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多方式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规范我市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留,用地的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和,印,发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41?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的留用地(以下简】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第三》条 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发展【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性事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领取: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款的—应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民主管理】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决》定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或改】善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的由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实行依法】经营管理也可—。委托村委会(或经济!联合:社)统一经》营管理具体》管理方式由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村委】会(或经济联—合社)自定
第四】条 留用》地,。。安排
?(一)征地协议签】订时间在2016】年5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发【文时间〕前的—留用:地安排及补偿标准按!。。各地原规定标准执】行
(二)征地协议!签订时间在2016!年5月3日(含当日!),后的留用地安排及补!偿标准按如下规定】执行
》1. ?江城区(《含阳江高新区—)除线性交通工程(!纳,。入交通规划)、【水利、能源、军【事,、公园(征》。地时:已规划为公园—),等的建设项目外征】地留用地的安排【可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取一种
(1)】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2!%实地留地
(【2)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5%折算货币进】行补偿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江城—区(含阳江》高新区)《线性交通工程(纳】入交通规划)—、水利、能》源、军事、公园(】征地时已规划为公】园,)等建设项目—的征地留用地采【取货币补偿》方式不再安排—实地留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给予折算》货,币补偿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2?. :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海陵试验区按省】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留用地的安排及补偿!标,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1.《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实【地留地安置》的
2.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可供】选址安排留用—地的:
3:. 被征地农村【集体提出的》留,用,地选址?方,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乡规划在与实施征地!的当地政府充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
》(四)留用地安【置面积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包含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用地面》积留用?。地范围包含的道路分!摊,按至规划道路的中线!划定执行《其中2015年1月!。1日前?已完成征地》。工作:(以完成地块—清表、完全收地为准!)未安置留用地的】其相应安排》的留用地范围—含道路分摊》的须按完成征地【时间段?各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本组?织原有?集体所?有性质的留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不安排留用】。。地也不折算货币【补偿征收费用(含】报批费用)由—村集体支付》。
第:五条 留用地的选!址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留用地》安排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执行留!用地规?划,用途原?则上与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一致
—。(二)原则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集体土地—范围内
(三)国土!资源:部门、住建部门与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协】。商确定
(四)根】据产业分类》分别向规划功能区、!城镇社区集中—鼓励集中《连片安排留用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原则在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城镇社区等》统筹划定专门用于】留用地安置的—片,区对留用地实行集】中安置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留,用地:原则上?在其规划范围内集】中选址并按》工业用地安排
第】六条 留用地【安排折算货币补偿标!准,
(一)《线性交通工程(【。纳入:交通规划)、水利】、能源、《军事、公《园(征地时已—规划为公园)等建设!项目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位置对《应级别的工业基【准地价级别价执【行
(二)除线性交!通工程(纳入—。交,通规划)《、,水利、能源》、军:事、公?。园(征地时》已规:划为公园)》等建设项目外—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1. —工,业园区范《围内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该园区的工业】基准:地价级别价1—。.5倍?执行;2.》 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工业园区—除,外)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位置—对应级?别,的商业基准地价级】别价1.5倍执行】;3. 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工业园!区,除,外)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位置对应级别的!相应:规划用途《基,准地价级别价1.5!倍执行
第七条 】 ,留,用地应当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留用地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原则上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留《用地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以及涉及占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的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
】留用地?办理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土地手》续的费用纳入征【地成本由用地单位承!担其中征地协议签】。订时间在20—16年?5月3?日(:含当日?)后的(不包括【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的留用地由政府无偿!返拨: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视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不需:缴交:征地:成本:(含报批《成本)不需》。。补缴出让《金,征地:协议签订时间在2】01:6年5?月3:日前的江城区(【含,阳江:高新区、《海陵:试,验区)留用地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需按20!。15年12》月3:日颁布实施的—阳,江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规定的】留用地所《在区域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缴交土地出让【金,其他县(市、区)】按各:地,原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 留用—地调:。整置换的情形—和原则
