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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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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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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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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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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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