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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古?城墙保护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肇庆:古城墙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肇庆古城墙是—指肇庆市《端,。州区现存始建于【宋,朝的古城墙包—。括,。墙体、城门、附属建!筑及其地下遗址【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肇庆】古城墙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管理!  :。 ,肇庆古城墙的—保护范围是指—对城墙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内【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肇庆古城墙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保护范!围外为保护城—墙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肇—庆,古城:墙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范围执行》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将肇庆古城墙【的,。保护管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保护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第》五条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肇庆古城墙】的保护?管理工作,》肇庆古?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保护管理工作   !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公安、旅《游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肇庆古《城墙的?保护管?理工作   端州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肇,庆古城墙的》保护管理工作  】 第六条  肇庆】。古城墙保护实行专】家咨:询制度   市人民!政府设立专家咨【询库在制定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审批与肇庆古城】墙有关的建设工程】、决定?与,肇庆:古,城墙保?护,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当】。听取:专家:意见   第七条 !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捐《资保护肇庆古城墙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 肇庆古城墙的【维修和保护经费包括!   ?(,一,)国家、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划拨的专—项资金;   (二!)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   (三)事业】性、经营性收入; !  (四)》社会捐?赠等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  肇庆古】城墙:维修和保护经—费专:项用于?肇庆古城墙》的维修和保》。护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肇庆】古,城墙保护范围的显】著位置和其》他,需要提示公众的地】。点,设立肇?庆古城墙保护标志 !。  肇庆古城墙保护!标志应当《载明肇庆古》。。城墙的名称、修筑】年,代、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公布机【关、公布日期、立标!志机关等   【。。第十一条  肇庆古!城墙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对肇庆古—城墙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测并建】立日志发现安全【。隐患及损《坏墙体的行为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肇庆古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应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公—众联系咨询  【 第十?二条  肇庆古【城墙及其保护范围内!。现有的人民防空【设施、地下》设施:、城墙上的建筑物及!其他与?肇庆古城墙有关设】施的利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不得》搭建、扩《建与保护城墙—无关的设施;—   (二)保证】肇庆古城墙安—全不得从事造成潮湿!、高温、《放射、?震动等危害肇庆古城!墙安全?的经营活动》;   《(三)?肇,庆古城?墙的利用应当有利】于展示、提升肇庆】古城墙的价值和【文化内?涵   第十三条】 肇庆古城墙—墙,。体及其附属设—施的加固、修—缮和复?原工程应当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由取得相应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其工程设计方【案,须,依法经?省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肇!庆古城墙内的人民】防空设施、城墙保护!。范围内的地下设施】、城墙上的建筑【物及其他《与肇庆古城墙有【关的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加固修!缮禁止?翻建、改建》、扩建加固修缮工程!方案:须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肇庆古城墙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应》按文物管理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施工必须保证肇】庆古城墙的安全  ! 第十六条 — 在肇庆古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不得破坏!古城墙的历史风貌其!工程设计方案—须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肇庆古?城墙保护范围—内现有的与》。肇庆古城《墙,。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关管理部门组—织拆除;   (】二):经批:准建设的不得翻【建,。、改建和《扩建;如危》害肇庆古城墙—安全、?破坏城墙历史风貌的!按照文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 第十八条  肇庆!。古城墙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在肇庆古城【墙墙体及其附—属建筑物上悬—挂、张贴、》书写广告或者标语】;   (二)【擅自在肇庆古—城墙墙体上取—砖、取土《、打桩、《凿,孔、刻划《;   (》三)损毁和擅自【移动肇庆古》城墙保护标志—。;   (四)堆】放垃圾?。、排放污水、晾晒衣!物、行驶或》停放机动《车辆或者携带宠【物进:入或放?。养动物?;   《(五)架设、安【装与保护《肇庆古城墙无关的】设施、?设备; 《  (六)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七—)其他损毁肇庆古城!墙或者?破坏城?墙周边历史风貌【。的行:为 :  第十九》条  对散存的肇庆!古城墙的《墙砖:、石材?、碑刻等文物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回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合   拆除!有肇庆?古城墙墙《砖的建筑物、构【筑物时?施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肇庆古城!墙墙砖?。。不得损坏并及时通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回收用于肇】。庆古城墙的维修【 ,  第二十》条, 利用肇庆》古城墙进行营利【性、资料《性电影电视拍—。。摄的摄制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拍摄的由肇庆古城墙!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拍?摄活动   第二】十一条 《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肇?庆古城墙《保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  (一)积—。极收集上缴》肇庆古城墙墙砖、碑!刻等:文,物有突?出,贡献的?;  ? (二)在修复【、保养和维护—肇,庆古城墙的过程中】有重要贡献的—;  ? (三)宣》传,。、展示肇庆古城【墙传统?文化事迹突出的; !  (四)其—他为修?复、保护肇庆古城】墙做出显著成绩的 !。  :第二十二条 —负有保护《管理肇庆古》城墙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审批权限、不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肇庆古城《墙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保护标《志的公安机关或肇】庆古城墙《所在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文!物、工商、市—容环境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阻挠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