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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更新安置》房高:效、合理利用—保障房屋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根据: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安?置房是?指由城市更新部门】管理可?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含危》、破、旧房改造)安!置的公有房》屋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筹集?、建设、产》权登:记、分配、监—管等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城市更新》安,置房优先用于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包括对?更新改造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产权交换、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的临?时安置、原政府【公房:租户和危《、破:、旧房改造中公房租!户,的房:屋租赁?安置等 在》优先满足城市更新】安置的前提下为【利,于政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经市、区政府批【准城市更新安置房】可部:分用于其他》项目的?政府安置 第—四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应当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效益尊重《和保:。障相:关权利人的权益【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遵循规范化、【。高效化、《信息化原则加强管】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 : 市、?区城市?更新资金每年可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的建设 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财政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城市更》新安置房的检查、维!修、改造、评估、测!量等业务《经费和日常》管理经费纳入部【门专项资金计划【。由市、区财政安【排资金 第六条 】 市城市更新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筹:集、分配、审核与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建设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属产权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安置房》。的建设?、产权管理》。、使用、维护—和物业管理》。等负责安置房—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 各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区,属产权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并?定期向市《城市更新部门报备】区属产权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相关情况》 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及管》。理,工作 ?  第二章 — 筹集与建设 第七!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可以《通,过新建、移》交接收、购买、【。。租赁、调整使用等】方式筹集 (一)新!建,市、区政府部门立项!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以及:市、:区城市更《新部门在政府收储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 (】二)移交接收城市更!新,项目中?由项:。目实施主体配—套建设并《移交政府的安置房;!市、区城市更—新部门与其他—市场主体、》土地或房屋》权属:人合作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中属于政府!分,成,的部分?;城市更新项目经】审定的建《筑节余量中属于政】。府分成或应当无【偿移交?政府:的部分 (三)【购买根据项目—安置需?要经:市,、区政府批准购买】的安置房 (—四)租赁《根据项目安置需要经!市、:区政府批准》用于城市更新安置的!租赁性住《房(含?集体土地租赁性住房!) (五)》调整:使用原用于》。城,市危、破《。、旧房改《。造周:转安置房具备—。。条件的调《整为城?市更:新安置房《 (六)其他可【用于城?市更新安置的—公有:房源 ?第八条?  市?、区政府部门立【项建设、在》政府:收储: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应每年向发改!部门报送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城市更新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抄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符合】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要纳?入全市城市棚户区统!计 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项】目列入城市》更新项目和资金年度!计划一并报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议,。审议通过后作为【发改部门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调》整,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 第—九条  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相关建设管理【工作由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 区级政》府部门立项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由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建设》实施 市城市更新】部门与?。其他市场主体—、土:地或:房屋权属人合作【建设的更新项目【由项:目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安【置房建设 第—十条  市、区政府!部门立项建设—、在政府收储—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划—拨供地的项》目按照我市有关【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供应手续 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项目按【照安置?。复建面?积“建一免一”【的原则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可【。在本市权《限范围内《依法减免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三章! 产权?管理 ?第十一条 》 经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市财—政出:。资、区级政府部门立!项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属于市分成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无偿划拨并完善纳(!免)税后可由—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第十二条  合【作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属于】市,政府分成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无:偿划:拨并完?善,纳(免)税后由【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第,十三:条  经市》、,区政府批准购买【的城:市,更新:安,置房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原城市危】、破、?旧房:改造周转安置房【调整使?用为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其产权管理!按照政府公有房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章》 , 申:请和:分配: 第十五条》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 (:一)政府投》。资的城市更新—项目需要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 (二)!城,市更新片区范围内因!土地整备需》。要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 (【三):城市更新范》围内:原政府公房改—造,和危、破、》旧房改造《需要安置《公房:租户的; (—四)市、《区政府批准其他【。用途的? 第十六条  【。城市更新项目—或土:。地整备需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在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或项目改造方案报】批,。时同:步申报 城市更【。新范围内原》政府公房改造和危、!。破、旧?。房改造的公》房租户需承租—。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租户?向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 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依照?管理权限《。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提交】。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使用》方案:进,行审核其《中涉及以产权—调换方式申请城【市更新安《置房的?需附房屋价格结【算报告结算方法【按照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项目改造》。方案:中一并批复 —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对原公房租》户提交的《安置房租赁》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其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协议 第十八条 】。 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以产》权交换方式申请【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使用方案与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拨付协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与被:安置人?办理:。房屋产权调换 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以—租,赁方式申请使用(】含对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的临时安置)【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使用—方案与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拨付协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与!被安置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并统一纳入安置房】租赁管理租金标【准由城市更新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九条  !原,公房租?户,申请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符合条件的依据与】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协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纳入?安置房租《赁管理?住宅租金《按照广州市公—有房产?有关规定的标—。。准,收取;非住宅首次租!赁需由?市,城市更新部》。门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租金《。标准 第二十条 】 城市更新安置【房应:优先保障城市更新】项目安置周转使用】。在核定合理的—用房存量后》。由,市、:区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部门报《经市:、区政府同意对确】实可盘?活的:空置城市更新—安置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实行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因特殊情—况不适宜公开招租】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协议出!租 租赁非》住宅:类城市更新安置【房用作社区服务、教!育、卫生、》养老等?公益用?途的:按,照市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租金;用作【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的由相关单!位申请办理划拨【无,偿使用手《续,  : ,第五章  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 ? 以:产权交换方式—拨,付使用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申请拨付使】用单位或者取得【。房屋产权的单位【、个人?自行:实施日常《管,理和维护 以租赁】方式拨付使用—(含:临时安置)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经审核的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根】据拨付协议》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 城市?更新安置房》存量(含存量盘【。活利用)《、原:。。公房住户租》赁使用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存量!盘,活租赁、原公房住】户租赁的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不—超过五年 住宅类】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期满前3个月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租赁条件【。的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形应当】腾退城市更新安置】房 (一)租—赁或者使用期限【届,满的; (二—)租赁期内承—。租人申请终》止,租,赁关系的《; (三)承租人】存在以欺诈手段获取!承租资格、不按【。协议使用《房屋、?故意毁损房屋或者】其它:违约行为的; 【(四)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腾退的情形 出【租人发现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清退承】租人腾退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应当》清缴房屋费用办理】房屋:移交接收手续— 第二十《四条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巡查《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违规使用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修缮:制度加强日常修缮】管理工作每年应定】期对所管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年度:房,屋,修缮计划 》第二:。十六:条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物业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更新安置房物业管!理工作掌握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产权、座落、结构!、面积?、设备、使用、【维护:、增减变化情况【   《第二十?七条  市城市更】新部门应对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登【记造:册,建立城市更新—安,置房档案按照—统一管理和利用的原!则实行管理 区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区】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督促检查】、修:缮、物业管》理制:度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区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管,理台账抄送市城市】更新部门 第二【十八条  》市城市更新部门应建!立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及》日常维护工作 【  :第六章 《。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租赁【期间房屋承租—人、房屋使用人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或者未经出【租人同意逾》期不腾退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出租?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申【请、:。租赁、?使用过程中》存在欺诈、故意损】毁房屋、拖欠租金等!行为的按照合—同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对以租《赁方式?拨付使用(含—临时:。安置)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毁损或灭失的依法】追,究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