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衡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衡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 》 【 ! 《 》。 ? ,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 : 《 【 2《01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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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及时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衡阳市【城区(不含南岳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房屋共有部》位一般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统一》管理:。、政府监《督,、,。监管:分离的原则
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本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市?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南岳区应当】。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南岳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交【存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单一产》权的物?业包括住宅(—含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等)和非住】宅(含商业用房、独!立产权的会所、【商业:性写字楼、储物间】、车库?、,车位等)都应当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理确定、—公布市城区》每平:方米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每》五年调整一》次
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按《照楼梯房不低于【售房款的20—%,电梯房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购房?。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第八条 —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售房单位!所有:
第九条 实【行预售?的商品房购房者应当!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前按?预售面积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截至房》屋竣工尚未售出及开!发建设单位》。自留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竣《。工验收前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建设单位【应当交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从监管的《预售资金中》划转
实行现售的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竣工验收前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和【。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业主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提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自觉做好未【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之前不向—房,屋所有权登记—部门:提,交登记申请
第【十条 首次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或到?受,。委托的代收》银行营业《网点交存禁止—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代收代交
第—十一条 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商—。业银行作为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资金专户】下,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总【账以幢?为单位设分》幢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储存出售公有住房】划转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包?含两个以上》原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物业的《售房单位交存部【分按售房单位设分】账按幢?设分:幢账业主交存部【分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
第十《二条 应交—存尚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业主应【当补交?业主分户账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续交
补交!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交存续》。交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以一次【性交:存也可?以,随物业管理费逐月】交存 【 —。 !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相关机构《应当配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续交、补!交的工?作其代收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及时划转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住建《部门应当将》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划转: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纳入其信—用档案管《理将业主《拒交、滞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拒不补交》、,续交者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交存业《主大会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房屋】转让、抵押时房【屋转让、《。抵押人未缴纳该房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其分户帐》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的应当在】办理:房屋转?让、抵?押手续前《按照规?定补交?、续交?
第十?。四条 ? ,。房屋转?让时该房屋》账户中?结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自动转》移
房屋《灭失的业主交—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结【余部:分按照产权关系【返还相应业主;【出售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提?。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第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可经》业主:。大会同意后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章 使《。。用,
第十六条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费,。用由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编制全年》预算支出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批】。按预算批复执行【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列支
财政、审】计应当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坚持—。。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进行分摊》具体规定如下
(一!)一个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和【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按比例分摊;业主!续,交,后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房、公有住【房由开发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尚未售出的商】品房、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第十八条 — 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费?用从业?主分户账中列支业主!分户账面余额不足以!支,付分:摊费用的由》该业主补《足
: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费用由该业主直【接支付?相关业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九:。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分为计划使用、一般!使用和应急》使用
计划使用【是指采取一次投票集!中表:决多个计《划维修项目的使【用方式;一般使用】是指一次投票表【决一个维修项—目的使用方式—;,应急使用是指采取】应急程序事》前不用表决、事后】公示的使用方式
业!。主表决方式》可以采取常规表【决即经有利害—关系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视为表决通过;【也可以?采用异议表决即根据!业主共同管理—规约:约定的表决条件和】表决方式持》不同意?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计划使用项目】适用:条件
(一》)可以预见的—、以延长物业使用】寿命为主要目—的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周?期性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受—益;
(三)单项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在三万元!以下
第二》十一条? 计划使》用项目必须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经业主大会一】次性表?决,同意并报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备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房屋和设施设备的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和损耗《等,情况编?制,
一次性表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有效】期限:。不超:过五年?有效期内使用总金】。额不得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总额的5%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应当—制,定一次性表决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办法和流程—公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格式【文本
第二》十二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项目适用条件!
(一)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部《分业:主受益的物》。业项目?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临时【发,生并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第二十【三条 ? 一般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制定方案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以下!统,称为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方案主要—包括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内容工程】。预算涉及户数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组织方式
(【二)业主决》策方案?经业主?表决后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七天公示期!满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由—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对:业主表决和公示【。情况进行核实、签】证
(?。三)审核《备案申请人》持方案、工程预算】明细表?、业主?大会决议或业主书】面签:名等材料《到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应当即时办》理;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未办?理使用备案》擅自维修的其—维修费用自》行承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不予支—付维修费用
(四)!拨付工程款申请【人与维?修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原则上分2次拨付预!付款: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人,凭工程?。决,。算明:细表、?费用结算《票据、工《程验收合格》证等资料向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拨付决?算资金
申请—人应在维修》、更新、改造—工程保修期内留存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适用于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需要立【即进行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紧急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
(二)消防、电力!、供水、《供气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或者紧】急情况;
》(三)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
(】四)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构件严重—脱落松动玻璃幕【墙炸裂;
(—五):其他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形
第!二十五条 —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代管期间《发生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应当向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依照相》关规:定需:要质监、消》防,、电力、《通讯、?住建:等部:门检:测、鉴定的相关检】测鉴定机构应尽快】出具书面《。检测鉴定意见;
(!二)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后立即现场勘!察; 《 ? ! — 《 ?。 《 【 ,
(三)经勘察】需要:维修的应当通知【申请人立《即组:织维修并在勘察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核!。实的维修费用5【0%划转到》维修单位维修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
(:四,)维修项目竣—工后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应当将维!修,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适当位置公—示七日公示》期满后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维修费用【应付余额划转到维】修单位
第》二十六条 发【生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时申请《。人未按规《定实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代修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 应急《维修工程首》期费用拨付后维修】组织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维修方案、【工程审价报告—、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涉:及户数和分摊方案】。。等在小区内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七日!的公示
相关业【主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由异议人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物】业项目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推行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维修单—位;:涉及受益部位业【。主对:维,修价格有异议的应当!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工程监!理和验收《招标、审《价、检测、监理、】验收费用列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
第二十九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列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庭《院等:部位的维修费—用;
(四)因人为!损坏及其他原因【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鉴定、修复费用【;,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第》三十条 在保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定期《组合存款、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等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第四章 —。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主动将有关》信息网站和联系电话!对外发布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依托现有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嵌【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务查询、办!理和业主《表决等功能进一【步,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效【率
第三十二条 】 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存入当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由,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统一代管
第三十】三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业:主大会可在当—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开设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报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备—。。案住建部门应当加强!对划转让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示和查询制【度接受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公共帐户和】房屋账户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
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第》三十五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通过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用于支付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费用的物业》专项维修费用只能】支付到约定的维修单!位账户中《
第三十六》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监督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支!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专用收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算管理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第三十七】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可以由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本办《法,规定的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三—十九条 各县(市!。)、南岳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衡阳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12〕》18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