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2007年】7月2?7,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5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建筑条例】〉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促进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的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供水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辖区内?城市供水《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不设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区!。其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水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工》作;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建设、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市》鼓励研发和采—用供水与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第五条对节约【用水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编制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使用的管道、【配件、设备、仪器】和器具?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节水规范城市!。供水:。设施的在《用管道、配件因【老化等?原因致?使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以《下统称为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更换【所需费用由》。。设施所有权人承担】。
, 第八条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消防规范配!置,消火栓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由供水】企业负责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安装应当【列入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其维护和管理所需!。费用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列支
! 第九条公—共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服从城市供水专【业规:划,并按城?市建设计《划实施
—第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供水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第十一!条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本,市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市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需要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的建设!单位或者设施所有】权人应当事先向供】水企业提《出连接申请》
?供水: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水】企业不得拒绝连接】申请
《 供水?企业未按时》答复或者《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的【供水:企业与申请人应当签!。订连接协议约—定相关施工》方案、?排水设施《接,驳、费用、损害【。赔偿、连接》后管理权的归属【。等事项连接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 供水企业—应当自签订》连接协议《之日起十日内将连接!协议送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连接?公共供水设施的施】。工作业应当按照【连接协议的要求【进行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相连【设,施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自建供水设!施,连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不得污染城市公共】供水的?水质
第三章】设施维护《。
第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注册水表!由供水企业购—置、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注册水表安!装在:户内的用户应当予】以保:护发:生损毁、停》行、逆?行,。、滞行?时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用户故意】或者过失致使—注册水表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公共供水设施运行!时发生水管爆—裂、折断等事—故的供水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公—共,供,水设施的抢修应当】在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 第十七条—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供水—企业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时间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企》事业单位以及住宅】小区等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单位不得中!断本:单,位或者本住宅小区】区域内居民用—户的用水《确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原因—需要中断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受【影响的居民用户【连续停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不提前通《知受影响的居民【用,户或:者不: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供《水企业的《工作人员因抄表、】检测、?设施维?护需:要进入用户住所【时应当向用户出示】有效工作证件—并说明目《的、所需时间等情况!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可以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具体办!。法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
》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已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供水企业应当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未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除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外由用《户负责设施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用《户户内用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
!。 第二十条供水企业!应当负责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确保二次供水的】水质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等作业应当!符,合相关保《洁规范的要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作业人员、日期、!水样送检等情况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管并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定期抽检
》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办法和保洁规—范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提供】下列资料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一)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申?请表;
(二)!相关公共《供水设施的管—网,图纸;
(【三)施工方案—。;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共》同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在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供水企?业可以对《施工作业实施监【控
? ,第,二十二条禁止下列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启闭公共供水设施;!。
(《二)堆压、》掩埋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向公共《供水设施倾》倒垃圾杂物》;
(三—)非消防需要擅【自动用?消火栓;《
?(四)将避》雷装置?和电器地线连—接在公共供水设施上!。;
(》五):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或《者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管:。网,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
(六)损【坏、覆盖公共供水】设施:。标,志;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第四章!供水用水管理
!第二十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水质、水压】的标准和规范向【。用户供?水
禁止以【临时供水等方式将建!。。筑施工用水》作为居民生》活用水?本条例实《施前居民用》户使用临时》供,水其用水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处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条,禁止下列《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一—)擅自在《公共供水设》施上直?接取水;
(】二)非?因消防需要》擅自开启消火—栓直接?取,水;
? (三)不经过注!册,。水表取水;
— , (四?)拆除?、伪造?、开启注册水表、】设施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封印—取水;
》 ,(五)私装》、改装、《毁坏注?册水:表或者干扰注册【水表:正常计量取水;【
(六)—其,他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用户终—端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并,每月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检测结《果供水企业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当依!法委:托水:质行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供水企业发—现供水水质达不到相!关标准时应》当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供水水】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时还应当】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依法做!。好水:压检测工《作保:证供水水压不低于】本市的城市供水水】压标准?
