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推【。动,棚改工作取得更【好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7号!)以及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指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征地】拆迁服务《、建:设或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通过购买服务!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财政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发改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一种工!作模式购买服务范围!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 第三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一)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棚改!目标:任务统筹考虑本【地区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等【因素科学编制棚【改规划明确棚—。改规模总量合理【。确定年度建设行动】纲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从2016【年开始全《。市每年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的项目《改造户数占当—年棚改计划户—数的比例不低于5】0%:市本级不低于6【0%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人民政府将棚【改服务项目纳—入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并负《责组:。织本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市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有效引导并》培育社会力》量参与棚改》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棚改工作水【平和效?率,
, (三《)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范化流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充分地向《。社会公开《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内容、》承接主体条件、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确保社会《力量公平《参与竞争择优选定承!接主体
》 (四)鼓励创新】完善机制鼓励承【接主体完《善管理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委》托住房?保障、棚《改,办等单位作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市人民!政府:实施:的棚改项目委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购买《主体开展采购—活,动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的棚改项—目可委托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棚改办等单【位作为购买》主体开展《采购活动
【第五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为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的棚改项目!服务供应商包括【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融资】平台等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承接《主体:承,接棚改任务
第!六条:。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城镇棚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报,)、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格;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 具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条件由市、—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情:况确:定,
, 第七条 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符合前述条【。件、不新增》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可以成为承】接主体并《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平等》参与竞争
》 第?八条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通过合法程序—明确公?告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后可作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
!。 第三章 》购买内容、程—序和资金安排
!第九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
(二【)棚: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评审;
》 ,(,三):。棚改项目的征地拆】迁服务;
【(四)棚改安置住】房的筹?集(包括新建—、购:买、租赁、改扩【建、货币化安置等】方式);
(】五)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安,置住房小《区“红线内”的道路!、,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配套》基础设施;》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直接》服务于安置小—区居民的“红线【外”城市基础设【施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需纳入棚!改规划?同步报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实行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第十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程!。序
(》。。一)制定目录市、县!市财政?部门统一《将棚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确定项目【购买主体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本辖《区棚改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市、县《。市区:发改、财政部门选】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并审?核确定?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与标准》
(三》。)公开信《息购买主体》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审,核确定后《。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并及时《按有关程序在—本级政?府或:住房保障部门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预!算资金、主要内【容,。、承接标准和目标】。。要求等信息
(!四,)选择承接购买【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
】 (?五):签订合同购买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及】服务期限、补贴或】服务报?酬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严禁转包行!为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其中国有】工矿棚?改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同时报同级发改部门!备案
(—六)履?约,管理购买主体要加】强履约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运【作方式并根据—实际需?求和合同规定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承接主?体应当按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确保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 (:七)资金《支付承接主》体在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购买!。主体应及《时组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按现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支!付资金
《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资金安排购买—棚改服务《资金由本级财政负责!筹措严格按》照购买?棚改服务《协议:要求及时、足—额向承接主》体支付采购资金筹】措资:金不足确需举借政府!债务弥?补的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房屋征收—及补偿有《关工作?并由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棚改》项目征拆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 ?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棚改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限期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确保—棚改按期实施
】 第十?四条 承接主体【在实施棚改中要遵守!土地、建设、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棚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改造【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和购买主—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以及预算公!开的相关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及部门和单位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保?障、发改部门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要细化评《价标准对合同—履行情况、受益主】体,满意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服务目标实现】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注重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 第十七条》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工商管—理、民政及承接【主体行?业主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行为!信用:记录纳入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购买主体给予积【极配合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建立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年之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第十八条《 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和—购买:。主体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对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五章《 附 则
》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暂!行,办法尽快《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