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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实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执行》省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实施】监督检查;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市、县《(区)交通、—水利(?水务:)、林业、农—业、: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政监【。督部门)已依—法设: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可以【依法委托其具—体实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等事项】  ?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六!条 市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根据—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在—招标、投标、质量、!安,全、造价控》制等:方面诚信情况—定期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用记录   【建设:单位可以对承—。接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履约情况评【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对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进行【记录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市公共!资源中心应对进场交!易,的代理机《构、交易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管—理,和评价 《   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总体》要求调整招标文【件备案方式》。由审查性备》案调整为告知—性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执法  !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合法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和见证》服,务建立计算》机,交易网络信》息系统保存场内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文!字、音像、电子资】料备查为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   第!九条: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我省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加,。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建设《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全部环节—逐步实?行网上办理推行【实时在线监督和逐步!探索:远程电子评》标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对招!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等环节公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五》个县分?。中心使用统一—的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实现全市!工程交易信》息统一?。发,布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主体:诚信库统《一管:理CA与电子印章】及,接口标准《规范统一建设—各县:分中:心的工程交易—项目:依托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实现统一联》动管理   【   《第,二章: 资:格审:。查, :。   《  第十条 招【标,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除特殊性工程可以】采,用资格预《审外其他工程的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货物、服】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由【招标人确定》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按前》款执行  — 第:十一条 采用资格】预审的施工招标项目!可以采用合格制或者!择优:制每个?标段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多于12个的可】以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择优不—少于12个》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   第十》二条 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仅限【于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专职安》全人员培训》考,核资格?、工程业绩》五方面招标》人对投标人设置工】程业:绩要求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第】十三条 对于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可以】对,工程业绩设置1个指!标,要求或者设置多个】指标要求但》仅需满足其中之【一即可?对,于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资》质等:级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 —  :。 上述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等?方面有关造》价、面积、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的指【标的2/3 —   法《律、法规、规章【等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四条 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提出【超出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招标人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对—资格条件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并通】过   第十【五条: 采用资格后—。审的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不得采用先】报名、集中组织【答疑、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等方式在接—收投标文件前收【。集投标人的信息【   第》十六条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载】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具体:。情,形、原因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结果及资格审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第三章 招— 标 ?     —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法编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并《对其:合理合法《性,负责招标人》应当:安排充足的时间接受!投标人的疑问并全面!、清:晰、实?质,性地回答《。疑问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参】照市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编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人提出与示范—文本不一致条—款的应当作特别说】明并告知《行政监?督部门;无相—适应示范文》本的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法?自行: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应:当与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 , ,。。市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接受招—标人、投标人对示范!文本的咨询   !。招标人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后3日内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将】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送《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第【十八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一)提》高资质等级、—缩小:资质类别《范围、同时》设置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要求以及其】他不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设置资质要求【。的;  》 (二)《在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中要求》总承包?投标人确《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三)除?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外资格【条件要求2》。个以上资质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四【)除主体结》。构相连无法分割【。施工的?项目:外将不?同总承包资质类别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捆:绑招标并在合格条】件,中,设,置两个施工总承包资!质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否决:性条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如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并依】法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否—决性条款应当—意思表示明》确、易于判断不【得,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   第二十【条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公《布及备案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按!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情形向招标!人依法提出 【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设立成本警示价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价时参考招标【人应当将成本—警示价与最高投【标限价一《并报送行政监—。督部门并公布 【。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将应当由!1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肢解成若《干工程招标 【  依法发包专业承!包,工程的可《以,。。按资质类别划分分】别进行招标》并按实际情况划分标!段确因工程管理需】要,招标:人可以将需交叉施工!的3个?以下资质类》别的:工程纳入1个标段】招标但应当保证有1!2,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否】则视为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三《条 属于投标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者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可】以引用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引用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名称前应当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引用的》货物: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在》市场上应《当具有可选》择性:   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应当按规定选【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绿色环保的—材,料、设?备,和器:具鼓励使《用,。。循,环经济产品 【  第二十四条【 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已?。取得相关文》件,并落实了项目—资金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可《以,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 【   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已批】复的估?算或者概算中对应项!目,的金额不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依法确定  !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根》据已:取得的审批文件能够!确定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造价的可以】先,。行开展招《标工作;待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开标:根据审批文件需【。修改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应当!依法:顺延若最终审批【文件:涉及改?变投标人合格条件的!应当重新招标  !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答复资格审查—及评标异《。议,时应当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是否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规!定做出明确答复【招标人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调查时》应当:对投诉或者调查提出!。。的问:题一一对应作出明】确答复 》  第四《章, 评:标方法 《  : 第二?十七条  货物招标!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工》程监理或者其—他服务?