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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推动棚改工作—取得更?好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7号)以及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指【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征地拆迁服》务,、建设或《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通过购买!。服务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财:政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发改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一种工作模式【购买服务范》围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第三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棚改目标【任务统筹《考虑:本地区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等因素科—学编制棚改规划【明确棚改规》模总量合理确定【年度建设《行动纲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从》20:16年开《。始全市?每年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的:项目改造户数—。占当年棚改计划户数!的比例不低于50】%市:本级不低于6—0%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人民政【府将:棚改服?务项:。。目纳:入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并负责组》织本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市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有效:引导并培育社会【力量参与《。棚改: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棚改工作水平—和效率   (三】)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范化?。。流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充分地》向社会公《开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内容、承接主体条】件、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确保社会力量公!平参:与竞争择优选—定承接主体   】(四)鼓励创新【。完善机制鼓励承接】主,体完善管理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委托【。住房保障《、棚改办等单—位作: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市【人民政府实施的棚】改项目委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购【买主体开展采购【活动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的棚《改项目可委》托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棚改办等】单位作为购买主体】开展采购活动   !第五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为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的棚改《项目服务供应商包括!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融资》平台等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承接主体承接棚】改,任务   第—六条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 (四?)具备提《供城镇棚《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报)、》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格;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 具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条件由市!、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情况确定《  : 第七条 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符合前述条件、不!。新增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可以成为承!接主体并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平等参与竞争  】 第八条《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通过合—法程序?明确公告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后】。可作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   第《三章 购买内容、程!序,和,。资金:安排   第九【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   (》二)棚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评审;?   (三)棚改项!目的:征地:拆,迁服务;  — (四)《棚改:。安置:住房的?筹,集(包括新建、购买!、租:赁、改?扩建、货币化安【置等方式《);   》(五)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安置住房小】区“:红线内”《的道:。路、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配套基础设施;】。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直接》。服,务于安置《小区居民的》“红线外”城市【基础设施《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需纳入棚【改规划同步报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实行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第十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程】序   《(一)制定目—录市、县市财政【。。部,门统一将棚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确:定项目购买主体【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本辖区棚改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市、【县市区发改》、财政部门》选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并审核《确定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与标准   (三】)公开信息购买主体!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审《核确定?后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并及》时按有关程序在本】级政:府或住房保》障部门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预算资金、主【。要内容、《承接标准和目—标要求等信息 【  :。(四)选择承接购】买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   (—五)签订合同—购,买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及服务期限、补】贴或服务报酬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严》禁转包行《为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其—中,国有工矿棚》改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同时报同级发【改,部门备案《   ?(六)履约管理购买!主体要?加强履约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运作方式《并根据?实际需求和合—同,规定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承》接主体应当按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确保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  (七)资金支付!承接:主体在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购买主体应及—时组: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按现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支付【资金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资金安】排购买棚改》服,务资金由本级—财政负责筹》措严格按照购—买,棚,改服务协议要—求及时、《足额向承接主体【支,付采购资金筹—措资金不《足确需举借政—府债务弥补的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房屋征收及补偿有!关工作?。并由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棚改项目征拆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 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棚改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限期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确:保棚改按期实—施   第十四条 !承接主体在实—施,棚改中?要遵守土《地、:建设、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棚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改造【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和购买主】。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以及【预算公开的相关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及部门和—单位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保障、发改】部门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要细化《评价标准对合同履】行,情况、受益主体【满意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服务目标实》现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注,重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 第十七条》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工商管—理,、,民,政,及承:接主体?行业主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行为信?。用记录纳入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购—买主体给予积极【配合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建立】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年之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第十八【条 :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和购买主体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对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暂—行,办,法,尽,快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