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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园经营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园经【营管理秩序提升公园!经营:项目效益和管理【。质量确保《经营项目管理—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局属公园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本规定《仅适用?于局:属公园所有年租【。金,在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对外经—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年租金?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对外经营】。项目招投标活—动需: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三条!  公园《经营项目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四条  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局《属公园内经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第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前编制招【标,文,。件并予以发布公【园管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当—报经主管部门同【意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招】标项目;   (】二)招标《项目具体内容和【标准:;   (三)【报,价要求;   【(四)对投标人资格!和投标书的要求; !  (五)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七)经营—项目承包《合同的签订说明;】。   (八》)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和规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投标资格审查形式及!审查内容;》   (五)投标】。资,。格预审?结果:公布的时间》、地点;   (六!)报名时间》以及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招标【公,告应当在《报刊或长沙园林在】线网站等媒介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七!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向—。主管部门备案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九条 》 招标人设置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招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  第三章 ! 投:。标规定?      【第十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书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   —投标人应当在项目可!行性分析(含项目】定位与内容、资金投!入与:运行分配等内容)、!项目:设计与建设方—案、运营管理方【案、竞标《优,势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第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第十三条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无,效,。。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   (三)】项目经营实施方案】;  ?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第十】五,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送达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补充、修改的内!容进行签收》和保管 第十六条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  第四章》  资?格预审   —第十:七条 ?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 第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制,度并具备与进行【经营配套服务项【目相当的经济实力;! (三?。),自然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四)具有【经营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与商业经营管理】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或—者在投标《截止日期到达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在正式开》。标评审时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然不【。足3个的实》行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  【 第五章《  开标评审 【  第二十》条,  开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一条: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纪检监察】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 【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评标委员会应】当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部门相!关管理?人员: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按照要求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自开!标之日起30—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中标人公《示无:异议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过程和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 , ,第六章   —合同:签,定及履行 》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于3《0日内报城市—人民政府(》含,区县、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二?。十七条  经营项目!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营项目内【容、:范围和有《效期限; 》  (二)》经营项目的》规范要求《和标准;《   ?(三)?经营项目的终止和变!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履约担?保;   (六【)违约责任;—   (七)纠纷】解决的?途径;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二十九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中标人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未解除合同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中标人一《方放弃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赢利成【本,的报价竞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在!经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2】年,内,不得参加经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中标人不得将—经,营,项目进行转包或者】分包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泄漏招—标事项或者标底、与!。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或者】收受:投标人贿赂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区、县(【市)公园内》经营项目的招标【投标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