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2007年7【月2:7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5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建:筑条例〉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促?进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的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 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供水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辖,区内城市供》水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不设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区?其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水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工!。作;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建设、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市鼓励研发》和采用供《水与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第五条对节约用水!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编【制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使用的管】道、配?件、设备、》仪器和器具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节水规!范城市供水设施的在!用管道、配件—因老化等原因致【使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以下统称为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更换所需费》用由设施所有权人承!担 :  第八条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消【防,规范配置消火栓【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由,供水企业负责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安装应当列入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其维护和管理所需】费用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列支   第【九条:公共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服从城市供水专【业规划并按城市建设!计,划实施   第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供水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第《十一条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本市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市: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需要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的建》设,单位或?者设施?所有权人应当事先向!供水:企业提出连接—申请 ?  供水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水企业不得拒】绝,连接申请   供】水企业未按时答复】或者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的【供水企业与》申请人应当签订连】接协:议约定相关施工方】案、排水设》施接:驳、费?用、损害赔偿、【连接后管理权—的归属等事项—连接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供水企业应!当自:签订连?接协议之日起十日内!将连接协议送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连接公共—。供水设施的施—。工作业应当》。按照连?接协议的《要求进行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相连设《施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自建供水设】施连: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不得污【染城市公共供水的水!质 :  第三章设施【维,护   第》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 注册水《表由供水企业—购置、?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注册水!表安装在户内的用户!。应当予以保护发生损!毁、停行《。、逆行、《滞行时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用户故《意或者过失致—使注:册水:表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公共供水设施运!行时发生水管爆【裂、折断等事故【的供水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公共供水!设施的?抢修应当在》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十:七,条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供水企】业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时间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  企事业单位【以及住宅小区等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单位不?得中:断本单?。位,。或者本住宅小区【区域内居民用户的】用水确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原因需】要中断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受【。影响的居《民用户连《续停:。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不提前《通知受影响的居民】用户或者不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供水企—。。。。。业的工?作人员因抄表、检测!、设施?维护:需要进入用户住【所时应当《向用户?出示有效工作证件并!说明目的、》所需时间等情况【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可以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具体办法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  :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已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供水企业应!当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未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除?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外—。由用户负责设施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用户户】内用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  【 ,。第二十?条供水企业应当负】责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确保二次供水—的水质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等作业应当符合【相关:保洁规范的要—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作业人员、日!期、水样送检—等情:况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管并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定期:抽检 ?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办法和保洁规范!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提供下列—资料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申—请表;?。   (《二)相关公》共供水设施的管【网图:纸; ?  (三《)施工方《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共同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在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供水企》业可以对施工作业实!施监控  》 第二十二条—禁,止下列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启闭公?共供水设施;  】 (二)堆压—、掩埋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向—公共供水设施倾倒】垃圾杂物;  【 (三)非消防【需要擅自《动用消火《栓;   (四)将!避雷装置和电—器地线连接在公共供!水设:施上:; : , ,(五)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或!者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管网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   《(六)损坏、覆【盖,公共供水设施—标志:;,。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第四章—。供水用水管理   !第二十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水质、水压的标!准和规范向用户【供水   禁止【以临时供水等方式将!建筑施工用水作【。为居民生活用—水本:条例实施前居民【用户使用临时—供,水,。其用水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处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条禁》止下列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  (一)擅—自在公共《供水:设施:上直接取水; 【  (二)非因【消防需?要擅:自开启消火栓直接取!水;   》(,三)不?经过注册水表—取水; 《。。  (四)拆除【、伪造、开》启注册水《。表、设?施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封印取水!;  ? (五)私装、【改装、?毁坏注册水表或者干!扰注册?水表正常《计量取水;   】(六)?其他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用:户终端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并每《月,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检测结【果供水企《业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当依法《委托水质《行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供水【。企业:发现供水水质达【。不到相关标准—时应当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供水!水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时还应当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  第?二,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依法做好水压!检测工作保证供水】水压不低于》本市的城市供—水水压标准 — , 供水企《业应当每《月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压【检测资料  — 第二十七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并每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所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 第二十八条供【水企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公布?本年度?供水水?质、水?。压,、设施抢《修及时?率等服务目》标以及上一年度【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   供水企】业应当每年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供水营》业收入、支出和利】润等经营情况  】 第:二十九条用户需要】变更用户名称或者需!要供水企《业暂停、终止—供水或者恢》。复,供水的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毕》   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变更《用水类别《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的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   供—水企业应当将其【供水区域和供水服务!项目申请的办—理程序、期限、【需提:交的资料、收费标】准等事?项在其营业场—所公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水企业不得拒绝用】水,申请   第三【十条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新建住《宅应当按户安—。装户:外注册水《。表   原有住宅未!按,户安装户《外注册水表》的除:因建筑结构限制【等原因?无法改装的外供【水企业?应当有?计划地改装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 , 注:册水表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或者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未依!