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长政发〔!2015〕》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指以建筑垃圾作】。为主要原材料通【过技术加《工,处理:制成具有《。使用价值、达—到相关质量标准【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再生建材】产品及?其,他可利用产品【。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包括《收集运输、加—工,处置和综合利用三个!步骤?
第》四条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遵循: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物尽其用的原则! 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人 》
本办法—所称运输企业—是指取得我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资质将!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处置:企业是指从事建筑垃!圾加工处理使之【。成为可供资源—化利用的原材料加】工企:业
—本,办法所称《综合利用企业是【。指利用经《过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原,材料生产再》生建材?产品的生《产企业
》第二:。章 建筑垃圾收【集与运输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与运》输企业依法签—订建筑垃圾》承运合同《(合同样本由—市,城管执?法局提供)—
第七条 】城管执法部门应【将运输企业和处置】。企,业的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去:向等: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和受》理举报
第!八条 ?城管执法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运输企业将!。建,筑垃圾就近》运,送至约定的处—置企业对运输企业和!运输过程进》。行,管理
第三章 】。建筑垃圾处置与【综合利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时提交城管执法部门!审查 《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名称、地点、拆除】建筑面积;—
(二—)建设单位》、运输企业、处置企!业,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三》)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
(四—),建筑垃圾分》类、运输、污—染防治?及处:置措施
第十条! 城管执法部门根】据申报?的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批准运输企—业、运输路》线、处置企业、【处置数?量等内容并将相关内!容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运输企业和【。处置企业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或填?埋确保建筑》垃,圾的实际《。产量、运输量和处】置量与城管执法部门!。。核准的处置方案【一致
第十!一,条 处置企业—处置场地应符合【建筑垃圾处置场地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选址意见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得【选址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等;
(二】)有:建筑垃圾原料堆【场及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堆场堆场面积应满足!正常生产的需求;】
?(三) 具备相关专!利技:。术确保能大量—利用包括质量较差的!废旧渣砖、砌块【等在内的建筑垃【圾不得只《选择性?。的处置废旧混凝【土; 》
(四) 有—一条以上建》。筑垃圾处置加工【生,产线:具有一定处置—能,力;: ,。
(五》),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相关环评手!续对周边环境及【居民:无影响 》。
, 第十二条 【综合利用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产!品以经处置企业加】工的:建筑:垃圾再?生,原材料为主要原【料;: ?
(二》)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拥有一条以—。上再:生沥青、再生水【。稳或再生砖石等【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线》具有一定的再生产】。品年生产能力;】
(三)【。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相关环评《手续对周边环境及】居民无影响; 】
?(四)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建材及新!型墙材的有关规定】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第十三条 处【置企业和综》合利用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粉尘、噪声等】防止二次《污染鼓励综合利【用企业利用中水和其!他再生水《进行生产
—第四章? 激励政策
! ,第十四?条 处置企业—可,在建:筑垃圾运输抵—达并完成处置后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费用补贴】补贴资?金按实际《处置的建筑》垃圾数量核算核【算及资金拨付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财政、城管执法!部,门配合补贴标准【为3:.0元/立方—米,补贴费用从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置费中列支 】。
, 第十五条 经】建设行政部门核准的!综合利用企业生产的!再生产品符合国【家资源资《源化: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返退等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符合相关要求】的列入两《型产:品目录和政府采购】。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 ,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的城市—道路、河道、—公园、广场》等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均应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第十八条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时—使,用省市两级》政府两?型产品目录中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投标!主体根据再生产品应!用比例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沙市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5〕99》号)精神给予—总分13分》的加分《 ,
第五【章 组织保障【
: 第十九》条, 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协】调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发改、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规:划、环保、税—务等:部门和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人民政府参与各部门!。应当依法各司—其,。职加强联《。合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协调共同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
【。 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全:市,建筑垃圾资源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筑垃圾处《置量核算和》补贴资金拨付工作】管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组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的,应用推广》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管理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审【批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建筑垃圾处置量!核算和补贴资金【拨付管理市属建筑垃!圾固定受纳场—、建筑垃圾中转场所!
? 市发《改委负责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重大项】目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参【与制定产业扶持【政策
》 , 市科技局负责【支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有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财》政补贴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建筑—垃圾:。处置量核算和补贴资!金拨付
【 市国?税局负责落实有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再:生建材?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
》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项目在规划、土地】手续:。审批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对无货?车,。通行证和无牌、套牌!。、污损号《牌、拼装《建,筑垃圾运输车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超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无营运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查处并在—。公路修建《。中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
】。。市环保?局,负责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建—。筑垃圾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建—。筑垃圾实施监—督管理
》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按照长—沙市渣土弃土—场布局规划(2【0152020【。)落实建筑垃圾【受纳:场协调?临时受纳《场用地查处违法【排放、运输、中【转、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
— :望,城区和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负责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
《
第二十—一条 轨道交通【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资源—化利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