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水《力设计
【
11.3.!1 水《力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1 过流》能力计算;
!
》。 2 过涵水【面曲线计算》;
】 ?3 出口防冲或】消能设计
—
11.【3.2 涵—洞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灌溉《渠道上的渠涵—应按渠?道设计?流量设计、》加大:流量:校核;?
:
:
2【 排水沟道上的】渠涵应按《沟道:设计流量设计—;,
— , : 3 渠下—。排水涵?。洞应按所在沟(溪)!的断面设计洪峰流量!设计
1!。1.3.3》 , 涵洞流态判别【及过流?能力:计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M的规定》
》
,11.3.4 【。 涵洞应计算过【涵水:面曲线准确判别【涵洞流态《、复核?过,流能力、涵》内净空高《度、出?。流形态和《。进行:上、下游《水面衔接
!
1:1,.3.5 —出口消?能防冲措《施应根据出》口,流速、水深、涵【后土:壤的耐冲《能力和水流扩散条】件综合比《较后选择设消力池或!在出口?加设防冲齿墙(【垂,。裙)、局部地面及】渠,堤外坡脚砌》护加固?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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