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广州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更新安!置房高效、》合理利用保障房屋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根据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安置房是指由】。。城市更新部门管理可!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含危、破、旧房改造!)安置的公有—房屋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筹集!、建:设、产权《登记、分《配、监管《等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优先用于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包括对更新改】造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产权交换、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的临时安《置、原政府公房【租户和危、破、旧房!改造:中公房租户的—。房屋租赁安置等 】在,优,先满足城市更新安置!的前提下《为利于政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经市、区政》府批准城市》更新:安,置房可?部分:用,于其他项《。目的政府安置 【第四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应当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效益尊《重和保障相》关权利人《的权益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遵循规范化、高!效化:、,信息化原则》加强:管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  市、区城市更新!资金每年可》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的建设】 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财政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城市更新安置【房的检查、维修、】改造、评估》、测量等业》务经费和日常—。管理经费纳入部门专!项资金计划由市【。、区财政安排资金】 第六条  市城市!更新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筹集—、,分配、?审核与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建设!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属产权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安置房的建设、产权!管理、?使用、维护和物【业,管理等负责安置房】。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 各【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区属:产权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并!定期向市城市更新部!门报备区属产—权,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相!关情况 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  筹集与建设】 第七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可—以通过新建》、移交接收》、购买、租赁、调】整使用等方式筹集】。 (一)《新,建市、区政府部门】立项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以及市、《区城:市更新部门在—政府收储《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 (?。二)移交接收城市更!新项目?中由:项目实施主》体配:套建设并移交政府的!安,。置,。房;:。市、区城市更—新部门?与其他市场主体【、土地或房屋权【属,人合作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中属于政府分成的】部分;城市更新项目!经审定?的,建筑节余量中—属于政府分成或【应当无偿移》交政府的部分 (】三)购买根据项目】安置需要经市—、区政府批准—购买的安置房 【(四)租赁根据项】目安:置需要经市》、区政府批准—用于城市更》新安置的租赁—性住房(含》集体:土,地租赁性住房—) (五)调—整使:用,原用:于城:市危、破、旧房改造!周,转安置房具》。备条件?的调整为城》。市更新安置》。房 (六)》其,他可用于城》市更新安置的公【有房源 第八—。条  ?市、区?政府部门立》项建设?、在政府《收储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应?每年向发改部—门,报送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城市更新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抄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符合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要纳【入全市城市棚户【区统计 《。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项【目列入城市》。更新:项目:和资金年度计划【一并报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议审议】通过后作《为发改部门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调整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 第九条 — 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相:关,建设管理工作—。由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 】。区级政府部门立项】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由—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建,设实施 市城市【更新部?。门与其他市场主【体、土地或》房屋权属人合作建设!的更新?项目由?项目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安置房》建设: 第十条  市、】区政府部门立—项建设、《在政府收储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划拨!供地的项目按照我】市有关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供应手续—。 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项!。目按照安置复建面积!“建一免一”—的,原则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可在本市】权,限范围内依法—减,免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三章 产权》管理 第十一条 】 经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市财《政出资、区级—政府部门立项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属于】市分成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无偿划拨》并完善纳《(免)税后》可由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第十二》条,  合作建设或【配套建设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属于市政】府分成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无偿划拨并完善!纳(免)税》后由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第十三条!  经市、区—政,府,批准购买《的城市更新安置房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原城市?危、破、旧房改造】周转安置房调整使用!为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其产!权管理按照》政府公有房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章  【申请和分《配 第十五条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 (一)政府投】资的城市更新—项目需要《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 (二)城!。市更新片区范—围内因?。土地整?备需要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 【(三)城市更新范围!内原政府公》。房改造和危、—。破、旧房改造—需要安?置公房租户的; 】。(四)?市、区政府批准其】他用途的 第十六条!。  :城市更新项目—或土地整备》需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在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或项目?改造方?案报批?时同步?申报: 城市更新》范,围内原政府公—房改造和危、—破,、旧房改《造的公房租户需承租!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租户:向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依—照管理权限》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提交》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使用【方案进?。行审核其中涉—及以产权调》换,方式:申请城?市更新安置房的需】附房屋价格结算【报告结算方法—。按照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项目改造方案中【一并批复 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对原公房租户提!交,的安置房租赁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其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协】议,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以产权交】换方式申《请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使用方案与!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拨付协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与被《安置人办理房—屋产权调换》 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以—租赁方式申请使用(!含对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的临时安《置,)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更新安置!房,使,用,方案与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拨付协?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与被安】置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并统》一纳入安置房租【赁管理?租金标准由城市更】新,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九条  原公【房,租户申请使用城市】更新安置房》符合条件的依据与】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协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纳—入安置房租》赁管理住宅租—金按照广州市公有】房产有关规定—的标准收取;非住宅!首次租赁需由—市城:市更新部门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租金《。标,准 第二《十条  《。城,市,更新安置房应优先】保障城市更新项【目安置周转使用在】核定合理的用房存】量后由市、》区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部门报经市》。、区政府同》意对确实可盘活的】空置城市更新—安置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实行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因特殊情况!不适宜公《开招租?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协议出租 》租赁非?。住,宅类城市更新安【。置房用作社区—服务、教《育、卫?生、养老等》公,益用途的按照市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租金;用作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的由相!关单位申请办理划拨!无偿使用手》续,   第五章  】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  以!产权交换方式拨付】使用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申请》拨,付使用单位或—者取得房《屋产权的单位、个】人自行?实施日常管》理和维护《 以租赁方》式拨付使用》(含临时《安置)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经?审核的?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根】据拨付?协议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 城市更》新安置房存量(【含存:量盘:活利用)、原公房住!户租赁使用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由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区政?府指定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 ? 城市更《新安置房《。存量盘活租赁—、原公房《。住户租赁的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不超过!五年 住宅类城市】更新安置房租赁期满!前3个月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租【。赁条件的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 ! ,。以下:情形应当腾》退城市更新安—置房 (一)租【赁或:者使用期限》届满的; (二【)租赁期内承租【人申请终止租赁【关系的; (三)】承租人存在以欺诈手!段获取承租》资格、不按》协议使用房》屋、故意毁损房屋或!。者其它?违约行为的》;, (四)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腾退的情形】 出:租人:发现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清退承》租人腾退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应当清?缴房屋费用办理【房,。屋移交接收手续 】第二十四条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巡查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违规?使用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修缮【制度加强《。日常修缮管理—工作:。。每年应定期对所【管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年】度房屋修《缮计划 《第,二十:。六,条 : 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物业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更》新安置房物业管理】工作掌握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的产》权、:座落、结《。构、:。面积、设备、使用】、维护?、,。增减变化情况   ! ,第二:十七条? , 市城市更新部门应!对市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登记造册》建立城市更新安【置房:档案按照统一管【理和利用的》。原,则实行管理 区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区】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督促检查《、修缮、物业管【理制度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区属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管《理台账抄送市城市更!新,部门: 第二十八条 【 ,市城市?更新部门应》建立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及【日常维护工作—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租赁期间!房屋承租《人、房屋使用—人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或者未》经出租人同意逾【期不:腾,退城市更《新安置房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出!租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在城市更新【。安置房的《。申请:、租赁、《使用过程中存在【欺,诈、故意损毁—房屋:、拖欠租金等行为的!按照合?同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对以租赁—方式拨付使》用(含临时》安置)的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毁损?或灭:失的依?法追究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