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amespa—ce prefix! = x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防)的规划、建【设、维护《、应用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技防是指运》。用技:防产品和技防系统】等技术手段》。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活动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的技防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 , 第三条《 重:点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应当安》装技防系统并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技防》。。系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技防工作》技防系统《基础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 第:五条 公安机关是技!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辖区技防】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 ,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技防—工作
具有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下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技防工作
第六!条 技防行业—组,织应当?推动行业自律—引导技防行业规范】。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做好技防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以及:技防从业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
第二章 建—设规范
《
第七条【 城市、乡镇、村】居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治安复杂路—段和路口等重—点公共区域应当【安装符合技防标【准,的,技防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公!共区域技《防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经费【保,障并:推动联网和》信息资?。源共享信息资源【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和】综合应用
— 公共?区,域安装具有》视,频采集功能的技防系!统应当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的明显标识
! 政:府在公共《区域所建技防系统属!于公:共设施公安机—关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及电】力、:网络、管廊管道等】。运营单位应当—。共同配合做》好工程建设》。实施:和运行维《护管:理保障?。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区【域安装、使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不得》妨碍公共区域技【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 第九条》 下列单位》、场所和部》。位应当安装符合技】防标准的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
(一)武】器、弹药、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可作为》化学武器及其前体、!主要原料的化学【品的生产、》存放或者经营场所以!。及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场所;
(【二)党政机》关、重点科研—机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展—。。览馆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档案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
(》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试》卷,、信息等资》。料,的,印制、?存储场所;
(!。四)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票据、《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和金!融信息?的运行?。、储:存场所典当行、【拍,卖行和金银珠宝【。、,玉石等?营业场所;
【 (五)广播—电,。视、报刊、电信【、邮:政和供?水、供?气、供电《、油库、加油站【。、加气站等服务【提供单?位以及大型》能源动力设施—;
(六)【机场、港口、—口岸:、车站、渡》口,、码头、停》车场等场所》客运车辆、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线、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人行过街】通道等公共交通设】施以及江《河堤防、水库—、人工湖、防洪排】涝区域等水利设施;!
, :(七:)教育和《医疗机构歌舞、游艺!、演艺、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棋牌等公共娱—乐和休闲服务场所商!贸中心、商》业街、大型农—贸市场、广场、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区、会议会!展中心等公众活【动,和聚集场所;
【。 (八)重要物资!仓库机动车维修、】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旧货?交易市场《。物流寄?递存储和运》营场所;
(】九)公共服》务,场所、司法和公安监!管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旅馆、出租屋【和,住宅小?区的公共部位;
!。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建:设技防系《统的其他单位、场所!和部位
前款所!列单位?和场所、部位的运】营或者管理单位纳入!技防重点单位管理】技,防重点单位范围的】。调整: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管理需要!向社:会公布
》 技防重点单位技防!。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由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经《营权人约定责任【。主体;没有约定【的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属于国》家的由依法取得使】用权或者经营权的】使用权人《或者经营权人负责】有关部门或者监【管单位应当履行监督!指导职能
》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装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应当仅限于!满足自身安全防【范需要不得》擅自扩大覆》盖范围
—禁止在旅馆客房、】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和部位安装具有视!(音)频《采集功能《的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
》 第十一条 【。在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应当将技防》系统的建设纳—入建筑工程规划技防!系统应当与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预?留与当地报警接收中!心和应急指挥系【统联:通,的接:口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共?享,
,。 第十二条 技防!系,统建设?工程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试运》。行、竣?。工、初验、检测、验!收等程序和要—求以及技防系统运行!。、维护、联网和应】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本省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 第十三条 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采】用成熟稳定、安全】可控的技防产—。品主要设备》和产品应当》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证明》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单位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分为四个》等,级一:、二级资格证由申】请单位注册登记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三、四》级,资格证由注册登【记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各级资格证的】具体业务《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 技防从业单位【应当按照《所,持资格证等级承【接,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业务不?得越级承接业—务未取得资格证的不!得承接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业,务
? 第十五《条 资格证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技术力—量和从业经验申请单!位初次申《领只能办《理四级资格》证领取?资格证1《年以上且达到高【一级资格条件的【可以逐级申请晋级
! 资格证有效期】为2:。。年需换证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交换证?。申请;因故不能【按期申请换证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提交延【期换证申《请但批?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日;逾期提交换证申!请或者延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省外技防从业单!位进入本省投标【、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业,务的应当持在所【在地取得《的资格证书向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领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以下简《称资格?备案证)资》格备:案证有效期为—1年:未经备案的不得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业务
【 , ,第十七条 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包括依附—。现有建筑物及管线组!成的有线、无线技防!系统:)设:计方案?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准》其中公共区域的技防!系统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准;技防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准
