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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更《新安:置房高效《、合理利用保障房屋!。。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根据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安置房是—指由城市更新部【门管理可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含危?、,破、旧?房,改造)安置的—公,有房屋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筹集、建设】、产权登记、分【配、监管等》。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城市更《新安置房《优先用于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包括》对更新改造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产权交换】、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的临—时安置、原政府【公房租户《和危、破、》旧房改造中公—房租:户的房屋《。租赁安置等》 在优先满足城市更!新安置的《前提下为利于政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经市、区】政府批准城市更新】。。安置房可《部分用于其他项目的!政府安置《 第四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应当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效益尊【重和保障《相关权利人的权【益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遵循规范化、高效!化、信息化》。原则加强管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 —。。 市、区城市更新资!金每年可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的建设 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财【政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城市更】新,安置房的检查、维修!、改造、评估、测量!等业务经费和日【常管理?经费纳入部门专项资!金计划由市、区【财政安排资》金 第六条  【市城市更新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筹,。集、分配、》审核与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建设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属产】权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安,置房的建设、产【。权管理?、,使用、维护和物【。业,管理等?负责安置房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 ?各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区,属产权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并定—期向市城市更—新,部门报?备区属产权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相关情况》 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 《 筹集?与建设 《。第七: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可以》通过新建、》移交接收、购买【、租赁、调整使用】等,方式筹集 》(一)新《建市、?区政府?部门立项《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以及市、区城!市更新?部门:在政府收储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 —(二)移《交接收?。城市:。更新项目中》由项目实施主—体配套建《设并移交政府的安置!房;市、区》城市更?新部门与其他市场】。主体:、土地或房屋权属人!合作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中属【于政府分成的部【分,;城市更新项—目经:审定的建《筑节余量中》属于政府分成或应当!无,偿,移交政府的部分【 (三)购买根据】项目安置需》要经市、《区政府批准购买的】安置房 (四)【。租赁根据项目—。安,置需要经市、—区政府批准用—。于城市更新安置的租!赁性住房(含集【体土地租赁性住房)! (五)《调整使用原用于城】市危、?破,、旧:。房改造周转安—。置房具?备条件的调》整为城市《更新安置房 —(六)其《他可用于城市更新安!置的公有房源 【。第,八条  市、区政府!部门立项建设、在】政府收储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应每【年向发改部门—报送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城市更新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抄,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符:。合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要纳入全市城市棚】户区统计 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项目?列入城市《更,新,项目和?资金年度计划—一并报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议!审议通过后作为发改!部门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调整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 第】九条  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相关建设】管理:工作由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 《。区,级,政府部门立项—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由《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建设实》施 市城市更—新,部门与其他市场主体!、土地?或,房屋权属人》合作建设的更新项】目由项目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安置房!建设 第十条 【 市、区《政府部门《立项建设、在政府】收储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划《拨供地的项目按【照我市?。有关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供应手续— ,。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项目按照安置】复建面积“建一【免一”的原则—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可在本?市权:。限范围内依》法减免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三章 产】权管:理 第?十,一条  经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市财政出资、区级政!。府部门立项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属于市分成【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无偿!划拨并?完善纳(免)税后可!由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第,十二条 《 合作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属于!市政府分《成,。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无偿划拨并【完善纳(免)税后由!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第十三】条,。  经市、区政【府批准购买的城【市更新安置》房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原】。城市危、破、旧房】改造周转安置房【调整使用为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其产权管理按!照政府?公有房?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申请和分】配 第?十五条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 —(一)?政府投?资的城?市更新?项,目需:要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 【(二)城市更新片】区范围内《因,土地整备需》要,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 (三)【城市更新范围内原政!府公房改造和危、】破、旧房改造—。需要安置公房租户的!; (?四)市、区政府批】准其:他用途的 第十【六条  城市更新项!目或:土地:整备需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在》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或项目改造—方案报批时同步申报!。 城市更新范围内原!政府公房改造—和危、破、旧房改】造的公房租》户需承租《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租户向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依照《管,理权限?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提【。交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使用方案进【行,审,核其中涉及以产权】调,换方式申请城—。市更新安置房的需附!房屋价格结算报【告结算方法按照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项目改】造方:案中一并批复 【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对原公《房租户提交的—安置房?租赁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其!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协?议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以产》权交换方《式申:请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使用—方,案,与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拨付协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与—被安置人办理房屋】产,权,调换 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以租:赁,方式:申请使用(含对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的临时?安置)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使用方案【与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拨付协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与?被安置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并统一纳入—安置房?。租赁:管理:租,。。金标准由城》市更新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九条  原】公房租户申请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符合条件的—依据与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协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纳》入安置房租赁管【理住宅租金》。按照广州市公—有房:产有关规《定的标准《收取;非住宅首次】租,赁需由市城市更【新部门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租金标准 》第二十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应优先保障城市更!新项目安置周转【使用在核定合理的】用房存量后由市【、区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部门报经市【、区政?府同意对确实可【盘活的空置城市更】新安:置,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实行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因特殊情况不!适宜公开《招租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协议【。出租 ?租赁非住宅类城市】更,新安置房《用作社区服》务、:。教育、卫生、养老】。等,公益用途的按照市】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租金!;用:作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的由相关—单位申请办》理划拨无《偿使用手续   第!五,章  ?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  以产!权交换?方,式拨付?使用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申】请拨付使用单—位或者取得房屋【。产权的?单位、个人自行【实施日常管理和维】护 以?。租赁方式拨付—使用(?含临时安置》)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经审核的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根据拨—付协议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 城市更《。新安置房存》量(含存量》盘活利用)、原【公房住户租》赁使用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存量盘活】租赁、原《公房住户租赁的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不超过五【。年 住宅《类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期满前3个月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租赁条件的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形应当腾退城市【更新安置房》。 (一)租赁或【者使用期限届满【的; ?(二)租赁期—内,承租人申《请终:止,租,赁关系的; (【三)承?租人存在以》欺,诈手段获取承租【资格、不按协议使用!房屋:、故意毁损房屋【或者其?它违约行为的; (!四)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腾退的情形! 出租人发现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清退承租人腾退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应当清!缴房屋费用办理【房,屋,移交接收手》续 第二十四条【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巡查—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违规使—用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修缮制度加强日常!修缮管理工作每【年应定期对所管【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年度房!。屋修缮计《划 第二十六—条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物业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更新安置房物业【管理工?作掌握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产权、座!。落、:结构:、,面积、设备》、使用、维护、增】减变化情况   !。第二十七《条  市城市更【新部门应对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登记造】册建立城市更新安】置房档案按》照统一?管理和利用》。的原则实行管理【 区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区?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督:促检查、《修缮、物业管理【制度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区,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管》。理台账抄送市城【市更新部门 第二】十八:。条  市城》市更新?。。部门应建立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及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租赁期间房】屋承租人、房—屋使用人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或者未经出—。租人同意逾期—不腾退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出租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申请、租赁、使用】过程中存在欺诈、】故意损毁《房,屋、拖欠《租金等行为的按照合!同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对以?租,赁方式拨付使用(】含临:时安置)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毁》损或:。灭失的依《法追究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