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关于加强汕》。头市市政消火—栓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管理提高抗【御火灾能力》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市政消火栓【是指在各级人民政】府规划道路》。配建的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及其消!防,供水管网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 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将】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保【养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市政消火栓》应当与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包括市政消火栓!。布点及用水量、水】。压等具?体内容市政消火【栓及其供水》管线的设计、建【设、安装及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等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职:责,做好消火栓设—置、维护、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发展改革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共【。同制订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工作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市政消】火栓建设列为市【政道路工程配套内容!纳入工程投资预算并!与市政道路》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安装、同!步验收 《(三)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供!水企业?实施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工作—对已建道路的市政消!火栓设置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负责组织实施补建】验收后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需】要补建或者维护市政!消火栓的《应,及时提出建议意【见并由所属的公安机!关书面报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五)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应?加强对市政消火栓】。旁边违章泊车情【况的监管确保—消防车停车取—水顺畅 《五、市政消火栓【建设经费应当纳【入市政道路总—投资:市,政,消火栓的补建、维】护经费由各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专【款专用 《六、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铺设!供水管线建设市【政消火栓并按下列】规定维护管理市【政消火栓 (—一)加强对》市,政消火栓的日常维护!每季:度维护、保养不少于!1,次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1次确保完好有效】 (二)接到—市政消火《栓损毁报修电—话或者相关》部,。门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抢修维》护并将修复情况及时!反馈 (三)—建立市政消》。火栓:档案:如实:记录市政消火栓【设置地点、数量【、编号、规格、分】布及检查《、维护?等情况并《每年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一次档案—资料 (四)—应开:通全天候消火栓故障!报修:电话:。并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和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反【映市政?消火栓故《障的供水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城!管,、交警、公路—等相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因特殊情况—确无法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的应连—续抢修 七、区【(,县)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有集中供水管网!的镇(街《道)村(《居)建设市政—消火栓?暂无:市政消?火栓或者灭火救援给!水不足?的镇(?街道)应当在当地水!质、水量有保—证的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水池、?水井等水源地—段设置消《防车:取水口、配备—机动消防水泵等取水!设施并将设置地点】、数量等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市:。政消火栓《和消防车停车位【、,取水口和取》水设施的建设工作】 八、市政消火栓】用于灭火、抢险救援!以及消防训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消火栓任何人】和单位在市政消【火,。栓5:。米范围内不得—堆物、设摊、—停,车和建?造建(构)筑物等】影,响其使用的 九、】因,市政建设等情—况确需拆除、迁建市!政消火栓的应—当经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供水管网因—故障或者维护需【要停水的应当—事先告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等原因】不能提前告》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告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与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中应【明,确市政消火栓管【理的目标《、任务、考核、奖】惩,等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本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市政消火栓设置【达,不到有关规定—标准:或者规划《要求且未制定整改计!划或者未落实的【; (二《。)未完成《年度市政《消火栓补建、维护】任务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市政道路不!按规定建设市—政消火栓《的,; (?四)不履行市—政消火栓管理职责】的; (五)对政】府协调解决的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事项】拒不办?理,或者拖延办理—的; ?(六:)未修建消防车取】水设:施或者未配备机动消!防水泵的; (七】)违:反本意见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高新区、【保,税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等市政消火栓管!理参照本意见执行 !十三、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