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2007年7月【27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5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建筑《条例〉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促进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的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供水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辖区内城市供水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不设》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区其: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水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工作;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建设、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市鼓励研发】和,采用供水与》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五条对节约用水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 , 第六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编制?。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使用的管《道、配件、设备【。、仪器和器具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节水规范!城市供?水设施的在用管道、!配件因老化等原因致!使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以:下统:称为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更【换所需费用由设施】所有权人承》担
第八—条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消防规范配置消】火栓: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由供水—。。企业负责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安装【应当列入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其维护和管—理所需费《用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列支
》 第九条公共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服从城市【供水:专,业规划并按城市建设!计,划实施
第【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供水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第十一【。条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本市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市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予以公—布
: 第十二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需》要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的建设》单位或者设施所有权!人应当事先向供【。水企业?提出连?接申请
—。供水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水企业不得!拒绝连接申请
【。 供水企》。业未按时答复—或者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的供《水企业与申请—人应当?签订连接协议约定】相关施工方案、【排水设施《。接,驳、:费,用、:损害赔?。偿、连接后管理权的!归属等事《项连:接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供水企业!应当自?签订连接协议之日起!十日:内将连接协议送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连接公共供》水设施的施工作业】。应,当按照连《接协议?的要求进行》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相连设施【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自建供水设施连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不得污染城—。市公共供水》的水质
第三】章设施维《护
第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注册水【表,由供水企业购—置、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注册水】。表安装在户内的用户!应当予以保护发生】损毁、?停,行、逆行、滞行【时,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用户故】意或者过失致—使注册水表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公共:供水设施《运行时?发生水管《爆裂、折断等—事故的?供水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公共供水设】施的抢修应当在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十七条】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供水企业—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时间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 , 企事业单位以及】住宅小区等》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单位不得中【断本单位《或者本住宅小区【区,域内居?。民用户的用》水确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原因需要中】断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受影响【的居民用户连续停】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不提前通《。。知受影响的居—民用户?或者不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供水:企业的工作人员因抄!表、:检测、设《施维护需要进入用户!住所时应当》向用户出示》有效工?作证件并说》明目的、所需时【间等情况《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可:以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具体办法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已【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供水》企业应当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未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除?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外由用户负》。责设施?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 用户户《内用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
第二十条供!水企业应当负—责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确保二次供水的水】质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等作—业应当符《。合相关?保洁规范的要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作业人】员,。、日期、水样送【检等情况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管并: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定期抽检
!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办法和保洁规范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提供【下,列资料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申请表;
!(二)?相,关公:共供水设《施的管网《图,纸;
《。 (三)施工方【案;: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共】同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在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供水企!业可以对施》工作业实施监控
! 第二十二》条禁止下列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启闭公共》供,水,设施;
《 (二)堆压、】掩,埋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向公共供水设施】倾倒垃圾杂》物;
(三)非!消防需要擅自—动用消火栓;
!(四)?将避雷装置和电【器地线?连,接在公共供水设【施上;?
(五》)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或者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管网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
(六)】损坏、覆盖公共供水!。设施标志;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第!四章供水用水—管理
《。 第二十《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水质、水压!。。的标准和规范向【。用户供水
》 禁止以临时供】水等方式将建—筑施工用水作为居民!生活用水本条—例实施?前居:民,用户使用临时—。供水其用水》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处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第:。二十四条《禁止下列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一)擅自》在公共?供水设施上直接取】水;
(二)非!因消防?需要擅自开启消火】栓直接取水;
】 (三)不经过注】册,水表取水;
(!。四,)拆除、伪造、开】启注册?水表、设施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封印取水;
【 (五)《私装、改装、毁坏注!册水表或者干—扰注册水《表正常计量》取水;
》 (六)其他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用户》终端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并每月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检测结果《供,水企业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当依?法委托水质行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供水企业!发现供水水质达不】到相关标准》时应当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供水水】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时还应当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 第二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依法做好水压检测工!作保证供水水—压,。不低于本市》。的城市?供水水压标准
!供,水企业应当》每月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压检》测资料
》 第二十七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并每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所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第二十!八条供水《。企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公布本年【度供水水质》、水压、设施抢【修及:时率等服《务目标以及上—一年度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
供》水企业应当每年【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供水营业收入、支!出和利?润等:经,营情况
第二十!九条用户需要—变,。。更用户名称》或者需要供》水企业暂停》、终止供水或者恢】复供水?的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毕【
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变更用【。水类别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的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
【 供水企业应当将其!供水区域和供水服】务项目申请的办理】程序、期限、需提】交的资料、收—。费标:准等事项在其—营业场所公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水企业不】得,拒绝:用水申请
》 第三十》条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新建住宅应》当按户安装户外【注册水表
【原有住宅《未按:户安装户外注册【水表的除因建筑结构!限制等原《因无法改装的—。外供水?企业应当《有计划地改装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注册水表【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或者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未依法进【行强制检定或者经强!制检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装使用
