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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市土地二—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7〕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以下称?土地二级市场—)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的总称 第三条】  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与服】务应当遵循政府指】导,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本市?所辖以出让、划【拨、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进?行 第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土地二级【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长沙市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为】市级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具,体承办市级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相,关,工作:;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的】土地交易机构为【各县(市)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具体承—。办各县(《市,)行政区内》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相?关工作?   第二章 【 交易市场建设 】  第六《条  土地二级【市场包括线下市场】和线上市场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大厅和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组成】交易大厅应当具备】交,易的基本《条件并?。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交易系统应具备【。信息发布、咨询【、实施土地交易、土!地交易?审批:、交:易过程监管等—相关功能《 第七条  长【沙市: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管理;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的土地《交易:机构使用全》市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 第—八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利用土】地二级市《场承办转让、出租、!抵押等具体事—务和转?。让、出租、抵押等业!。务的信息收》集、录入和归—。集, 第九条《  在?市、县(市)二级】土地:市场交?易,大厅内?不动产登记、—金融等相关部门或】机构:设立:办事窗口为交易各】方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 第十条 》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买卖、交换、!赠与、?。。。出资等?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应一》并,转,移 第?十一: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转让房地《产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转让方应当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保留划】拨方式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转让房地产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收》入 第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转让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已】建,成的还应当》取得相关不动产【权登记证; (二】)不: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出让】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可以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以委托挂!牌、招标和》拍卖等方式公开【转让;原《出让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租赁:地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原租赁?合同对转让条件没】有约定的《租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可以自行!协商办理协》议转让也可以—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以委托挂》。牌、招标和拍—。卖等方式公开转让】;原租赁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一?),经有权机关依法裁】定、冻结、》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禁止转让的】; (二)闲—置土地尚未处置【的; (三)共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存在【权属争?议的; 《(五)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抵押未解除】的但经抵《押,权人同意的除外; !(七)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转让》。的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转让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前需办理完费!审核需要追缴有关】税,费收:入的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予以追缴 【第十八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民事协】议约定?支,付,成交款、移交—。土,地、移?交地面附《着物、移交产—权资料、明确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第十九条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低于标【定地价?80% 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委托其土《。。。地储备机构可以行使!优先收购权 第二十!条  以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经原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批准机关同—意,后方可进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参照: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的—除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外转—让地块还应》经规划部门审核应具!备,。单独建设条》。件,方可分割转》让 第二十二条【  鼓?励,涉及司法处置的土】地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处】置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监管企【业进行国有资—产处置时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在公开交易前!应,。取得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转让审【查,同意:的意见?   第四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  ! 第二十四条 【。。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三)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一致; (四】)已按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划拨决定书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二)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一致; (三)已】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  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租金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 (二?)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 (三?)已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  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签订出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 出租以《划拨、?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人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准予出】租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 —第三十条  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人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与承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后十五日内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备案 !第三十一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人应当在国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解—除出租合同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备案?   第五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做出的?担保行?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可: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申请办!理 第三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其【他,社会公益用》地;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不—明或:者有争议的; (】三)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六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时应当从【拍卖所得《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第三:十七: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三十—八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国有建?设用地?抵押登记信》息,台账与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等相关单位【共享信息资源 【  第六章  交易!。市场: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  逐步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各方提?供,咨询、估《价、测绘及代理【经纪等服务》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制,订土地二级市场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规则建立中介】组织的引入》、签约、履》约、:讲评:、质疑和退出机制 !第四十条《  建立土》地二级市场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全面【掌握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的】数量、结《构、价?款、时序《等信息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可】。委托第?三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星?期完成上一季—度监测?分析:报告 第四十一条】  土地二级市场】成交价格实行申【报制度由转让方、】出租方、《抵押:。方向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主动申报】 ,第四十?二条  凡发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转移、异动以】及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应当依?法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第四十三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土地二级市》场信用评价建立土地!二,级市场诚信评价系统!及交易主《。体诚信档案 —第四十四条 —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对》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资!金、过?程进行监《管并将?交易:。结果录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 第四】十五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应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办》事指南、运作程【。序、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守则等?。内容:。在显要位置》张贴、?陈设: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六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交易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   则   第】四十七?条  长沙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适用关?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规定和本【。。。办,法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