?供水企业《应当每月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压检测资《料
第》二,。十七: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并每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所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第二十】八条供?水企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公—布本:年度供水水质、【水压、设施抢—修及时?率等服务目》标以及?上一:年度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
供水】企,业应当?每年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供水营业收!入、支?出,和利润等经营—情况
? , 第二十九条—用户需?要变更用户名—称,或者需要供水企业暂!停、终止供水—或者恢复供水—。。的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毕
【 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变更用》水类别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的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
供水】企业应当《将,其,供水:区域和供水服—务项目申请的—办理程序、期—限、需提交的—资料、收费标准等】事项:在其:营,业场所公示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水企业不【得拒绝用水》申请
第—三十条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 , 第三十一条新【建,住宅应当按户安装】户外注册水》。表
原》有住宅未按户安【装户外注册水—。表的除因建》筑结构限《。制等原因《无法改装的外供水】。企业应当有计划地】改装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注【册水表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或者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未依法【进,行,。强制检定或者—经强制检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装使用
】 第三十二条供【水企:业应当定《期抄录注册水表并】按抄录的注册—水表读数计算用【户的实际用水量
】 第?三,十三:条城市供水》依法实行政府定【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城,市供水价格》
: 用户申请多类别用!水的供水企业—应当分别装表计量收!费
用》户多类别用水未事先!申请分别装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因建筑结构、供】用水设施《等,限制不能分别—装表计量的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各类别用水【比例后计价收费
】 第三十四条用户!。应当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水!费结算和《缴交的时间》、方式?。等,约定:。缴纳水费
供水!企业收取水》费应当向用户开【具发票
《 第三《十五条供水企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它单位代为抄录注册!水表、收取水费、转!交水费发票
【 供水企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它单—。位代为抄录注册水】表、收取水费、转】交水:费发票的应当将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委—托事项?向用户公告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三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于用户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日:内,向用户作出答复【
供水》企业应当《。。将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汇—总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用户】对供水?企,业受:理用水申请、供水水!质,、水压、注册水【表准确度、收取水】费以及处《理投诉等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日内向》投诉人?作出答复
第】五章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三【十七条本市实行【节约用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切实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责
第三十】八条非居民》用户: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用水相】。结合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分级《累进加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 :具,体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 第:三十九?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节约用水规划、年!度用:水计划、用户用水】定,额、城市供水状况】、用户?用水情况按月—核定并下达》。非居民用户的用【水,计划:年度用水计划应当在!上一年12月31】日前下?达
: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确定用户用水定额
! 第四《十条非居民用—。户要求调整用水【计划:指标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已制定节—水计:划;
(二)】已实施节水管理【及技术措《施;
(三【)用水量未达—到水表额定流量【;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一条非居民用户【实际:。。用,水量:超出用水计划指【标的应当依》法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 非居民用户对抄】录的:超,计划用?水,水量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答复
收取【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纳入本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专项—用于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 ,第四十二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节水:型用水设备、器【具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 第四十三—条提倡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市容卫生、【洗车等行业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和其他?非传统水资源
】 宾:馆、饭店、公共浴室!、大型?文化体育设》施、洗车行等—用户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配套安装循环】用水设施
第】四,十,四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节水【统计制度加强—节水统计工作
!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户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
非居》民用:户,。应当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做好用?。水记录和统计台帐加!强对用水状》。况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
第六章安全!与,。应急管理
【第四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障—公共供水安全—
: 第四十六》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并适时修订城市供水!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突发城市供—水事件造成的损害应!急经费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 第四十七条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八条供?水水源发《生突发?性污染?时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源—水质监测数据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供水企—业,应当立即采取防【治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标准
第】四十九条因发生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水源污染、供水!设施:遭受严重损》坏等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在全市或》者跨区?范围内造《成无法正常供水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区范围《内,造成:无法正常供水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供水管制措!施供:。水,企业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采取供【水管制?措施:时,应当: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基【。本用水
—第,五十:条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供水:企业不依法采—取应急措施、不配合!政府采取《的供水管制》措施危及《或,者可能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供水企?业实行临时接管【
: ,实,行临时接管时—应当对供水企业的】财产进?行保护并《建立:。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经过处置危!及公共安全的—状态消除时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解除临时接】管
?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未,按时将连《接协议送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水压:检测资料的;
【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未按时公【布服:务目标?、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或者经营—情,况的;
《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未《按时答复用户投诉或!者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企【业,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影响—正常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五—十二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未依法办》理连:接申请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未立即通《知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未《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未《进,行相关公示或—者拒绝?。、拖延?。办理用水申请—。的;
《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未依法计量【。用水量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未依法履行相】关应急?责任不采取》应急措施以及不配】合供水管《。制的
前款第】(六)项所列情形】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规定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供水企业可以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建设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不符合相关!保洁:规范要求或者未【定期将相关档案【资,料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未依法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或《。者拒绝供《水企:业实:施,监控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
,。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拆除、改建、!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盗用】城市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水?费有违法所得—且可以计算的按违】法所得?三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的约定缴纳水—。费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日处以应交金额百!分之:一的罚?款
?。 第五十六》条对:于阻挠?、妨碍维护、—。管理城市供水设施】或者其他损》害,城市供水设施的行】为城市供水设—施的所有《权人:、管理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告和】制止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设施损毁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 第五十九》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处?理或者警告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投诉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疏于监管》未,。进行定?期抽检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和公布!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用户要求调整用!水计划指标的—申请:的;
《。 (五)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时—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行为
国—。有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情节严重】。的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设施:是指用于《生产、输送、供应】、计量?城市供水和保障城】市供水正《常运行的各》种建(构《)筑:。物、:设备和设施包括【公共供水设施、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
公共供水【设施是指城市自【来,水,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自建供水设施是指有!关单位自行建设的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取《(,制)水设施、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用于农业—、渔业和畜》牧业的自建》供水设施除外
!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是指同一规划红【线范围内二》户以:。上用户共《同使用的用水设【施包括各类供水加】压设施、储水设【施、管道、阀门【等
注册—水表是?指由供水《企业拥?有、登记注册—、监督保养》用作:量度用?水量:的器具
第【六十一?条本:市农村地区的生活】等非农业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