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实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执—。行省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 :。 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实施《监督:检查;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市、县(】。。区):。交,通,、水利?(水务)《、,林业、农业》、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政监督部门【)已依法设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可》以依法?委,托其具体实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等事项
—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 监察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
, , 第六条 》市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根【据,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在招标、投标【、质:量、安全、造价【控制等方《面诚信情况定期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用】记录
《 建设单位可【以对承接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履约情况评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对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进行记—录,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市公共?资源中心《应,。对进场交易》的代理机构、交易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管【理和评价 》
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总体要》求调整招标文—件备案方式》由审查性《备案调整为告知性】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执法 —。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合!法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和:见证服务建立计算机!交易网络信》息系统保存场内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文《字、音像、电子【资料备查为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
】第九条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我省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加》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建》设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全部环节逐步!实行网上《办理推行《实时:在线监?督和逐步探索远程电!子评标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对【招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等?环节公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五个县分中心【使用统一的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实现全【市工程交《易信息统一发布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主体—诚信库统一管—理CA?与电子印章及接口标!。准规范统一建设各县!。分中心的工》。程交:易项目?依托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实,现,统一联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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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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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招标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 除特?殊性:工程可以采用—资格:预审:外其他工程的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货物、服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由招标人确定!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按前》款执行?
第十一【条, 采:用资格预审》的施工招标项目可】以采用合格制或者择!优制每个标段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多于!12:个的可以《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择优不—少于12个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第十二?条 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仅限于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专《职安全人员培训考】核资格?、工程业绩五方面】招标人对《投标人设置》工,程业绩?要求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第十】三条: ,对,于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可以对工程业】绩设置1个》指标要求《或者设置多个指标要!求但仅需《满足其中之一即【可对于?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资质等级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 【
, 上述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等方【面有:关造:价、面积、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的指标的】。2/3
【法律、法规》、规章?等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四条 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提出超出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招标人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对资:格条:件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并通:过
》第,十,五条 采《用资格后审的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不得采用《先,报名、集中组织【答疑、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等方式《在接收投标文件前收!。。集,投,。标人的信息
【 :第十六条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载!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具体:情形、?原,因,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结果及资格审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第:三章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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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法编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并对其合】理合法性《负责招标人应当安排!充足的时间接受投标!。人的疑问并》全面、?清晰:、实:质性地回答疑问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参照市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编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人提!出与:示范文本不》一致:。条款的应当》作特别说明并—告知行政监督部门;!无相适应示范文本】的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法自】行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应当与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市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接受招标人、!投标人对示范文本的!咨询
—招标人?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后3日》内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将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送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第】十八: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一)提高资】质等级、《缩小资质类别范围】。、同时?设置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要求以!。及其他不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设置资质要求的;! ,
(二)在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中要求总承【。包投标人确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
(三)除【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外资?格条件要求》2个以上《资质: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
(四)除【主体结构相连无法分!割施工的项目外将不!同总:承,。包,。资质类别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捆绑招标并在】合格条件中》设置两个施》工总承包资质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否《。决性条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如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并依法!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否决性条《款应当意思表—。示明确、易于判断不!得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 【
第二》十条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公布?及备案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按—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情形向招标人依法】。提出
》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设立成本!。警示价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价时参考!招,标人应当《将成本警示价—与最高投《标限价一并报—送行政?监督部门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将应【当由:1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肢解成若干工程招!标
依法【发包专业承包工程】的可以按资质类别划!分分:别进:行招标?。并按实际情况划分】标段确因工程管理需!要,招标人可以将需交叉!施工的3个以下资】质类别的工》程纳入1个标段招标!但应当保证有1【2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否则视为排—斥,潜在投标人
【 :。第二十三《条 属?于投标?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者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可以引用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引用【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名称前【应当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引用的货—物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在市场上应当!具有可?选择性
》 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应当按规定】选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绿《色环保?的材料、设备—和器具鼓《励使用循环经济【产品
》 第二?十四条 《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已取得相关文件】并落实了项目资金】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可以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
— :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已批复的估算或者!概算中对应项—。。目的金额《。不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依—法确定 《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根据已?取,得的审批文件能够确!定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造价的可以先行!开,展招标工作;—待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开标根据审批!文件需修改》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应】。当依法顺延》。若最终审批文件涉及!改变投标人合格条件!的应当重新招标【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答《复资格审查及评标】异议时?应当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是否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规定做出明确答【复招:标人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调查时应《。当对投诉或》者调查提《出的问?题一一对应》作出明确答》。复
》第四章 评》标方法
》 :第,二十七条 货【物招标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有关规定
! 第:二十八条 》工程监理或者其他】服务招?标可以?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优先随《机入围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以》及经市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其?他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投标《人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业绩、信誉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监理【方案或?者,服务:方案的优劣投—标报价等《
: :第二十九条 工【程施工?招标可以《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优先随机入围【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以及经市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其他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投标人业!绩、信誉、技术创新!、,诚,信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业绩、信誉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技术?方案的优劣投—标报价等;》技,术评:审内:容原则上包》含施工方案》、绿色施工、—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状况、!专业劳务队伍—等;价格《权重:不少于60》%招标人《可,以将项目负责人答辩!作为:评审内容 》
第三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应!当突出方案比选【可以采用《设,计,方案记名《投票法?、综合评估法—等评标办法可—以通过异地评标、引!入外地高水平—专家等方式提高【评标质量设》。计方案标书应当采】用暗:标形式评审内—容原则上包含绿【色节能相关内—容
勘察、】施工图设《。。计单:独招标的可以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优先随机入围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审内—容包括投标》人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业绩及信誉—团,队,。勘察:。或者设计能》。。力对项目的解读【和设计构思服—务方案优劣》投标报价等》
第三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招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内容—应当包括设计标部】分和施工标部—分等:评审内?容,原则上包含绿色【节能、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能:。。力、:技术:。经济合理性》指标投标人》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业《。绩,。及信:誉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状况、【专业劳务队》伍等方案设计—阶段开始招标的设】计,标部分的《评标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三十条执行 !
