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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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3〕18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3〕14》号)的规定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绿色建【筑评:价,管理权限《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科〔?。2,018〕56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指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确认其—。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评价】活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
第三《条 政府》投资:新建的公《益性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社会投资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项目均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引】导其他类型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项目
第》。。五条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负责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绿色建筑《监督管理
第六条】 推行第三》方评价?制度由具《有评:价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据》国家:和地方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评价出【具技术评价报告确定!绿色建筑性》能等级?并对技?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 由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请!单位自主选择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所选择的!评价机构应》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评价机】构资质绿色建—筑标识评价须遵守市!场规则?通过合同约定—具体评?价内容、《要求及其费用等事】项
第八《条 : 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的程序?及要求?
(一)《设计单位应根据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3/】T314-20【15)在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对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等《要求的控制项出【具自评分报告—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控制》项指标?方可进行《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方案中应明确】该,项目的绿色建筑相关!技术要求《
(二)建》设单位按《设计方案批》复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该项【。目,的绿色建筑实施方】案后向市住建局申】请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立项经第三方!评价机?构评审通过后设计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省绿?色建筑?技术规?范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四)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制定绿》色施工方《。案工程监理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监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绿色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运营一—年后可申报绿色建】筑运:行标识
第九条 】 绿色建筑评价结】果在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核【发相应?。等级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或标—识牌标识牌》。按照住?建部:规定:的样式、《规格及编号规则【制作由建设单位悬挂!在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筑物:。建设单位可以绿色建!筑名义进行宣传禁】止没有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运行)标识的项】目在宣传中使—用“绿色建筑”
】第十条? 加强绿色—建筑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针对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相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构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绿色建筑评》价监管体系》
第十一《。条 : 本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申【报,书.doc》
! ? 2、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do!c
: 》 , 《 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声:明.doc
— 【 ? 4、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申报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doc
【 ? 5【。、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申报】自评估报告(居住】建,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