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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有效发】挥政府投资作—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加强管《理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市、县(区)政】府使用?。下列资金以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三)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市!、县(区)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应急工程项—目,和救灾复产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项目主管【部门是指《政府投?资项目的具体承【办部门?。 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项》目主管部门设立【的建设?管理:。机构(项《目主管部《。门未设立建》设管理机构》的也可?。直接作为建设单【位)或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委托】的代建部门 本办法!所称行业主管部【门,是指项目所》属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 本办法所】称参建单《位,是,指,项目:从开展?前期工作到竣工整个!建设:过程:中参与项目建—设的服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所有单位》 本办法所》。称变更是《指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对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变【更 第三条》  政府投资应【当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并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建设 》项,目建设计划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以及—实际需要编制— 第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投资规模!应当与财政》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严格遵?循科学民主、公【开透明、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二)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标准节—约投资的原》则; ?(,三)坚持匡算控制】估算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四)注重规范操作突!出监督?管理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验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五,)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六)坚持民主】和科学?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和《依法:决策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措!施提高管理质—量与水平《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的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第六条?  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统?称发展改革》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市、县(区】)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及监察机关!按,其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规划和【计划   第七条 ! 发展改革》部门应?。。依据经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专项!规,划结合实《际组织涉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有关部】。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专项规划批准—实施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按照《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管:理,办法报同级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经政?府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是政府【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基础《 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规划的编》制和:修编每2至3—年滚动?修编1次《 ,。第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应包—含但不限于农—村基础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水利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信息化设施、机!关,团体自用或》服务设施、能源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 第九?条  列入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的项目应以相关专】项规划所列项目为依!据初步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建设内容—和范围、投资—。估算、起始》年份、建设周—期(进度安排—。)、资金来源等【 第:。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于每年11月】底前向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申请 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以及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对各部门申报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进行筛选—。编制完成《本级政府《。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征求同级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意见后于!每年12月》底前:报本级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实施 经!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同级】。财政部门按计划【优先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建设经费 —第十:一条  已列入中长!。期,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拟新?增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主【管部门必须单—独逐项编制项目建】。议书;未列入中长期!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拟新增列入》。年度计划的必须是】按,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获得批准!的项目 《第十二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年度安》排的项?目清单包括投产(】竣工:)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预备项?目; (二)—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本年度【。计划投资(》。其中财?。政安:。排投资额)、建设】周期、年《度建设内容等; 】(三)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三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投产(竣工)项目】是指按计划》本年:度内完成全部工程】建设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已开工建设本年!。度继续实《施,的项目;新》开工项目是指计【划本年?度内开工建设—的项:目;预备项目—是指本年度内开【。展前:期工:作需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 第十!四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优】先保:证完工和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第十五—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六条  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时应首【先对本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计划外情况—进,行,总结 ?  第?三,章  审 》。。 批 ?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阶:段依次是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预算和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并出具—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意?见;:预算和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由财政部》。门负责分别出具工程!预算定案书、—工程:结算定案书和批准文!件 第十八条 【 下列已确定—建设规模《。和总投资控制额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视为该项—目的立项(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一)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 (二)政府【专项同意《建设的项《目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外的项—目上报政府审定时】必须按规定》编制并提交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虽经【政府同?意但未确定建设规模!和总投资控制额的必!须报:政府确定建设规【模和总?投资控制额政府【在审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外《的项目前先》送发展改革、财政】及,相关:。。部,。门审查 第十九【条  须发展改革部!门,独立审批项目—建议书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向发《展改革?部门申报项目—建议书由发展改革】部,门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申报项目建议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主管》部门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建议书; (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批准: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五)项目【主管部门的意见; !(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七)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八)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项目【需要);《 (九)招标基本情!。况表、总投资估【算,表;: (: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审批前置条件!的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以》及评审意见》对其进行《审,查或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应包—括招标?核准意见表》和总投资《估算表 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中规定批复【文件的?有效期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三)经建设单位自】审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含:说明书、图纸等【及电子版);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只限于?需审核设计方案【。的项目); (【七,)与建设项目实施】相关的有关协—议或批?复文件(包》括,。水务、林业、航道】、地震、水文等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八)】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九)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三《)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书;《。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四条—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应当包括从!项目前?。