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3年1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加】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区分【所有建筑物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含有多个》业主其中专有—部分由?业主单独所》有共有部分由业【主共同?所有: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有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有共同?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区分所有《权人;?非业主使用》。人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单位是指依》法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等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建设单位适用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单,独所有的《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是本】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消防机构!。在市公安机关—领导下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公安消防机—构在本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在本辖区内—。负责:实施本规《定 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劳动、—安全生产监督、【气象防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规定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对辖区内区分【所有建筑物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履行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 】建设单位、业主会依!法,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应当经过消防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应—。。。当在移?交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同《时向业主《会、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该《建筑物消《防设计的图纸—、资料等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物业管理承【。。担,物业:管理:费用:不得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第六!条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应当对自【己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已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未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由》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负完全消【防安全责任;—专有部分已》转让或出租的—该,专有部分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自己专【有或专用部分的【消防安全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规定《实,施前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已【由建设单位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应当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就消防】安全责任作出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七条! 区分?所,有建筑物委托—给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业主会或建!设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者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 区【分所有建筑物—。。由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尚》未,成立:业主:会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各《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依照前两《款,规定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的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 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其专有部分—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应当就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协商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辖内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楼的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指导其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居,民委:员会协助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九【条 业主将其专有部!分以租赁、》。。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交付他?人,使用的?应当与非业主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者在【。有关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中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等《条款的规定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的由《。非业:主使用人负》责 第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及内设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二)】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三)!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四)》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将: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对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单位】分级管理的规定【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市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不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区分所有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业主公】约及有关消》。防安全责任》的约定; (二)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三)—。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的约】定对维修、》保养、?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维护、】。保养自己《所有或使用》。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依法或—依,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会应】当依照?。业主公约、业主会章!程或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的【职,。责协助物业管理企业!督促:、教育?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并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提出整改建】议依照本规定第【八条建?立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应,当,履行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六)?项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职责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建?立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的,负责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当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由【市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出】于,灭火或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设备等公《。共消防安《全目的需要进入【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该?专有部分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不得擅自变更【消防设?施的安装部位和擅自!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进行扩建、改建和!装修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进行需要建筑消!防设计的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建设的—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并报市?或区:公,安,。消防机构《及,有关部门审》核后方可《组织施工;》工程完成《后经:市或区?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公布】审核、验收的内容】、程:序、条件《、时限等《作出不同《意或不予验收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自!行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建设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对】。。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 《本,条所称建筑消防【设计是指《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分】区、建筑物结构耐火!性能、建筑物内部安!全疏:散和各类固》定消防设《施等的设计 第十】八条 进行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相应责任;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加强?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使—用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消,防,安,全;发现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未!向,。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审核验收》手续: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发现:存在或者《。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或业主会—告诉:存在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排—除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对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及:对他人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承:担;:行为人阻碍恢—复原状?工作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有权【要求其?纠,正;对不纠正的可】以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第二十一》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或疏散通—道或者有《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造成火!。警给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造成》火警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备案义?务的应?当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广!东,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处罚或处理 !第二十四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外公安》消防机构《还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辖区》内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档案; (二)!对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有关消防安全事项的!。报告:、投诉、举报—等及时作《出答复或处理; 】(四)?定期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重点?防范督促建设单位办!理消防验收制订专】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机构或管理该公【。安消防机《。构的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履行审核》验收职责的; (二!)不履?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附录: 一、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管理的规定【。(对应?本规定第《十条)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有关处《罚条款(对应—本规定第二》。十三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有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 违反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工程概算的1!.5%;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第三十一条 违【反消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