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xm:l:names【pace pre】fix 《。=, x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防)的规《划、建设、》。维护、应用及其监督!管理:。 ,  本办法所—称技防是指运用技】防产品?和技:防系:统等技术手段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活动 《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的,技防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重点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应当安装技防—系统并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技防》系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技防工—作技防系统基础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 公《安机关是技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辖?区技防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技防工?作   《具有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下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技!防工作   第六条! 技防行业组—织应当推动行—业自律引导技防行】业规范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做【好技防?。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以及技—防,从业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第二章 建!设规范     】第七:条 :城市、乡镇、村居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治安复?。杂,路段和路口》等重点?公共区域应当安【装,符合技防标准的【技防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公共区域—技防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经费保障并推动】联网和信息资源【共享信息资源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和综合应用   公!共区域安装》。具有视?频采集功能的技【防系统应当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的明—显标识   政府在!公共区?域所建技防》系统属于公共设施公!安机关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及电力、网络、【管廊管道《等运营单位》应当共同配合—做,好,工程建设实施和运行!维护管理保障—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区域《安装、使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不得《妨碍公共《区域技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  第?九条 ?下列单位、场所【和部:位应当安《装符合技《防标准?的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   (一)】武,器、弹药、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可作为化学武器【及其前体《、主:要原料的化》学品的生产、存放】或者经营场所以及】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场所《;   《(二)?党政机关、重点科】研机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展】览馆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档案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   —(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试】卷、信息等资料的印!。制、存储场所;【   (四)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票据、》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和金:融,信息的运《行、:储存场所典当行、拍!卖行和金银》珠宝、玉石》等营业?场所;   (五)!广播:电视、报刊、—电信:、邮政?和供:。水、供?气、供电、》油库、加油站、加】气站等服务提供单】位,。以及大型能源—动,。力设施;《   (六)—机场、港口、口【岸、车站、渡—口、码头、停车场】。等场所客运车辆【、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线》、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人行过街通》道,等公共?交通设施以及江河堤!防、水库、人—工湖、?防洪排涝区》域等水利《设施; 《  (七)教—育和医疗机构—歌,舞、游艺、演艺【、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棋》牌等公共娱乐—。和休闲?服务场所商贸中【心、商?业街、大型农贸【市场、广场、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区》、会议会展中心【等公众活动》和,。聚集场所;》   (八)—重,要,物资仓?。库机动车维修—、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旧货《交易市场物流寄【递存储和运营场所;!  : (九?)公共服务场所、司!法,和公安监管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旅馆、出!租屋和住《宅小:区的公共部位—;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建设技《防系统的其他单位】、场:所和部位   前】。款,所列单位和场—所、部位的运营或者!管理:单位纳入《技,。防重点单位管理技防!重点单位范围—的调:整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管》理需要向社会—公布   技防重】点,单位技防《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由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经营?权人约定《责任主体;》没有约定的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属》于国家的由依—法取得使用》权或者经营权的使】用权人或者经营权】人负责有关部—门或者?。监管单位应当履行监!督指导职能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装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应当》仅限于满足自身【安全防?范需要?不得擅?自扩大覆《盖,范围   》禁止在?旅馆客房、》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和部《位安装具有视(音)!频采集功能的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   第!十一:条 :在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应当将技防系统!的建:。设纳入建《筑工程规划技—防系统应当与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预留与当《地报警接《收中心和应急指【挥系统联通的—接口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共—享   第》十二条 技》防系统?建设工程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试运行《、竣工、初验—、检测、验收等程序!和要求以及技防系统!运,行、维护、联网和】应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本省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 第十三条》 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采用成熟稳》定、安全可控的技防!产品主要《设备和产品应当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证明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单位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分为四?个等级?。一,、二级资格》证由申请单位—注册登记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三、四级资—格,。证由注册《登,记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各级资格证的】具体业务《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 技防从业单位应】当按照?所持资?格证等级承》接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业务不得越级承接!业务未?取得资格证的不得承!。接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业务 》  第十五》条 资格证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技术》力量和从业经验【申请单?位初次申领只能办理!四级资格证》领取资?格证1年以上—且达到高一级—资格条件的可以【逐级申请晋级—。   资《格证有效期》为2年需换证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交换:。证申请;因故不能】按期申请《换证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提交延期换证】申请但批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日《;逾期?提交换证《。申请或者《延,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  第?十六条 省外技【防从:业单位进《入本省投标》、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业务《的应当持在所—在地:取得的?资格证书向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领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以下简称资格备案】证)资格备案证有】。效,期为1?年未经备案》。的,不得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业务  — 第十?七条 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包括依》附现有建筑物及管线!组成的有线、无线】技防系统)》设,计方案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准!其中公?共区域的技防系统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准;技—防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准   技—防系统建设工程正式!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连】同招投标文件、【合同、设备》和产品质量证明(包!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安《全,认证证?书,。、,。自愿性安《全,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施工图》纸5类文《档报公安机关—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完成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第十八条 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应【。