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15-2010 建标库

3  导(防)静电地面所处场所的静电能量分级与地面电阻值的确定

3.1  选择导(防)静电地面的一般规定

3.1.1  设计选择导(防)静电地面,除了满足工艺提出的各种技术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泄漏人体所产生的静电的要求,即保证静电随起随放,并把极对地电阻值限制在安全要求的范围之内,保证不因人体产生的静电积累而造成的危害。

    如人体起电电压U'p=1000V时,人站在导(防)静电地面上,随着所选地面电阻(R)值和电容(C)值的不同,对应所呈现的峰值电压U'pmax也不同。R值选得越大,U'pmax越高;C值越大,U'pmax越大(见附录D表D.0.2)。

3.1.2  要计算地面上限电阻值,主要应选取三个参数,即U'pKenEminU'p确定后,根据EminKen·Emin值,初选地面电阻后计算U'pmax。计算结果应满足公式(3.3.7)的要求。凡是地面场所中有交、直流220V电源的场所,为限制通过人身的电流,保证人的生命安全,应设电阻值下限。下限为5.0×104Ω;无220V高压电源的场所可不设下限。

    在IEC479《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标准中,“15~1000Hz交流电流流过人体时的电流——时间效应分区图”给出的安全电流约等于10mA,“流过人体的直流电流——持续时间效应分区图”给出的安全电流约等于20mA。1980年,在制定《导静电地面测试方法》WJJ-1标准时,取的安全电流为8mA,略留有余量取相应的地面下限电阻值为3.0×104Ω;其后在制定《兵器工业防静电用品设施验收规程》WJ2146时,为确保安全,又将下限电阻值提高至到5.0×104Ω。从实际情况看,采用的测量电压越高时,测得的地面电阻值越小;如果导(防)静电地面所在场有更高的电源设备(如大于220V,小于1000V),则应把安全电流降到5mA或更小,以达到提高地面下限电阻确保安全的目的。

3.1.3  静电积累产生的火花会点燃或引爆易燃易爆物质,造成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危害;静电放电的电磁辐射会使敏感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发生误动作、故障或被击穿,静电还可能给其他有关产品质量和人身安全带来危害;而导(防)静电地面及其接地系统是保证静电随起随泄的基础设施,从而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所以,本条所列场所都应采用导(防)静电地面。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3.1.4  影响地面电阻性能稳定的因素,一般有两种:

    1  由多层材料组成的面层,其施工方法采用涂刷工艺,多次涂刷的材料电性能不一样。其最后一层导电性能较好的面涂,如果涂刷的较薄,在人与车经过长期的摩擦、撞击而受损时,地面电阻值会变大。

    2  采用抗静电剂改性的地面面层材料,如果在成型前掺入抗静电剂,在使用过程中抗静电剂要不断地逸出和流失,致使地面电阻值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而变大;如果在已成型的面材上再喷涂抗静电剂,其电阻性能会更差,用不到几年,有可能不合格。

    针对第一种情况,应对多道涂层中最后一道面涂提出耐磨和厚度要求。针对第二种情况,应首选在成型前加抗静电剂的板材作地面面层,且其厚度不得小于1.5mm;若用抗静电剂喷涂已成型的板材作地面面层,需注明每年应定期监测和维护。

3.1.5  室内可燃性气体、蒸气和空气混合物,或可燃性悬浮粉尘的浓度有可能达到爆炸的下限,或进入爆炸极限范围、生产储运的爆炸危险品也有可能燃爆;在此类场所中的工、量、卡具和其他金属物与地面摩擦或撞击或静电积累可能产生火花,成为火源。故要求此类场所在采用的导(防)静电地面时,都应全部采用不发火地面。而在室外露天空旷区,达到引燃引爆下限或极限的可能性极小,故未作严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