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多方式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规范—。我市: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留用!地的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和印发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41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的留用地—(以下简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第三条 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发展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性事》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领取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款的》应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民主管理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决定《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或:改善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的!由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实行依法!经营管理也可委【托村委会(或经济】联合社?)统一经《营,管理具体管理—方式由?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村委会(或经!济联合社)》自定
?第四条 》留用地?安排
(一)—征地协议签订时间在!。2016年5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发:文时间?〕,前的留用《地安排及补》偿,标准按各地原规定标!准执行
(二)【征地协议签订时间】。在2016年5【月3日(含》当日)后的留用【地安排及补偿标准】按如下规《。定执行 》
1. 江城—区(含阳江高新区】)除线性交》通工程(纳入交通】规划)、水》利、能源、》军,事、公园(征地时已!规划为公园)—等的建设项》目外征地留》用地:的安:排可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取一《。种
(1《)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2%实地留【地
(2《)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5%折算《货币进行补偿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江城—区(含阳《江高新区)线性交通!工程(纳入交—通规:划)、水利、能源】、军事、公园(征地!时已:规划为?公园)等建设项目的!征地留?用,地采取货币补偿方式!不再安排实》地留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给予折算货币!补偿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2. 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海陵》试验区?按省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留用地的】安排及补偿标—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1.《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实地留地安】置,的
:2.: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可供选—址安排留用》地的
3. —。被征地农村集体提出!的留用地选址方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乡规划在《与实施征地的当【地政府充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
(四》),留用地安置面积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包】。含,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用地面积留—用地:范围:包含的道路分摊按至!规划道路的中—线划定执行》其中2?015年《1月1日前已完成征!地工作(以完成【地块:清,表、完全收》地为准)未安置留】用地的?其相应安排的—留用:地范围含道路—分摊的?须按:完成征地时间—段各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本组织原!有集体所《有性质的留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不安排留】。用地也不折》算货币补《偿征收费用》(含报批费用)由村!集体支付
第五条】 留用地的—选址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留用地安排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执行留用地【规划用途原则上【与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一,致
(二)原—则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集体土地范围内
!(三)国土资—。源部:门、住建部门—与,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协商确定
】(四)根据》产业分类分别向规划!功能区?、城:镇社:。区集中鼓励集中连】片安:排留用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原则在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城镇社区等》统筹划定专门—用于留用地安置【。的片区对留用地实】行集中安置》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留】用地:原则上在《其规划范《围内集中选址并按】工业用地《安排
第六条 】留用地安《排折算货币补—。偿标准
(一—)线性交通工程(纳!。入交通?规,划)、?。水利、能源、军事】、公园(征地时【已,规划为公园)等建】设项目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位置:对应级?别的工业基准地价】级别价执《行
(二《)除线性交》通,工程(纳入交通规划!)、水利、能源、】军事、公《园(征地时已—。规划为公《园)等建设项—目外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1. 工!业园区范围内—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该园区的—工,业基:准地价?级别:价1.5倍执—行;2. 》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工业园区除外)】。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位置对应【级别的商业》基准:地价级别《价1.5倍执行;3!. 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工业】园区除外《)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位置?对应级别的相应规划!用途基准地价级【别价1.《5倍执行
第—七,条 留用地—应,当,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留!用地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原则!。上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留用地!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以及涉及》占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的【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
留:用地办?理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土地手续的费—用纳入征地成本由】用,地单位?承担其中征》地协议签订时—间在2016—年5月3日(含【当日)后的》(不包括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的!留,用地由政《。府无偿返拨》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视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不需缴—交征地成本(含报批!成本)不需补—缴出让金征地—协议签订时间在【。2,016?年5月3日前的江】城区(含阳江高【新区、海《陵试:验区)留用地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需?按2015年—1,2,月,3,日颁布实施的—阳江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规定的—。留用地所在区域【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缴交》土地出让金其他县】(市、区)按—各地原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 !。 留用地调整置换的!情形和原《则
(一)对于【已安排的留》。用地以及《落实留用地选址的且!未实际使用或占【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调整置换调!整置换后原留用地】需交还?政府
1. 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导致原用》地(或原选址)已不!。符合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 ?因,城乡规?划调整导致原留用地!(或原选址)用【途已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3.》 原选址地块因城】市建设?及规划调整原—因,需由政府依法—收回使用《的
4. 》凡留用地已》部分使用的除上述规!定,情形外不得调整置换!
