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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更新安置房高效、】合理利用保》障房屋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根据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安置房是《指由:城市更新部门—管理可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含危、!破,、旧房?改造)安《置的公有房屋—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筹集、建!设、产权《。登,记、:分配、监管等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优先用于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包括对更新【改造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产权交换、】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的临时安》置、原政府公房【租户和危、》破、旧房改造中公房!租户的?房屋租赁安》置等 在优先—满足:城市更新安置的前提!下为利于政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经市、—区政府?批准城市更新—安置房可部分用于】其他项目的政—府安:置 第四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应当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效益尊重!和保障相《关权:利人的权益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遵循规范》化,、高效化、》信息:化原则加强管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  市、《区城市?更新资金每年—可,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的建设《 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财政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城—市更新安置》房的检查、维—修、改造《、评估、测量—等业务经《费和日常管理经【费纳入?部门专项资金计划】由市、区财》政安排资金 —第六:条  市《城市更?。新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筹—集、分配、审核【与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建设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属产权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安置房的建设【、产权?管理、使用、—维护和物业管理【等负责安置房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 各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区属!产,。。权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并定期向市】城市更新部门报备】区属产权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相关情况《 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 , 筹集与建设— 第:七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可以通过新【建、移?交接收、购买、租】赁、调整使用等方式!筹集 (一)新建】市、区政府部—门立项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以及市、区城市【更新部门在政府收】储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 :(,。二):移交接收《。城市:更,新项:目中由项目实施主体!配,套建设并移》交政府的安置房;市!、区城市更新部门与!其他市?场主体、土地或【房屋权属人合作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中属于?。政府分成的》部分;城市更新项目!经审定的建筑—节余:量中属于政府分成】或应:当无偿移交政府的部!分 (三)》购买根据项目安置需!要经市、区政府【批准购买《。。的安置?房 (四)租赁根据!项目安置需》要经:市,、区政府批准用于】城市更?新安置的租》赁,性住房(含集—。体土地租赁性住【。房) (五)调【整使用原用于—城市危、破、—旧房改造周转安置房!具备条件的调整为】城市更新安》置房: (六)其他可【用于:城市:更新安置《的公有房源 第八】条  市《、区:。政府部门立项—建,设、在政《府收储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应》每年向发改部门报】。送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城市更?新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抄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符合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要纳入全!市城市棚户区统计 !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项目列入城市更新!项目和资金年度计】划一:。并报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议审议—通过后作为》发改部?门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调整【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 第九条  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相关建设!管理工作由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 区级政【府部门立项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由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建设实施》 市城?市更新部门与其【他,市场:主体、土《地或房屋权》属人合作建设—的更:新,。项目由项目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安置房建—。设 第十条 — 市、区政府部门】立项建设《、在政府收》储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划拨供地的项目】按照我市有》关,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供应手续】。 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项目按—照安置复建面—积“建一免一”【的原则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可在本《市权限范围内—。依法减免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三章 产!权管理 第》十一条 《 经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市财政出资、!区,级,政府部门立项—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属》于市分成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无《偿划拨并完》。善纳(免)税—后可由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第十二条 【 合:作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属《于市政?。府分成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无偿划【拨并完善纳》(免)税后由—。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第,十三条  经—市、区政府批准【购买的城市更—新安:置房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原《城市危?、破、旧房改造周】转安:置房调整《使用为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其产权管理按】照政府公《有房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四章 》 申请和《分配 第十五—条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 (一)政府【投资的城市》更新项目需》要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 !(二:),城市更新《片区范围内因土地整!备需要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 (三《)城市更新范—围内:原政府?公房改造和危—、破、旧房改造需要!安置公房租》户的; (四)市】、区政府批准—其他用途的 第【十六条  》城市更新项》目,或土地整备需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在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或项目改造》方案报批《时同步申报 —城市更新《范围内原政府—公房改?造和危、破》、旧:房改造的《公房租?户需承租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租户向【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依照管—理权限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提交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使用方案进—行审核其中涉—及以产权调》换方式申请》城市更新安置房【的,需附:房,屋价:格结算?报告:结算:方,法按照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项目】改造方案中》一并批复《 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对原公房—租,户提交的安置房租赁!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其】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协议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以【产权交换方》式申请?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使用方案与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拨付协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与,被,安置人办《理房屋产权调—换 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以—租赁方式申请—使用:(含对?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的临—时安置)《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使用方案!。与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拨【付协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与被】安置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并统一【纳入安置房》租赁管理租金标准由!城市更新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九条 ! 原公房《租户申请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符合条件的依据与】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协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纳入?安置房租赁管—理住宅租金按—照广州?市公有房《产有关?规定的标准》收取;非《住宅首次租赁需【由市城?市更新部门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租金标准 第二十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应优先》保障:城市更新《项目安置周转使【用在核定合理—。的用房存量》后由市、区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部门报经【。市、区政府同—意对确实可盘活的】空置城市更新—安置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实行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因特殊情》况不适宜公开招租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协议!出租 租赁非住宅】类城市更《。新,。安置房用作社—区服务、教》育、卫生、养老等】公益用途的》按照市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租金;—用作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的由相关单】位,申请办理《划拨无?偿使用手续》   第五章—  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 《 以产权交换—方式拨付使用—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申?请拨付?使用单位或者取得房!屋产权的单位—、个人自行》实,施日常管理和—维护 ?以租赁方式》拨付使?用(含临时》安置)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经《。审核的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根据拨】付,协议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 城》市更新安置房存【量(:含存量盘活利用)、!原公房住户租赁使】用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存量盘活—。租赁、原公》房住:户租赁的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不超过五年! 住宅类《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期:满前3个《月,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租赁条件的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形—应当腾退城市更【新安置房 (一【)租:赁或者?使用期限《届满的?; (?二,)租赁期《内,承租人申请终止租】赁关:系的; (三)承租!人存:在以:欺诈:。手段:获取:承租资格、不按协】议使用?房屋、故《意毁损房屋或—者其它?违,约行为的; —(四)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腾】退的情形 》出租人发现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清退承租人》腾,退,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应当清缴房屋费【。用办理房屋移交接收!手续 第二》十四条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巡查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违规使》用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修》缮制度加强》日常修缮管》理工作每年应定【期对所管《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年度【。房屋修缮计划 第】二十六条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物业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更新安置房》物业管理工作掌握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产权【、座落、结构、【面积、设备、使【用、维护、增减变】化情况   第】二十七?条  市城》市更新部门》应对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登记:造册:建,立城市更新》。。安置房档案按照【统一:管理和利《用的:原则实行《管理 区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区:。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督》促检查、修》缮、:。物业管理制度—。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区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管理【台账抄送市城市更】。新部门? 第二?。十八条  》市城市?。更新部门应建立【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及日常?维护工作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租赁【期间房屋承》租人、房屋使—用人: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或者未经出租人同!意,。逾期不腾退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出租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申请、租赁—、使:用过程中存在欺诈】、故意损毁》房屋、拖欠租—金等行?为,的按照合同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对以租?赁方式?拨付使用(含临【时安置)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毁损》或灭失?的依:法追究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