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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含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推动棚改工作—取,得更好更快的实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7号)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5〕》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暂行实施细!则所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中》房屋征收征地拆迁服!务,、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财政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发改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一种工作】模式购买服务范围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第三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有效推?进市、区县政—府根据棚《改,。目标任务充分考虑】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等需求结—合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科【学编制“十三五”棚!改,规,划明:确棚改规模》总量合理确定—年度建设计划—量力而?行有效推进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区县【政,府根据本级财—政购买?棚改服务《的承受能力和“十】三五”棚改规划制】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年度规模和计【划,安排鼓励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棚改:采取激励机制提【。高棚改工作水平和】效率 (三)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各项制度和!。。操作流程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承接【主,体条件?、操作?流程及结果、购买服!务金额、《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择优选定承接主】体, ,(,四)创新模式—。健全机制支持和帮】助承接?主体建立《健全管理流程转变和!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四条  住房【保障部门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购买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牵头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 第五?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为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的棚改》项目服务供应—商包括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等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承接主体承!接,棚改任务 第—六条 ?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城镇棚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报,)、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符—合前:述条件、不新增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可以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平《等,。参与竞争成为承【接,主体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通过合法—。程序明确公》告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可以按》规定作为棚改承接主!体 具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条,件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  :第,。三章  购买内容 ! ,。 第七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 (二)棚》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审、风险评】估及:策划、规划》设计等前期相关【工作:; (三)棚—改项目的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服务包括】入户调查、房屋面】积测量、构筑物【附属物?工,程量实物量计算【、房屋及装饰装修】评,估、:签订征收拆迁协【议、拆除房》。屋及构筑物附属【物等; 《(四)棚改》安置方案的拟定;】 (五?)棚改安置住房的筹!集,包括购买、租赁【、货币化安置等【; :(六)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第四章  购买流】程   第八条 】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应,当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一)制定目【。录财政?部门将?棚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购买》主体:会同同?级发改、财政等部门!拟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报】同,级,政府审定《并报:同级监察《部门备案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主—要包括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内容、标准》、资金支付方式、】服务期限及》有,关要求等原则上【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年》。度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方案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原,。则上从?“十:三五”棚改规划和】20152017年!棚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中选【择 (三)公开【信息购买主体应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财政部门《。应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安排【及列入预算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四)确定项目】。采购方?案购买主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项目【采购方案财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作出决定项目可以!单个:申报也可以打捆申】报项目规模》不,足,100户的多—个项目打捆申报【 (:。五)采购执行—程序:购买:主体根据财政部门】确定的采《购,方案依法依》规开展采购工作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确定合?格的服务提供商为承!接,主体承接主》体选定后一周内购买!主体应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明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及服务!期限、补贴或—。服务报酬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的:项目同时报同级发】改部门备案 (【六)履约管理—购买主体应当—加强履约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运作!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和合同—约定积极协助承接】主,体与相关《职能: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承接主—体,。融资承接主体—应当按合同约定【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确—保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购?买主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承接】主体不得《擅自:将,承接的项目转包 】(七)资金支付购买!主体:和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跟踪和掌—握棚改工作进程在承!接主体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及时组织】检查验收按约定和程!序支付服务资—金, (八)检查验【收承接主体全—面,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应当向购买主体书面!报告合同履行完毕的!情况:;,购买主体接到承【接主:体书面报告》后应当牵头组—织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财政部》门,应,当牵头组《织对已完成检查【验收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章  资—金安排   第【九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通!过省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  【 第六?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责 (一《)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推动棚改【项目纳入国家、省年!。度计划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实施采》购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统筹》棚改项目实》施进度配合承接主】体搞好棚改贷款【申报:工作;负《责,。按合同约定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资—金支付?计划;负责》国有土地《上棚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管;配合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组:织项:目验收;负责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有关信】息, 房:屋征收部门》未设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内部的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国【有土地上棚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管 —(二)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的筹:集、预?算及安排;负责【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采】购方式?。;负:责牵头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退出制度》;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绩效评价办—法,;负责牵头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负责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相关信息》;,配合:承接主体搞》好棚改贷款申报【工,作 (三)发改部】门会同财政》、房管(住房保【障)、审计》等部门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负责棚改》项目立?项工作;配合承接】主体:。。搞好棚改贷款、基】金申:报,工作 (四》)工商、《民政:部门负责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负责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纳入信用记录和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 (五)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监督、审计;会同!财政、发改、—房管(住房保障)等!部门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六—。)规划部门负—责棚改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 (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及时完》成棚改?项,。目用:地,报批:任务;负责棚—改项目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监督》管理工作《 (:八)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棚改项目】设计审核、》施工许可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 (九)—环保部门负责棚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十)区县【政府负责本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负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及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提—供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简化程序】限,期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加快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实施   —第七章 《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市,、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购买主体《围绕采?购流程和方式的确】定,、监督管理》、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绩效评价、能力【建设等环节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牵头房管】。(住房保障)—、发改、审计等部】门参与每《年应当对上年度【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承《接主体在实施棚改】服务中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建设、规划、!。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年之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第十四条—  购买主》体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创造履约条件】督导承接主体—履行合同约》定对:于承接主《体的违约《。行为要及时提示、】警告若承接》主体严重违约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购买主体!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并报告同级!政府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暂:行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