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 ! 水量、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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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 灌溉渠(管)】。道系统实施水—量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灌?溉量水?测站网应按经济【、合理、实》用原则进行》全面规划《、统一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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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观测频》次应确保《。灌区:运行过程中能够【及,时准确地监测—水,量;
! , 3 》灌溉:管道量水装》置(仪表《。)可根据需要与量】测精度?要求选用分流式、孔!板式、?文,丘里式、旋翼式、】旋,杯式、滑片》式、超?。声波式或《电,磁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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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灌溉渠道系—统,水量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GB?/T 213—。。0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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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 ?水质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综合考虑污染—物分:布和水系《流向按“入水处多】布、出水处少布【、重:污染:多布、轻污染少布”!的原:。则合理布设监—测点:
】。。 , 2 灌溉用水】水质监测项目应【包括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性控制【项目基本控制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对污染物!控制的相关要—求;选择性控制项】目应根据灌区水源】和可能?的污:染,物种类选择相应的】污染物监《测项目?
】 3? 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布点、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及监测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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