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消火栓—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政消火栓是指在【市政道路《配建的与供》水,管道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供水企业负【责市区?市,政道路?市,政消火栓新建、维】护、迁建、补建和拆!除工程的建设工作】。
发展?改革、城市规划、】交通运输《、公路?管理:、水务、《城管执?法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城市】消防:。、道路和《供,水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市政消【火栓设置的内容并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城市公共供】水管道改建》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市政消火栓规划!设计方案《并报城市规》划部门?。审批
第五条 市政!消火栓应当与市政】道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同步发?展
第六条 市政道!路建设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市!政道路时应当协调市!供水企业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公】安消防?等相关单位验收【
第七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或者迁—建市政消火》栓,的,。应当在拆除》或者迁建前向公【。安消:防、:城市规划等部门【备案
第《八条 公安》消防部门发现市【政消:火栓:。设,置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工《作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决定:
第九?条 市政消火—栓及其供水管网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要,求市政消火栓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 ?市政消火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当配—备专职人《员对: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和保:养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检查、维护】的管理制度确保市】政消:。火,栓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停用!、损:坏市政消《火栓及其供水管网的!可以向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主管部门或》。者供水企业》反映统一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市政?消火栓正常使用【的行为
(一)擅】自开启?市政消火栓的—;,。
(二)埋压、圈占!、遮挡?。市政消火栓》的,;
:(三)擅自拆—除、改动、停用、】损坏市政消》火栓的;
》(,四)在?市政消火栓附—近堆物、设摊—、停车和建造—建(:构)筑物等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其》他妨碍灭火救—援使用市政消火【栓的行为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公【。安消防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