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附条文说明] JGJ/T429-2018 建标库

4.6  模板工程

4.6.1  当采用满堂钢管支撑架时,现行安全技术标准对立杆稳定性计算的规定已考虑了满堂架的整体构造的影响,可不进行整体稳定性计算。当采用立柱-纵横梁搭设的梁柱式支撑架时,应进行架体的整体稳定性计算,且整体稳定性系数不应小于5.0。

4.6.2  受力钢管及扣件等构配件的质量对于模板支撑架的整体稳定性和承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场的构配件应提供产品标识、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对其表面观感(弯曲、变形、锈蚀、裂纹等)、几何尺寸、焊接质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抽检应留下记录。

    采用钢管扣件搭设的模板支撑架,扣件螺栓拧紧力矩是否达标是影响架体安全性能的重要因素,《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对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明确提出了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的规定,并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查。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对扣件抽检数量和合格判定准则给出了具体规定。对扣件式钢管支架的扣件进行复试的规定,在行业标准《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均有明确提及。

4.6.3  关于满堂支撑架的最大立杆间距与水平杆步距、扫地杆离地最大距离、立杆顶部最大自由外伸长度、剪刀撑间距、架体最大高宽比等构造要求,在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标准中均有相关规定,架体设计与搭设操作中应严格执行。在分析大量的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基础上发现,支撑架纵、横向水平杆和扫地杆设置不连续或某一方向缺失是导致立杆失稳的重要原因。

    对桥梁满堂支撑架提出预压要求是参照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的规定制定的,预压的荷载强度、加载顺序以及合格判定条件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的规定执行。预压试压可充分检验支架的安全性能,提前发现架体的搭设缺陷。

4.6.4  本条第2款规定梁柱式支撑架纵梁间设置连接系是为了增强平行梁片组的整体稳定性。

4.6.5、4.6.6  移动模架和挂篮的相关规定参照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的规定制定。

4.6.8  液压滑动模板支承杆的直径、规格应与所使用的千斤顶相适应。第一批插入千斤顶的支承杆其长度类型不得少于4种,两相邻接头高差不应小于1m,同一高度上支承杆接头数不应大于总量的1/4。

4.6.11  满堂钢管支撑架使用期间,不能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

4.6.13  为防止大模板在风荷载作用下倒塌伤人,大模板竖向放置时应满足自稳角的要求,自稳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标准》JGJ/T7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