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 总 》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市土地二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7〕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以下称【土地二级市场)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的总称【
第三?条 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与服》。务,应当遵循政府指导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本市所辖以出让、划!拨、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进行
第五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土地二级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长沙《市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为市级《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具体承办市》级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相关?工,作;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的土地—交,。易机构为各县(市】)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具体承办各县—(,市,)行:政,区内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交—易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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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土《地二:级市场包括线下市场!和线上市场》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大厅和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组成》交易大?厅应当具备交—。。。易的基本《条件并?。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交易系统!应具备信息》发布:、咨询、实施土【地交:易、土地交易—审批、交易过程监管!等相:关功:能
第?七条 长沙市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管理;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的土地交《易机构使用全市【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
第八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利《用土地二级市场承办!转让、?出租、抵《押等具体事》务和:转让、出《租、抵押等业务【的信息收集、录入】和归集
第九条【 在市、县(市)!二,级,土地市场交易—大厅内不《动产登记、》金,融,等相关部门或机构设!立办事?窗口为交易各方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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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买卖、?交换、赠与、出资】等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应一并转—移
第十一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转让房地产【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转让方应—当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保留划拨方式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转让:房地产?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收入
第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转让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已建?成的还应《当取:得相:。关不动产权登—记证;
(》二)不?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出让?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四条 —。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可以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以委托】挂牌、招《标,和拍卖等方式—公开转让;》原出让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租赁地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原租赁合同对!转让:条件没有约定的【租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可—以自行协商办—。理协议转《让也可以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以委:托挂牌、招标—和拍:卖等方?式公开转让;原【租赁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一《)经有权机关依法】裁定、冻《结、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禁止转—。。让的;
(二)闲】置土地尚未》。处置的;
》(三)共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存在?权属:争议的;
(五)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抵押未解除的但经抵!押权人同意》的除外?;
(七《)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转,让的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转让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前需办—。。理完费?审核需要追缴有【关税:费收入的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予以追缴
!第十八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民事协议约定!支付成交款、移交】土地、移交地—面附着物《、移交产权》。资料、明确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第十!九条 ?。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低于标定地价80】% 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委托其土地储备!机构:。可以行使优先收【购权
第二十条 !以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经:原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批准:。机关同意后方可进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参照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的除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外转让?地块还应《经规划部门审—核应具备单独建【设条件方可分割【转让
第二十二【条 鼓励涉及司法!处置的土《地,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处置
第二十!三条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监:管企业进行》国有资产处》置时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在公》开交易前应取得【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转让!审查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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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三)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一致;
(四)!已按: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划拨决定》书,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二)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一?致;
(三)—已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 ? 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租金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
(二)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
(三)已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 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签订出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出租以划拨》、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人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准予—出租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
第三十条【 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人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与承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后十五日》内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备案:。
第三?。十一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人》应当在国《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解除出租合!同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备案【
第五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做出的!担保:行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三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可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申请办理
第三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其他!。社会公益用地;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不明:或,。者有争议的;
【(三)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六条 —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时应当从拍卖所得】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第三十《。七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三十—八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国有】建设用?地抵押?登记信息台账—与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等相关?单位共享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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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交易市场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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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 ,逐步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各方提供咨询【、估价、《测绘及?。代理经纪等》服务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制!订,土地二级市场—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规则建立中介组织】的引:入、签约、履—约、讲?评、质疑和退—出机制
第四十条】 建立《土,地二级市《场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全面掌】握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的数》量、:结构、价款、时序】等信息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可?。委托:。第三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星期完成上一季度!监,测,。分析报告
》第,四十一?条 土地》二级市?场成交价格》。实行申报制度由转让!。方、出租方、—抵押方向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主动】申,报,
第四十二条 】凡,发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转移》、异动以《及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应当依法!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第四十三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土地二级《市场信用评价建立土!地二:。级市场诚《信评价系统及交【。易主体诚信》档案
?第四:十四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对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资》金、过程进行监【管,并将交?易结果录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
第《四十五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应】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办事:指南、运作程—序、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守则等内》容在:显要位置张贴—、陈设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六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交—易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
第四十七》条 长沙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适用关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规定和本办法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