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降水管井设计出水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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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6.3.2 — 规定了基坑施【工在疏干《降水和减压降水【两种情况下对基【坑地下?水位降深《的基本要求再根据此!安全降水深度计算】基坑的总《涌水量然后》设计管?井出水量《和降水管井》数量对于上部—为,强含水层、下部【为隔水层的基坑总】。涌水量按大口井法】计算同时《考虑基?坑明排否则难以疏】干基:。坑中的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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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3.5 》 降水井单》井出水量决定—于含水?层的井壁允许进水流!速、过滤器长度、直!径等其理论出水能】力按式(6.—2.:2)和式(6.【2.3-《1)计算设计的【出水量应《小于计算值实际工】。作中:应进:一步对出水能力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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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说明见本【规范第?6.2?.2条?和第6.2.3【条的:条文:说明
6!.3:.6 基坑—总,涌水量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基坑的?形状:、面积、支护设【计,和对水位《降低值的要》求按附录B计算【该附录列出的公式是!一些常用的典型类】型也可选用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其:他公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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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应选取基坑中心点及!典型地点进》行降水水位计算其】典型:地点:。主要:是指基坑的角点【、深大基坑》边缘中部、基坑【。。中心:。和群井抽水干扰【最小处及《离降水井距离最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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