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和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保证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幸福西宁建【设,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水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是指民用与工】业建筑?物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者—自用:的供水方式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检测检验系统、安!防系:统、监控系统、电】力设施、通风排污系!统等设施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
规?划和建设、房产【、,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二次供水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鼓励应】用高效、环》保、:安全的二次供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二次供水】服务水平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供水、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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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供水管【。网区域?集中调蓄调压设施】布局确保《管网压力平稳均【。衡;:。发挥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的调控作用合!理布置?二次供水设施促进】节能降耗
第九条 ! 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供水、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参加
【第十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制定本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方案应当满足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并由供【水企业在《工程设计、》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技术把关—
第十二条 【新建工?程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由供:水企业依法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施》工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设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总?。概算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工】程技术?规程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满足一户一表、抄表!到,户要求?;
(二)供—水设施独立设置【有建筑围护结—。构有污?染防治和运行安全保!障,措施符?合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具体要—求;
?(三)储水设施【符合内壁光》洁、:不,渗漏、加《盖加锁?防冻保暖、防潮【防涝等要求与消防】。储水设施《相分离;《
(四)储水—设施和泵房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
(五》)所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并依《。法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管材《、配件和设》备;
?(,六)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具备供电和用电】计量、消毒、水质在!线监测、安防预【警和远程控》制系统满《足信息化《管理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 二次》供水设施建成后【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冲【洗、试压、》消毒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水《质监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十五条》 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后按照规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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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对既有的二】次供水?。设施鼓?励业主自行决定【将设:施管理委托给供水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可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委托给?供水企业将》二次供?水设施委托给—供水企业运行维护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将《竣工总平面图—、结构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维护保养等设施档!案及图?。文资料一并移交
第!十七条 既—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应当予以改!造,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卫生计生、房产、!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拟定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供水企业负】责具体实施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协【调工作
改》造后的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的产权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由建:筑,物所有?权人筹集《
第十九条 — 居住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以【政府、供水》企业投入《为,主居民合理分担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于“无!物业、无业主委员】会、无管《理,。单位”的老》旧居民小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
需《要,使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共!有资金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由居民》负,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相关费用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配备【管,理,人员:;
(二)管理【、维:修、保养、更新二次!供水设?施;
(三)二次】供水用户水表的抄表!、收费;
(四)处!理二:次供水服务质量问题!;
(五)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和水质管【理制度对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清洗》、消毒、检验、更新!改造等逐一》记录归档《;
(?六)设施、设备【。间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建立监控系【统,监控信息保存—不得少于90天【。;
(七)制定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二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不间断供水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水箱清【洗消:毒等活动需要暂停】供水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故不?能提前告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告知用户并及时恢】。复正常供《水
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提前告知】用户: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害二次供水设施或者!违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二】次供水设施;
【(二)擅自启闭【二次供水设施—或者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或—者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管网与【二次供水设施连接】;
(三)在—二次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二次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四)?其他妨害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行为
》第,四章 水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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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二!次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五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直接从事《供,。水维护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不得直!接从事供水》维护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不,。得少于?1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向用户公—布并向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第二十?七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行国家、省有关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及本?办法的情况》
,(,。二)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及设施清!洗、消毒等》情况;
(三)【。建立健全并执—行二次供水》设,施维护和《。水质管理制度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
(二)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
(—三,)查阅、复制相【关,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五)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监督监测】;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整改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结果通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突发【。性二次供水污染【。事故和二次供水【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事,件对:已造成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引:发传染病流》行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责?令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立即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停止供水;》
(二)封闭供【水设施封存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
【(,三):控制、排除污染【源;
(四)—切断污染《途径;?
(五)对》供水设施《及用品?进,行清洗、消》毒直至消除污—染、:水质检验合格
第】三十一条 》 二次供水水质【出现异?常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立即:查明情况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消,除影响;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应当及《时,向卫:生,。计生、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计生、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房产!等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监《督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严格》执行治安保卫—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治安防范【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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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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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三—、六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供水设施未独—。立设置?无,建筑围护《结构无?污染防?。治和运?行安全保障措施不】符合: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具体要求的!。。;
(?二)储水设施—未加盖?加锁与消防储水设】施未分离设置有渗漏!现象不?符合防?冻保暖要《求的;
(三)【。二次供水《设施未?具备供?电,和用:电计量、《消毒、水《。质在线监测》、安防预警和远程】。控制系统《未,满足:信息:化管理要求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在二次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设,置,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污水管、《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或者污染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二,次供水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和水质管!理制:。度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监》控系统并保》存,监,控信:息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属于非】经营性活动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性】活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未经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直接从事供水维【护管理工作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未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水】质检测结《果未向用户公布、未!向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二次】供水水?质受: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未报告卫生计生【、供水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 供水?、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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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