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有,关规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规范全省《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生?产及科研示范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以下简》称装配式建筑示范】)包括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  ?   ?示范基地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技术体《。系先进成熟》、研:发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关联度大、》注,重装配式建》筑相关人才培—养培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    — 示范项目是指按】照国家和海南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定!在建或拟建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以及】各类装配式混合、组!合,结,构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   第三条 示范!基地分为集成—应用和部品部件生】产,两大类其申》请主:体包括    【(一:)集成应用类以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符!合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建筑》结,构体系?和部品?部件体系《及先进技术、—成果为?主要:业务的?科,研院所?。、设计、开发、【。施工、项目》管理和技术咨—询,等单位?或联合体  —  (二《)部品部件生产类以!生,产预制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部品部件!为主要业《务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较大的供应规【模产品?符合:装,。配,式,建筑质量要》求的生产企》业,。    《 第四?条, 装配式建》筑示范的申请—、,。认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申 请—     第五条】 ,装配式建《筑示范每年组织【申报一次《根据当年的申—。报,文件要求组》织编:写申报材料   】  第六条 装【配式建?筑示范?。实行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可》。以由建?设、科技研》发、勘察设》计、施工安装、【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单独或联《合向基地或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七:条 申请条件 【   (《一)申请示范—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还】须签订合作》合同明确合作内容】、方式、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  》。   ?2.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施工能力;   】  :3.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体《系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水平高; 】    《。4.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     5.】有一定?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实】践经验并形成相应的!标准化?、规范化系列产【品及其运行规—程规范等技术—成,果具有示范、推广、!引领:作用;   —  6. 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二)】申请示范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在建或拟建【的工程?项目包括大型—公建、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城市?道桥、地下管廊等】;     2.】以提高工程综—合效益为目标实现建!造技术的集成与【优化:形成成套技术—体系;?     》3.项目《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实—施,包括全?装修在内的一体化设!计、生产《、建造; 》    4.项【。目应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 5.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第八条 !申请材料  —。  (?一):示范基地《     1.【 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1)《;  ?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联合体还—须提供合作合—同(均为复印—件);?    《 3:. 示?范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含申报目!的,及意义、基》地发展规划拥有相关!技术、?产品、生《产线及平台的情【况已有的项目—、生产、《研发经验创新技术】、优势?分析、工《作目:标、: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内容;《   ?  4. 基地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联合体还《应,提供联合工作机制】;     —5. 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   6.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   (二》)示范项《目     1【. 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  》   2.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联合体》还须提供合作—。合同(均为复—印件)?;   《  :3.在建工程应【提供施工许可证拟建!工程应通过施工图审!查(含?装配式建《筑专:项)提供《审查合格证书(均为!复印件);  【   ?4.实施《方案应包含项目基本!情况、示范意义、采!用的部品部件类型、!设计技术、施工工】法及要?点、装配率计—算情况、实施进度】。计划、组织管—理保障等内容;【    《 5.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第三—章 评审和认定  !   第九》。条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单位的条件!进行核实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统一汇总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第?十,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报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进行评审   【  第十一条 【评审专?家委员会《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根据申报类型【选择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1《人,由主:任委员主持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应客观【。、公正遵循》回,。避原则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 :  : ,(,一)示?范基地     1!.示范基《地是否符合》省、:市县产业布局;  ! ,  2.示范基【地的基础《条,件; ?    3.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和计划安排》;   《  4.《技,。术体系?先进:、成熟性《部品部?件生产情《况;     5】.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   6.与基【地,有关的业绩等 【   (《二)示范《项目    — 1.项目实施【方案;   —  2?.装配率达》标情:况,;     3.部!品部件选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 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对符合【要求的示范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官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予以认!定和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    第十—四条 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原则】上应是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十《五条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装】配式:建筑示范《。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装配式建筑!示范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计划安排的完成情!况等进行《抽查通?报,抽,。。查结果  》   第《十七条 申报单【位应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做好组织管理!及时总结经验申报单!位应在?每季度首月5—日前填写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实施情况季》报,表(附件3)—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示:范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八条 《。装配式建筑》示范未能按照实施方!。案或有关计划组【织工作的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撤销装配式建【筑示范的《认定     第十!九条 装配式建【筑示范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取【消其示范资格和相】关优惠?政策    (一】)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的;》。 ,   (二)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的; ?   ?(三)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 ,(四)?企业无特殊理由停】业一年以上或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再具备示范》意义的    【 第二?十条 ?。装配式建筑示范应加!强经验交流与宣传】推广积极配合其他】单位:参观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对示?范效应明显》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类别选定】一批确定为永久【性示范基《地或示范项目作为现!场,观,摩、教育《培,训的实训基地 【    第二十一条!。 对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示范带动!效果突?出的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优先推荐【申请省级和国—家级相关奖》项和荣誉并将其作为!申报单位《的业绩?列入建筑《。。市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招投】标、评?奖评先、工》程担保等挂钩— 第五章 附— 则   》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