法进:。行强制检定或者经强!制检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装使用   —。第三十二条》供,水,。企业应?当定期抄录注册水表!并按抄录的注册【水,表读数计算》用户的?实际用水量 — , 第三十《三,条城市供水依—法实行?政府定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城市供水—价格   用户申请!。多,类别用水的供水【企业应当《分别装表计量收费】   用户多类别用!水,。未事先申请分别装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因建筑结【构、供用水设施等】限制不能分》别,装表计?量的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各类别用水比例!后计价收费 — , 第三十四条用户应!当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水费结【算和缴交的时—间、方式等约—定缴纳水《费   供水企业】收取水费应当—向用户开具发—票 :  第三十五条供水!企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它单—位代为抄录》注册水表、收取水费!、转:交水费发《票  ? 供水企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它单【位代为?。抄录:注册:水,表、收取水费、转】交,水费发票的应当【。将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委托《事项向用户公—告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  第?三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于用户!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日—内向用户作出答复】   供水企业【应,当将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汇:总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用户【对供水企业受理【用水申请《、供水水质》、水压、注册水表】准确度?。、收取?水费以及处理投诉等!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日内向投诉人作【出答复?   第《五章: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三】十七条本市实—行节约用《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切实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责   第】三十八条非居民用户!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用?水相:结合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分级累进》。加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 具体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三十九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节约用?水规划、年度—用水计划、》用户用?。水定额、城市供水状!况、用户《用水情?况按月核定并下达非!居民用户的用水【计划年度用水计划】。应当在?上,一,年12月《31日?前下达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确定用户用【水,定额   第四十条!非,居民用户要》求调整用水计划【指标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一)已制【定节水计划; 【  (二)已实施】节水管理及》技术:措施; 《  (三)用水量】未达:到水表额定流量【;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一条?。非居民用《户实际用水量超【出用水?计划指标的应当【依法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  非居民》。用户对?抄录的超计划用水水!量,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答复  ! 收取?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纳入】本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专,项用于?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  第四《。十,。。二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节水型用》水设备、器具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三条提倡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市容卫【生、洗车等行业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和【其他非传统水资源 ! , 宾馆、饭店、【公共浴室、大型文】化体育设施、—洗车:行等用户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配套》安装:循环用水设施  】。 第四十四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节水统计制度加【强节:水统计工作 —  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户—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   非居民用】户应当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做—好用:水,记录和统计台—。帐,加,强对:用水状况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   第六章安全与!应急管理  — 第四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障公共供水【安全   第四十六!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并适时修订】城市供水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突—发城市供水事—。件造成的损害应急经!费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  第四十》七条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八!条供水水源发生突】发性污?染时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源水?质监:测数据?。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供》水企业应《当立即采取》防治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标准  《 第四十《九条因发生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水源污染《、供水?设施遭受严重损坏】等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在—全市或?者跨区范围内造成无!法正常供水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区】范,围内:造成无法正常—供水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供!水管:制措:施供水企业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  采?取供水管制措—施时应当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基本用水   第五!十条: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供水企业不依法采!取应急?措施、不《配合政府采取的供】水管制措施危及【或者:可能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供水企业实行【临时接?管 :。  实行临》时接管时应当对【供水企业的财产进行!保护并建立》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经过》处置危及公》共安全?的状态消除时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解除临时接管   !第七章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一》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未?按时将连接协议【送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水压【检测资?料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未按?时公布服《务目标、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或,者经营情况的; 】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未【按时答复用户投【。诉或者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的  】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企【业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影响正常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五十二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未依法办理连接!申请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未【立即通知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未【。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未进行《相关:公示或者拒绝、【拖,延办理用水申请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未依法计》量用水量的; 【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未《。依法履行《相,关应急责任不采取】应急:措施:以及不配合供水【管制的   —前款第(《六)项所列情—形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规定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供水企业可》以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建设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不符合【相关保洁规范要求】或者未?定,期将相关档案资料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未依【。法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或者拒《。绝供水企业实施监控!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 ,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的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拆除、—改建、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盗用城市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水费有违法【所得且可以》计算的按违法所得三!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的!约定缴纳水费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日处以应交金额百!。分,之一的罚款》  : 第五十六条—对于阻挠、妨碍维护!、管理城市供—水设施或者其—他损害城《市供水设《施的行为城市供水设!施的所有权人、【。管理: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告和】制止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设】施损毁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处,理或者?警告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投诉》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疏于—。。监管未进行定—。期抽检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和公!布,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用户要求调整用水计!划指标?的申请?。的;: ,  (?五)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时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行》为   《。国,有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情节严重的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设,施是指用于》生,产、输送《、供应、计量城市】供水和保障城市【供水正常运行的各】。。种建(构)筑物、设!备和设施包》括公共供水设施、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 》  :公共供水设施是指城!市自来水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 , 自建供水设施是指!有关单位自行—建设的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取】(制)水设施、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用于农业》、渔业和畜牧业【的自建供水设施【除外   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是指同一规划红线】范,围内二户以上—用户共同使用—的用:水设施包括各类供水!加压设施、》储水设施、管—道、阀门《等   注册水表】是,指由供水企业拥【有、登记《注册、监督保养用】作量:度用水量的器—具   第六十一条!。本市:。农村地区《的生活等非农业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