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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  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有效发挥政府投【资作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加】强管理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市、县—。(区)政府》使用下列资金以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三)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市、县(区)【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应急《工程项目和救灾复】产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项目主管部门—是指政?府投资项目的具【体承办?部门 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项》目主管部门》设,立的建设管理机构】(,项,目主管部门未—设立建设《。管理机?构的也可直》接作为建设单位)】或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委托的代建部【门 本办法所称行业!主管部门是》指项目所属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 》本,办法所称参建单位是!。指项目从开展—前期工作到竣工整个!建设过程中参与项目!建设的服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所有单位 本办】法所称变更是—指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对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变更? 第三条  政府】投,资应:当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并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建设 项目建—。设计划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以及实《。。际需:要编制 第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投资规模】应当与财政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严格!遵循科学民主—、公开透明、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二)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标准节约投资】的原则; (三)坚!持匡:。算控:制估算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四)注重规【范操作突出监督管理!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验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五):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六)坚持民主!和科学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和依法决《策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措】。施提高管理质—。量与水平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的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第六条《 , 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统称发展改革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市、县】(区)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及监察!机关按其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 规划和计划 【  第七条》  发展改革部门】应依据经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专项规划!。。结合实际《组织:涉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有关部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专】。。项规划批《准实施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按照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管》。理办法报同级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经政府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是政府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基础 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规划的编制和】修,编每2至3年—滚动:修,编1次 第》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应包含《但不限?于农村基《础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水!利,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信息化》设施、?机关团?体自用或服务设施】、能源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 第?九条  列入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的:。项目应以《相关专项规划—所列:项目为依据初—步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建设内?容和范围、投资估算!、起始?。年份、建设周期(进!度安排)、资金【来源等 第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于每年11月】底前向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申请 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以及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对?各部门申《。报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进行!筛,选编制完成本级政】府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征求同!级,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意见】后于每年12—月底:前报本级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实施 经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同级—财,。政部门按计划优先】。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建,设,经费 第《十一条  已列【入中长期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拟新增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主管部【门必须单独逐项编制!项,目建议?书;未列入》中长期?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拟新增《列入年度计划的必须!是按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获得批准的项!目 第十二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年度安排的项目清单!包括投产(竣工【)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预备项《目; (二)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本!年度计划投资(【其,中财政?安排投资额)、建设!。周期、年度建设内】容等:; (三《。)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三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投产(竣《工)项目是》指按:计划本年度内完成全!部工程建设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已开工建《设本年度继》续实施的项》目;:新开工项《目是指计划本年【度内开工建设的项目!。;预:备,项目是指《本年度?内开展前期工作需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 第十》四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优先保证完工和!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第十五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六条—  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时应首先对》本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计,划外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章  审!  批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阶段依次是—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预算和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并出具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意【见,;,预算和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由【财政部?门负责分别出具工程!预算定案书、工程结!算,定案书和批准—文件: 第十八条  下列!已确定建设规模【和总投资控》。。制额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视为该项【。目的立项(》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一,)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 (—二):政府专项同》意建设的项目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外的项目上报政府】审定时必须按规定】编制并提交》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虽经?政,府同意但未确定建设!规模和总投资控【制额:的必须报政府—确定建设规模和总】投资控制额政—府在审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外的项目前先!送,发展:改革、财政及相关】部门审查 第十【九条  须发—展改革部门独立【审批项目建》议书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向发展改革部门申!报项目建《议书由发展改革部】门,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申!报项目建议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主管部门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建议书《; (?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批准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五)项目主管!部门的意《见; ?(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七)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八)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项》目需要)《。; (九)》招标基?。本,情况:表、总投资估算表;! (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审批前置条件】的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以!及评审意《见,对其进行《。审查或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应包括招标—核准:意见表和总投资估】算表: 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中规定批复文件的】有,效期 第二十二条 ! 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三)经建设单位!自审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含《说明书、图纸—等,及电子版);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只限于需审核设!计方案的项》目); (》七,)与建?设项目实施相关的有!关协:议或批复文件(包括!。水务、林《业,、航道、地》震,、水文?等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八)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九)—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三)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书【;,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四,。条 :。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应当包括从项—目前期工作至决算】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土地使用费用】)及依据有关规【定确定?