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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园经营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园经营管理秩序提!升公园经《营项目效《益和管理《质量确保经营项目管!理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局属公园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局属公园【所有年租金在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对外经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年租金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对外经《营项目招投》标活动?需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三条 》。 ,公园经营项》目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 ,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局属公园内经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第五条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前?编制招标文件并予以!发布公园管》。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当报经主管—部门:同意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招标!项,目;   (二)招!标项目?具体:内容和标准;   !(三)报价》。要求;?   (四)对投】标人:资格:和投标书的要—。求;  《 (五)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七)—经营项目承包合同的!签订说?明;   (八【)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 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和规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四)投标资》格审查形式及审【查内容;   (】五):投标资?格预审结果公布的时!间、地点;   】(六)?报名时?间以及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招标公告应当—在报刊或《长,沙园:林在线网《站等媒?介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七!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向?。主管部门《备案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九条  招标】人设置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招》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  第三章 】 投标规定  【    第—十,条 :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书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 :  投标人应当【在项:目可行性《分析(含《项目定位与内—容、资金投入与运行!分,。配,等内:容)、项目设—计与建设《方案:。、运营管理方案【、竞标?优势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第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第十三!条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无效—。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 (:二)投标《报价;?   (三)项目经!营实施方案;—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第十五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送达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补充【、修改的内容进【。行签收和《。保管 第十六条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第【四,章 : ,资格预?审   第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 第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制度并具备!。与进行经营配套【服务:项目相当的经济【实力; (三)自然!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四)具有经—营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与商业《经营管理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或者【在投:标截止?日期到达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在:正式开标评审时【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然不足3个的实【行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  【 ,第,五章  开标评【。。审  ? 第二?十条 ? 开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一条 【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纪检监】察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部门相关!管理:人员: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按?照要求?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自开标【之日起30》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中—。标,人公示无《异议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过程和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六章 》  合同签定及【履行  《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于30日内报城【市人民政《府,(含区?县,、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二!十,七条  经营—项目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营项目内容、范!围和有效期限; 】  :(二)经营项目【的规范?。要求和?标准;   (三)!经营项目的》终止和变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五)履约担保【。;   《(六:)违约责任;—   ?(七)纠纷解决【的途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 —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二》十九条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中标人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未解《。除合同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中标!人一方放弃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赢利成本的报价竞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在经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2年内不得参加经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中标人不得将经!。营项目进行转包【或者分?包,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泄漏招!。标事项或者标—底、与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或者:。收受投标人贿赂【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 区、县(市)公园!内经营项目》的,招标投标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