—技防系统建设工程正!式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连同—招投标文件、合同】、设:备和产品质量—。证明(?包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安《全认证?。证书:、自愿性安全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施工图《。纸5:类文档报公安机关】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完成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第:十八条?。 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应当经国家或!者省认证认可、【。具备技防系统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 第十九条》 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原《。。核准该技防系统设计!方案的公安》机关申请《验收: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 第:二十条 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有效存储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有效存储时【。间应当不《少于90日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应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技—防系:统的建设《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机制保—障系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
! :(二)妥善保—管技防系统》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建立值班监】。。看,。、台:帐、保密等制度加强!对技防系统监看和】管,。理人员的保密—教育及监督管理;】
, (三《。),对查:看、复制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以?。及去向等《情况进行登记保障】信息安?全;
(—四)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妥当处置!技防系统报》警信息发现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技防从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设计、施工、维修】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保证质量履行服【。务承诺;
》 (?二)建立健》全建:设资料安全保密【、存档备查制度;
! (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二十三条 【对,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安装的技防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盗窃、毁《坏技防系统的设【备、设?施;
(二【)破坏、《改变技防系统的运行!程序或者删改—、隐匿、毁弃、破坏!。。原始记录;
(!三):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位置、用途和使用】。范围;
—(,。四)泄露技防系统的!基础信息;
— (五)擅自使】用技防系统的—记录资料;
】(六)影响技防【。系统运?行和使用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技防系统采获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买卖《或者违法使用、传】播采获的信息—;
: (二)》利用采获信息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三)擅》自提供、复制、翻拍!或者删改、隐匿、毁!弃采获信息》。;
(》四)拒绝、阻挠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使》用技防系统采获信】息;
? (五)违法【。使用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和《反恐:怖主义工作需要【指定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技防重?点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建?设的技防系统按【照合:法,。、安:全、规范的要求进】行资源整合并推动】联网共享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可以:。无偿:接入相关单位的【技防系统《或者:直接使?用其:信息资源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按照《。前款规?定接入相关单—位的:技防系统或者直接】使用其信息》资,源不得?向相关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因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查阅技】防系统的相关—信息;需《要复制、调取—相关信息《。的,应,当经技?防系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
《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具有《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置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技:防系:统的:相关信息
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因】执法工作《需要查阅、复—制、调?取技防系统相关信】。息的应?当经技防系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公民因人身、财产等!权益受到重大损失情!况紧:急,的经:。技防系统使用单【。位同意后可以—查看:技防系统关联部【分信息但不得翻【拍、复制和调取技】。防系统使用单位应】当登记查《。看,人员:身份信息、查看【信息:起止时段以及查看】事由确因《法定事由需要复制公!共区域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应当【。经建设该技防系统】的人:民政府所属公安机】关批准
—查看、?查阅、复制、调取】技防系统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查阅、—复制:、调:取技防系统相关【。信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二)出示工作证件】;
(三)出】示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四)!履行登记手》续;
(五)遵!守技防系统相关信息!的,。使用、保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对利用技—防系统采获》信息发现或者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技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技防隐》患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 (一《)重点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安装【技防系统的情况;】
,。 (二《)已安?装技防系统的—方案审?核、检验《、竣工验收等—情况;
(三)!技防系统建设—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情》况;
(四)】技防系统《的运行和采获—。信息:的,保存情况;》
(五)建【设或者使《用单:位落实技防》管,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六)依法需要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公安机!关可以?会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等制度规范技防管!理行为?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信息】记录在案按照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相关网?站、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开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擅!自,在公共区域安装、】使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或《者妨碍公共区域技防!系统正常运行—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使!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在】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和部位?安,装具有视(音)【频采集功能的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的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当安》装而不安《。装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技防系统—未预:留与当地报警接收】中,心,和应急指挥》。系统联通的接—口,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共!享的;
《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技防系统!建设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技防系《统主要设备和产品】无相关质量证明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技防系统【采获信息《存储时间不》满足相关《。要求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技】防系统的建设或者】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的;
《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技防从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未取得《资,格证、资格》备案证?或者:越级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未,通过审核而施工【或,。。者技防系《统未:经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第三十八条 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技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一)未遵守技!防系统信《息查:询规定的《。;,
, : (二)利用【职权指定技》防产品品牌、—从业单位的;
【 :(三:)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 (五)接【到,技防系统使》用单位的警情报告后!。未及时依《法处:置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
(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情!形
: 公安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所称技防产品是【指具有防入》侵、防?。抢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等功能的》器材或者设》备
: 本办法所称技防!系统是指综合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技!防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集成的安全!防范系统包》。含入侵报警》、视频?监控、道路》卡口:、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停车库】(场)管《理,、防爆安全检查【、人体生物学—特征:。采集识别、》视频图像智能分析】等系统以及以—这些系统为子—系统集成的系—统或者网络》
本办法所称技!防系统采获信息是】指通过技防系—统采集和处理的【数据和信息
—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关于?资格证、资格—备案证、《设计方?案审核?、竣工?验,收的办?理条:件和:程序第十八条关于】技防系统的检测【规范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另行规定
!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