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
? :第一条 《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暂!行规定
【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 第?三条: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实施—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暂,行规定?
《 第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五条 《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总承包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当先取得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批复文件
】 第七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具有相应的财务】与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
第八条! ,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方法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 第九条 招标】文件应当使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 (》一):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经批准《的投资概算;
! (?二)投标报价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总承包管理费、【工程检测费、工【程保险费、财务【费以及税金等组【成;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如BI!M技术?、,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加分因!素;
【(四)?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的要求;
! 第十》条 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将与该招标工【程相关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含电子文件》)等提交《招标人公布供所【有,潜在投标人参考【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应当—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约定招标人和!承包人双方承担【的风:险以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招】标人承担《的风险至少包括
】。 (一)【招标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环境保—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初步设计、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的【相,关文件?不准确、不及时【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的【风险;
》 : (二)《在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之外提出—增加建设《。内容;?在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之内提—出调:整,或改变工程》功能以及提高建【设标准?等要求造成设—备材料和人》工费用增加的—风险;
》 (三)招标】人提:出的工期调整要求】或其前期工》。作进:度而影响的》工程实施进度的风】险;
(】四)主要设备、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风险
—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至少包》括
? ,。 (一)未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而:产生的?人员、设备、—费用和工期》变化的风险》;
—(二)?未充分认识和理解】通过:查勘现场及周边环】境(除招标人提【供文件和资》料之:外)取得的》可能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或作—用的:风险;
》 (《三)投标文件—的遗漏?和错误以及含混不清!等引起的成本及【工期增加的》风险
》 :第十二?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对于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应当!将招:标代理事宜》予,以委托
【。 第十三条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公告发!布前招标人应—将文件资料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投:。标文件?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30日其中—大中型建设工—程以及工《艺,复杂的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不—少于45《。日
: , , 第?十五条 《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额度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
【 第十六条 】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技!。术特点和设计施工】难度确?定评:标办法评审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文《件、设备采》购,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工:程业绩、分包方【案,等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计、?施工:、,经济:和设:备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不少于7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总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专家难】以,胜任评标实际需【要,的经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十八条《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投标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评标专家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难以满—足,招,标项目评标要求的应!当上移一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的行《政监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评标专—家的认定和监—督管理
《 《第二十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推荐!3名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人
! , 第《二十一条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建设?行政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 第二十四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视—。为认可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第二十六条 全】部使用非国有—资金或不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