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降水管》井,设计出水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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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6.】3.2 规—定了基坑施工在疏】。干降:水和减压降水—。两种情况下对基坑地!下水位降深的—基本要求《。再根据此安全降【水深:度计算基《。坑的总涌水量然后】。设计管井出水量和降!水管井数量对于【。上部为强含水层、】下部为?隔水层的基坑总【。涌水量按大口—井法计算同》时考虑基坑》明,排否:则难以疏干基坑【中的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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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3.】5 : 降水井单》井出水量《决,定于含水层的—井壁允许《进水流速、过滤【器长度、直径等其理!论出水能力按式(6!.2.2)和—式(6.2.3【-1)计《算设计的出水—量应小于《计算值实际工—。作中应进一步对出水!能力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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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说明见本规范第】6.2.2条和第6!.2.3《条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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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基坑总涌水量—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基!坑的形状、面积【、支护设计和对水位!降低值的要》求按附录B计—算该附录列出的公式!。是一些常用的典型类!型也可选用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其?他公式进《。行,计算
6!.3.7 应【。选取基坑中心—点及典型地点进行降!水,水位计算其典型地点!。主要:。是指基?。坑的角点、深大基坑!边缘中?。部、基坑《中心和群《井抽:水干扰最小处及【离降水井距离—。最,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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