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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2007年】7月27《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5》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建《。筑条例〉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促进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的: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  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供水】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辖区内城市—供水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不设—。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区其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水: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工作;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建设、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市鼓励!研发和采用》供,水与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第五条对节约用!水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  第六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编—制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第:七条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使—用,的管道、配件、设】备、仪器和器具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节水规范!。。城市供水设》施的:。在用管道、》配件因老化等原因】致使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以下统《称为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更换所【需费用由设施—所有权?人承担 《  第?八条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消防规范配置消火!栓,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由供水企业负责【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安装应《。当列入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其维护和管!理所需费用》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列支   】第九条公共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服从城市供水—专业规划并》按城市建设计划【。实施   第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供!水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第】十一条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本市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 《  本市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需要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的建设单》位或者设《施所有权《人,应当事先向供水企业!提出连接申》请   供水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水企业不得拒!绝连:接申请   供【水企业?未按时答复》或者: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的供水企】业与:申请人应《当签订连接协议约】定相关施《工,方案、排水设施【接驳、费用、损害】赔偿、连接后管理权!的归属等《事项连接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供《水,企业应当自签订连】。接协议之《日起十日《内将连?。接协议送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连接公共供水【设施:的施工作业应—当按照连接协议的】要求进行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相连:设施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自建—供水:设施:连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不得《污,染城:市公:共供水?。的水质?  : 第三章设施维护 !  :第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注册水表由供—水企业购置、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注,册水表安装在户内的!用户应当予以保护发!生,。损毁:、停:行、逆行、滞行时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用户故意》或者过?失,致,使注册水表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  :第十六条公共供水】。设施:运行时发生》水管爆裂、折断【等事故的供水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公共供》水设施的抢》修应当在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十七条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供水企业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时》间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 企事业单》。。位以及住宅小—区等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单位不得!中断本单位或—者本住宅小区区域内!居民用?。户的用水确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原因需—。要中断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受影响的居民用户】连续停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不提:前,通知受影响》。的居:民用:户或者?。不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供水—企业的工作》人员因抄表》、检测、设》施维护需要进—入用户住所时—应当向用户出示【有效工作《证件并说明目的、所!需时间等情况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可以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具体办法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已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供水企业应当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未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除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外由】用户负责设施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  用户户内用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   第二》。十条供水企业—应,当,负责: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确保!二次供水的水质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等作业应当符合!相关保洁规范的【要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作业人员、!日,期,。、水样送检等情况】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管并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定期抽—检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办法和!保洁规范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予:以公布  》 第二十一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提?供下列资料》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申?请表:;  ? (二)相》关公共供水设施的】。管网:图纸;   (三)!施工方案;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共同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在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供水企—业可:以对施工作》业实施监控   】第二十二条》禁止下?列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启】闭公共供《水设施;   【(二)堆压、掩埋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向】公共供水设施倾倒】垃圾杂物; —  (?三)非消防》需要擅自动用消火】栓;   (—四)将避雷》装置和电器地线连接!。在公共供《水设施上;   (!五):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或?者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管网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   (六)—损坏、?覆盖公共供》水,设施标志《;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第四章供水用水【管理   第二十】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水质、水压的】标准和规《范向用户供水  】 禁止以《临时供水等方式将建!。筑施工用水作为居民!生活用水本条例【实施前居民用户使用!临,时供:水其用水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处!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第二十四条禁止下!列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一)擅】自在公共供水—设施上?直接取水;   】(二)?非因消防需要—擅自:开,启消:火栓直接取水—;   (三—)不经过《注,册水表取水;  】 (四)拆除、伪造!、开启注册水—表,、设施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封印取—水;:   ?(五)私装、—改装、毁坏》注,册水表或者》干扰注册水表正【常计量取水》;   (》六):其他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用户终端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并每《月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检测结果供水企业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当依法委托—水质行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供水企业发现供【水水质达不到—。相关标?准时应当《。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供水】水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时!还应:当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依法做好水【压检测工作保—。证供水水压不—低于本?市的城市《供水水压标准 【  供水企业应当】每月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压检测资料   第!二十七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并每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所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第二十八条供水企】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公】布本年度供水—水质:、,水压:、设施抢《修及时?率等服务目标以【及上一年《度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  ! 供水?企业应?当,每年: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供《水营业收入、支出和!利润等经营情况 】  第?二十:九条用户需要—变更用户名称或者】需要供水企业暂【停、终止供》水或者恢复供—水的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毕   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变更用水类别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的】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  】 供水企业应当将其!供水区?域和供水服务项【目申请的办理程序、!期,限、需提交的资【料、收费标》准等事项在》其营业场所》公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水企》业不得拒绝用水【。申请   第三【十,条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  第三十一条【新建住宅应当按户安!装户外注册水表 】  原有住宅未【按户安装户外注册水!