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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推动棚—改工作?取得更好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7号》)以及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指!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征地】。拆迁服务、》建,设或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通【过购买?服务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财政》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发改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一种【工作模式购买服务】范围: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 第三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棚改目标任》务统筹考虑本地区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等因素科学编制【棚,改规划?明确棚改规模总量】合理:。确定年?度建设行动纲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从2016》年开始全市每年【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的项目改造户数占】当年棚改计划户【数的比?例不低于50%市本!级不低于60—%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人民政府将【棚改:服务项目纳入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并负责组织本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市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有效引导!并培育社会》力量参与棚改—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棚改工【。作水平和效》率   (三—)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范化流【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充,分地向社会》公,开,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内容、承接【主体条件《、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确保—社会:力,量公平参与》竞,争择优选定承接主体!   (四)—鼓励创新完善—机制鼓励承接—主体完善管理—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委《托住房保障、棚【。改办等单位》作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市人》民政府实施的棚改】项目委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购买主体—开展采购活动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的?棚,改项目可委》。托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棚【改办:等单位作为购买主体!开展采购活动 【  第五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为】。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的!棚改项目服》。务供应?商包括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融资平》台等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承接主体承【接棚改任务   第!六条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  【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城镇棚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报)—、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格;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  具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条件由市、—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情况确定 —  第七条 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符合前!述条件、不新—。增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可以成为承】。接主:体,并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平【等参与竞争   第!八条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通:过合法程《序明确公告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后可作《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 《  第?三章 购买内容【、程序?和资金安排》   第九》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   (二)棚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评审;  】 (:三)棚改项目—的征地拆迁》。服,务;   (四【)棚改安《置住房的筹集(包括!新建:、购买、租赁、改】扩,建,、货币化安置等方式!。);   (五【)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安,置住房小区“红线内!”的:道,。路,、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配套基》础设:施;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直接服务于安置【小区居民的“红线】。外”城?市基础?设施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需纳入棚改规【。划同步?报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实行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 第十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程序 】。  (一《)制定目录》市、县市财政部门】统,一将棚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确定项目购》买主体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本辖:区棚改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市、》县市区发《改、财政部门选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并审核确定】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与标准  ! (三?)公开信息购买主体!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审核确定【后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并及时》按有关程《序在本级政府或【住房保?障部:门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预算:资金、主要内—容、承接标准和目标!。要求等信息 — , (:。。四)选择承接购买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   (五)—签订合同购》买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及服务期限、【补贴或服务报酬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严】禁转包行为》。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其中国有工!矿棚改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同,时报同级《发改部门备案 【 , (六)《。履约:管,理购买主《体要加强《履约: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运作方【式并根据实际需求】和合同规定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承接》主体应当按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确保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 (七)资》金支付承接》主体在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购买?主体应及《时组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按现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支付资金】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资金安排购【买棚改服务》资金由本级财政负责!筹措:严格按?照购买棚改服务【协议要求及时、足】额向承接主》体支付采《购资金筹措资金不足!确需举借政府债【务弥补的《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房屋征收及补偿【有关:工作并由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棚:改项目征拆》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 】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棚改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限期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确保棚改》。。。。按期实施《   第十四条【 承接主体在实施】棚,改中要遵守》土地、建设、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棚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改,造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和购买主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以及预算公—开的:相关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及》部,门和单位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保障!、发改部门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要细化《评价标准对合—同履行情况》、受益主体满—意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服务目标【。实现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注重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工商管理】、民政及承接主体】行业主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行为信用记录纳】入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购买【主,。体给予积极配合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建立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年之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第《十八条 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和购买主体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对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暂行办法尽快】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