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古城墙保护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 为:加强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肇庆—古城:墙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肇庆《古城墙是指肇—庆市端州区现存【。始建于宋《朝的古城墙包括【墙体:、城门、附属建筑及!其地下遗址等—
第三》条 : 本办?法适用于肇》庆古城墙《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管理
【 肇庆?古城墙?的,保,护范围?是指对城墙》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内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 :。肇庆:古城墙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保护:范围外为保护—城墙: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肇庆古!城墙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范围执】行
? 第四条 》。 市人民政府—将肇:庆古城墙的》保护管?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保护《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第五条 【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肇庆古城墙】的保护管理工作,】肇庆古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保?。护管:。理工作?。
: 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公安、旅游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肇庆古城—墙的保护管理工作
! 端?州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肇庆—古城墙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 肇庆古城!墙保护实《行专家咨询制度
】 市人民政府【设立专家咨询—。库在制定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审批与肇《庆古城墙有》关,的,建设:工程、?决定:与肇庆古城墙—保护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当》听取专家意见—
第《七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捐,资保护肇庆古—城墙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八条 ? 肇庆?古城墙?的维修?和保护经费》包括
(一【。)国家、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划!拨,的专项资金;
】 (二)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
—。 (三)事》业性:、经营?性收入?;
(四)【社会捐赠等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 ?。 肇庆古城墙维修】。和保护经费》专项用于肇庆古城墙!的维修和《保护: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肇】庆古城墙保护—范围的显《著位置?和其他需《。要提示公《。众的地点《。。设立肇庆《。古城墙保护标志
! 肇庆古城墙保【护标志应当载明肇庆!古城墙的名》称、修?筑年:代、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公布!机关、公布日期【。、立标志机关等
】 , 第十一《条 肇庆古城墙】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对肇庆—古城墙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测并建】立,日志发现《安全隐患及损坏【墙体的行为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肇【庆古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应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公众:联系:咨询
《 第十二条 【肇,。庆古城墙及其保护】范围内现有的人民】防空设施《、地下设《施、:城墙上的建筑—物及其他与》肇庆古城《墙有关?设施的利《用遵循?以下原则
》 (一)符合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不得搭建、扩建【与保:护城墙无关的设施】。;
?。。 (二)保证肇【庆古:城墙安全不得从事】造成潮?湿、高?温、放射、震动等】危,害肇庆古城墙安全的!经营活动;
【。 (三)肇》庆古城墙的利用应】当有利于《展示、提升肇庆古城!墙的:价值和?文化内涵
》 第十三条 肇】庆古:城墙:墙体及其附属—设施的加固》、修缮和复原工程应!。当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由取《得相:。应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其工程设计—。方案须依法经省【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四条 肇庆!古城:墙内的人民防—空,设施、城《墙保护范围内的地】下设施?、,。城墙上的建筑物【及其他与《肇,庆古城?墙有关的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加固修缮!禁,止翻建、改建、【扩建加固修》缮工程方《案须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
!。 第十?五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肇庆古城墙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应,按文物管《理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施工必《须,保证肇庆古城墙的安!全
《第十六条 —在肇庆古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不【得破坏古城墙的历史!风貌其?工程设计方案须【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
? 第十七条 — 肇庆古城墙保护】范围:内现:有的与肇庆古城墙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关管理部【门组织?拆除;
(二】)经批准《建设:的不得翻建、—改建和扩建;如危】害,肇庆古城墙安全、】破坏城墙历》史风貌的按照—。文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 肇庆古城墙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在肇庆古《城墙墙体及其附属建!筑物上悬《挂,、张贴?、书写广告或—。者标语?;
: (二《)擅自?在肇庆古城墙墙体上!取砖、取《土,、打桩、凿孔、刻】划;
》(三:)损毁和擅》自移动肇《庆古城墙保护标志;!
(四)—堆放垃圾、》排放污水、晾晒衣】物、行驶或停—放机:动车辆或者携—带宠物进入或放养动!物;
(五)架!。设、安装与》。保护肇庆古城墙无】关的设施、设—备;
? (?六)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七)其他》损毁肇庆《古城墙或者破坏【城墙:周边历史《风貌的行为
— 第十《。九条 对散存【的,肇庆古城墙》的墙砖、石材—。、碑:刻等文?物,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回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合
— 拆除有肇庆古【城,墙墙:砖的建筑物、—构筑物?时施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肇庆?古城墙墙砖不得【损坏并及时通—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回收用于《肇,庆古:城墙:的,维修
第二十】条 利用肇庆古【城墙进?行营利?性、资料《性电影电视拍摄的】摄制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拍摄的由—肇庆古城墙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拍【摄活动?
第二十一条 !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肇?庆古:城墙保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一)积极收集—上缴肇庆古城墙墙】砖、碑刻等文物有突!出贡献的;
【 (二)在修复、】保养:和维护肇庆》古城墙的过程中有重!要贡献的;
】(三)宣传、展示肇!庆古:城墙传统文化事迹突!出的;
(【四)其他为修复、保!护,肇庆古?城墙做出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二条 负有】保护:管理肇庆《古城:墙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审《批权:限、不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肇庆古城墙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保护标志的公!安机关或肇庆古【城墙所?在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文物、工商、市容】环境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阻挠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