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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3年1《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区分所有—建,筑,物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含有》多个业主其中—专有部分由》业主单独所有—共,有部分由业》主共同所有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有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有共同【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区分所有》权人;非业》主使用人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单位:是指依法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等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建设】单位适用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单独所有的》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是本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消防?机构在市公安机关领!导下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公安!消防机?构在本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在本辖区《内负责实施》本规定 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劳动、安全生产【监督、气象防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规定《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对辖!区,内区分所有建筑物】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履行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 》建设单?位、业主会依法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应当经过消防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应,当在移交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同时向业主会—、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该》建筑物消防设—计的图纸、资—料等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物业管》理承担物《业管理费用》不得: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第六条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应当对自己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已】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未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由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负完全消防【安,全责任;专有部分已!转让:或出租的《该专:有部分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自己专】有或专用部分—的消防安全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规》定实施前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已由建设单位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应当: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就消防安—全责任作《出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七条 区分所有建!筑物委托《给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业主会或》建设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者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 区分所有建【筑,物由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尚未》成立业主《会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各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依照前《两,款规定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的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 —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其专有部—分,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应当就》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协商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辖内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楼的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指导其【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居民—委员会协助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九条 》业主将其专有部【分以租赁、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交付他人》使用的应《当与非?业主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者?在有关?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中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等条款的规定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的—由非业?主使用人《负责 第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及内设【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二)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三)】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四)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将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对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单位分级—管,理的规定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市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不【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区:分所有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业主公约及有【关消防安全责任的】约定; (二)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三)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的—约定对维修、保【养、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维护—、保养自己所有或使!用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依法!或,依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会应:当依照业主公—约、业主会章程或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的职责协助物】业,管理企业《督促、教育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并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提出整《。改建议依照本规【定第:八条建立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应当】履行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六)项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职:责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建立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的负责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当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由市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出于—灭火或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设备等!公共:消防安全目》的需要进入》。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该专有部分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不得擅自变更消防】设施的安装部位和】擅自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进行扩?建、改建和装修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进行需要建!筑消防设计的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建设的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并【报市:或区:公安消防机构—及有关部门审—。核后:方可组织施工;工】程完成后《经市或区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公布!。审核:、验收的内容、程】序、条件、时—。。限等作出不同意【或不:予验收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自行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建《设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对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 本条》所称:建筑消防设计是指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分区、建筑【。物,结构耐火性能、【建筑物?内部安全《疏散:和各类固定消防设施!等的设计 第—十八条? 进:行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相应责任;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加强?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使用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消防安全;》发,现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未向】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审核验收—手续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发:现存:在或者?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或业?主会告诉《存在: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排除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对《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及对:他人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承?担;:行为人阻碍恢—复原状工作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有权要求【其纠正;《对不:纠正的可以》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第二《十一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或疏散通《。道或者有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造成【火警给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造成火警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备案义务的应当!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广东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处罚【或处理 第二十四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外公安】消防机构还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辖,区内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档案; 》(二)?对,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有【关消防安全事项【的报告、投诉、【举,报等及时作出答【复,或处理;《 (四)定》期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重《点防范督促建设【单位办理消防验收】制订专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机构】或管理该公安消防机!构的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履行审?核验收?。职责:的; ?(二)不履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附录 【一、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管理的规定(对!应本规定第十条)】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有关处罚》条款(?对应本规定第二十】三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有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 违反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工【程概算的1》.5%;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第三十一条 违反消!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