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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  :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含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推?动棚改工作取—得更:好更快的实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7号)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5〕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实施?细则 第二条 【。 本暂行实施细【则所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中房屋》征收征地拆迁—服,。务、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财政】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发改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一种工作】模式:购买:服务范围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第三【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有效《推进市、区县政【府根据棚改目标任务!充分考虑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等!需求结?合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科学编制》“十三五”棚改规】划明确棚改》规模总量合理确定】年度建设计划量力】而行:有效推进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区县政》府根据本级财政购】买棚改服务的—承受能力和“十【三五”棚改规划【制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年度规模和计划!安排鼓励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棚改采取【激励机制提高棚改工!。作水平和效率— ,。(三)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各项制度和操作流程!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承接主体条件、【操,作流程及结果、购】买服务金额、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择》优选定?。承接主体 》(,四)创新模式—健全机制支》持和:帮助承接主体建立】健全管理流程转【变,。和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 ,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四条  住房保【障部门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购买【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牵头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 第五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为【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的棚!改项:目服务?供应商包括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等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承接主【体承接棚改任务 第!六条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城镇棚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报)、】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符合前述条—件、不新增》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可以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平等参与竞》争成为承接主—体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通【过合法程序明确公告!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可以按规定作【为,棚改承接主体 【。具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条件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购》买内容 《  第七《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 (二)棚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审、风险评估【。及策划?、规划设计》等前:期相关工作; (】三)棚改项目的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服《务包括入户调查、房!屋面:积测量、构筑物附】属物工程量实物【量计算、房屋及装饰!装修评估《、,签订征收拆》迁协议、拆除房【屋及构筑物附属物】等; (四)棚改安!置方案?的拟:定; (五)棚【改安置住房》的,筹集包括购买—、租赁、货币化【安置:等; ?(六)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  购买流》程   第八—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应当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一)制!。定,目录:财政部门将棚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购《买主体会同同级发改!、财政等部门拟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报同》级政:府,审定并报同》级监察部《门备案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主要包括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内容、标》准、资金支付方【式、服务期限及有】关要求等《原则上?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年度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方案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原则上—从“:十三五”棚》改规划和2》0152《017年《棚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中选择 》(三)?公开信息购买主【体应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年度方》案,、财政部门应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安排及列入预算!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四》)确定项《目采购方案购—买主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项目采购方案财【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作出决定【。项目可以单个申【报也:可以打捆申报—项目规模不足100!户的多?个项目打捆》申报 (五)—采,购执行?程序购买主体根据】财,政,部门确定《的采购方案依法依】规开展采购工作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确定合—。格的服务提供商为承!接主体承接主体【选定:后一周内购买主体应!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明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及,服务:期限、?补贴或服务》报酬: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的项【目同时报同级发改】部,门备案 (》六)履约管理购买主!体应当加强履约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运:作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和合同约—定积极协助承—接主体与相关—职,能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承接主体融资—承接主体应当按【合同约定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确保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购买主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承接主体不得—擅自将承接》。。的,项目转包 (七)资!金支:付购买主体和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跟踪和掌握棚改工】作进程在承接主【体,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及?时组织检查验—收按:约定和程序》。支付服务资金 (】八,)检查验《收,承,接主体全面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应当《向购买主《体书面报告合—同履行?完毕的情况》;购买主体接到承】接主体?书,面报告后应当牵【头组织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财政部—门,应,。当牵头组织对已完成!检查验?收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章  资金安排【   第《九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通?过省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  】 第六章  职【责分工 《  第十条 —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责 (一—)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推《动棚改项目纳入【国家、省年度—计划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实施采购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统—筹棚改项目》实施进度配合承【。接主体搞好棚改贷】款申:报,工作;负责》按合同约定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资!。金,支付计划;负责国】有土地上棚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管;:配合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组】织项目验收;负【责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有关!信,息,。 房屋征收部—门未设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内?部的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国有土地上棚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管 《(二)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的筹集、《预,算及安排;负责【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采购方式;—负责牵头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退出制度;》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绩效评?价办法;《负责牵头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负责?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相!关信息;配合承接主!体,搞好棚?改贷款申报》工作 (三)发改】部门会同财政、房】管(住房保障)【、审计?等部门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负责棚改项目立项】工,。作,;配合承接主体【搞好棚改《贷,款、:基金申报工作 【(四)工商、—民政部门负》。责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负责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纳入【信用记录和》。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 (五)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监督、审计;会!同财:政、发改、房管(】住房保障《)等:部门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六)规【划部门负《责棚:改,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 (: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及时完—成棚改?项目用地报批任务】;负责棚改项目【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监督管!理工:作 :(八:)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棚改项》目设计审核、施工】。许可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 (九)—环保部门负责—棚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十】),区县:政府负责本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负责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及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提,供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简化程序限期【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加》快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实施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第:十,。一条 ? 市、?。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购买《主体围绕采购流程】和方式的确》定、监督管理、【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绩效—评价、?能力建设等》环节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牵头房管》(住:房保障)、发改【、审计等部门—参,与每年应当对—上年度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承接《主体在实施》棚改服务中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建设、规》划、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年之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第十四条【  购买主体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创【造履约?条,件督导承接主—体,履行合同约定对于】承接主体的违约行】。为要及时《。提示、警告若—承接主体严重—违约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购买主体【。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并报告同级政【府 :  第八章  附】    则 —  第?十五条  本—。暂行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