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规划勘察测》量,管理办法
(—1997年》3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 根:据20?05年1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村镇船舶修造业】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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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勘察测量(以下!简称:城,市,勘,测)管理确保城市】。勘测质量和资料【。的完整、准确和统一!适应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市勘测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勘测工!作是指为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城市?建,设,管理提供必要基础资!料所:进行的?勘,察测量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市供水【水文地?质勘察
(二)城市!工程地?质勘:察
:(三)城市环境地】。质勘:察
(?四)城市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测《量
(五)》城市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测量及—修测航摄与遥—。。感测绘
《(,六,。)城市?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定线、—放线市政工程—、地:下工程等《各,项城市工程测量
】(七)编《辑出版城市各种比例!尺地形图、专题【图和地图集》(册)等(行政【区域界线图除外【)
第四条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是本市城市勘测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城市勘测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城市勘测规》划,、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勘测的行业》管理:
(三)对从—。。。事城:市勘测的《单位进行验证注册办!理城市勘测任务登】记
(?四)统一管理城市勘!。测资料
(》。五,)管理城市测量标志!
第:五条 ?本市城市《勘测统?一采:用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以及》统一的图幅》分幅和编《。号并实行城》市勘测?成果按统一》标准验审城市勘【测资料?统一归?口管理和城》市勘测成果互用的】原则
第六条 【城市勘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勘测业务管—理
第七条 —。在,本市设立《城市勘测的单位【应经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向?有关机关核领工程勘!察证:书
:第八条 《承接城市《勘测任务的单位应】建立城?市勘测?技术质量《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城—市,勘测标准《、定:额,、技术规范》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擅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另行设置平面坐】。标系统或高程系统以!及图幅分幅》和编:号
第九条》 城市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必须按?。已批准的图纸—。进行定点放》线及工程竣工—验线
第《三章: ,。。勘测成果管》理
第十《条 城市勘测成【果须报市《。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城市—勘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勘测成《果,的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城》市勘测?资料:由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归》档保管并提供各【有关单位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或转让城市!勘测资料
》城市勘测单位在【本市:完成的各种》地质勘察、》城市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测量—及小于1∶500(!包,括1∶50》0)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测量的数据【和图件遥感》测绘:数,据与:图件应向市城市勘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副!本其他勘测成果应】提交勘测成果目录
!。地籍房?产测:量资料由市土地【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归档管理
第十二条! 城市勘测》单位抄?用本市?。的城市勘测资—料应向市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并按规定】实行有偿使用
第十!三条 向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借用的城市勘测】资料借用《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泄密、转抄—、转借和复》制,。确需复制《(含放大《、缩小)须向—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复:制复制件仍》按原密级管》理
:向,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城市勘测—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编绘出版本!。市城市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系列图?集、城?。市各种比《例尺地形图、专题地!图和地图《集必须?。符合国家编绘—出,版地:图的有?关规定并将试制【样图报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
第十】五条 各《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永久性测》量标志?和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义,务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
第:十六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应当委托测量【标志:所在地有关单位指】派专人保管》该,测量标志其签订测量!标志的?委托保管书报市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拆迁!前征得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单位的同意】报市城?。市勘测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支付迁建》费,用
第十八》条 :。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应保证该—测量标志《的完好;《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工程勘察证》书,擅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城市勘【测业务的由》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在本市的城市勘测业!。务并按违《。法所得处以5—0%至?100?%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向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勘【测成果目录或—者,副本的由市》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按该《项目总金额》10%至《2,0%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承揽城市勘测任【务单位?提供的成果不符合有!关城市勘测技术【规范要求质量低劣造!成工程事故或用户】经济损失的勘测【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多次《勘,察测量成《果不合格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后果的给予警告或!提请资质审查部【门降低或取消其【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由市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给测:绘成果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编制本市专】题地图、交通图、旅!游图、?书,刊插附地图的—。由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违法所得处】以一倍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第二十四》条 阻挠勘测—人员依法《进行勘测或》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城市测量标志】以及进行其他危害】永久性城市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行为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在本市进行勘察测量!的单位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到本市?。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登记?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