的备用金 第二【十五条? , 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时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后核!定经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应—。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六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申请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 (三)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四)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 《(五)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合同; (【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初步设计批复(【只限需审《核初步设《计的项?目); (》四)施工图》。预算审查意见;【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项目预算》审核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四)施》工,图预:算书; (五)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准文件?。(只限于须审查初】步设计的项目—) 第二十八条  !申请项目结算—(决算)审核应当】按财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材料《  :。 第四章  变  !更,   第二十九条 ! 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总投资审批—分为四个《环节项?目建议书匡算、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 按照“匡算!控制估算、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逐环节—依次控制总投资的】原,则下一环节》批准的总投》资原则上不能超过上!一环节批准的总投资! 任一环《节总投资经批准后因!项目变更需》增加投资的变更增加!投资经批准后—计入该环节》总投资 第三十【条 : 政府投《资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因变更造成项—目增加?投资额的《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项目因?变更增加投资造成突!破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匡算》总投资的《项目主?管部门须报同—级政府?审批: ,(二:)项目因变》更,增加投资造》成突破?已,。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估—算的但仍在批准【匡算总投资内的建】。设单位须《征,求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突,破批准匡《算总投资的须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办理 —(三:)项目?。因变更增加投—资造成突破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的但?仍在批?准的总投《资估算内的建设【单位须?报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部门《审批;?突破项目批准总【投资估算《的须先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 (四)项目—因,变更:增加投资造成—突破施?。工图预?。算总投资的但仍【在批准的概算总【投资内的建设—单位须?报预算审批部—门审批;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先按—本,条第(三)项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 政府投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变更造【成项目增加合同投】资额:的按以下程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单项变【更导致增加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其》中,代建项目由代建部】。门征求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后由:代建部门自行批【准)并将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增—。加金额及在预—算金:额的占比等情况【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单项:变更增加投》。资在2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征求该!变更涉及的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人防、消防—、,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财政部门意见】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其中代建项目还须】征求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后由》代建部门自行批【准)并将《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增加金额《及在预算金额—的占比等情》况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三)单项变更增!加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征,求该变更涉及—的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人防、消防、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财【政,部门:意,。见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其:中代建项目还须征求!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后由代建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 因变更导!致总投资超过概算或!估算、匡算总投资】的,。按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程序:报批其中超》。过匡算总投资—。的依法依规》加强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规模和投资组!织实施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及《时实施会造》成损:失扩大或造》成安全、质量—问题的变更且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建设—单位可先行组织【实施再按惠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在:批准项目建议书后】因以下情形变更造成!项目减少《投资额的由建设单】位,。征求该变更涉及【。的职能部门意—见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降低项目整—体,或主:要分项(单》项)工程建》设标准的 (二【。)缩小项《目建设规模且在【。10%及《以上的 (三—)减少项目建设内】容,但未相应核》减投资?的 :(四)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报政?府审定的《 第三十四条—。。  项目《结算超过开工—建设前?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的按从》严核查的原则履行】以,下程序 《(一)建设单—位须对结算超概算的!情况作出《说明详细说》明具体原《因以及项目各次【变更的报《批过程、增加投【资金额等情况并征】求发展改革、—财政、?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各《。。部门须严格》核,。。查并提出核查意见】 (二)建设单【位将情况说明报告】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核查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同:级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结算加强审计】监督 (三)政【府批准后财政部【门出具结算审核意见! 第三十《五条  项目主【管部门因本办法第三!十条情形向同级政府!申请:调整项目建议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主管部门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及变更方案;【。 (三)变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四)调整后—。的项目建议书;【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六条 《 ,。建,设单位因本办法第三!十条:情,形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及变更方】案,; (三)变—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四,),调整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因本办法第三!。十条情形向》行业:。审批部门申请—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及—。变更方案; (【三,)变: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四)】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书;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因本?办法第?三十条情形向财【政部门?申请调整预》算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及变更《方案; (三)变】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四:)调整?后的:施工图和《预算书;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九条  项—。目变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变更的】。。原因; 《(二)变更》的具体内容; (三!)变更工程投—资,; (四)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意》见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因本办【法第三十一条原因】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审核:变更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 (二】)项目变更的情【况说明; (三)变!更,方案;? (四)变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一条  】项目:主管部门(代—建部门)因》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原—。因向本级《。政府申请审核变更】。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主管《部门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变】更的:情况:说明:; :(三)?变更方案;》 (四?)变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  第?五章 ? 建设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 项目建议书应【由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编制估算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原】则上应委托依法【设立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其中由】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公用!。事,业等: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以及已确】定由代?建单:位代:建,的项目可由》该项目主管部门【。或代建单位自行编】制,项目建议书;其【他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的应按》照规定委《托依法设立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 估算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可—。委托依法设立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也可】自行编写《编,写人:员中须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 第—。四,十三条  项—目,建议书应当》注明编?写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和职?称;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加盖项目主—管部门?公章并附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十四条!  项目《建议书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批准后项】。目主管部门应随即】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其】中, (一)项目—主管部门自行—组建项目《建设单位的》应,。单独:出具任命书并明确】项目建设单位的【权力职责; (二】),委托代建单位的【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或按《照惠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代》建 :。