(一)对】于已安排的留用【地以及落《实留用地选址—的且未实际使—用或占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调整置换《调整置换后原留用】地需:交还政?府
1.《 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导致原用【地(或原《选址:)已不符合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 《因城乡规划调整导】致原留用《。地(或?原,选址)用途已—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3. 原选址地】块因城市建设及【规划调整原因需【由政府依法收回使用!的
4?. 凡留用地已【部分使用《的,除上述规定》情形外不得调整【置,。换
:。(二)调整置换的】原则
1《. 调整《置换的土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
2. 原【则上在本镇(—街道)范围内调整】置换也可采取折算】货币补偿方》式解:决
3. 实行等值!置换
?第九条 《 留:用地报批
》(,一)留?用地报批方》式依法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留:用地:必须:在申请用地时一【并上报审批或通过折!算货币?补偿形式《同步:兑现;征收土地时】需安排的留》用地面积少》于3亩且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延后与其他》留用:地,累计合并安排的可】延后单独办理留用地!报批手续《但,最迟不得超过1【年,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可在—批准用地后6—个月内?单独办理留用地【。的,报批手续或折算【货币补偿同》步,兑现安置留》用地建设涉及使用】林地的依法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涉及采伐林木【的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二)留用地报批材】料留用?地与征收土》地一:并报批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的】留用地安《置,方案(留《用地安置方》案应当列明留—用地选?址位置、面积和【拟安排用途等—内容)以及》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留用地】安置方案的》书面:证明留?用地单独报批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专《门作出?书,面说明包括需—安排留?用地所对应的用地批!次或项目原用地批次!或,项目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时】间、:留用地比例、留用】地指标安排》、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留,用地选?址方案?的意:见、是否《经充分协《商等情况并》附上用地批复及当时!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向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出的具【体书面承诺文件或】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三)留用地》位置选定由被征【地,组织: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选定留!用地位置、面积【报,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共同》确认(市区的—留用:地位置选址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市住建《部门共同确认)【
,第十:条 ?留用地规划、—用地手续办理
【(一)留用地应【服从城乡规》划建设要求》。完成用地报批及征】地工作后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地时核定拟!安排留用地的具体】位置及用地面积函】告住:建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的规划】条件
(二)—留用地应服从城乡规!划建设要求市区【留用地?容积率为≤2.【0超:过2.0部分要另向!。国土资源部》门补缴调整容—。。积率部分的》出让金其他县(市】、区)留用》地容积率由各县(市!、区)根据城乡规划!。需要:自定
(三)住【建部门出具相—关规划?设计条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第十一—条 留《用地应当《以被征地农》。村经:济组织集体》名义进行登记严禁分!配到村民个人
第】十二条 》留用地开发建设【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所有】性质留用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粤府令第1!00号)实施并按规!定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交?易集体性质留用【地不能?用于:村民宅基地》及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
(二)国—有性质的留用—。地的转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用于经营性【项目和工业用地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审核后按规定【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以招【标、拍卖、》挂牌或网《上竞:价等方式进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全(独!。)资: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使【用留用地《的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转让以》无偿返?。拨方式(视》同出让?)取得的国有留【用,地使用权的不需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和【。。补缴土地出让金【除按规定应》当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外!转让所得《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三)【按上述第(一)、(!二)款?规定处?置留用地的须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流!转方:案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15?日
(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将》留用地建设为经营性!物业:并通过经《营不动产产权租赁】形成运营《成,本,低、经营风险小、】经济收益长期稳【定的农村《集体资产
(—五,)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留】用地置换物业标【准探索?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留用:地置换为经》营性物?业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可【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留用地《置换物?业,协议约定拟置换【物业的位置、用【。途、面积、交付时】间和交付标准—等内容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约定【在拟安置的留用地】上实:。施物业置《换的可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对留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时将【置换物业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并—在土地出让后抓紧落!实留用地置换物【业协议?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开发《企业:等违反?本规定的《责令限期纠正—并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在本规定印!发,前征地单位已作书】面承诺留用》地安排按原》规定办理的被征【地单:位可申?请按原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阳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原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规定(阳《。府〔2015—〕22号)同时废】止本市以前的相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依法收《回国有农场(含【华侨:农场)、《林场土地因失地【职,。工确有需《要安:置留用?地的: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