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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含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推动—棚改工作取》得更好更快》的实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7号)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5〕》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暂行实—施,细则所?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中房屋征收征!地拆迁服《务、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财政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发改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一种工作模式!购买服务《范,围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第三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有效?推进市、《区县:政,府根据棚改目标任】务充分考虑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等需求结合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科学编《制,“十三五”棚改【规划明确棚》改规模总量》合理确定年度建设计!划量:力而行有效推进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区!县政府根据本级【财政购买《棚改服务的承受能力!。和“十三五”—棚改规划制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年度】规模和计划安排鼓励!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棚改采取激励机】制提:高棚改工作水平和效!率 (三)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各项制度》和操作?流程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承《。接主体条件》、,操作流程及结—果、购买《服务金额、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择优选?定承接?主体 (四)创【。新,模式健全机制支持和!帮助承接《主,体,建立健全管理流程】转变和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  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四条  住房—保,障,部,门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购买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牵头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 ?第五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为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的棚改项《目服务供应商包括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等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承接主体承》接棚改任务 第【六条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城镇棚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报)、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符合前述条件】、不新增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可以【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平等参与竞争—成为承接主体—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通》过合法程序明确公】告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可以:按规定作为棚改承】。接主:。体 具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条件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购买内容—   第七条 【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 (二—。)棚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审、风险》评估:及策划、规》划设计?等前期相《。关工作?; (三)》棚改项?目的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服务包!。括入户调查》、房屋面积测量、】构筑物附属物工【程量实物量计算、】房屋及装饰装修评】。。估、签订征收—拆迁协议、》拆除:房屋及构筑》物附:属,。物等; (四)【棚改安置方案的【拟定;? (五)棚改—安置住房的筹集【包括购买、租赁【、,。货币化安《置等; (六—。)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 】 购买?流程   第八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应当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一)制定】目录:财政部门将棚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购买主体】会同同?级发改、财政—。等部门拟《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报同级—政府审定《并,报同级监察部门备】案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主要包括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内?容,、标准、资金支付】方式、服务期限及】有关要求等原则【上,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年度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方案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原则上从“十三!五”棚改规划和2】01:52:017年《棚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中选择 【(三)公开信息【购买主体《应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财政?部门应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安排及列入预算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四)确【定项目采购方案【购买主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项目采购】方案财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作出》决定项目可》以单个申报也—可以:打捆申报项目规模不!。足100《户的多个项目打捆】。。申报 (五)采【购执行程序购买主体!根,。据,财政:部门确定的采购方案!依法依规开展采【购工作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确—定合格的服》务提:。供商为承接主体承接!主体选定后一周【内购买?。。主体:应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明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及服务期【限、补贴或服务报】酬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的项?目同时报同级发改】部,门备案 (六)履】约管理购买主体【应当加强《履约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运,。作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和合同约定!积极协助承》接主体与相关职能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承】接主体融资承接【主体:应当按合同》约定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确保?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购买主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承接主体】不得擅?。自将承?接的项目转》包 (七)资金支付!。购买:主体和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跟踪和—掌握棚改《工作进?程在:承,接主体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及时组【织检查验收按约定】。和程序支付》服务资金《 (八)《检查验收《承接主体全》面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应当向购买主—体书面报告合同【履行完毕的情—况;购买主》。体,接到承接主体书面】报告后?应当牵头组织—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财《政部门应当牵头组织!对已完成检查—验收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章!  资金安》排,   第九》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通】过省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   第《六章 ? 职责分工 — , 第十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责 (一)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推】动棚改项目纳入国】。家、省年度计划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实施!采,购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统筹棚改项目—。实施进?度配合承接主体【搞好棚改贷款申【。。报工作?;负:责按合?同,约定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资金:支付计?划;负责国有土地上!。。棚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管;配合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组织项!目验收;负责—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有【关信息? 房:屋征收部《门未设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内部的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国有【土,地上棚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管 (二《)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的筹集、!。预算及?安排;负《责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采购方?。式;负?责牵头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退出!制,度;: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绩效评!。价办法;《负责:牵头: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负责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相关【信息;?配合承接主体搞好棚!改贷款申报工—作 (三)发改部门!会同财政、》房管(住房保障)】、审计等部门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负责棚改项目—。立项工作;配—合承接主体搞好棚】改贷:款、基?金申:。报工作 (四)工】商、民政部门负【责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负责【。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纳入信】用记录?和,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 (五)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监,。督、审计《;会同?。财政:、发改、房管—(住房保障)等部】。门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六)规划部门负【责棚改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 》(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及时完》成棚改项目用地报】批,任务;负责棚改【项目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监督管理工】作 (八)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棚】改项目?设,计审核、《施工许可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 (【九)环保《部门负?责棚: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十)区?县,政府:负责本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负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及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提供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简化程序限期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加快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实施《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 市、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购《买主体围绕采购【流程:和方式?的确定、监督管理、!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绩【效评:价、:。。能力建设等环节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 财政部《门牵头房管(住【房保障)、发—改、审计等部—门参与每年应当对】上年度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承接主体!在实施?棚,改服务中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建设、规划、【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年之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第十四条—  购买《。主体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创造履约条件督【导承接主《体履行合同》约定对于《承接:主体的违约行为要】及时提示、警告若】承,接主体严重违约【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购:买主:体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并报—告同级政府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暂行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