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保证【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幸福西!宁,建设: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水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是指民】。用与工?业建筑物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者自用的供水【方式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检测:检验系?统、安防系统、监控!系统、电力设施、】。通风排污系统等设施!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
规划和】建,设、房?产、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二次供【水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鼓励—应用:高效、?环保、安全的二【次供: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二次】供水服?务水平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供水、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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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供!水管网?。区域集中调蓄调压设!施布局确保管网【压力平稳均衡;发挥!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的调控作!用合:。理布置二次供水设】施促进节能降耗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供《水、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参加
—第十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制定本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方案应当】满足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并由供水《企业在?工程设计《、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技《术把关
《第十二条 —新,。建工程?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由供水企业依法】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施工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设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总概算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工:程技术规程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满】足一户一表》、抄表?到户要求;
(【二)供水设施独【立设置有建筑围护】结构有污染》。防治和运行》安,全保障措施符—合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具体要【求,;
(三)储水设】施符合内《壁光洁、《不渗漏、加盖加锁】防冻保暖、防潮【。防涝等要求与—消防储水设施相分离!。;
(四)储水设】施和泵房《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
:。(五)所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并依法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管材】、配件和设备;
】(,六)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具备供电和【用电计?量、消毒、水质【在线监测、安—防预警和远程控【。制系统满足信息化】管理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 》 二次供水》设,施建成后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冲洗、试压】、消毒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水质监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十】五条 ? 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后—按照规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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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对既有—的二次供《水设:施鼓励?业主自行决》定将设施《管理委托给供—水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可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委托给供水企—业将二?次供水设施委托给供!水企业运行维护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将竣工总—平面图、结构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维护保养《等设施档《案及图文资料一并】移,交
:第十:七条 既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应当予以改》造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卫生计生、!房产、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拟》定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供水企业《负责:具体实施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协调工【作,
改造?后的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的产权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由【建筑物所《有权:。人筹集
第十九条】 居住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以政府《、供水企业》投,入为主居民》合理分担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于“无物业、!。。。无业主委员会、无】。管理单位”的老旧居!民小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
需要使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共,。有资金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由【居民负?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相关费用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配备【管理人员;》
(二)管理、维修!、保养、更新二【次供水?设施;
(三)【二次供水用户水【表的:抄表、收费》。;
(?四)处理二次供水服!务质量问《题,;
(?五)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和水质管理制!度对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清洗、消【毒、检验、》更新改造等逐一记录!。归档;
《(,六)设施、设备间】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建立监控系统【监,控,。信,息,保,存不得少《于90天;
(七)!制定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二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不!间断供水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水箱清》洗消毒等活动需要】。暂停供水《。。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故不能提前【告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告知用户并!及时恢复正常供水】
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提前告知用】户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第—二十三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害二次!。供水设施或者违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二《次供:水设施;《
(二)擅自—启闭二?次供水设《施或者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或者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管网:与二次供水设—施连接;
(三)】在二:次,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二次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四)其他《妨害: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行为》
第四章 【水质:管理
第二十四!。条 二次《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五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直接从事供水—维护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不得直—接从事供水》维护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不得】少于1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向用户—公布并向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第【。二十七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行国家、省!有关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及【本办法?。的情况
(》二)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及设?施清:洗,、消毒等情》。况;
(三)建立健!全并执行二次—供水设?施维:护和水质管理制【度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
(二?)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
(三)查】阅、复制相关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五?)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监督监测;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整【改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结果通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突发》性二次供水》污染事故和二次供水!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事件对【已造成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引发传染病流!行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责令—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立即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停止供水;
(二!)封闭供水设—。施封:存,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
(三?)控制、排》除,污染源?。;
(四)切断污】染途:。径;
?(五)对《供,水设施及用品进【行清洗、消毒—直至消除污》染、水质检验—合格:
第三十一条— 二次供水水【。。质,出现异常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立即查明情况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消》除影响?;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应—当及时?向卫:生计生?。、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计生、《。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房—产等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监督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严格执行》治,安保卫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治安防范!主,体,责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三、六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供水?设施未独立设—置无建筑围护—结构无污染》防治和运行安全保】障措施不符》合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具体【。。要求的?;
(二《)储水设施》未加盖加锁与消【防储水设《施未分离设置有渗】漏现象不符合防冻】保暖要?求的;
《(三)二次》供水:设施未?具备供电和用—电计量、消毒、【水质在线监测、安防!预,警和远程《控制系统未满足信】。息化管理要求—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在】二次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设置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污水管、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或者污染】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二次供【水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和水质管理制!。度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监:控系统并《保存监控信》息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属于非经》营,。性,活动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性活《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未经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直】接从事供水维护管】理工:作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未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水质检【测,结果未向用户公【布、未向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二次供【。水水质受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未】报告卫生计生—、供水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 供水、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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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