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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多方》式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规范我?市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留—。用地的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和:印发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41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的留用地《(以下简《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第三条  】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发展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性事《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领取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款【的应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民主!管,理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决定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或改】善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的由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实行《依法经营管理也可】委托村委《会(或经济联合社)!统一经营《管理具体管理方式由!。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村委】会,(或经?济联合?社)自定 第四条 ! 留用地《安排 (一)征地】协议:签,订时间在2016年!5,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发文时间》〕前的留用地—安排及补偿标准按】各地:原规定标准执行【 (二)《征地协议签订—时间在2《016年5月3日】(含当日)后—的留:用地:安排及补偿标准按如!下规定?执行  1. 江!城区(?含阳江高新区)【除线性交通工—程(纳入《。。交通规划)、水利、!能,。源、军?事、公园(征地时已!规划为公园》)等:的建设项目外征地】留用地的安排可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取一种 【(1)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2%实—地,留,地 (?2):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5%折【算货币进行补偿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江城区《(含阳江高新—。区)线性交通—工程(?纳入交通规》。划,)、水利《、能源、军事、公园!(,征地:时已规划为公园【)等:建设项目的征地【留用地?。采取货币补偿方式不!再安排实地留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给予折算】货,。币补:偿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2. 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海陵试—验区按省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留】用地的?安排及补偿标—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1】.,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实地留地》安置:的 2.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可供》选址安排留用地的】 3. 《被征地农村》集体提出的留用地】选址方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乡规划《在与实施征地—的当地政府充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 ,(四)留用地安置】面积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包》含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用地面积留用地范】围包含的道路—分摊按至规》划道路的中线划【定执行其中20【15年?1月1日前》已完成征地工作(】以完成地块清表【、完全收地》为准)未安置留【。。用地的其相应安【排的留用地范围含道!路分:摊的须按完成征地时!间段各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本组!织原有集体所有性质!的留: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不安排留》用地也不《折算货币补偿征收】费用(含报批—费用)由村集体支】付 第五条》  留用地的—选址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留用地安排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执行留用地》规划用途原则上【与,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一,。致 (二)原—则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集体土地范!围内 (《三):国土资源部门、住建!部门与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协商确定 (!四)根据产业—分,类分别向规划功能】区、城镇社区集中鼓!励,集中连?片安排留用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原则在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城镇社【。区,等统筹划《定专门?用于:留用地安置的片区】对留用地实行集【中安置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留用地》原则:上,在其规划《范围内集中选址并】按,。工业用地《安排 ?第六:条  留《用地安排折》算货:币,补偿标准 (—一)线性交通工【。程(纳入交通—规划)、水利、能源!、军:事、公园(征地【时已规划为公园)】等建设项目》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位置对应】级别的?工业基准地价级【。别价执行 (—二)除线性交—通工:程(纳入《交通:规划)、《水利、?能源、军事》。、公园(征地—。时,已规划为公园)【等建:设项目外《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1. 工【业园:区范围内《。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该【园区的工业基准【地价级别价1.【5,倍执行;2. 【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工业园区除—外)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位置】对应级别的》商业基准地价级别价!1,.5倍执《行;3. 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工业园区除【外)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位置对应级别的【相应规划《。用,途基:。准地:价,级别价1《.5倍执行 第【七条  留》用地:应当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留—用地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原则上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留用地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以及涉—及占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的: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 留:用地办理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土地手续的费】用纳:入征地?成本由用地单—位承担?其中征地《协议签订《时间在2016年5!月3日(《含当日)后的(【不包括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的留用地》由政府无偿返拨【。。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视: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不需缴交【征地成本《(含报?批成本)不》需,补缴出让《金征地协《议签:订时间在2》01:6年5?月3日前的江城区(!含阳江高新区、海】陵试验区)》留,用地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需?按,201?5年12月3日颁布!