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西宁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和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保证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幸—福西宁建设》。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水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是指民用与工!业,建,。筑物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者《自用的供水方式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检—测检验系《统、安?防系统、监控系【统、电力《设施:、通风排污系—统等设施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 规划和建设、】房产:、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二?次供水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鼓励应用高效】、环:保、安全的二次【供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二次供水服务水【平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供水、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 第二章  规【划建设  》 第八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供水管《。网区域集中调—蓄调压设施布局【确保管网压力平稳】均衡;发挥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的调控!作,用合:理布:置二次供水设施【促进节能降耗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供水、!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参加 ?第十条? ,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制定本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方案应当满足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并?由供水企业在—工程:设计、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技术把关 第十二!条  新建》工程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由供水企—业,依法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施工?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设?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总概算】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工!程技术规程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满!足一户一《表、抄表《到户要求; (二)!供水设施独立—设置有建筑围护结构!有污染防治和运行安!全保障措施符合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具体要求—;,。 (三)储水—。设施符?合内壁光《。洁,、,。不渗漏、加盖加【锁防冻?保暖、防潮防涝等】要求与消防储水【设施相分离》。; (四)储水设】施和泵房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 (五《)所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并依法【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管材、配件和【设备; (六)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具【备,。供电和用电计量、消!毒、水?质在线监测、安防】预警和远程控制系统!满足:信息化?管,理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 【。 二次供水设—施建成后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冲洗、试压、消毒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水质监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十五条  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后按照【规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 运:行维护   —第十六条 》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对既有的二》次供:水设施鼓励业—主自行决定将设施管!理委托给《供水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可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委—托给供?水企业将二》。次供水设《施,委托给供水企业运行!维护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将竣工总平面图、!结构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维护保养》等设施档案》及图:文资料一《并,移交 ?第十七条 》 既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应当予】以改造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卫生计生!、房产、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拟定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供:水企业负责具—。体,。实,施,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协调【。工作 改造》后的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的产权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由建筑《物所有权人筹—集 :第十九条  —。居住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以政?府、供水企业投入为!主,居民合?理,。分担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于“无物—业、无业主委员【。会、无管理》单位”的老旧居【民小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 需要使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共有《资金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由居民负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相》。关费用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配备管理人员!; :(二)管理、维修】。、保养、更新二次】供水设施; (三)!二次供水用户水表】的抄表、收费—。; (?。四)处理二次—供,水服务质《量,问题; (》五)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和水质管《。理,制度对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清洗、消【毒、检验、更新改造!等逐一?记录归档; (【六,)设施、《设备间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建【立,监控系统监控信息】保存不得少》于90天;》 (七)制定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二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不间:断供水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水箱清洗消—毒等活动《需要暂停供水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故,不能提前告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告知?用户并及时》恢复正常供水 【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提前告知用》户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第二十三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害二次供!水设施或者违—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二次供水设】。施; (二)擅自】启闭二?次供水?设施或者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或!者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管网《与二次供水设—施连接;《 (:。三)在二《次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二次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四)其他妨害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行》。为 :  第四章 —水质管理   第二!十四条 二》次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五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直?接从事供水维护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不】得直接从《事供水维护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不得少于1【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向用户!公布并向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第二十七条 【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行国》家、省有关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及—本办法的情况 (二!)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及设施清洗、消!毒等情况; (【三)建立健全—并执:行二次供水设施【维护和水质》管,理制度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 (二)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 (三)查阅!、复制相关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五!)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监督监测》;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整改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结果通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突发性二《次供:水污染事故和二次供!水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事件对已】造,成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引发:传,染病流行《。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责令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立即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停止供水; !(二)封闭供水【设施封存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 (三!)控:制、排除《污染源; (四)】切断污染途径; (!五)对供水设施【及用品进《行清洗?、消毒直至消除污】染、水质《检验合格 第三十】。一条  二次—。供水水?。质出现异常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立即查明情【况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消除影响;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应当及时向卫生【计生:、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计,生、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房产—等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监督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严—格执行治安保卫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治安《防范主体责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三、六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供!水设:施未独立设》置无建筑围护—结构无?。污染防?治和运行安全保障】措施不符合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具【体,。要求的?; (二)储水设施!未加盖加锁与消【防储水设施未分【离设置有渗漏—现象不符《合防冻保暖要求的】; (三《)二次供水》设施未?具备供电和用电计】量、消?毒、水质在》线监:测、安?防预警?。和远程控制系统【未满足信息化管【。。。理要求的 第三十】四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在二次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设置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污】水管、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或《者污染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二次供水《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和水质《管理制度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监控系统》并保存监控信息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属于非经营性活】动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性活】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未经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直接从事供水维!。护管理工作》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未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水质检测结果未!向用户公布、未向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二次供水水质【受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未报告卫生—计生:、供水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供水、!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第?四十四条  —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 !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