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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