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张,家界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 ! 总:   ?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含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推!动,。棚改工作取得—更好更快的实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7号)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5〕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暂行—实施细?则所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中房屋】征收征地拆迁服务】、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财《政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发改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一种工】作模式购买服务范围!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第三《。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有效推》进市、区县政—府根据棚改目标任】务充:分考虑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等需求结合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科学编制!。“十三五”棚改规划!明确棚改规模总【量合理?确定:年度建设计划—量力而行有效推进】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区县政府根—据本级?财政:购买棚改服》务的承?受能力和《“十三五”棚改规】划制: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年度?规模和计划》安,排鼓:励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棚改采取激励机】制提高棚改工作【水平和效率 (【三,。)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各项制度和操【作流程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承接》主体条件、操作流程!及,结果、?购买服务金额、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择优?选定承接《主体 (四)创【新模式健全》机,制,。支,持和帮助承接主【体建立健全管—。理流程?转变和?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 《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四条  住》房保障部门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购买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牵头?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 第五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为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的棚改项目服务供应!商包括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等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承接主体承》。接棚:改任务 第六条【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城【镇棚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报:),、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符合《前述:条件、不新增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可以》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平等参!与竞争成为承接主】体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通过!合法程序明》确,公告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可以按规—定作为棚改承—接,主体 具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条件!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购买内容【   第七》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 !(二)棚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审、?风险评?估及策划、规划设计!等前期相关工作;】 (三)棚改项目的!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服务包括《入,户调:查,。、,房,屋面积测《。量、构筑《物附属物工》程量实物量计算、房!屋及装饰装修评【。估、签订征收拆【迁协议、拆》除房屋及构》。筑,物附属物等; (四!)棚改安《置方案的拟定; 】(五:)棚:改安置住房的—筹,集包括购买、租赁、!货币化安置等; 】(六)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 , 购买流程   第!八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应—当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一)制《定目:录财政部门将棚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购,买主:体会同同级发改【、财:政等:部门拟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报同级政】府审定并报同—级,监,察部门?备案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主要?包括: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内容、标【准、资金支付方式、!。服务期限及有关要】求等原则上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年度: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方案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原则上从“十【三五”棚改》规,划和20《152?017年棚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中选择 (》三)公开信息—购买主体《应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财政部门应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安排及列《入,预算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四)确定项目采【购方案购买主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项目采购方》案,财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作出】决定项目可》以单个申报也可以打!捆申报项目规模【不足100户的多个!项目打捆申报 (】五,)采购执《行程序?购买主体根据财政部!门确定?。的采购方案依法【。依规开展采购—工作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确定合《格的服务提供—商为承接《主体承接主体选定】后一周内购买主体应!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明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及服务《期限、补贴或服【务报酬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的项目同!。时报同级发改部【门备案 (》六)履?约管理?购买:主体应当加强履约】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运】作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和合?同约定积极协助承接!主,体与相关职能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承接主体融资承】接,主体应当按合同约定!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确保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购买主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承接主【体不得擅自将承接】的项目转包 —(七)资金》支付购买主体和【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跟踪和!掌握棚改工作进程在!承接:主体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及时组!织检查验收按约定】和程序支《付服务资金 (八】)检查验收》承接主体全》面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应当向购买主体书】面报:告合同履行完毕【的情况;《购,买主体?接到承接主体书【面报告后应当—牵头组织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财:政部门应当》牵头组织对已完【。成检查验收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章  资金安排!   ?第九条 《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通!过省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   ?第六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责 (一)》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推,动棚改项目》纳入国家、省年度计!划,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实【施采购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统《筹棚改项目》实施进度配合承接】主体搞?好棚改贷《款申报工作》;负责按合同约定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资金支付计【划;负责国有土地】上棚: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管】;配合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组织项目!验收:;负责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有关信息 房屋】征,收部门未《设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内】部的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国有土《地上棚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管【 (二?)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的筹集、预算及安】排;负责《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采购方【式;负责《牵头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退出制—度;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绩效【评价办法;负责【牵头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负?责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相—关信:息;配合承接主体】。搞好棚改贷款—申报工?作 (?三)发改《部门会同财》政、:房,管(住?房保障)、审计等】。部门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负责棚改项目立项!工作:;配合承接主—体搞好棚改贷款、基!金申报工作 (四】)工:商、民政部门负责】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负责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纳】入信用记录》和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 】(五)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监!督、:审计;会同》财政、?发改、房管(住【房保障?)等部门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六)规划—。部门:。负责棚改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 (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及:时完成?棚改:项目用地报批任务】;负责棚改》项目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监督管理!。工作 (八)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棚改项目设计审】核,。、,施工许可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 (九)环保】部,门负责棚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十—)区县政府》负责本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负《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及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提供《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简】化程序限《期,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加快《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实施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市、—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购买主《体围绕采购流—程,和方式的确》定、监督《管理、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绩,效评价、能力建【设,等环节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牵头房管(!。住房保障)》、发改、审计等【部门参与每年应当】对上年度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 承接主《体在:实施棚改服》务中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建》设、规划、》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年之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第十四条》  购?买主体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创造【履约条件督》导承接主《体履行合同约定【对于承接主体—。的违约?行为要及时提—示、警告若》承接主体严重违【约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购买!主体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并报告同】级政府   第八】。章  附《    则  【 第十五《条  本暂行—。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