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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保证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幸!福,西宁建?设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水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是《指民用与《工业建筑《物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者自用的《。供,水方式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检测检验系】统、安防系统、监控!系统、电《力设施、通风排污】系,统等设施《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 规划!和建设、房产、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二次供?水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鼓励?。。应用高效、环—保、安全的》二次供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二次供水服务水平】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供水、【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规划建设 》  第八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供水管网区域集】中调蓄调压设施布】局确保管网压力【平稳均衡;发挥【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的调控作用合—理布置?二次供水《设,施促进?节能降耗《 第:九,条 : 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供水、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参加 第十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制定本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方案应当!满足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并《。由供水企业在工程设!计、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技《术把关? 第十二条 — 新建工程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由供水企业依法】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施工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设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总概算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工程技术规【程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满足一【户一表、抄表到【户要求; (—二)供水设施独立】设置有建筑围护【结构有污染》防治和运行安—全保障措施符合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具体要求;】 (三)储》水设施符合内壁【光洁、不《渗漏、加盖加锁【防,。冻,保暖、防《潮防涝?等要求与消防储【水设施?相分离?; (四)储水设施!和泵房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 (五)所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并依》。法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管材、配件和设备】; (六)》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具备供】电和用电计量—。、消毒?、水质?在线监测、安防预】警,和远程控制系统满足!信息化管《理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  二次供水【设施:建成后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冲》洗、试压《、消毒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水:。质监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十五条 《 ,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后!按照规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第三章  运】行维护 《  第十《六条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对《。既有的二次供—水设施?鼓励:业主自行决》定将设施管》。理委托给供水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可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委托给供水企业】将二次供《水设施委托给供【水企业运行》维护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将竣工总平【面图、结构》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维护保【养等设施档案—。及图:文资料一并移—交 第?十七条  既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应!。当予以改造》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卫生?计生:、房产、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拟定《。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供水企业负【责,具,体实施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协调?。工作:。 改造后的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的《产权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由建筑《物所有权人》筹集 第十九条 】 居住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以政府《。、供水企业投入【为主居民合》理分:担,。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于“无《物业、无业主委员会!、无管理单》位”的老旧居民小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 需要使》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共有资金!。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由居民负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相关费用!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配备《管理人员; —(二)管理》、维修、《保养、更新》二次供?水设施;《 ,(,三)二?次供水用户水—表的抄?表、收费; (【四)处理二次—供水服务质量—。问题;? (五)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和水—质管:理制度?对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清—洗、消毒、检验、更!新改造等逐一记【。。录归档; 》(六)?。设施、设备》间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建立监控《系统监控信息—保存:不得少于90天; !(七)制定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二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不:间断供水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水箱!。清,洗消:毒等活动需要暂【停供水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故不能】提前:告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告知:用户:并及:时恢复正常供水 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提:前告知用户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害二次供【水设施或者违—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二次供水【设施; (二)擅】自启:闭二次供水设施或者!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或者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管网与二次》供水:设施连接; (【三):在二次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二次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四,)其他妨害》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行为【   第四》章, 水质管理  【。 ,第二:十四条?。 二次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五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直接从事供】水维护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不—得直接从《事供:水维护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不得?少于1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向用户】公布并向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第》二十七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行国家、省有关】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及本办法的情况】 (二)《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及设【施,清洗、?消毒等情况》;,。 (:三)建立《健全并执行》二次供水设施—维护和水质管理制度!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 (二)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 》(三)查阅》、复制?。相关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五)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监督监测!;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整改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结果通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突发性二次】供水:污染事故和二次供】水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事件对已造】成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引发传染病】流行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责令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立即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停止【供水; (二—)封:闭供水设施封存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 (三)控制、排】除污:染源;? (四)切断—污染途径; (五)!对供水设施及用品进!行清洗、消毒直至】消除污?染、水?质检验合《格 第三十一条【  二次供水水质】出现异常《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立即查明情》。况,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消除影响【;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应当【及时向卫生计生、】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计生》、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房产?等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监督《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严格执】行治安保《。卫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治安《防范主?体责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三、》六,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供水】设施未?独立设?置无建筑围护结构无!污染防治和运行安】全保障措《施不符合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具体要求的; 【(二)储水设施【未加盖加锁》与消防储水设施未】分离设?置,有渗漏现象不符合】防冻保暖要求的; !(三)二次供水设施!。未具备供电和用【电,计,量、消毒、水质在线!监测、?安防预?警和远程控制系统】未,满足信息化》管理要?求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在二次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设置【。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污水管—、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或者污染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二次供?水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和水质管理》制度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监控!系统并保存监控信】息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属于非经》营性活动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性活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未经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直接从事供水!维护管理工作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未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水质检测—。结果未向用户—公布、未向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二《次,供,水水质?受,。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未报告—卫生计?生,、,供水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供《。水、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