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推动棚改工作取得!。更好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7号)【以及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指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征地拆迁服务、】建设或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通过购买服务】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财?政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发改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一种工—作模式购买服务【范围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第三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一)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棚改目】标任务?统筹考虑本地—区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等因【素科学编《制棚改规划明确棚改!规模总量合理确定】年度建设行动—。纲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从201》6年:开始全市每年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的项目改—造户数占《当年棚?改计划户数》的比例不低于50%!市本:级不低于6》0%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人民【政府将棚改服—务项目纳入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并负责?组织本?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市《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有效《引导并培育社会力量!参与棚改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棚改》工作水平和效率
】 (三)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范化流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充分地《向社会公开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内容】、承接主体条件、】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确保社会力】。量公平参与竞争【择,优选定承《接主体
—。(四)鼓《励创新完善机制鼓】励承接主体》完善管理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委托住?房保障、棚改办等单!位作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市—人民政府实》施的棚改项目委【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购买】主体开展采购活【动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的棚改》项目可委托》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棚改办等【单,位作为购买》主体开?展采购活《动
第五—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为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的棚改》项目服务供应商包括!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融资平台等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承—。接主:体,承接棚改任务—
第六》条,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 (:四)具备提》供城镇棚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报)】、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格》;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条件由市】、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情况【确定
第—七条 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符合前述【条件、不新增—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可?以成为承接主体【并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平,等参与竞争
第!八条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通过合法程序明确!公告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后可作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
第三章 【购买内容、程序和资!金安排
《 第?九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
—。。 (二)》棚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评审;
— (?三)棚改项》目的:征地拆迁服务—。;,
(四)棚改】安置:住房的筹集(—包括新建、购买【。、租赁、改》扩建、货币化安置】等,方式);《
(五)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安置住【房小区“《红线内”的道路、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配套《基础设施;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直接:服务:于安置小区居民的】“红线外”城市基】础设施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需纳入【棚改规划同》步报: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实行: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 :第十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程序
《 (一)制定目【录,市、县市《财政部门统一将棚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确【定,项目购?买主体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本辖区棚改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市】、县市区发改—、财:政,部门选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并:。。审核确定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与标准
】 (三)公开【信息购买主体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审核?确,定后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并及时按有】关程序在本级政府】或住房保障部门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预算资金、主】要内容、《承接标准和目标要求!等信息
《 (四)选择【承接购?买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
(五)—签订合?同购买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及服【务期限、《补贴或?服务报酬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严禁》转,包行为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其中!国有工矿棚改—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同时报同级发改部门!备案
《 (六)履约管理购!。。买主体要加强履约】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运作方》式并根据实》际需求和合同规定】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承接主体应当【按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确保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 (七?)资金支付承—接主体在《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购买主体应—及时组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按现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支—付资金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资金安排】购买棚?改服务资金》由,本级财政负责筹措】严格按照《购买棚改服务协议要!求及:。时、足额向承接主体!支,付采购资金筹措【资金不?足确:。需举:借政府?债,务弥:补,的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房屋征收及补偿有!关工作并由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棚】改项目征拆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 ,第十三条 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棚?改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限期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确保】棚改:按期实?施
第十—四条 承接主体在实!施棚改中要遵守【土地、建设、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棚—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改造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和购买主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以及预算公开的相】关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及《部门和单位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保障、发改!部门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要细【化评价标准对合【同履行情况、—受益主体满意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服务目标实现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注重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工商管理》、民:政及承接主体—行业主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行,为信用记录纳入【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购买主《体给予积极》配合: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建立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年之】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 第:十八:条 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和购买主体】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对】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暂行办法尽快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