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项目:约束性?规定:
【
3.2.》。1 主体工程选】址,(线)应避让—。下列区域
—
?
, 1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2 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 3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3.2.2】 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公路、铁】路工:程在:高填深?挖路段应采用加【大桥隧?比例的方案》减少大?填大挖;填高—大于:20m挖《深大于30m的【应进:行桥隧替代》方案论?证,;路堤、路堑—在,保,证边:坡,稳定的基础上应采用!植物防护或》工程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设计《方案;
【
2 】 城镇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
《 , 3 山丘区【输电工程塔》基应采用不等高基】础经过林区的应采】用加高杆塔》跨越方式;
!
4 】 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应【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公路、铁路!等项目填高》大于8m宜采用桥】梁方案;管道工程穿!越宜采用隧道、定向!钻、顶?管等方式;山丘区】工业场地宜优先采取!阶,梯式布置《
! 2)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应提《高一级
》。
《 —3)宜布《设雨洪集蓄、—沉沙设施
】
: 4)提!高植物措《施标准?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个:~2个百分点
【。
:
3.2.3】。。 严禁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
3.!2.4 取土(石!、,砂)场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符合》城,镇、景区等规划要求!并与周边《景,观相:互协调;《
:。
:。
—2 ?在河道取《土(石、砂)—的应:符,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
《
《 ? 3 ? 应综合考虑取土】(石、砂)结束后的!土,地利用
《
3—.2.5 》 严禁在《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
3】.2.6 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涉?及河道的应符合【河流防洪规划和治】导线的规定不得设置!在河道?、湖泊和建成水【库,。管理范围内;
【
— 2 》 ,在,山丘区宜选择荒沟、!凹地、支毛》沟平原区宜》选择凹地、荒地风】。沙区宜?。避开风口《;
《
? : 3 应—充分利用取土(【石、砂)《场、废弃采坑、沉陷!区等场地《;
》
《 4 应综合】考虑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结束后的土!地利用
【
3.《2.7 》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相对良】好的区域和基本农田!区
》
2 !应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减少裸露时间!和范围?
》
: 3 —在河:岸,陡坡开挖土》石,方以:及开挖边坡下—方有河渠《、公路、铁》路、居民点和其他】重要基础设施—时宜设计渣石渡【槽、溜?渣洞等专门》设施将开挖的土石】导出
】 4 —。 ,弃土、弃石、弃渣】应分:。类堆放
—
5 ! 外借土石方应优先!考虑利用其他—工程废弃的土—(石:、渣)外《购土(石、》料,)应选择合规—的,料,场
! :。6 : 大:型料场宜分台阶开采!控制开挖深度—爆破开挖应控制装药!量,和爆破范围
!
? 7 工【程标段划分》应考:虑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土(石?)方、弃土(石、】渣,)方和临时占—。地数量
》
3.—2.:8 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施工活!动应控制在设计的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内
! 2 》 ,施工开始时》应首先对表》土进行剥离或保【护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
! 3 裸露【地表应及时》防护:减,少裸露?时间;填《。筑土:方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
《
》 4 临时【堆土(石、渣—)应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等:措施
《
,
? 5 【施工:产生的泥浆应—先通过泥浆沉淀池沉!。淀再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
【6 围堰》填筑、拆除应采取减!少流失的有效措【施
《
《 : 7 弃土(石、!渣)场地应事先设置!拦挡措施弃土(【石、渣?)应有序《。。。。。堆放
】 , 8 取土】(石、砂)场开挖前!应设:置截(排)水、【沉沙等措《。。施
【 9》 :土(石、《料、:渣、:矸石)方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沿途散—。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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