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有关规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规【。范全:省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生产及科研示范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以下:简称装配《式,建筑示范)》包,括,。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
? 示范》基地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技术体系【先进成熟、研发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关联》度大、?注重:。装配式建筑相关人】才培养?培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
》 示范项目是【指按照国家和海南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定在建或拟】建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以及各【类装配式混合、【组合结构《。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 第三?。条 示范《基地分为集成应用】和部品部件生产两大!类其申请主体—包括
》 (一?)集成应用类以【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符合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建筑结构体】系和:。部品部?件,体系及先进技术、成!果为主要业》务的科研院所、设计!、开发、施工、【。项目管理和技术咨】询等单位或》联合体?
(》。二)部品部件生产】类以生产《预,制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部品部件为】主要业务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较大的供应规模产】品符合装配式建【筑质量要求的生【产企业
《 ? ,第四条 装配式建】筑示范的申请—、认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申 请
— 第五条 装!配式建筑示范每年组!织,申报一?。次根据当年》的申报文件要—。求组织编写》申报材?料
—第,六条 装《配式建筑示》范实行?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可以由—建设、科技研发、】勘察设计、》施工:安装、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单,。独或联合向基—地或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七条 申《请,条件
—(一)申请示范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 1.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还须签订合作合【同明确?合作内容、》方式、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
2.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施?工能力?;,
3.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体】系,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水平高;】
4.【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
】 5.有一—定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实践经《验并形成相应的标准!化、规?范化系列产品及其运!行规:程规范等《技术成果具有示范】、推:广、引领作用—;,
6.【 ,。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二)】申,。请示范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 :1.属于在建或拟】建,的工:程项目包《括大型公建》、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城市道】。桥、地下《管廊等?;
: , 2.以—提高工程综》合,效益:为目标实现建造技】术的集成与优化形】成成套技《。术体系;
》 : , 3.项目》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实施包括全—装修在内的一—体化设计、生产、建!造;
4.!项,目应: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 5.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 第八条 申请!材料:
: (一)示范【基地
》 1. 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1);
】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联合体还!须提供合作合同【(均为复印件—);
3.! 示范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含?。申报目的及意—义、基?地发展规划拥有【相关技术《、产:。品、生产《线及平台的情况已有!的项:目,、生产?、,研发经验创新技【术,、优:。势分析、《。工作目标、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内容;
《 《4. 基地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联合:体还应提《供联合工作机制;】
5. 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6.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示】范项目
《 : :1. 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
》 2.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联合体还须!提供合作合同(【均为复印《件);
— 3.《在建工程应》提供施工许可证【拟建工程应通—过施工图审查—(,含装配式建筑—专项)?提,供审查合格证书(均!为复印件);
【。 , : 4.实施方—案应包含项》目基本情况、示【范,意义、采用的部品】部件类型《、设计技术》、,施工工法及要点、】装配率计算情况、实!施进度计划、组【织,管理保障等内容;
!。 5.—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第三章 《评审和认定
! 第:九条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单位的!条,件进:。行,核实: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统!一,汇总: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十【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报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进行评】审
《 :第十一条 》评审专家委员—会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根据申报类型选择】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1】。人由主任委员主【持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应客《。观、公正遵》循回避原则》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 , : 第:十,二条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
《 (一)示范基!地
—1.示范《基地是否符合省、】市县产业布》局;
2.!示范基地的基础条】件;:
《 3.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和计划—安排;
》 : 4.技术体系【先进、成熟》性部:品部:件,。生产情况《;
《 5.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 6.—与基地有关》的业绩等《
《(二:)示范项目
【 1.项目【实施方案;
—。 , 2.装配率达!标情况;
【 3.部品部件选!用情况等
【 :第十三?条 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对符合要求的示范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官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予《以认定和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第十【四条 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原则上《应,是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 第十五《条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装《配式建筑《示范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
【 第十六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装配式建筑—示范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计《划安排?的完成情况》等进行抽查通报抽查!结,果
第十】。七,条 申报单位应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做好组织》管理及时总结经【验申报?单位:应在每季度》首月5日前填写【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实施【情况季报表(附【件3)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示范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 第十八条— 装配式建筑示【范未能按照实施方】案或有关《计划组织工作的【。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撤销装《配式建筑示范的【认,定
—第十九条 装配【式建筑示范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取消其示》范,资格和相关优惠【政策
(一)!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的;
《 (二)》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的;
【 (三)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 , ,(四)企业无特殊】理由停?业一年以上或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再?具备:。示范意义的
! 第二十条 装配】式建筑示《范应:加,强经验交《流,与宣传推广积极【配合其他《单位参观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对示【范效应明《显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类别选定【。一批确定为》永久性示范》基地或示范项目作】为现场观摩、—教育培训《的实训基地
【 : 第:二十一?。条 对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示范带动】效,果突出的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优先推荐申请—省级和国家级—相关:奖项和?荣誉并将其作为【。申报单位《的业绩列入建—筑市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招投标、评奖—。评先、工程担保等】挂钩
?第五章 《附 则
《。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