?第三十二条》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并带【有融资性质的项目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及综合《评估:法也可以《与工:程总承包、设—计或者施工同标段招!标 :
第《三十:三条 市《行政监督部门—可,以结合?不同类别招标项目的!特点制定和》推荐使用各类—。招标项目的具体【。评标因?素、技术《标评分细则》、比例构《成和示范文本
! ,第三十四条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市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流程和评标方】法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数据电》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存档
】 第五章 投标、!。评标和中标 —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在:行政监督部门建立】的信用平台上自主】申报信用信》。息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应当及时!更新维?护避免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维护导致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企业信誉】、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来源《于,行政:监督:部门信用平》台的评审信》。息以投标人在该平台!上,。申报并公《示的相关信息为准】但投标人申报虚假】信息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评标专家库统一使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第三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第三十八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2人以上认】为,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需考虑投标人澄!清,、说明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 第六章 信用】和标后管理
【 :
第四十条】 市行政《监督部门建立的【企业诚信库应当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施对接》建立统?一的企业诚信库档案!
: :。市行政监督部门【可以组织招标、质】量、安全、造—价监督机构、招【标人:和其:他市场主体按照自身!的管理目标建立各自!的管理评价》或者:履约评价制度—对投标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工程变更的管理【。水平、履约能力、投!标签约过《程,中诚信状况、市场】占有:率,、纳税、承接—工程获奖《、不良行为记录、】工程新技《术(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与绿色环》保技术)应用、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履约能力等—情况通过综》合评分或者排名【的方式实施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定期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第四十一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评标专【家,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
第四十二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下列不良行为或【者不规范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程序形成不】良,行为或者不规范【行为记录记》入信:用档案并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告
(一【。),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
(《二)导致发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正》。当,竞争、侵害交易【各方权益等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 (四)未》按,合同履?约、拖欠工》程款、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等,。引发群体事件—的行为;《
(五)其他!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
【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有不良?行为: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期间发现企业登】记信:息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不良行为【且未完成《整改的信用平台将不!提供该企业的投标】信息直至整改结【束 :
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记录【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投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和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专家考核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三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订立合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范围、质量—。安全要求、工期、】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变更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担合同—管,理责任的施工单【位与其他施工单【位的权利义务—、验收与结》算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处理?争议时应当以备案】的合同为《依,据
招标人】有证据证明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有证据证—明招标人不履—行合:。同或者?。拖欠工程款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备
— 第四十《四条 鼓励在合【同中约定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及,中标人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价的10》%
鼓—励推行?工程保险制度防范】和降低工《程风险
【第,四十五?条 对于招标—。失败后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按规定】。。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不接受本项目招标!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或者承!接项目
》 第四十》六条 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和责任—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
第四十—七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
第四十—八条 优》化开评标监督方式由!现,场监督?方式调整为通过信息!化平台实行》。电子化监督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各级—行政主管、监察部门!可逐步运用大数【据手段登《录电子监督支撑系统!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实《现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自动预》。警
》第四十九条 —最高投标限价—应当:按相关规定编—制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监管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考《核限价编制企业【和限价编制》。。专业:人员的?依据
《 :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及材料!供应商应当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造,价管理工作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造价信息
! 第五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制止或者》要求整改《。整改期间可以暂停其!招标投标活动—
? (一)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招标投标!程序:、规则的;
【 , ,。(三)接到对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投诉的;《
? (四)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群体】性事件不及时制【止,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无法挽回损失的;! ,
(五》)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或者诚》实信用原则的
!
第—八章 附 则
!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办法所称》“,资格后?审”是指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本办法所称—“特殊性《工程”?是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查〔2014〕【。181号)中所列】工程以及行政监督】部门公布的特殊性】工程
本办法!所称“类似工程”】是指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等: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当】采用:的资:质类:别与招标项目应当】采用的资《质类:别,相同的?工程对于《市政公用工程招标项!目所设“类似工【程”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类型细《化至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
本办法】所称:“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拒绝受理或者】作无效标以及—不合格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
本!办法所称“》成本警?示价”是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相关造价规定、!造价信息及管—理经验测算得出【的招标项《目的预计成本—若投标报《价低于此价格则【投标人?低于成本竞价—的可能性《将增大
本办!法,中“日?”指自然日
】 本办法《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中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本市以往—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交通、水利(水!务)、林业、—农,业、园林等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使用集体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