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实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执行省!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实:施监督检查;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市、【县(区)交通、水利!(,水务)、《林业、农业、—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政监督部—门)已依法设—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可以依》。法委托其《具体实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等事项
【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 第六条 市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根据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在招标、投!标、质量、安全【、造价控《制等:方面诚信情况定【期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用记录?
? 建设?单位可以《对承接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履约情【况评价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对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进行《记,录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市公共资源中心【应,对进场交《易,的代理?机,构、交易《。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管理和评价 !
第七条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总!体要求调整招标文件!备案方?式由审查《。性备案调整为告知性!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执【法
第八条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合法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和见证服务!。建立计算机交—易网络信息》系统:保存场内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文字、音》像,、电子资料备—查为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 —
, 第九条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我省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加】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建设】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全部环节!逐步实行网上办【理推行实时在线监督!和逐步探索远程【电子评标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对招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等—环节公?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五个?。县分中?心使用统一的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实现全市工!程交易信息统一【发布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主?体,诚信库统一管理C】A与电子印章及【接口标准规范统一】建设各县分中心的】工程交易项目依托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实现统一联【动,管理
! ,第,二章 ?资格审查
】
第十条【 招标?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除特殊性】工程可以采》用资格预审外—其他工程的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货,物、服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由招标】人确定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按前》款执行 《
?第十一条 采用资格!预,审的:施工招标项目—可以采用合格—制或:者择优制每》。。个,标段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多于12个的可!以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择优不少于1—。2个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
第十二条 】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仅!限于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专职?安全人员培训考核资!格、工程业》绩五方面招》标人对投标人设置】工程业绩《要求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 第十三条— 对于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可以对工》。程业绩设置1个指】标,要,求或者设《置多:个指标要求但仅需满!足其:中之一即《。可对于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资《质等级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
【 上述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等方面有—关造价、面积、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的】指标的2/3—。
法》。律、:法规、规章等—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提出《超出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招【标人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对资格【条件: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并】通过:
?。 第十五条 采用资!格后审的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不得采?用先报名、》集中组织答疑、【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等方式在!接收投?标,文件前收集投—标人的信息
【 第十六条—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载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具体情《形、原因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结:果及资格审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第《三章 招《 ,标
—。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法编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并》对其合理《合法性负《责招标人应当安【排充足的《时间接?受,投标人的疑》问并:全面:。、清晰、实质性地回!答疑问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参照市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编【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人《提出与示范文本不一!致条款的应当—作特别说明》并告知行政监—督部门;无相适【应示范文《本的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法:自,。行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应当与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 市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接受招标人、投】标人对示范文本【的咨询
招】标人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后3日内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将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送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第十八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一)提高资!质等级、缩小资质】。类别范围、同时【设置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要求以!及其他不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设置资质!要求的;
— (二)》在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中要求总承包—投标人确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 (三)除》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外资格条【件要求2个以上资】质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四!)除主体结构相连】无法分割施工的【项目外将不同总承包!资质类别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捆绑!招标并在合格—条件:中设置两《个,施工总承包资—质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否决》性,条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如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并依法《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 , 否决性条款应【当意思?表示:明确、易于判—断不得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
!第二:。十,条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公?布及备案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按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情形向招标!人,依法:提出
》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设立【成本警?示价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价时参考招标!人应当将成本—警示:价与最?高投标限《价一并报送行政【监督:部门并公布
【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将应当由《1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肢解成—若干工程招标—
依》法发包专业承包工程!的可以?。。按资质类别划分分】别进行招标并按【实际情况划分标段确!因工程管《理需要?招标人?可以将需交叉施工】的3个以下资质类别!。的工程纳入1个【标段招标但》应当保证《有,12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否则视为排】斥潜在投标人
! 第二十《三条 属于》投标: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者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可以引!用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引用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名称:前应当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引用《的货物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在市场上应当具有可!选择性
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应当【按规:定选: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绿色环保的—。材料、设备和器具】鼓励使用循》环经济产品
【 第?二十四条 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已取得!相关文件并》落,实了项目资》金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可以!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已批复的估算【或者:概算中对应》项,目的金?额不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依法!确定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根据》已取得的审批文件】能够确定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造价的—。可以先行开》展招标工《。作;待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开标根据》审批文件需修改【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应:当,依法顺延若最终审批!文件涉及改变投【标人合格条》。件的应当重新招标 !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答复资格】审查及评标异议时】应,当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是否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规定】做出明确答复招标】人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调查时应》当对投诉或者调【查,提出的问《题一一对应作出【明确答复
【 第四章《 ,评标方法
— 第二十》七条 货物招【标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工程监理或者其!他服务招标可以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优先随【机入围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以及经】。市,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其他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投标人—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业,绩、信誉《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监理《。方案:或,者服:务方案的优劣—投标:报价等
