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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建筑垃圾《、餐厨垃圾、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等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应当】有利于防止环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市,容,,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五条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 第六条 鼓励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对废旧电】池、废玻璃》等影响环境和—低价值的再生品种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积攒交售》和回收? 第七条 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着力》。。推动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发展;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饮料瓶等为突破!口在有条件的—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试点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鼓励龙【头企业推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等方式【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模—。化和组织化水平 探!索“两网”协同【发展的新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协调发展在!收集、回收、—转运分拣、处—。理等重点环节加【强,对接: 探索逆向物流建设!的新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上》游,生,产商、销售》商合作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试—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第:八条 鼓《励应用分拣加工新技!术鼓励研《。发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设备提供再生资源!。分拣加工整体解【。决方:案提高分《拣加工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第九条 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用于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的产业【发展和?研,究 第二章 规划与!网点设置《。 第:十条 市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编:。制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根据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应当遵】循便民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管理以》及保障公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原》则实:行,科学布局网点规【划布局纳入城乡【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可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布局结合】设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第十一条 市【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市环保、工商、公!。安、住建《、安监、城管—、供销社等相关单】位根据再生资源【有,关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住宅区—规,划,报建时应《当,按照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要求预留》建设社区回收点【所需场?地可以结合》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一并规划】 已建成并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的要求落【实社区回收》点所需场地;不【能,安排回收点所—需场地的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村委会)应【当和业?主,委,员会协商设立流动回!收点由?。。周边回收站派人定】。点定时回收生活性再!生资源 已建成但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以—及村改居《住宅区由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村》委会)按《照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的要求落!。实社区回收》点,。所需场?地, 城市?主要商业区由所属】辖区的居委会(村】委,会)按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安排建设—回收站点所》需场:地,不,能,安排回收站点所需】场地的所属辖区的】居委会(村委—会)应当和商户【协商设立流》动,回,。收站点负责对该地】段行政事业单—位,和商业场所的—再生资?源回收 镇》街辖区?内,设置的工业园—区由园区管理机【构按:照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安排建《设回:收,站点所需场地用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活动《 第十三《条 下列区域和【地点不?得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一】)城市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 ?(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及河流、明渠两侧】20:。0米范围《内;: (三)旅游—景点、居《民楼内; 》(,四)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公园、铁路、港口】、军事禁《区、水源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及周边距离—200米区》域; (五)危险品!储存点周边500】米以内以及高压【走廊(包括22【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15米内、50】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20米内】),; (六《)党政机《关、学校和幼儿园附!近 已经在上述区域!。和地点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应当—逐步迁?出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禁】止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区域—。和地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回收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其选址、规】模、场地建》。设和设施配备等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 ?第十五?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及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市商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市商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涉?及城乡?规划、消防、环【保、安监、住建等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及时:通报给相关的同级部!门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市,商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商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将】营业执照《、备:案,登,记证:明原件?、经营管理》制度、回收价格【表、监督《电话等悬挂或者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自,。觉接受监督 经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定期向本辖!区商务部门报告回收!的再生?。资源:种类、数量等信息 !第十九?条 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内只能对!再生资?源进行简单分类【不得从事再生—资源拆解、清洗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加工业务 再生资源!的分拣、处理—。、集散、《储存应当在按—照规划建设的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内进行并《且按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 鼓励回收站点与再!生资源分拣》交易中心直接对接支!持再生资《源经营?。者,将回收物直接交【售给分拣交易中心】或,由分拣?交易中心当日清【收,不,在回收站点储—存对:。于分拣出来的不【可回收物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严禁将分拣出来】的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投放及处置! 第:二十条? ,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跨—省转移再生资源进行!贮存、处置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申请及》审,。批,手续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它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遵守电子】废弃物、旧》货流通的有关法规】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与企业、》居民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二十二条 】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二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属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一):枪支、弹药;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各,。种危险品《及其容器以及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三)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铁路《。。、公路、石油、电】力、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消防【设施等专用》器材; (四)国】。家规定的《历,史文物; (五)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涉案—物品或?者,有,涉,案嫌疑的物品;【 (六)标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国家秘密—载,体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如文件—。、资料、书刊、【图,纸、光盘、U盘、】磁盘、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七)】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发?现上述规定禁止回收!的物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六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禁【止下:列行为 (一—)蓄:意串:通,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 (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操纵市】场为目的合伙—哄抬或压低》再生资源《的价:格; (三)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 《(,四)沿街招》揽非法占道经—营和堆放;》 (五)任意—将易发生《污染泄漏的破损废】旧电:池、电子元件—堆放和存储》在未做防渗措施的地!面; (六)其他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商务部门【是本市?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再》生资源回收》政策;引导、规范】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指,导行业自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相关领【。域的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协调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的—建设 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上?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市政府;督!促和: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将已批准《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活!动的:治,安管理对《强买:强卖、黑《恶势力介入、收购】和贩卖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整治和查处】;负责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者的备【案工:作;辖区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消》防安:。全开:展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违反工】商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处理】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督导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为回收点提供场地或!者设施 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非法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城市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涉及【经营性运输的行为】进行监督 财—政部门负责配合【商务部门研究扶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监督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有关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供销部!门负责发挥其—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和:资源优势牵》头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规范发展【规范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丰富和完善【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功】能使:其,成为综合性》服务平台;督导【系统: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做】好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引导并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全面摸查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数量、!分布、经营情况【等,建立完备的工作台账!;建立健全再—生,资源流动回》。收人:员服务管理》机制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吸纳再生!资,源流动?。回收人员(流—动回收人员与有证回!收站点实行》双向选择);按照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分类处?理等监?管要求全《面从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承》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属地管辖责任 各!镇(街道、园—区,),商务部门作为市商】务部门的授》权,机,构负:责对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备案工《作;:。依法查处未经商【务部门备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行为督?。。。促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统计工作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施监督【。。管理 居委会、村委!会应当?落实各有关》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政策做好【本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尤其加《强对学校、医—。院、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的?。监控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单—位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协同监管做好监管】信息反?。馈工:作,;建:立健全再《生资源集散》。、储存、分拣、【处理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监管机制和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不符】合网点设置》规划和建《设规范、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回收站(【点)进行规范整治】、搬迁和关闭 第三!。十条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向市商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商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本,市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登记材】料保存少于2年的】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现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屡教《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禁止收购的物品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法权益或!包庇、纵容其—违法违规经营—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市!政,设,施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不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予以整《改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