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3年—1,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加?。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区分所有建【。。筑物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含有多》个业主其中专有部分!由,业主单独所有共【有,部分:由,业主共同所》有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有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有共:同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区分所有—权人;?非业主使用人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单位是指依》法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等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建设【单位适用《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单?独所有的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是本《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消防【机构:在市公安机关—领导下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公安—消防机构在本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在本辖【区内负责实施本规】定
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劳动》、安全生产》监督:、气象防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规定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对【辖,区,内区分所有建筑物】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履行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 建设单位、业】主会依法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应当经过消防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应!当在移交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同时:向业主会《、,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该建筑—物消防设计的图纸、!。资料等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物业管理承【担物业管理费用不】得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第六条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应当对自己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已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未?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由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负完全!消防安全责任;【专,有部:分已转?让或出租的该专【有部:。分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自—己,专有或专《用部分?的消防安《全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规定实施《前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已由?建设单位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应!当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就消【防安全责《任作出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七条: ,区,分所有建筑物委托】给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业主会《或建设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者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
区分!所有建筑物由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尚未成立【业主会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各》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依照前—两款规定《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的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 《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其专】有部分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应!当就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协商!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辖,内,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楼的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指导】其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居民?委员会协助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九条【 ,。业主将其专有—部分以租赁、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交付?他,人使用的应当与非业!主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者在有关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中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等条款的规定—明确各自的具体【。。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的由非业主使用!人负责
第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及内设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二)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三):。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四)?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将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对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单位分级】管理的规定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市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不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区分所有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业主公约及有关【消防安全《责任的?约定;?
,(二)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三)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的约:定对维修、保养【。、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维【护、:保养自己所有或使用!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依法或依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会应当依照业主公!约、业主会章程【或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的【职责协?助物业管理企业督】促、教育《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并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提—出整改建议依照本规!定第八条建立—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应当】。履行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六)项《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职责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建立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的负:责,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当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由市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出于灭—火或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设:备等公共消防安全】目的:需要:。进入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该专!有部分?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不得擅自变【更,消防设施《。。的安装?部,位和擅自《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进行扩】建、改建和装—。。修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进行》需要建筑消防设【计的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建【设的: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并!报市或区公安消防机!构,及有关?部,门审核后《方,可,组织施工;工程【完成后经市》或区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公《布审:。核、验收的》。内容、程序、条件】、时限等作》出不:同意或?不予验收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自】行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建设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对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
:本条所?称建筑消《防设:。计是指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分区、】。建筑物结构耐—火,性能、建筑物内【部安全疏散和—各类:固定消防设施等的】设计
第十八—条, 进:行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相应责任;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加强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使》用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消防安全;【发现:。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未向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审核验收手续【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发现存在或者—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或业主会告诉【。存在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排除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对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及对?他人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承担;!行,为人阻?碍恢复原状工作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有权要求其纠】正;对不纠正的可以!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第二十一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或疏散通道或!者有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造《成火警给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造成火】警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备案义务—的应当?。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广东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处罚或处理
第】。二,十四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外《公安消防《机构还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辖区内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档案;
(二)【对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有关—消防安全事》项的报告、投诉、】。举报等及时作出【答复或处理;
【(四)定期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区分所《有建:筑物:。重点防范督促建【设单位办理消防验】收制订专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机构或管理该公安消!。防,机构的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履行审《核验收职责的;
】(二)?。不履: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附录:。
一、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管理的规定》(,对应本规定第十【条)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有【关处罚?条款(?对应本?规定第二十三—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有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 违反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工程概—算,的1.5%;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第三十【一条 违反》消,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