当,经国家或者省—认,。证认可、具备技【防系统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第十九条 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原核准该《技,防系:统设计方案的公安机!关申请验收》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第二十条 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有效存储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有】效存储时间应当不】少于:90日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章, ,应用管?理,。 ,    第二十一条! 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技防系】统的建设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机制?保障:系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   (二—)妥善保管技—防系:统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建立《值班监看、台帐、保!密等:制,度加强对技》防系统监《看,。和,管理:。人员的保密教—育及监督管理—;  ? (三)《对查看?。、,复制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以,及去向等情况进【行登记保障信息安全!; :  (四)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妥当处!置技防系《统报警信《息,发现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二十二条【 技防从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一)设计—、施工、《维修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保证质【量履行服务承诺【;   (二)建】立健全建设资料安】全保密、存》档备:查制度?;   (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二《十三条 对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安装的】技防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盗窃、毁坏技—防系统的设备—、,设施;   —(二)破坏、改【变技防系统的运行程!序或者删改、隐匿】、毁弃、破坏原始】。记录; 《  (三)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位置】、用途和使用范围】;,。   (《四)泄露技防系统的!基,础,信,息;   (五)擅!自使用技防系统【的,记录资料;  【 (六)影》响技:防系统运行和使【用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技防系统采获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买卖或者违法【使用、传《播,采获:的信息;   【(二)?利用采获信息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擅自提供《、复制、《。翻拍或者删》改,、隐匿、毁》弃采获信息》;   《(四)?拒绝、阻挠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使用技防系】统,采获信?息;: , , (五)违法使用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和反恐?怖主义工作需—要指定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技防重点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建设】的技防?系统按照《合法、安全》、规范的要求—进行资源《整合并推动联网共】享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可—以无偿接入》相关单位的技—防系统?或者直接《使用其?。信息资源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按照前款规定!接入相关单位的【。技防系统或者—。直接:使用其信息资源【不得向相关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因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查阅技防系—统的:相关信?息;需要复制、【调取相关信》息的应当经技防【。系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 】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具有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置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技防系?统,的相关信息 —。  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因执?法工作需要查阅、复!制、调取技》防系统相关信息的应!当经技防系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  :公民因人《身、财产等权益受到!重大损失情况紧急】的经技防系统使用单!位同意?后可以查看技防【系,统关联部分》信息但不得翻—拍、复制《和调取技防系统使用!。单位应?当,登记查看人员身份信!息,、查看信息起—止时:。段以及查看事—由确因法定事由【需要复制公共区域】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应当【经建设该技防系【统,。的人民政府所属公安!。机关批准   查看!、查阅、复》制、调取技防系统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查《阅、复制《、调取技防系统相关!信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 (二)出》示工作证《件;  《。 (三?)出示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  (四)》履行登记手续;【   (五)遵守技!。防系统相关》信息的使用、保【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对【利,用技防系统采—获信:息发:现或者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技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技防隐患!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 ,(一)重点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安?装技防系统的—情况;   (二)!已安装技防系统【的方案审《核,、检验?、竣工?。验收:等情况;   (】三,)技防系《统建设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情!况;   (四【)技防系统的运【。行和:采获信息的保存情】况;   (五)建!设或:者使用单位落—实技防管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 (六)依法需要】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  公安机关可【以会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等制度规范技】防管理行为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信【息记录在案按照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相关网站、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开—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擅自在公【共区域?安装、使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或者妨碍《公共区域技防系【统,正常运行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使: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在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和部位安装!具有视(音)—频采:集功能的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当安《装而不安装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技防《系统未?预留与?当地报警接收中心和!应急指?挥系统联通》的接口?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共享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技防系统建设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技—防,系统主?要设备和产品—无相:关质量证明的; 】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技防系统采—获信息存《。储时间不满足—相关要求《。的; ?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技—防,系统的建设》或者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技防从—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未取得《资格证、《资格备?案证或者《越级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未通过审核而】施工:或者技防系》统未经?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技: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一?),未遵守技防系—统信息查询规定【的;  《。   (二)利用】职权:指定技防《产品品牌《、从业单位的; 】 , ,(三)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  (五)接到【。技防系统使》用单位?的警情报告后—未,。及时:依法:处置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   《(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情形—   公安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所称技防!产品是指具有防【入侵、防抢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等功能的《器,材或者设备》  : 本办法所称技【防系统是《指综合?。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技防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集!。成的安全防范—系,统包:。含,入,侵报警、视频—监,控、道?路卡口、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停车库(场)管理、!防爆安?全,检查、?人体生物学特征采集!识别、视频图像智能!分析等系统以及【以这些系统为子【系统集成的系—统或者网络   】本办法所称技防系统!采获信息是指通【过技防?。系统采集和处—理的数据和》信息: ,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关于—资格证、资格备【案,证、设计方案审核】、竣工验收》的办理条件和程【序,第,十八条关于技防【系统的检测规范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另行规定  】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