第二!十九条 工程施工】招标可?以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优先随机入围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以及经市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其他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投标人】。业绩、信《誉,、技:术创新、诚信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业绩、—信誉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技术方案的优劣!投标报?价等;技术评审内容!原则上包含施—工方案、绿色施工、!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状况、专业】劳务:队伍等;《价格权重不少于【60%招标人—可以将项目负—责人答?辩作:为评审内容
【 第三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应当突》出方案比选可以采用!设计方案记名投票】法、综合评估法等评!标办法可以通过异地!评标、引入外地高】水平专家等方式提】高评:标质量设计》方案标书应当—采用暗标形》式评审内容原—则,上包含绿《色节能相关》内,容
》勘察、施工》图设计单独招标【的可以?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优先随机入围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审内容包括投!标人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业绩及信!誉团队勘察或者【。设计:能力:对项目的解》读和设计构思服务方!案,优劣投标《报,价等
第【三,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招!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内容应当!包括设计标》部,分和施工标部分等】评审内容原》则上包?含绿色节能、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能力、】。技术经济合理—性指标投标人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业绩及《。信,誉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状况、专业劳】务队:。伍等:方,案设计阶段开始招标!的设:计标:部分的?评标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三十条执—行
? , ,第三十二条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并带有【融资性质的项—目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及:综合评估《法也:可以与工程总承包】。、设计或者施工【同标段招《标
? 第?。。三十三条《 市行政监督部门可!以结合不同》类,别招标项目的特【点制定和推荐使用各!类招标项目的具【体评标?因素:、技术标评分细则】、比例构成和—示范文本 》
第三十—四条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市》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流程和【评标方?。。。法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数据电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存【档
】。 第五章《。 投标、《评标和中《标
? ,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在】行政监督部》。门建立的信用平台】上自主申报信—用信息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应当及】时更:新维护避免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维护》导致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企【业信誉?、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来:源于行政监督部门】信,用平台的《评审信?息以投标人在该平台!上申报并公示—的相关信息为准但】投标人申《报虚假信息》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评标专家库统一使】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第三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第—三十八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2人】以上认为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需考?虑投标人澄清、说明!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第六章》 信用和标后管理】
《 ,
, 第四十条 【。市行政监督部门建立!的企:业诚信库应当—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施:对接:建,立统一的企业诚【信库档案《
市》行政监督《部门可?以组织招标、质【量、安?全、造?价监督?机构、招标人和其】。他市场主体》按照:自身的管《理目标建立各—自的管理评价—或者履约评》价制度对投》标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工程变更—。。的管理水平、履【约能力、《投标签约过程中【诚信状况、市场【占有率、纳》税、承接工程获奖】、不良行为记录【、工程新技术(【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与绿色环保技术)应!用,、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履约能?力等情?况通过综合评—分或者排名的—方式实?施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定期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第四十一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评—标专家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 第:四十二?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下—列不良行《为,或者不规范》。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程序形成不良行为或!。。者不规范行为记录记!入信用档案并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告
】 (?一)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 ,(二:)导:致发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行为;
! (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正当竞【。争、侵害《交易各方《权益等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 (四)未—。按合同履《约,、拖欠?工程款、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等】引发群体事》件,的行为;
(!五)其他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有不良行!为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期,间,发现:企业登记信息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不良行!为且未完成整改的信!用平台将不提供该】企业的投标信息直】至整改结《束
? :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记录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投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和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专家?。考核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 第四十三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订立合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范围、》质量安?全要求、工》期、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变:更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担合同】管理责?任的施工单位与其他!施工单位的》。权利:义,务,、验收与结算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
?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处—理争议时应当以备案!的合同为《依据
—招标人有《证据证明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有证?据证明招标人不【履,行合同或者》。拖欠工程款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备!
第四十【四条 鼓《。励在合同《中约定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及中标!。人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价的1—0,% :
鼓《励推行工程》保,险制度防《范和降低工程—风险 ?
第《四十五条 对于【招标失败后》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按:。规定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不接受本项目招】标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或者承《接,项,目
第—四十六条 》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和责任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
?第,四十七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 第四十八条 !优化:开评:标监督方式由—现场监督方》式调整为通过信息】化平台?实行电子《化监督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各级行政】主管、监察部门【可,。逐,步运用大数据手段】登录:电子监督支撑—系统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实【现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自动】预警
第四】十九条 《最,高投标限价应当【按相关规定编—制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监管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考核》限价编?制企业和限》价,编制:专业人员的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及《材料供应商应当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造!价,。。管理工?作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造价】信息 ?
第《五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制!止或者要求》整改整改期间可以】暂停其招标投标【活动: ,
(一》)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招标投标【程,序、规则的;
! (:三)接到对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投诉的【。;
(四)】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群体性事件不】及时制止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无法挽回损失【的,;
? (五)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或者诚实信【用原则?的
?
第【八,章 附 则 —
?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
本办法所称】“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办法《所称“资格后审”】是指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本办法所》称“特殊性工程”是!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查〔20【1,4〕181》号,)中所列工程—以及行政监》督部门公布》的特殊性工程 【
本办法所称】“类似工程”是指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等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当采用?的资:质类别与《招标项目应当采用的!资质类别《。相同的工《程对于市政》公用工程招标项目所!设“类似工》程”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类型细—化至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
本【办法所称“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拒—绝受:理或者作无》效标以?及不合格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
—本,办法所称“成—。。本,警,示价”是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相关造价规—定、造价《信息及管《理经验?测算:得出的?招标项目的预计【成本若投标报—价低于?此价格则投标人【低于成本竞价的【可能性将增大 【
: 本办法中“—日,”,指,自然日
— 本办法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中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本!。市以往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交通、水利【。(水:务)、?林业、农业、园【林等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使用集】体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