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3!年1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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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区分所【有建筑物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含有!多个业主其中—专,有部分由业主单独】所有共?有部分由业主共【同所有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有》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有共同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区分所有权人【;非业主使用人【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单位是《指依法?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等《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建设:单位适用《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单独所有的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是本】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消防机?构在市公安机关【领导:下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公安消《防机:构在本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在本辖【区内负责实施本规定!
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劳—动,、安全生产监督【。、气:。。象防: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规定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对辖区内!区分所有《建筑物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履行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 建设单位、【业主会?依法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应当经过—消,防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应当在移交!。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同时向】业主会、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该—建筑物消防设—计的:图纸、资料》等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物业管【理承担物业管理费用!不得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第六:条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应当对自己【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已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未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由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负完全消防【安全责?任;:专有部分已转—让或出租的该专有】部分: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自己专【有或专用部分的【消防:安全: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规定实?施前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已由建设单位【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应】当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就消防安全责!任作出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七条 区》。分所有建筑物委【托给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业》。主会或建《设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者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
区分!所,有建筑?物由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尚未成—立,业主会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各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依照前》两款规定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的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 !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其专有部分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应—当就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协—商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辖内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楼的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指导—其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居民—委员会协助》。。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九条》 业主?将其专有部》分以租赁、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交付他人使用的应】当与:非业主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者在有》关,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中】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等条款】。的规定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的由非业主使用人】负责
?第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及内设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二)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三)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四)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将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对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单】位分级管理的—。规,定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市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不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区分所有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业主【公约:及有关消防安—全,责任的约定;
【。(二)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三)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的约定对!维修、保《养、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维护:、保养?自己所有或使—用,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依法或依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会?应当依照业主公约】。、业主会章程—或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的职责协助物业】管理企业督》促,、教育?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并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提出整!。改建议依照本规定第!八条:建立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应?当履行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六)项》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职责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建立》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的负责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当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由市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出—于,灭火或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设》。备等公共消防—安全:目的需要《进入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该专【有,部分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不!得擅:自变:更消防设《施的安装部位和擅自!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进行扩建、改建和】装,修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进行需要!。建筑消防《设计的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建:设的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并,报,市或区公安消—防机构及有关部门】审核:后方可组织施工;】工程完成后经市或】区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公,布审核、验收的【内,容、程?序、条件、时限【等作出不同意—或不予验收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自【行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建设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对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
本?条所称建《筑消防设计是—指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分区《、建筑物结构—。耐火性能、》建筑物内部安全疏】散和各类固》定消防设《施等的设计
第十】八条 进行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相应责?任;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加强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使用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消防安全;》发,现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未向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审核验《。收,手续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发现存在!或者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或业【主会告诉存在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排:除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对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及对?他人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承担!;行为人阻碍—恢复原状工作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有权要求其纠】正,;对不纠正的—可以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第:二十一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或疏散通道或者【有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造成火警—给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造成】火警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备案义务的!应,当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广东: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处罚或处理【
第二十四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外公【安消防机构还—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辖区内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档案;【。
(二)《对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有关》消防安全《。事项的报《告、投?诉、:举报等及时》作出答复或处理;
!(四)定期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重点防—范督促建设单—位办理消防验收【制订专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机构】或管理该公安消【防机:构的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履行:审核验收职责的;】
(二)不履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附录
一、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管:理,的规定(对应本规】定第:十条)?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有关处罚条款【(对应本《规定第二十三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有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 违反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工!程概算的1.—5%;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第三十一条 违】反消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