【 第:三十二条《供水企业应当—定期抄录注册—水表并按抄》录的注册水表读【数计算用《户的实?际用水量
》 , 第三十《三条城市供水依法】实行:政府定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城市供水价【格
? 用户申请多类别】用水的供水企—业应当分别装表计量!收费:
: 用户多类别用水未!事先申请分》别装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因建筑结构】、供用水设》施等限制不》能分别装表》计量的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各类别用水!比例后计价》收费
》。第三十?四,。条用:户应当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水费结算和》缴交的时间》、方式等约定缴【纳水费
供水】企业收取水费—应当向?用户:开具发?票
第》三,十五条供水企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它?单位代为抄录注册水!表、:收取水费、转—交水:费发票
—供水:。企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它》单位代为抄录注册水!表、收取水》费、转?交水费发票的—。。应当将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委—托,事项向用户公—告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三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于用!户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日内向用户作!出,答复
供水【企业应当将》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汇总》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用户对?供水企业受理用水申!请、供水水质、【水,压、注册水表准确度!、收取水费》以及处理投诉等【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日内向投诉人作出答!复
《第五章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三十七条】本市实行《节,约用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切实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责
? 第:三十八条非居民【用户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用水【相结合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分级累【进加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 具体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 第三《十九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节约用水规—划、年?。度用水计划、用【户用:水定:额、城市供水—状况、用《户,用水情况按》月核定并下达非【居民用户的》用水计?划,年度用水计》划应:。当,在上一年12月【31日前下达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确定用户用水【定额
第四【。十条非居民用户要】求调整用《水计划?指标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已制定节水》计,划;
(—二)已实《施,节水管理及技术措施!;
? (三)用》水量未达到水表额】定流量;《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一条】。非,。居民用户实际用水】量超出用《水计划指标的应当】依法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非《居民:用户对抄《录,。的超计划用水水量】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答复
!收取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纳入本—。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专项用于》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 第四十二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节水型用水设备、器!具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三,条提倡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市容卫生、】洗车等行业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和其他非传》统水:资,源,
, 宾馆、饭店、】公共浴室、》大型文化体育设施、!洗车:行等用户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配套安—装循环用水设—施
《第,四十四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节水统?计制度加强节水【统计工作
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户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
《 非居《民用户应当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做好用水记录和统】计台帐加强》对用水状况》。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
第六》章安:全,与应急管理
第!四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障公共供水安全
! ,第四十六《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并适【时修订城《市供水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突—。。发城市供水事件【造成:的损害应急经—费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 第四十七条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 第四十八条供【水,水源发生突发—性污染时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源水质监测数据】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供水企业应》当立即采取防治【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标:。准
《第四十?九条因发生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水:。源污染、供水设【施遭受严《重损坏等《。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在全市或!者跨区范围》内,造成无法正常—供水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区范围!内造成无法正常供水!。。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供水管制!措施供?水企业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采,取供水管制措—施,时应当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基》本用水
第五十!条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供水企业不依【法采取应急》措施、不配合政【府采取的《供,水管制措《施,危及或者可能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供水企?。。业实行临时接管
! 实行临时接管时】应当对供水企业【。的财产进行保护【并,建立: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经过处置!危及公?共,安全的状《态消除时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解除临时】接管
《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未按时将!连接协议送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水压检测资料【。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未?按时公布《服务目标《、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或者《。经营情?况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未—。按时答复用户投【诉或者?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的—
:。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企】业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影响正常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五十二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未依:法办理?连接申请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未立即通》知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未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未进?行,相关公?示或者?拒绝、拖延办理用水!申请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未依法计量》用,水,量的;
》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未依法履!行相关?应急责任不采—取应急措施以及不配!合,供水:管制的?
前款第(【六)项所列情—形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三—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规:定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供,水企业可以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建设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不符合相关保洁】规范要?求或者未定期将【相关:档案资?料,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未依法】。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或者拒绝供水企业!。实施监?控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拆除、?改建、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盗用城市—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水费有!违法所得且可以【计算的按违法—所得三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五条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的约定缴纳水!费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日】。处以应交金》额百分之一的罚款
! 第五十六条【。。对于阻?挠、妨碍《维护、管《理城:市供水设施或者其】他损害城《。市供水设施》的行为城《市供水设施的—所有权人、管—。理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告《和制止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设施损【。毁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 第五十九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处理—或者警告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投诉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疏于监管!未进行定期》抽,检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和《公布的;
》。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用户《要求调整用》水计划指标的申【请的;?。
(五)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时》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行为
国有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情节严重的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设施【是指用于生产、【输送:、,供应、计量城—市供水和保障—城市供水正常运行的!各,种建(构)》筑物、设备和设【施包括公共供水【设施、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
公【共供水?设施:。是指:城,市自来水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 自建?供水:。设施是指有关单【位自行?建,设的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取(制)!水设施、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用于农!业、渔业和畜—牧业的自建》供水设施除外
【 , ,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是指同一《规,划红:线范围内二户以【上用:户共同?使用的用水设施【包括各类供》水加压设《施,、,储水设?施,、管道、阀》门等
注—册水表是《指由供水《企业拥有《、登记注册、—监督保养《用作量度用水—量的器具《
第六十一条本!市农村地区的生【活等非农业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