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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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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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规范长沙市土地!二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7〕》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以下称—土地二级市场)【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的【总称
第三条 【 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与服务应当】遵循政府指导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本市所《辖以出让《、划拨、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进行
第五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土【地二级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长》沙市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为市级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具体《承办市级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相关工作;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的土【地交易机构为各【县,(市)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具体承—。办各:县(市)行政—区内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交易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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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土地二级市》。场包括线《下市场和线上市【场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大厅》和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组成交易大厅应当!具备交易的》基,。。本条件并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交易系统应】具备信息发布、咨】询、实施土地交易】、土地交易审批【、交易过程监管等】相关功能
第—七条: 长沙市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管理;—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的,土,地交易机《构使用?全,市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
第八《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利用土】地二级市场》承办转?让、出?租,、抵押等具体事务】和转让、出租、抵】押,等业务的信息收【集、录入《和归集
第九条【 在市、县(市)!二级土?地市场交易大—厅内不?动产:登记、金融等相关部!门或机构设》立办事窗口为交【易,。各方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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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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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买卖、交换、—赠与、出资等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应一并转移》
第十一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转让房地产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转让?方应当?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保留划拨!方式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转让房地产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收入
第!十三条 《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转让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已?建成的还应当—取得相关不动产权】登记证;
(二)】不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出让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可以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以委托挂牌】、招标和拍卖等方】式公:开转让?;原出让《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租赁》地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原租赁合同对!转让条件没有约定】的租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可以】自行协商《办理协议转让也可】以,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以》委托挂?。牌,。、招标和拍卖等方式!公开转让;原租赁】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一)】经有权?机关依法裁》定、冻结、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禁止转让的;
(二!)闲置土地尚未【。处置的;《
(三)共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存:在权属争议》的,。。;,。
,(五)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抵押未!。解除的但经抵押权】人同意的除外;
(!。七)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转让的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转让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前需?办,理完费审核需要追】缴,有,关税费收入》的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予!以追缴?。
第十八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民】事协议约《定支:付,成交款、移交—土地、移交》地面附着物、移交】产权资料、明确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第十九条 —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低于标?定地价?80% 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委托其土地储备【机构可以行使—优先收购权
第【二十条 以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经原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批准—机关同意后》方可进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参照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的除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外转让地—块还应经规划部门审!核应具?备,单独建设条件方【可分割转让
—第二十二条》 鼓励《涉及司法处置的【土地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处置【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监管企业进行!国有资产处置—时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在—公开交易前应取【得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转—让审查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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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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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三)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一致;
(【四)已按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划】拨决定书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二)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一致;
(!三)已?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 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租金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
(二)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
(三)已!。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 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签订出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 出:租以划拨、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人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准予出租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
《第三十?条 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人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与承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后十五日内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备《案
第三十一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人应当在国【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解《。除出租合同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备案
第五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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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做出的担保行【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三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可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申请办《理
第三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其他社《会公益用《地;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不明或者有!争议:的;
(三)—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六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时】应当从拍卖所得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第三十七条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三十八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国有建设用】地抵:押登:记,信息台?账与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等相关单位】共享信息资源
!第,六章: 交易市》。场,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 逐步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各方?提供咨?询、估价、测—绘及代理经纪—等服务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制订土地】二级市场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规则建立!中,介,组织的引《入、签约、履约【、讲评、质》疑和退出《机制
第四十条 】 建立土地二级【市场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全面掌握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的数量、》结构、价款、—时序:等信:息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可委托》第三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星期完成上一季】度监测分析报告
第!四,十一条 《 土地二级市—场成交价格实—行申:报制度?。由转让方、》。出租方、抵押方向】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主动申报
第】四十二条 凡发】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转移、异动以及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应当依【法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第四十三条 【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土地二级市场信【用评价建立土—地二:级市场诚《信评价系统》。及交易主体诚信【档,案
第四《十四条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对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资金【、过程?进行:监管并将交易结【果录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
第四十【五条 ?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机?。构应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办事指【南,、运作?程序、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守则》等内容在《显要位置张》贴、:陈,设,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六《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交易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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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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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长》沙,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适用》关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规定和本—办法:
第四十八》条 :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