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