实,施的阳江《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规定》的留用?地,所在区域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缴交土地出让—金其他县(市—。、,区)按各《地原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  留用】地调整置《换的情?形和原则《 (一?)对于已安排的【留,用地以及落实留用地!选,址的且未《实际使?用或占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调整置换】调整:。置换后原留用—地需交还政府 1】. 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导—致原用地(或原选】址)已不符合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 】因,城乡规划调整导致原!留,用地(或原选址【)用途已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3. 】。原选址地块因—城市:建设及规划调整原因!。需由:政府依?法收回使用的 4】. :凡,留用地已部》分使:用的除上述规定情形!外,不得调整置换— (二)调整置【换的原?。则 1.《 调整置换》的土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 2. 原》则上在本镇》(,街道)范围内调整】置换也?可采取折算》货币补偿《方式解决 3. 】实行等值置换 【第九条  留—用地报?批 (一)留用地报!批方式依《法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留用地必须】。在,申请用地时一—。并上:报,审批或通《过折算货币》。补偿:形式同?。步兑现;征收土地】时需安排的》留用地面积少于3亩!且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延后【与其他?。留用地?累,计合并安排的—可延后单《独办:理留用地报批手续但!最,。。。迟,不,得超:过1年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可在批】准用地?后,6个月内单独—办理留用地的报【。批,手续或?折算货币补偿同步兑!现,安置留用地建—。设涉:及使:用林地的依法—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涉及采伐林木【的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二)留!用地报批材》料留用地与征收土地!一并:报批: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的留用地安置方案(!留用地安置方—案应当列明留—用地选址位置、面】积和:拟安排用《途等内?容)以及《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留,用地:安置方案的书面【证明留用《。地单独报批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专门作出书面说明包!括需安排《留,用,地,所对应的用地批【次或项目原用地批】。次或项目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时间、留用地比例、!留用地指标安排、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留用地选址方】案的意见、是否【经充分协商等情况】并附上用地批复及当!时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向《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出的具体书】面承诺文《件,或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三)留】用,地位置选定》由被征地组织—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选,定留用地位置、面】。。积报: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共同确认(市—区的留用地位—置选址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市,住建部门共》同确:认) 第十》条  留用地规划】、用地手续办—理 (一)留用地应!服从:城乡规划建设要【求完成用地报批及】征地工作后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地】时核:定,拟,。安排留用《地的具体位置—及,。用地面?积函告住《建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的规【划条:件 (二)》留用地应《服从:城乡规划建设—要求:市区留用《地容积率为≤2【.0超过2.0部】分要另向《国土资?源部:门,补缴调整容积率部】分的出让《金其他县(市、区】)留用地容积—率由各?县(市?、区)根据城乡规】划需要自《定 (三)住—建,部门出具《相关规?划,设计条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第十:一条  留用地应当!以被征地农村经【济组织集《体,。名义进?行登记严禁分配到】村民个人 第十二条!  留用地》。开发建设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所有性质留用—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粤府】令第100》号)实施并按规定】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交易】集体:性质留用地》。不,能用于村《民,。宅基地及《。。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 (二)—国有性质的留—用地的转《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用于经营性项【目和工?业用地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审核后按规定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以招标、—拍卖、挂牌或网【上竞价等方式进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全(独)【资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使?用,留,用地的?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转让:以无偿返拨》方,式(视同出让)取得!的国有留《用地使用权的不【需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和补缴】土地出?让金除按《规,定应当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外转让所得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三)按上述第】(一)、(二—)款规定处置留用地!的须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流》转方案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15日 (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将?留用:地建设为经营性物】。业并通?过经营不动产产【。权租赁形成运营成】。本,低、经营风险小、经!济收益长期稳定的】农,。村集体?资产: (五)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留用地【置换:物业标准探索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留用地?置换:。为经营?性物业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可】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留用地置换物业协!议,。约定拟置《换物业的位置、用途!、,面积、?交付时间《和交付?标准等?内容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约定!在拟安置的留用地】。上实施?物,业置:。换的可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对留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时将置换物】。业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并在土地出让后!抓紧落实留用—地置换物《业协议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开发:。。企业等违反本规【定的:责令限期纠正并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在本规定印!发前征?地单位已作书面【。承诺留用地安—排按原规定》办理的被征地单位可!申请按?原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阳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原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规】。定(阳?府〔2015〕【。22号?)同时废止本—市以前的《相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依【法收回国《有农场?(含华侨农》场)、?林场土地因失地职】工确有需要》安置留?。用地:的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