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稽查【实施办法
! 第一条 !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各方市!场主体?诚信履?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 ?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标!后稽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标后?稽查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履行招》标投:标承诺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并负责省管—工程项目标后稽【查的具体实施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的】标后稽查工》作
】 第五条— 建设《单位是标《后履约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做好》工程:项目标后履行—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等,情况:的自查加《强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履—行招标投标承—诺等情况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自身履行招【标文件情况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及数?量,是否:一,致有无违规变更、长!。期脱离岗位不—履职:等现象实施工—。。程总承包的》总包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分包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等建设!单位对于《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 第:六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的标后稽】。查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 (一)】招投标活动相关【情况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招标投【标,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过程是否】。依法依规评委—评审是否公平公正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等
【 —(二)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主要包括—施工分?包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实施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部分达!到招标标准的是否依!法实施了招标;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指定《。分包的情况;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
】 《(三)施工、监理】。。等,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的承包范围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存在!“阴阳合同”情【况,;工程款(》预付款)的支付情况!
(】四)项目部(监理部!)主要负责》人员:履职到?岗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承诺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规,或擅自变《更的行为《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长期—脱岗情况等
】。。 (五)建!设单位标后》履,行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等的自查!情况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履行招!标投标承诺》等情况的监》督管理情《况
》 第【七条 ? 工程项目的—标后稽查《工,作应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照不重复】、全覆盖的》原则每月抽取—10:%的比例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
? !第八条? 标后稽查可采取】听取有关汇报—。查阅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财务】账目等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标】后稽查时《应将相关情况—如,实,。记录填写《标后稽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
— 】 第:九条 标》后稽查工作结束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稽查工【作报告(附必要的稽!查取证材料)稽查】工作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包括存!在问题和发现—的其:他情况)《。、,。调查结?论、处理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 】第十条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做好本级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县市区标后稽】查工作的层级—指导和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对各市】。、州标后稽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 , 【 第十一条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标后稽查中发现!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及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应】视,。情,。节,报告纪检监》察部门
《 》 : 第?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标【后稽查?。工作实施定期汇【总上报和通报制【度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每—个,月15日前将上个月!。本地区标后稽查开展!情况上报省厅对【于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在调:查完毕?后及时?将处理情况(实施行!政处罚、上报不良行!为等)予以上报;】。每个季度应将本地区!标后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集中《汇总并填写违法【违,规处: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次月1!5日前上报省厅【省厅将定期对各市】、州:标后稽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全省予以通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 》。 : 第十三《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开展本?地区的?标后稽查工作对【于标:后稽查工作开展不力!、违法违规问题【处理不到位》、稽查的情况—和,。数据上?报不及?。时的地区省厅—将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进行!约谈
! 第十四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本地区标后!稽查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提》高稽查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稽查执法】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期组:织,开展全?省稽查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 , : 第十五条 【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实施细?则,
, ?。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止
【 ! 附件1.标—。后,。稽查情况登记表.d!oc:
《 【。 附件》2.违法违规处【理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1<:?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标后?稽查情况登记表
】工程名称
》
?
【。序号: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存在的问《题
》
1
】项目基?本情况
!
【
2
—。
招投标—活动相关情况(执】。行国家、省政策法】。规情况?、招标文件编制情】。况、开、评标情况、!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情!况,等)
—
:
:
》
3
【
: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况
】
—
4
【
施工(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及
工程款【(预付款)支付情况!
【
!
5
《
项目部(监理】部)
主要负—责人员?履职:到岗情况
【
:
】。
6
!。。建设单位标后履约自!。查情况以及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
:。。
,
【
》
7
其】他
:
!。
:
检》查人员(签名) 】 》 】 ?。 》 :。 ! ! 】 》 检《。查日:期 【年 月 【 日
—
—
附件2
违法违规!处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 (盖章) ! — 】 — ? 】 , : — ! : : ? , 【 ! 年 》 月 — 日
》
!稽查:项,目
数量
》(个)
—
违 法 违— 规:。 项 目《 数 ?量
《
行:政
处罚
(个【)
《。
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个)
—
:
党纪政纪处分
(!个)
其他
!
,
未按【
规定招标
(【个):
串》通,
招标(个)
】
挂靠
(个)
!
转包
—。(个)
【违,法
分?包
:(个)
《
:
违规变更项目部】(,监,理部)主要负责人员!。(个)
【其他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