期工作至决算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土地使用】费用)及依据有关规!定确定?的备用金《 ,第二十五条  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时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后核定经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应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六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申请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 (三】)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四)】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 (五)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合同; 《(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初步设计批】复(只限需审—。核初步设计的项目】); (四)施工】图预算审查意—见;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项目预算审核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四):。施工图预算书; 】(五)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准文!件(只?限于须审查初步设】计的项目) 第二】十八条  申请项】目结算(决算)【审核应?当,按财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材料  ! ,第,四章  《变  更   第】二十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总投资—审批分?为,。四,个环:节,项目建?议书匡算、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 按照“匡—算控制估算、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逐环节依次【控制总投资》的原则下一环—节批准的《总投:资原则上不能超过】上一环?节批准的总》投资 任《一环节总投资经【批准:后因项目变更—需增加投资的—变更增加投资—经批准后计入该【环节总投《资 第三十条 【 ,政府投资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因,。。变更造成项目增【。加投资额的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项目因变【更,增加投资造成—。突破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匡算总投—资的项目主管—部门须报《同级政府审批— (二)项目因变更!增加投?资造成突破已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估算】的但仍在批》准匡算?总投资内的建—设,单位须征求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突《破批准匡算总投资】的须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办理【 (三)项目—因变更增加投资【造成突?破,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的但仍?在批准的总投资估算!内,的建设单位须报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部门审批》。;突破项目批准总】投资估算的须—先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 (四)项—目,因变更增加投—资造:成突破施工图—预算总投资的但【仍在批准的》概,算总投资内的建设单!位,须报预算审批—部门:审批;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先?按本条?第(三)项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变更造《成项目增加》合,同投资额的按以【下程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单项变更导致—增,加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其中》代建项目《由代建?部,。门征求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后?由代建部门自行批准!)并将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增加】金额:及在预算金额的【占比等情况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单项:变更增加投资—在2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征求该【变更涉及的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人防、消防、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财政部门意—见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其中代建项目!还须征?求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后由代建】部门自行批准)并】将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增加金《额及在?预算金额的占比等情!况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三)单项变更增】加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征求该变—更涉及的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人防!、消防、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财政部门意见!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其中代—建项目还《须征求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后由代建】。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 因变—更导致总投资超过】概算或估算、—匡算总?投资的按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程序】报批:其,中超过匡算总—投资的依法依规【加强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规模!。和投资组织实施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及时实施会造】。成损失扩大或造成】安全、质量问题的变!更且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建设单】位可:先行组织实施—再按惠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在批准项目建议【书后因以下》情形变更造成项目】减少投资额的—由建设单位》征求该变《。更涉及的职能部门】意见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降低项》目整体或主要分【项,(单项)工程建【设标准?的 (二)缩小【项,。目建设规《模且在10%及以】。上的 (三)减少】项,目建设内《容,但,未相应核减投—资的 (四)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报政府》。审,定的 ?第三十四条 — 项目结算超过【。。。开工建设前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的按从严核查的】原则履行《以下:程序 (一)—建设:单位须对结算超概】算的情况作出说明】详细说明具体—原因以及项目—。各次变更的报批过程!、增加投资金—额等情况并征—求发展?改革、财政、—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各:部门须严格核查【并提出核查意见【。 (二)建设—。单位将情《况说明报告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核查!。。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同级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结算加强审计!监督 (《三)政?府,批准后?财政部门出具结算审!核意见 第三—十五条 《 ,项目主管部》门因本办法第—三十:条,情形向同《级政府申《请调整项目建议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主管》部门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及变】更方案; 》(三)变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四)调整后的项目】建,。议书;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因本办法第【三,十条情形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及变更方案; (】三):变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四)调整》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因本办法—第三十?条情:形向行业审批—部,门申请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及变更【。方案; (三)变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四)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书,;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因?本,办法第?三十条情形向财政部!门申:请,调整预?算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及变—更方:案; (《三)变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四)》调整后的《施,工图和预《算书;?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九条  项目变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变更的原》因; (二)变【更的具体内容; (!三)变更工程投【资;: (四)《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意见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因本办法第!三十一条《原因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审核变更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 (二)项目【变更的情《况说:明; (三)变【更方案; (四)变!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一—条  项目主—管部门(代建部门)!因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原因向》本级:。。政府申请审核变更】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主管部门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变更《的情况说明; (三!)变更方案; (】四)变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章【  :建设管理《与,监督 ?  第四十二条  !。。项目建议书应—由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编】制估算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原则上应委》托依法设立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其,中由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公用事业等】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以及已】确定由代《建单位代建的—项目可由该项目主管!部门或代建单—位自行编制项目建】议书;其他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的应按【照规定委托依法设立!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 估算—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可委托依【法设立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也可自行编【写编写人员中须【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 第四十!三条  项目—建议书应当注明编】写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和职称;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加盖项目主管—部门公章并附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十四条!  项目建议书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批准后项目!主管部门应随即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其中 (一)—项,目主管部门自行【组建项?目建设单位的应【单独出具任命书并】明确项目建设单位的!权力职?责; (《二)委托代建单位的!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或按照【惠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代建 第四十【五条  项目建议】书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同时落实项!