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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处《置市区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依法?处置闲置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关于!加强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管理的通知(粤府[!1998]7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市区范】围内处置《。。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区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闲:。置土地的认定—本实施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非】农,。。业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或者!虽已动工开发建设但!投资:额或者开发建—设总面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批准文件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三)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四《)土地平整或“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道路和地面平!整)工程完成后中止!建设:。满1年的《; (五)城区范围!。内房:屋拆迁公告公布之后!其土地使《用者未按公告规定时!间,实施:拆迁工作《满1年的;或地【上,建筑物已拆平—(含部分拆平)【、具备项目》开工条件后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闲置土地的!。清理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闲置土地的检—查清理在地籍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的!基础上查《。清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等情况—现场勘?察取:。证予以认定逐宗造】册,登记建立闲置土地宗!地档案绘制》。闲置:土地:分布现状图》建立工?。作台帐监督跟—踪其利用的情况 第!六,条,  闲置土地处【。置的一般程序市国】土资:源部门在清》理的基础上按下列程!序处置闲置土—地 (一)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向土:地使用者《发出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并通报?同级:发改、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 !(二)闲置土地使用!。者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向国土资源—部门如实报告土【地闲置情况提供该宗!用地的有关资料及基!本,情况:(包括该宗地的【范围、面积》、闲置时间及闲【置原因)并接—。受调查也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闲置?土地处置申请 (三!)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土地使用》者的处置申请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审核确认闲置土!地并:决定采取的处—置方式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依】照,关于加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管理的通!知(粤府[》199?8]72号》〕和市政府[199!9]34号文—件的规定《从闲置土地确—认之:日起由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收费标准向闲置土!地使用?者征收土地闲置费 !土地闲置费的—收费标准分为—三个层次《属房:地产开发用地按一】年该用地出》让,价(划拨地按所在】地的:基准地价)13% !的,。标准计收;》属一般建设用地按】。一年该用地原用地】价8%计收;属基】。础,设施用地按一—。年该用地原用地【价3%计收 土地使!用者应按土地闲【置费征收通》知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闲置费逾期不缴纳】的由:征收部门按日加收】应缴土地闲置—费,总额:3‰:的滞纳?金超过土地闲—置费:。征收通知规定—的期限1个月—。仍拒不?缴纳土地《闲置费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闲》置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行征收《和管理 第八条 】 闲置土地处置【方式 (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的行为造成动工(动!迁,)建设迟《延的或者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等特:殊情况致使》。土地闲置《的以外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或?用地批?准文件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 2—、出让合同未约定或!批准用地文》件未规定《动工建设日期的以】出让合同生效之【。日或批准《用地:文件下发之日起满1!。年为动工建设日期】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 3、虽经市政】府,批准延?长开发建《设期但?延长期满后仍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4、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依法可《无偿收回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法无偿收回闲—置土地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置 :1,、立:案认定事实 2、被!无偿收回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者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3、由国土资!源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收回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二)《对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等【特殊情况致使—土地闲置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如下】方式予以处置 【1、延长《开发建设时间限期促!建对开发《建设前期工作准【备就绪资金落实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并明确开》发建:设期限的《可由闲置土地使用】者,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延《期申:请说明造成》动工开发建设迟【延的原?因提交项目建—设方案、《报建手续证明、开】发项目投资》。总额25%以上的】。资金证明等有关材料!并填写?动工建设《保,证书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报,经市政府批准可【延长:开发建设时》间限期督促》开发建设延期促【建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属于】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可酌情《一次性延长土—地,使用期限一般延长6!个月最长《期限为2《。年,继续征收土地闲置费!(2:)属:于出让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则按!已交纳的金额重新】核定土?地使用面积或另【。外调剂?安排并按核定面【积一次性延长土【地使用期限一般【延长6?个月最长《期限为2年继续收取!土地闲置费;多【余部分则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按【核定的土地使—用面积办理变更登记! 2:、有偿协议全—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协议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如下①征地款按原!。底价的?原始单据结算予【以退还;②投入的土!地平整费《通过调查取证—、,核实:后予以补偿;③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的80%【予以补偿拟》退还的征地》款和给予补偿的【土地平整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国土资】源部门结算》后由财政《部门审核经市政【府审:。批后进行挂账处理待!该宗地招《拍挂后三个月—内付清 3、—。有偿协议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对部分《土地闲置的可收回】闲,置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办法按第!八条第(二)项【第2点执行 4、】安排临时使用政府】可安排用于临时【公共绿化等》。公共市?政,建设待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安《排临时使用期间【闲置土地可视情况减!免土:。地闲置费《 5、置《换,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建设用】地 6、《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具体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对闲置土地按【原批:准用:途进行评估评估【后政府以协议形【式收购储备或者【以招标、拍卖等【公开:交易方?式重新出让属于【以公开交易》方式重新出让的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的办法?是交易价格高于评估!价的按评估》价,扣,除有:。关税费后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增值部【。分全部归政府;交易!价格低于评估—价的按交易价—格扣除有《关税:费后的?剩余额补偿原—土地:。使,用者 第九条 【闲置土地使用者【未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期限》。提出闲置土地处【。置申请或所提出【的处置申请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国土资源【部门可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订处置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  闲置【土地使用者必须缴清!土地:闲置费?及,。滞纳:金后国土《资源部门才能办理土!地的转让、抵押【和出租建设》、规划部《门等才能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第十》一,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闲置:土地应重《新明确用途、设定】使,用条件、确》定用地方式并—向社会公告作为【政府土地储》备 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抵债土地的处置按!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