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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市土地二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7〕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以下称【土地二级市场—)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的总称 【第三条  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与服务【应当遵循政府指导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本市】所辖以出让、划拨】、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进行 第!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土地二》级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长沙市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为《市级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具体承—办,市级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相关【工作;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的土地交易机】构为各县(市)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具体承办!各县(市)行—政区内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交易市场—建设   第六条】 , 土地二《级市场包括线下市场!和线上市场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大厅和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组成交】易大厅?应当具备交易—的基本条《件并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交易系统【应具备信息发布、】咨询、实施土—。地交易?、土地?交易:审批、交易过程监管!等,相关功能 》第七条  长沙市】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管?理;: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的土地?交易机?构使用全市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 第八条 !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利用土》地,二级:市场承办转让、出】租、:抵押等具体事务和转!让、出租、抵押等业!务的:信息收集、》录入:和归:集 第?九条  在市、县(!市)二?级土地市《场交易大《厅内不动产》登记、金融等—相关部?门,或机构设立办事【窗口为交易各方【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  第三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 第十条 》。。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买卖、交【换、赠?与、出资等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应一?并转移 第十一【条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转让房地》产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转让方应当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保留划拨《方,式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转让房】地产: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收入 第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转【让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已建成《的还应当《取得相关不》动产权登记证;【 (二?)不: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出让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四条 —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可以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以委托挂牌、招标!和拍:卖等方式公开—转,。让;原出让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租赁!地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原租赁合同对】转让条件没有—约定的租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可以自行协商【办,理协议转让也可以】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以?委托挂牌、招标和】拍卖等方式公开【转让:;原租?赁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一!)经有权机关依法裁!定、冻结《。、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禁止转让的—;, (二)闲置—。土地尚未《处置的; (三)共!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存在权属【争议的;《 (五)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抵押未解—除的但经抵押—权人同意的除外【; (七)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转让的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转让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前需办《理完费审核需要追】缴有关?税费收入的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予以追缴》 第十八《条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民,事协:议约定支付成交款、!移交土地、移—交地面附着》物、移?交,。产权资料《、明确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第十九条—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低于《标定地价8》。。0% 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委托其土地储备机构!可以行使优先收购】权 第二十条  】以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经原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批准机关】同意后方《。可进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参照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的除】。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外转让《地块还应经规划【部,门审核应具》。备单独建设条件【方可分割转让 【第二十二条  【鼓励:涉及司法处置的土】地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处置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监管企业《进行国有资产—处置时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在公开交易前应取】得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转让审查同—意的意见   第四!章,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三)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一致—; (四《)已按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划,拨决定书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二)《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一《致; (《三)已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  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租金》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 (二)—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 (三)已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  ?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签订出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出租!以划:拨、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人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准,予,出租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 第三十条  【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人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与承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后十五】日内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备》。案 第三十一—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人!应当在国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解除】出租合同《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备,案  ? 第五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做出的担保行【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可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申【请办理? 第:三十:五条 ? 下:列情形?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其他社会公—益用地;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不明或者—有,争议的; (—三)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六【。。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时应当从拍卖—所得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第三:十七: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三十八《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国有建设用地—抵押登?记信息台《账与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等相《关单位共享信息【资源   》第六章  交—易市场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  逐?步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各方提》供咨询、估价—、测绘及代理—。经纪等服务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制订—土地二级《市场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规则建立中介组织】的引入、签约、【履约、?讲评、?质疑和退出机制【 第四十条 — 建:立土地二级》市场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全面掌握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的数量、结构、!价款、?时序等?信息: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可委【托第三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星期—完,成上:一季度监测分析报】告 第四十一条 】。 土:地二级?市场成交价格实行】申,报制度由转让方【、出:租方、抵押方向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主动?申报 第四》。十二条  凡发【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转:移,、异动以《及,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应当依法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第四十三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土地二级市场【信用:评价建?。立土地二级市—场诚信评价系统【及交易主体诚—信,。档案 第《四十四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对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资金、过程进】行监:管并将交易结果【录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 第四十!五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应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办事指南、运作【程序、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守则等内容】在显要位置张贴、】陈设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六,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交易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七章  附  【  则   第【。四十七条《。  长沙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适用关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规?定,和本办法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