(二)调整置换的!原,则
1. 》。调整置换的土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
—2. 原则上—。在本镇(《街,道)范围内调整置换!也可采取折算—货币:补偿:方式解决
3. 实!。。。行等值置换
第【九条 留》用地:报批
(一》)留:用,地,报批方式依法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留用地》必须在?。。申请用地时一—并上报审批或通过折!算货:币,补偿形?式同:步兑现;《征收:土地时需安排的留用!地面积少于3亩【且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延后与?其他留用地累—计合并安排的可延后!单,独办理留用地报批】手,续但最迟不》得超:过1年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可在】批准用地《后6个月内》单,独,办理留用地》的,报,批手续或折算货币】补偿同步兑现安置留!用地:。建设涉及使用林地】的依法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涉及采伐林木—的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二)留用地》报批材料留用地【与征收土地一并报批!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的留用地》安,置,方案(留用地安置方!案,应当列明留用—地选址位置、—面积和?拟安排用途》等内容)以及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留用:地安置方案的书面】证明留?用地单独《。报批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专【门作出?书面说?明,包括需安排留—用地所对应的用地】批次或项目原用【地批次或项目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时!间、留?用地比例、留用地指!标安排、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留用!地选址方案的意见、!是否经充分协商等情!况并附上用地批复及!当时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向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出的具!体书:面承诺文件或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三:)留用地位置选定】由被征地组织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选《定留:用地位置、面积报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共同确认】(市区?的留:用地:位置选?址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市住!建部门共同》确,认)
第十条— 留用《地规:划、:用地手续办理
(】一):留用地应服从城【乡,规划建设要求完成用!地报批及征地工【作后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地【时核定拟安排—。留用地的具》体位置及用地—面积函告住建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的】。。规划条件
(二)留!用地应?。服从城乡规划建【设要求市区留用地容!积率为≤2》.0超过2.—0部分要另向国土】资源:部门补?缴调整容积》率部分的出让金【其,他,县(市、区)—留用地容《积率:由各县(《市、区)根据城【乡规划需《要自定
(三)【住建部门出具—相关规划设》计条: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第?十一条 》留用地应《当以被?征地农村经济组织集!体名义进行登记严】禁分配到《村民个人
第十二】条 留用》地开发?建设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所:有性质留用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粤府令第1】00号)《实施:并按规定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交,易集体性质留—用地不能用于村民】宅基地及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
(二)国有【性质的留用地—的转:。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用!于经营?性,项目和?工业用地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审核后按规定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以招?标、拍卖、》挂牌或网上》竞价等方式进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全(【独)资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使《用留用地的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转让以无—偿返拨?方式(视同出让)取!得的国有留》用地使用权的不【需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和补】缴土地出让金除【按规定应当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外转《让所得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三)按《上述第(一)、(】二)款规定》处置留用地的—须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流转方案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15日
(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将?留用地建设为经营】。性物业并通过—经营:不动产产《权租赁形成运—营成本低、经营风】险小、经济》收益长期稳》定,的农村集体资—产,
(五)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留用—地置换物业标准【探索: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留用地置换【为,经营性物业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可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留用地》置换物业协议—约定拟?置换物业的位置、用!途、面积、交—付时间和交付标【准等内容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约定在—。。拟安置的留用地上实!施物业置《换的可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对留!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时,将置换物业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并在】土地出让后抓紧【落实留用地置—换物业协《议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开发企业等违反本规!定的责令限期纠【正并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在》本规定印发前征【地单位已《作书面承诺留用地】安排按原规定办理】的被征地单》。位可申请按原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阳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原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规定(阳—府〔2015〕2】2号)同《时废止?本,市以:前的相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依法!收回国有农》场(含华侨农场【)、:林场土地因失—地职工确有需—要安置?留,用,地的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