目规划、国土—、环评等《各项建设条件开展】前期工作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特性按照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计划将《项目:咨,询,评估、落实建设【条件等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编入年度部【门预:算,;财政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申报】的年度部门》预算:及时安排费用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十六条  发展!改革部门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楼堂馆所】项目除外)不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等同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发—展改革部门只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和?。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对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楼堂馆所项】目除:外)不再评估论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展改革?部门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只作形!式审查并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和《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第四十七条 — 需要?。申请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单位应委托【依法设立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在技术、工艺】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可行以及环境影响】、节约能源、社【会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评!审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工作深度 对【经济:、社会、环》境和能耗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听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并按—国家和省《。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按核准!的招标投标方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 》对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楼堂馆所项目除外)!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可一并报批 —第四十?九条  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装修工程、【修缮工?。程不纳入基本建设管!理范围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五十】条  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绿化、设】备、重要材料、【监理等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变更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绿化—、设备、重要材料、!。监理等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未经施工》图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以及未经预算审核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第五》十一条 《 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实行—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不得将工程】项目以分拆方—式规:避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确实需要】分拆实施的拆—分后:事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可不进行招!标的有关规定—仍必须按招标核【准部门核准》意见分?别进行招标》 第五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按规!定在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在规定的【交易场所进行公开】、公平招投》标 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五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规】定的行业主管部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备案】)后方?可进场?施工并?按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完善施工现场管理! 第五十五条  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投资的—项目各?方资金应当同步【。到位 第五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建设单位凭批准文件!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等《合同以及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的拨款申请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审核手续;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手续 !。第,。五十七条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规!定部门?报送:统计或财务资料【。和数据 第五【十八条 《。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第五十九条 【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和批《。复 工程结算应在收!齐结算资料后60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接受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监督 ?工程结算定案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财!政部门报送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财政部门在收】到报告6个》月内出具批复—意,见批复意《见是办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的依—据 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十条  政府及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参照【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稽察 ?(,二)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审?计(调查)或—跟踪审计 (三)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督管理及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对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实行对—重要:。项目派驻财务总【监的制度 》(四)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办法第三十】四,条项:目应重点核》查并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通过【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参—与单位的行》。为操守进行监—督 :第,六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已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 政】府投资项目建成运】行后发展改革—部门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组织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工程咨《询机构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开】展项目?。后评价必要》时应当参照》初步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 第六?。章  责  —任   《。第六十二条  【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由监察机—关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在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的拆迁《、评估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的;】 (四)未依法【依规组?织招投标的;— (五)依法应当】纳入工程总承包【而肢解分包的—; (六)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的; (七》),工,程现场签证和变更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损失浪费的】。; :(八)因《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责:任制不落实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质《量安全?事故的;《 (九)《。因参建单《位原因造成的变更】未追究其相关责任】的;: (十)工程资【料,管,理不善造成关键资】。料缺失?的; (十一)【对,送审:的工:程造:价预算和结算未严】格初审高估冒算及】未严格?审核工?程,结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二)未经交工】或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不含试运—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十三)已经批准的】项目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实施或者完】成的; (十—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因勘—探数据不全、不实】。造成变更勘》探单位存在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勘探】单位责任;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内容缺漏!。。、不规范造》成变:更咨询单位、设计】单位、评审单位、审!批单位、审》查单位、备案单位等!单位存?在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制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将在本市》从业的中介机构【的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第六十四《条,  参建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由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投资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纠正并由监察—机关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或审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证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未按规定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用地!、环评、水务—、林业、航道、地】震、水文等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拨付建?设资:金的; (四)未】按规定审《核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和决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对招投标交易活!动,过程监管不力导致招!投标结?果显失公平、公【正的; (》六)未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的; (七!)在政府投资决策】及实施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没收非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 附  则  【 第六十《八条  《按规定在本市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按本》办,法规:定执行国《家、省对有关审批程!序和审批《要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  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过去市】政府: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