表的除因建筑结构】限制等原因》无法改装的外供【水企业应当有计划】地改:装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注册》水表: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或者】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未依法进行强—制检定或者经—。。强制检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装使用  【 第三十二》。条供水企《业应:当定期抄录注册【水表并按抄录—的注册水表读数【计算:用户的实际用水量】  : ,。第三十三条城—市供水依法实行政】府定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城!市供:水价:格   用》。户申请多类别用【水的供水企业应当】分,别装表计量》收费   用—户多类别用水未事】先申请?分别:装,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因建筑结构—、供用水设》施等限?制不能分别装表计】量的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各类【别用:水比例后计价—收费   第三十】四条用户应当—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水费结算和【缴交的时间、方式等!约定缴纳水费   !供水企业收取水【费应当向用户开具】发票:   第三十五【条供水企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它单位代为抄录注】册水表、收取—水费、转交水—费,发票 ?  供水企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它单位《代为抄录注》册,水表、收取水费【、转交水费发—票的应当《将,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委托事项向用户公告!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三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于用!户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日内向用户》作出答?。复   供水企【业应当?将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汇总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用户对!供水企业受理用水】。申,请、供水水质—。、水压、注册水表】。准确度、收》取水费以及处理投】诉等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日内向投《诉人作出《答复:。   第《五章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三十七】条本市实行节—约用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切实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责   第》三十八条非居民用】户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用水相—结合: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分级累进加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具体—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 第三十九》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节》约用水规划、—。年度用水《计划、用户用水定额!、城市供水状—。况、:用,户用水情况按月核定!并下达非居民用【户的用水计》划年度用水计划【应当在上《一年12月31日】前下达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确定用【户用水?定额   第四【十,条非居民用户要【求调:整用水计划指—标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一《)已制定《节水:计划; 《。 , (二)《已,实施节水管理—及技术措施;   !(三)用水量未达】到水表?额定流量;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一条非居民用户!实,际用水量超出用水计!划指标的应当依法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非居民】用户:对抄:录的超计划用水【水,量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答,复   收取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纳入本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专》项用于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第四【十二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节水型?用水设备、器具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三:条提倡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市—容卫生?、,洗车等行业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和其】他非传?统水资源   宾】馆、饭店、公共【浴室、大型文化体育!设施、?洗车行等用户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配套安《装循环用水》设施 ? , 第四十《。。四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节水统计【制度加强节水统计工!作   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户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 》。  非居《民用户应当》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做?好用水记《录和统?计台帐加《强对用水状》况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   》第,六章安?全与:应急管?理   第四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障公】共供水安全   第!四十六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并适时修订【城市供水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突》发城市供水事件【造成的损《害应急经费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 第:四十七条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 第:四十八条供水水源】发生突发性污染时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源水质监!测,数据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供水【企业应当《立即采取防》治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标准   第四十!九,条因发生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水源污染、供水设!施遭:受严重损《坏等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在《全市或者跨区范围】内造成无法正常供】水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区范围》内造成无《法正常供水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供,水管:制措施供水企业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采】取供水管《制措施时《应当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基本用水   第!五十:条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供水企《业不依?法采取应《急措施、不》配合政府采取的【供水管制措施危及】或者:可能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供】水企业实行》临时接管   实】。行临时?接管时应当对供【水企业的财》产进:。行保护并建立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经过处置危及公!共安全?的状态消除时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解除临时接》管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未按?时,将,连接协议送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水压检测资料【的; ?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未按时《公布服务目》标、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或者】经营:。情况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未按时答复【用户投诉《或者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企?业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影响正常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 第五十二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未依法办理连接!申请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未立即通知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未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未进行》相关公示《。或者拒绝、》拖延:办理用水申请—的; ?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未依》法计量用水量的; !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未依法】。履行:相关应急责任不【采取应急措施—以及不配合供水管】制的  《 前款第《(,六)项所列情形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规定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供水—企业可以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建!设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不符合相关保洁规!范要求或《者未定期将相关【档案资料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未依法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或者拒绝供水【企业实?施监控的《。;  ?。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的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拆除、改《建、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盗》用城市?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水费有违法所得!且,可以计?算的按违法》所得三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的【约定:。缴纳水费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日处以应交!金额:百分之一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对于阻挠—。、妨碍维《护、管理城市供水设!施,或者其他损》害城市供《。。水设施的行为城【市供水?设,施的所有权》。人、管理《。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告和制止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设施损毁【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  第五十九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处理或者警告—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投诉的; 》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疏!于监:管未进行《定期抽检《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和—公布:。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用户要求》调整用水《计划指标的申请【的;  《 (:五)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时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行为  — 国有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情节严?重的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  第六十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设?施是指用于生产、】输送、供应、计量城!市供水和保》障城:市供水正常运行的】各种建(构)—筑物:、设备和设》。施包括公共供水设施!、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   公—共供:水,设施是指城市—自来水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自建供水设施是指有!关单位?自行建设的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取(制)水】设施:。、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用》于农业、渔业和【畜牧业的自建—供水设施除外   !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是指同一《规划红线《范围:内二户以上用户共同!使用:的用水设施包—括各类供水加压设】施,、储水设施、管道】、阀门等 》  注册水表—是指由供水》企业:拥有、登记》注册、?。监督保养用作—量度用水量的器具 !  第六十一条【本,市农村地区的生【活等非农业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