第四十五条  项】目建议书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同,时落实项目规划、】国土、环评等各项建!设条件开《。展前期工作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特【性按照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计划将项目—咨询:评估、落实建设条】件,等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编入:。年度部门预》算;财政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申报的年】度部门预算及时安】。排费用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十六条—  发展改》革部门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楼堂馆!所项目?。除外)不《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等同!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发展改革部!门,只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和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对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楼?堂,馆所项目除》外)不再评估—论,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展改革》部,门,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只作形式审【查并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和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第四十七条  需】要申请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单位应委—托依法设《立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在技【术、工艺《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可行以及环境影!响、节约能》源、社会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评》审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工作深度 !对经济、社》会、:环境和能耗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听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并按】国家和省《。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按核准的招标!投标方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 !对,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楼!堂,馆所项目除外)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可【一并报?批 第四十九条【  :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装修工—程、修缮工》程不纳入《基本建?设管理范围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五十条《  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绿化、—设备:。、重:要材料、监理等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变?更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绿—化、设备、重要【材料、监理等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未—经,施工图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以及》未经预算《审核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第五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实行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不,得,将,工程项目以分拆方】。。式规:避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确实需要分》拆实:施的:拆分后事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可!。不进行招《标的有关规定—仍必须按招标核【准部门核准意见分别!进行招?标 第五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按规定在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在规定—的,交易场所进行公开】、公平?招投标 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五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规定的行业主【管部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备案)后方!可进场施工并按【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完善施工现】场管理 第五十五】条  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投《资的项目各方—资金应当同步到位 !第五: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建设单位凭批准文】件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等:合,同以:。及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的拨款申请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审核手续;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手续! 第五十七》。条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规定部!门报:送统计或财务资料】和数据 《。 第五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第五十九条】 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和《批复 工《程结算应《在收齐结算资—料后60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接受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监督】 工程结算定案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财政—部门报送《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财—政部门在收到—报告6?个月内出具批复意见!批复意见是办—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的依据 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十条!  政?府及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参照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稽察 (二—)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审计(调《查)或跟踪审计 (!。三)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督管理及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对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实行对重要!项目派驻财务总【监的:制度 (《四):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办,法第三?十四条?项目应重点核查【。并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通过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参【与,单位:的行为操《守,进行:监督:。 ,第六: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已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 政【府投资项《目,建,成运:。行,。后,发展改革部门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组织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工程?咨询机构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开展项!目后评价必要时应】。。当参:照初步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  第六章  责】  任   第六】。十二条  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由监察机—关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在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的拆迁、评—。估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的; (四》)未依法依规组织招!投,标的:; (五《)依法应当纳入【工程总承包》而肢解分包的;【 (六)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的;? (七)工程现【场签证和变》更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损失浪费的; (八!)因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责任制不落实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质量安全事故的【; (九)因参建单!位原因造成的变更未!追究:其相关责任的; 】。(十)工程资料【管理不善《造成关键《资,料缺失的;》 (十?一,)对送审《的工程造《价预算和结算未严格!初审高?估,冒算及未《严格:。审核:工程结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二【)未:经交工或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不含试运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十三)已经批【准的项?目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实施或者完成的; !(十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因勘探数据不全!、不实造成变更勘】探单位存《在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勘探单位责任【;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内容缺漏、【不,规范造成变更咨【。询单位、设计单位、!评审单位、审批单位!、审查单位》、备案单位等单【。位存在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制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将在本—市从业的《中介机?构,的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第六十四条 ! 参建?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由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投资】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纠正并由监察机关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或审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证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未按规定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用地、环评、】。水务、林业、航【道、地震、水文【等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拨:付建设资金的—; (四)未按【规定:审核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和决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对招!投标交易活动过【程监管不力导致招投!。标结果显《失公平、公正的; !(六)未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的; (七)!在政府?投资决策《及实施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没收非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  则  》 第六十八条  】按规:定在本?市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按本办法规定【执行:国家、省对有—关审批程序和审【批,要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  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过—去市政府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