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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3年》1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区分所有建筑】物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含有多《个业主其《。中专:有部分由业主单独所!有共有部分由业【主共同所有》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有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有共同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区分所】有权人;非业—主使用人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单位是指】依法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等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建设单位适用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单,独所有的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是本】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消防机构在市!公安机关领导下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公安消防》机构在?本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在本辖区内负【。责实施?。本,规定 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劳动、安全—生产监督、气象防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规定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对辖区内区分所有!建筑物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履行】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 建】设单位、业》主会依法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应当经过消防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应当在移交【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同时向业》主,会、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该建筑物消】防设计的《图纸、资料等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物业管《理承担物业管—理费:用不得?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第六条?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应当》。对自己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已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未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由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负完全消【防安全?。。。责任;专有部—分已转让或》出租的该专有部【分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自己!专有或专用部—分,的消防安全》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规定实施前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已由】建设单位《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应当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就消》防安全责任作—出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七条: 区分所有建—筑物委托《给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业主会或建设】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者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 区】分所有建筑物—由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尚未成立业主会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各【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依照前两款规!定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的,。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 —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其专有》部,分,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应当就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协商?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辖内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楼的—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指导其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居民委【员会:协助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九条】 业:主,将其专有部》分以租赁、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交付?他人使用的》应当与非业主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者在有关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中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等:条款的规定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的【由,非业主使用人负责 !第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及内设《。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二)!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三)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四)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将?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对—。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单位【分,级管理的规定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市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不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区】分所:有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业主?公约及有关消防安】全,责任的约定; (二!)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三)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的《约定对维修、保养】、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维,护、保养自》己所有或使用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依法或依【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会应当依照业主公约!。。、业主会章》程或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的职】责协助物业管理企业!督,促、教育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并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提出整改!建议依照《本规定第八条建立】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应当《履行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六)项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职责【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建立—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的《负,责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当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由市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出于灭火或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设备》等公共消防安全目的!需要进入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该专有部】分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不得擅》自变更消防》设施的?安,装,部位和擅自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进行扩建!。、改建和装》修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进行需要建】筑消防设《计的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建设的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并》报市或区公安—。消防机构及有—关部门审核后方可组!。织施工;工》程完成?后经市或区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公布【审核、验收的内容、!。程序、?条件、时《限等作出不》同意或不予》验收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自行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建设《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对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 本条所称建筑消】。防设计是指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分:区、建?筑,物结构耐《火性能、建筑—物内部安全》疏散:和各类固定消防【设施:等的设?计 第十《八条 进行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相应责任;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加强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使用: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消防安全;发现】。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未《向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审核《验,收手:。续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发现存在》或者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或业】主,会告诉存在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排除》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对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及对他人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承担;行为人阻碍!恢复原状工》作,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有权要求】其纠正?;对不纠正的可以】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第二十一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或疏:散通道或者有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造成火警给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造—成火警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备案义务的【应当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广东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处罚或处《理 第二十四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外公安消防机【构还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辖】区内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档案; (二)】对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有关!消防安全事项的【。报告、投诉、—。举报等?及时:作出答复或处理【。。。;, (四)定期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重点防范督促建】设,。单位办理消防验收】制订专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机构《或,管理该公安消—防机构的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履行审核!验收:职责的?。。; (二)不履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附录 一、》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管理》。的,规定(对应》本规定第十条)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有关【处罚条款《(对应本规定第二十!三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有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 违反—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工程】。概算的1.5%;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第三十一条 违!反消: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