招,标可以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优先随机入围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以及经市《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其他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投标人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业绩、信誉【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监理方【案或者服务方案【的优:劣,投标报价等   !。第二十九条 工程】施工:招,标可:以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优先随机入】围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以及经市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其【他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投标人业绩、信【誉、技术《创新、?诚信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业绩】、信誉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技术方?案,的优劣投标报—价,等;技术评审—内容原?则上包含施工方案】、绿色施《工,、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状况:、专业劳务队伍【等;价格《权,重不少于60%招】标人可以将项目负】责人答辩《。作为评?审内容   第】三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应当突出!方,案比选可《以采用设计》方案记名投票法【、综合评估》法等评标《办法可?以通:过异:地评标、《引入外地高水平【专家等方《。式提高?评标质量设计方【案标书应当采—用暗标形式评—审内容原则上包含】绿色节能相关内容 !   勘察、施【工图设计《单独招?标的可以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优先随机入围】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审《内,容包括投标人—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业绩—及信誉?。团队勘察或者设【。计能力对《项目的解读和设【计构思服务方案优劣!投标报价等   !。第三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招【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内容应当包】。括设计标部》分和施工标部分【等评审内容原则上包!含绿色节能、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能力、技》术经济合《理性指标投标人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业绩及信誉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状况、专》业劳务队伍等方案设!。计阶段?开始招标的设计标部!分的评标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三十【条执行   第三!十,二条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并带有融资—性质的项目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及综合评估法—也可以与工程总【承包、设计或者【施工:同标段招标 【。  第三《十三:条 :市行政?监督部门可以结合不!同类别招标》项目的特点制定和推!荐,使用各类招标—项,目的:具体评标《因素、技术标评分细!则、比例构成和示范!。文,本   第三十】四条: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市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流【。程和评标方》法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数据电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存档    !   第五章 【投标、评标》和中标 《  :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在行政监督部门建】立的信用平》台,上自主申报信用【信息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应,当及时更新维护避免!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维】护导致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企业信誉、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来源于行—政监:督部门信用》平台的评审信—息以:投标人在该平台上】申报:并公示的相关信【息为:准但投标人》申报虚假信息—。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评标专家—库统一使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 第:三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 ,第三十?八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2人【以上认为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需考虑投标人澄!清,、说明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第六章 信用!。和标后管理   !。。 ,   第《四,十条 市行政监【督部门建立》的企业诚信》库应当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施对接建立!统一的?企业诚信库档—案   》市行政监督部—门可以组织招标【、质量、安全—、造价监《督,机构、招标人和其】他市场主体按—照,自身:的管:。理,目,标建立各自的管理评!价或者履约评—价制度对投标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工》程变更的管理—水平、履约》能力、投标签约过程!中诚信状况、市【场占有率、》纳税、承接工程【。获奖、不良行为记】录、工程《新技术(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与绿?色环保技术)—应用:、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履?约能力等情况通【过综合?评,分或者排名的方【式实:施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定期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第—四十一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评标专家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第四十二!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下列不良行为!或者不?规范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程序:形成不?良行为或者不—规范:行为记录记入信用档!案,并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告》   (一)【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二)】导,致发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正当竞争—。、侵害交易各方权益!等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未按合同履约、拖!欠工程款、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等:引发群体事》件的行为; —   ?(五)?。其他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有不良》行为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期—间发现?企业登记信息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不良行为【且未完成整改的信用!平台:。将,不提供该企业的投标!信息:直至整改结》。束 ?  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记录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投?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和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专家【考核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   第四十—三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订立—合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范—围、质?量安全要求、—工期:、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变更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担合同!管理责?任,的施工单位与其【他施工单《位的权?利义务、验收与【结算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处理争议【时应当?以备案的合》同为依据   招!标人有证据》证,明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有证据证【明招标人不》履行合同或者拖欠工!程款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备 》   ?第四十四条 鼓【励在合同中约定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及中标人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价:。。的10%  【。 鼓励推行》工,程保险制度防—。范和降低工程风【险 ?  第四十五—条 对?于招标失《败后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按规定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不接—受本项目《招标: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或者承接》项目   第四】十六条 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和责任?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第四十七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优化开》评标监督方》式由现场监督方式】调整:为通过?信息化平台实行电子!化,监督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各级行政主管—、,监察部?门可逐步《运,用大数据手段登录电!子监督支撑》系统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实现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自动】预警   —第四十九条 最【高投标限价应当按】相,关规定编制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监管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考核!限价编制企》业和限价编制专业人!员的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及材料【供,应商应当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造价管—理工作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造价信!息 ?  第五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制止》或者要求整改整改】期,间可以暂停其招标】投标活动   】。(一)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招标投标程序、【规则的;   (!三)接到《对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投诉的;   (!四)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群体】性事:件不及时《制止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无—法挽回?损失的;   (!。五)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或者诚实信用原则!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  本办法》所称“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办法所称【“资格后审”—是指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本办法《所称“特殊性—工程”是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查〔2014〕【181号)中所列】工程以及行政监【督部门公布的—特殊性工程 —   本办法所称】。“类似工程”是指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等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当【采用的资质类别与招!标项目应当采用【的资质类别》相,同的工?程对于市政》公用工程招标项目】所,设“类?似,工程:”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类型】。细化:至,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 《   本办法所称“!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拒绝受理或—者作无效标以—及不合格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 !   本办法—所称“?成本警示价》”是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相关】造价规定、造价信】息及管?。理经验测算得—。出,的招标项目的—预计成本若投—标报:价低于此价》格则投标人低于【。成本竞价的可能【。性将:增大:   本办法【中“日”《指,自然日  — 本办法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中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本市以往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 交通?、水利?(水务)、林—。业、农?业、园?林等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使!用集体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