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稽查实施办法【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各方市!场,主体诚信履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标后稽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标后稽!查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履—行招标投标承诺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 第四条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并负责》省,管工程项目标后稽】查的具体实施—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的标后稽查工作!
, !第五条? 建?设单位是标后履【。约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做好工程项【目标后履行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等情况—的自:查加强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履行招标投标承【。诺等情况《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自身履行招标文【件情况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及数量是否一致有无!违规变更、长—期脱离岗位不履【职等现象实施工程】总承包的总包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分!包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等建设单》位对于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第六【条, ,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的标》后稽查?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 (】。一)招投标活动相】关情况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招:。标投标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过程是否《依法依规评委—。。评审:是否公平《公正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等
【 (二》)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主要包!括施工分包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实施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部分达到招标—标准的是否依法【实施了?。。招标:;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指定分包的情况;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
【 (三)施工、!。监理等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的承包范围】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存在“阴阳!合同”情况;—工程款(预》付款)的支付情况】
, (【四,)项目部(监理部)!主要负责人》员履职到岗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承诺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规《或擅自变《。更的行为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长期脱【岗情况等
! (五)建【设单位?标后履行《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等的—。自查情况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履行招标投》标承诺等情况—的监督管理情况
! — 第七条》。 工程项目—。的标后稽查》工作应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照不重复【、全覆盖《的原则每月抽取1】0%的比例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
》 《 第八条 标后【稽查可采取》听取有关汇》报查阅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财务账目!等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标后稽查时】应将相关情况如实】记录填写标》后稽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
】 》 ?第九条 标后稽查!工作结束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稽查工作《报告:(,附,必要的稽查取证【材料)稽查工作【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包括存在问题】和发现的其》他情:况)、调查结论【、处理?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 第十!条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做好本级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县市区】标,后稽:查工作的层级—指导和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对各市!。、州标?后稽: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 : 《第十一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标后稽查中发—。现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及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应视情节报告纪检监!察部门?
》 《 第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标后!。稽查工作实施定期】汇总上报和通报制度!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每个月—15日前将》上,个月:本地区标《后稽查开展》情况上?报省厅对于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在调查完毕!后及时将处理情况】(实施?行政处罚《、上报不良》行为:等)予以上报—;每个季度应将本】地,区标后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集中汇总【并填写违法违—规处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次月15日前上【报省厅省厅将—。定期对各《市、州标后稽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全省予以通—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 第十三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开展:本地区的《标后稽查工作—对,于,标后稽查工作—。开展:不,力、违法违规问【题,处理不到位、—。稽查的情况和数据上!报不及时的地区省厅!将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进行约谈
【 》 第十四条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本地:。区标后稽查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提高稽查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稽查执法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期组织】开展全省《稽,查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 ? 《第十五条《 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实【施细则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止》
, 》 《 附件1【.,标后:稽查情况登》记,表.do《c
】 , 附件】2,.,违法违规《处理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1<?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标:后稽查情《况登记表
工—程名称
》。
!序号
《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
存在的问题
!
:
1
项目!。基本情况
》
《
:
,
—
2
》
招投标活动】相关情?。况(执行国家—、,省政策法规》情况、招《标,文件编制情况—、开、评标》情况、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情况等【)
》
—
,
?
3《
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况:
?
:
】
《4
《
施:工(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及
:工,程款(预付款)支付!情况
!
!
5
?。
?项目部(《监理部)《
主:要负责人员履职【到岗:情况
【
:
【
:
6
建设】单位:标后履约自查情况以!及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
》
》 ,
【7
《
其:他,。
!。
检查!人员(签名》) 》 》 【 :。 《 : ! 【 【 — 检查日期! 》 年 月 ! , 日:
》。
附件—2
违法违规处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 (《盖章) 《 【 》 》。 ? 《 ? — ? : — , 》 — : 》 ? 【 年 【 月 】日
】
,
:
稽查项《目,
数量
(个)
】
违《 法 违 规 项】 目 数《 量
行政
!。处罚
(个)
!
,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个《)
党纪政】纪,处分
(个》)
:
?。其他
—
:
未按?。
规定招标
—(个)
串】通
招标(个)
】。
挂靠
—(个)
【转包
(个)
!
违法
分包—
(个)
—
违规变更—项目:部,(监理部)主要负责!人员(个)》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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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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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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