017〕2!23:。。2,号)及其他》相关政策、管—理要求执行
—二、“三旧》”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是指改造项目范围!。。内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之和不含独立占!。地公益性设施的建筑!。面积该数值为改【造项目策划和—单元规划前期—的上:限具体方案》还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进行评估和【审,查确定?。最终批准的容—积率
三、“—。三旧”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基础建筑】面积+?补偿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
四—、基础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为基础—建筑面积=》基准容积率×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
五、基准容积率!。是指:反映改造项目总体】建设强?度的指标参》考周边城市改造项】目审批经《验,数据结合中山城【。乡规划管理实—施情况确定基准容】积率为2.》。2
六、补偿建筑】面积是?指按照?相关:政策、技术规范【要求及地区发展诉求!在,。改造项目范围内【独立占地的公益【性用地超出》按照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所要求15%!。的,部,分进:行补偿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为补偿建】筑面积?=基准容《积率×独立占地的】公益性用地》面积(不含政策【。要求:的1:5%:公益性用地》。)
七、单元规【划对单元内》各改:造项:目的:公益性用地捆—绑实施进行整体统】。筹明确实《。施主体和时序以【确定各项目的补偿建!筑面积
八、—奖励建筑面积—是,指因公共利益—。需要对符合以—下情形的依据—“三旧?”改造有关规定【。及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等给予的建筑面!积奖励
《(一)改《造项目内除独立占地!的公益性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中,按现行控《规及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等要求落实的附建】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其建筑【面积作为奖》励建筑面积》
(:二)改造单元内实】施主体承担了—保留建(《构,)筑物的保护—、活化、修缮—和,综合:整治责任及费—。用的:历史建筑《与不可?移动:文物按保《。留建筑的建筑面积】及保留构筑》物的投影面》积之和奖励1.5】倍建筑面《积
(三《)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情形【
(四?)上述奖励建筑面】积,。之和不超《出基础建筑面积【的15%
九、【公益性用《地是:指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中确定的、可提】供给公共使用—的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等《四类:。公益性用地上述【四类用地须完成【拆除重建《并按照原控规和相关!技术规范配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其他】公益性设《施,后无偿移交政府
】十、为保障中山作为!宜居城?市的空间环境品【质,在“三旧”改—造过程中须在—上述总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基础上》按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重点对“三旧”改!造项目中各》类用地的净容积率进!行管控?。。
十一?、“三旧”改造单】元,内各:项目:的公益性《用地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必须统一以居住!。地块总建筑面积测算!规划人口按照1【20平方米》。/,户、每户3.2人】。进行核算并按—。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中“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善各!项目的公共》。设施配套
十二、】改,造项目的最》终总建筑面》积及项目最终净【地块容积率还须【在本规定计》算所得总开》发建设面积的控制下!通过单元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估、设施承载力】评估、?综合效益评估—、城市景观和—文保评估后》方可确定
—
计算方法解释说】明
一、明确项!目总建筑面》积计算范畴
本【。计算规定《中的:“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包!括基础建《筑面:积、补偿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三部分(如下图所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包括公益性用【地上各类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建筑面】积是项目实》施主体实际获—得的总建筑面积公】益性用地上》的各类公共设施建筑!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建设
《“,。三旧”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构【。成示意图
二、计算!规定:详细计算方法
【按照公式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基础建—筑面积+补偿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基准!容积率?×[项目总用地面积!+独立占地的公益性!用地面积(不含政策!要求的15%公益性!。用地)?]+奖励建筑面积】
,。如,下图:所示则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基准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的总用地面积+项】目配:套独立占地的公益性!用,地中超出政策要求配!。套1:。5%部?分的面积)+奖励建!筑面积它《还须在?计算出来的总建【筑面积基础》上通过单元》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估—、设施承载》力评:估、综合效益评估、!城市景?观和文保评估后方可!最终确定
计算方!法示意图
改造项目!毛,容积率=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用地范围的!总用:地,面积
改《造项目经营性地块】。。净,容,。积率=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可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即】经营性地块用地面】积):
其中改《造,项目经营性地—块包括商业地块和】居住地块《各地块的《容积率上限须在【总开发建设面积【的控制下按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给予核定
【
附件3
】
名:词解释
一、改!。造项目计《划方:案是指?经调查符合改造意】愿的:前提下由申》报主体编制明—确拟:改造项目范围、【面积、?土地用?途、产?业方向、实施方式】和时序以及》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和?编制:。项目改?造,方案等时间》安排:的方案
《二、项目预备库是】指属地镇区根据有】关申:报主体?所申报的改造项目经!。审查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改造意—愿等条件《项目的集《合,是制订和落实—改造单元编制计划的!重要基础是》统筹推进改造项【。目实施的《计划管理《手段之一
三、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是指经土—。地房屋等基础—数据调?查后由申《报主体对拟改—造项目参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要求编制后向】属,地镇区?申报明确改造目标、!。功能定位和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具《。体开发建《设指:标,。等内容的项目规【划方案
四、—改造单元规划—是指属?地,镇区根?据有关申报主体【所申:报的一?个或若干个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各专项规!划及有关《规划技?。。术规范要求统筹【单元内?各,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协调和明确各方!改,造目标与责任达到】或基本?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的区片规划
五、教!。育是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医—疗是指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提到各种类别的医!疗机构以及中山市中!心,血站、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机构》;,体育包括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体育公共服务设施!是指坚?持非营利和向公【众开放原则的公共体!育设施包括》竞技训练设施和【群众体?育设施?其中竞技训》练设施是指体育竞技!。和体育训练设施是由!。政府投资或政府筹】集,社会资金兴建的用】于开展竞技比赛以及!运动员训练》的体育活动场—所和设备;》群众体?育设施?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政!。府,筹集社会资金—兴建的?用于开展社会体育】。活动满足《群众进行体育锻炼】的体育活动场所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